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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道胡宗仁-第2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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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在告白之后,却并没有得到肯定的答复。张妈全家都是农村人,战争年间也失去了土地,一家人人口也多,都挤在一个不大的小房子里,日子过得非常穷苦,全家人省吃俭用就为了把孩子送去上学,以后能有个好出路,不能再和他们一样这样生活。老大爷说自己能够帮助他们,于是经常还悄悄给张妈家里带点吃的用的,因为他知道送钱的话人家肯定不会收,而且那年头他自己也没多少钱。如此这般死缠烂打了很长时间,直到张妈小孩儿都离开了学校,考上了一个县城里的中学后,整整5年半的时间,张妈始终没有拒绝,也没有答应和他交往。
    老大爷说,那些年的人,正直淳朴,也守规矩,比较传统。所以这5年多时间以来,几乎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老大爷在追求张妈,每次和村子里的人打照面的时候,大家也都要开开玩笑之类的,终于在两人认识后第6年,张妈总算是答应和他交往。这些年张家人也看到了老大爷是个勤奋老实的人,和那些城里的花花子弟不一样,也很快就认可了他和张妈之间的恋爱关系。但是新的问题也出现了,两人都到了婚嫁的年龄,也确立了恋爱关系,当老大爷把张妈带到城里想要见一见自己的父母的时候,却遭到了反对。
    老大爷说,他的父母都是军人,并且两人早年在部队,结为夫妻,完全就是长官的一句话,属于指派婚姻的那种,在婚前甚至没有一点相互的了解和感情基础,但是对于他们那个年代的人来说,似乎认可了这样的方式,甚至觉得自己的孩子将来即便不是指派婚姻,但起码也要找个部队的女孩子才行。看着张妈打扮得土里土气的,又是农村人,自己儿子和她站在一起就有种完全不着边际的感觉。所以第一次见面是非常不愉快的,而且老大爷父母的强势让张妈觉得非常自卑,还一度提出了放弃这段感情。
    老大爷告诉我们,最后是他坚持了下来,乡村老师也不当了,回到了城里,但却跟父母不在同一个地方,恰好那个时候,全国又兴起了一股当工人的风潮,在那两年,工人的社会地位大概跟如今的公务员差不多,认为是金饭碗铁饭碗,许多人削尖了脑袋都想去当个工人。而因为老大爷是知识分子,又是革命后代,所以他很快就成了工厂里的职工。而张妈原本是农村人,手巧,做事麻利,经过担保介绍,她也进了一家纺织厂做起了车衣女工,两人虽然在同一个城里,但却各自住在各自厂里的宿舍里,只有下班或者周末才能够出去逛逛公园之类的。如此又过了几年,眼看二人都已经快30岁了,在张妈的农村老家,30岁的女人如果还没结婚生小孩的话,基本上是会被人看不起的,老大爷知道这一点,于是打算和张妈结婚。两个一穷二白的人,就添置了几床棉被,买了点新的锅碗瓢盆,在窗户和门上贴了个喜字,这就结婚了。
    老大爷的厂子还算厚道,知道二人结婚了,于是单独分了一个单间的宿舍给他们俩住,两人算是有了第一个家。这婚也结了,夫家婆家也就只能接受这个事实了。不过在后来的几十年时间里,由于张妈的勤快能吃苦,是个贤内助,即便是老大爷的父母,也渐渐开始对她称赞有加。而张妈的家里人认为,自己女儿这次算是糠箩兜跳进了米箩兜了。
    接着几个孩子出生,厂子虽然最终宣布了破产,但是在那之前,两个勤奋的人,还是养大了全部的孩子,还为自己挣来了一套职工房,也就是当下我们所在的这里。胡宗仁问老大爷说,那你们之间既然这么不容易,这些年感情一定很好吧?老大爷说是啊,就是这人老了就话多,老了以后,每天都唠叨得很,烦都快烦死了。即便是老大爷嘴上这么说,但是眼里却还是满怀着笑意。他告诉我们说,自己是办理的病退,因为在厂里呆的最后几年,自己的身体已经有点不好了。张妈也是如此,长时间在工厂里工作,骨骼有些问题,我是因为前些年生了一场病,然后就蔫了,所以这些年,一直都是老太婆在照顾我,知道我身体不好,常常会给我弄点好吃的补补,她现在这么一走,却还走得这么突然,我日子就难过了,平日里出去买菜都是一次性买很多回来,省得跟她一样,每天都往外跑。好在这里门口就是个超市,路不远,买东西方便。
    说到超市的时候,我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一样,于是试探着问老大爷,请问你或者张妈生前,是不是挺喜欢吃胡萝卜的?因为我想到了超市第一次见鬼,就是发现了一些被啃掉的胡萝卜。老大爷说,是啊,我和你张妈都喜欢吃胡萝卜,我们岁数大了,需要多吃点这些营养成分高的东西,早年间闹饥荒,大家都没得吃的,那时候我们还常常拿胡萝卜当饭吃呢。看样子我能够确信一半,这次没白走了。于是我接着问,那张妈去世的时间,是几月的事啊?老大爷说,快两个月了吧,来得太陡了,我好长时间才缓过劲儿来呢。
    我算了算时间,刚好就是超市见鬼的日子之后,于是这就一切都说得通了,我也因此而确定了,超市里哪个老太太的鬼魂,就是张妈。而她留下的原因除了超市员工烧香烧纸给引来了以外,还因为超市里的胡萝卜。为了更加确定,我又问老大爷,请问张妈生前是不是经常给你做胡萝卜吃?老大爷说是啊,几乎每天都有,我不吃还强迫我吃,说是岁数大了,多吃点这些东西,对身体好。结果我身体倒是还好,她却先走了一步。说完这句,老大爷的脸上再次出现了那种黯然的神色,就跟我们最初进屋的时候,他的表情一样。
    于是我看了胡宗仁一眼,递给他一个眼色,意思是,咱们到底要不要把实情告诉眼前的这个老人。胡宗仁皱眉想了想,然后对我点点头。于是我对老大爷说,老人家,借你们家的阳台用用,我和我这位朋友商量点事。说完我就和胡宗仁一起走到了我们身边那个小门外的阳台上。
    我低声问胡宗仁,如果咱们说实话的话,你觉得这个老人家能接受吗?胡宗仁说,我只知道,如果你不说出来的话,咱们仅仅凭自己的能力是很难把张妈的鬼魂给带走的,解铃还需系铃人,你忘了之前咱们从楼梯上摔下来的事情了吗?我说你的意思是,要让张妈的老伴儿在我们的指引下,自己对张妈开导一下?胡宗仁说是的,最起码张妈和老大爷相濡以沫这么多年,她是不会害他的。只要能够比现在释怀一些,我们最起码能够把张妈的鬼魂给带走吧。我又问他,那剩下的那些鬼魂怎么办?胡宗仁说,剩下那些,无法查到来历,咱们还是先办完张妈这件事再说好了。我想了想,貌似这也是最切合实际的办法了,不能因为我们查案子耽误太多时间,对鬼魂不好,对人家超市也不好,人家毕竟也是要开门做生意的。
    商量出了结果,决定跟老人家实情相告。胡宗仁说,还是让他自己来说。于是我呼出一口气,看着外边的天色,已经开始有些天黑,然后推了推胡宗仁说,走吧,咱们进去吧。



第一百八十六章。【案二十一】一顿晚餐
    我和胡宗仁走进屋后,却发现老大爷已经不在刚才坐着的地方了。于是我和胡宗仁就开始走到其他房间去找老大爷,结果我们刚刚走到当初进门的那个门廊的时候,听见从厨房的方向传老老大爷的声音说,两位年轻人啊,这时间也不早了,不要嫌弃,留下来吃个晚饭吧。说完他顿了顿,又说,我这里已经好久都没别人来吃饭了。
    于是胡宗仁点点头,说先陪老人吃饭吧,吃完饭再说。于是我们朝着厨房的方向走过去。此刻外边的天虽然并没有完全黑下来,但是已经到了需要打开路灯的地步了。我们刚转到厨房,就发现老大爷在颤巍巍的拖着桌子底下的板凳,于是胡宗仁赶紧上去帮忙,然后帮着放置碗筷。老大爷说,家里没什么吃的,简单吃点就行了。我笑着点点头,然后问大爷说,你这儿还没做菜呢,要不我们帮你吧。老大爷乐呵呵的笑着说好啊,于是我和胡宗仁负责洗菜切菜,我负责煮饭炒菜,很快厨房里就变成一副热火朝天的样子。
    我是个比较懒的人,其实在家里大多数时候是彩姐在做饭。不过这样的日子在2011年她怀孕之后就彻底消失了,在她的孕期里,我不但学会了很多菜,我甚至还学会了做甜品和下午茶。这不得不说对于我而言,是个巨大的进步。但是当时在老大爷家里,我对于炒菜这件事,也只是常常看见彩姐弄而已,自己亲自操刀的经验非常不足。胡宗仁就更加不必说了,恐怕他在家里是连菜都不会洗的。于是我们俩手忙脚乱的准备着,我把我看家本领都使出来了,番茄炒鸡蛋我甚至从未如此成功过,并且我还专门煮了一锅小菜汤,整个过程,老大爷始终坐在一边乐呵呵的看着我们,看样子我们的到来,还能够让他吃一顿。
    于是我煮饭的时候,特别把米加得多了一点,好让这个老大爷能够多吃几顿,那么就能少忙活几顿饭。在我以为已经全部准备好的时候,胡宗仁竟然又递过来一个筲箕,里边装着切成小圆片的胡萝卜。我当然明白胡宗仁的意思,但是这只猪竟然把胡萝卜洗得干干净净,竟然连萝卜叶子也一块放了进来。连我这个不怎么经常下厨的人都知道那叶子是不能吃的。于是我又三下五除二,来了一盘炝炒胡萝卜。
    这整个过程耗时大约半个小时,期间我们三人相互完全没有说话,我和胡宗仁都是常常会到客户家里,所以没什么好觉得不好意思的。我则是在一边炒菜的时候,一边心里琢磨着,等下该怎么跟这个老大爷开口。幸好的是,这顿饭还算美味,如果除去我盐稍微放多了一点之外的话。老大爷不喝酒,所以我和胡宗仁也没主动去找酒喝,吃到最后,老大爷突然说了一句,谢谢你们今天来帮我做饭,你们街道还真是体贴百姓,我替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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