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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帝国雄风录-第1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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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地方可都是最容易出现间谍,并且传递情报的地方,即使在现代,栽在烟花场所的谍报人员那也是如过江之鳞,根本数不胜数。
    将思路整理一下,李云便将一份重点怀疑名单写好,用最保密的火漆封住信封口,然后找来卫青,令他火速选好一名绝对忠诚之人,秘密将这封信交到未央宫天子手中,并且必须亲眼看到天子拆开信封。
    现在长安城里,李云谁也信不过了,他能相信的只有天子,这事情倘若出了差错,被暗中的人知道了,恐怕就会打草惊蛇,到时候也就没了半点作用。


第一第四十八节 刺客
    建元二年七月初八,二万名全副武装的辽东精锐士兵开拔高句丽,李云终于见到了冷兵器时代战争的真正规模以及消耗。
    按照刚开始运作的辽东枢密院的报告,要满足在演习过程中,这两万名士兵的消耗,辽东地区将至少动员一万名后勤人员。
    所幸目前奴隶市场异常火爆,一万名奴隶不过辽东官奴总数的三成。
    但饶是如此,其消耗也是巨大的,特别是重骑兵,铁浮屠超出其他任何装备的重量,使得一般的士兵不可能披挂着行军,甚至就连一般的优质战马,也不可能经常驮动着它前进。
    因此,耐力强劲却又消耗很少的牛成了后勤运输的主要工具,按照计算,两头牛组成的牛车可以拉动十套重骑兵装甲,七千名铁浮屠骑兵的正常运输就需要七百辆牛车输送。
    另外还有大量的弩车,箭枝,投石机等重装备需要运输。
    这极大的暴露出了重骑兵为主的军队的弱点,它无法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更不具备快速打击能力,作为防御和决战,很显然的,重骑兵优势明显,但是帝国今后的作战任务并非是防御,而是在保障国土安全的前提下,有效快速的对草原纵深目标进行打击。
    很显然,辽东规模庞大的重骑兵集群,不适合帝国的战争需求,规模庞大,装备精锐的轻骑兵才是攻击的主力。
    因此在枢密院的计划中,今后辽东将组建一支装备了马蹬马鞍,以强弩长弓的轻骑兵集团,以执行诱敌,闪击,斩首等作战任务,而重骑兵将作为决战,以及威慑力量存在于辽东的作战序列中。
    但是对于轻骑兵的规模,枢密院和军方却出现了严重的分歧。
    由于重骑兵的威力。军方很多人对于组建全新的轻骑兵集团,有着严重地不满,大多数人认为,在重骑兵面前。轻骑兵不具备任何的攻击能力“三千重骑足以摧毁一万轻骑!”的言论深入人心。
    在辽东军方面,大多数军官对于枢密院组建轻骑兵集团的决定,很不以为然。
    军方高层。无论是青壮派的卫青,还是老成派的谭铭,都认为,随着重骑兵的普及和兴起,未来骑兵的装备将朝着更厚,更好,更贵的方向发展。而轻骑兵这种仅仅依靠弓弩进行游斗。无论是防护还是伤害力都远远低于重装重甲骑兵的兵种,将势必成为重骑兵的辅助兵种,它地作用也不过是骚扰骚扰敌人。打打别人的补给,偶然的玩一两次偷袭,这样地兵种,根本就不需要继续深化它地分工,耗费巨资,甚至占用重骑兵的资源来进行全新改革。
    马蹬,马鞍什么的新装备,还是优先提供给重骑兵地好,至于轻骑兵嘛,先凑合着就是,能用就用,打仗的时候,马可以跑就行,犯不着将那些金钱和资源投入进去。
    当然了,这并非是因为他们都看不起轻骑兵,毕竟,孙子兵法他们可不是没学过,所谓兵无常势,水无常形,用兵之道,与正和,以奇辅,单纯的要他们带着重骑兵去打仗,那岂不是光是追过敌人就累死了!
    但是,但是,他们可都是重骑兵指挥官,而且重骑兵所需要的资源和金钱是巨大的,谁也不愿意自己手底下的重骑兵比别人少不是?
    现在,无论是辽东,还是高句丽,比实力的多寡再非总兵力了,而是精锐军队的代名词,铁浮屠重骑。
    在客观上来说,重骑兵的必须是身高马大,体力惊人的大汉才可,而且其装备精良,训练最为严格,单个骑兵拿出去,那放到其他营中,那可是台柱子,王牌精锐。
    在这种情况下,在有着爱面子的大汉军队中,谁也不会甘心自己的重骑兵数量比同级的将领少。
    而现在枢密院却想在重骑兵的的资源中分出一部分,来组建新式轻骑兵,这不是成心给这群家伙找麻烦不是?
    因此,军方的高层自然是纷纷摇头,据理力争,甚至高远还当场吵了起来,继续表演着他粗旷的一面,枢密院那些年轻的军官哪是这个在战场上成了精的老油条的对手,三下两下就将枢密院的计划驳的体无完肤,弄的李云不得不出面控制局势,将这家伙赶出会议室。
    当然闹腾归闹腾,只要不是真的要降低目前重骑兵的资源供应,大家也不会真的跳出来反对,这只不过是嘴上抗议下,提醒下,为自己的利益进行维护的一种方式。
    兵痞啊!李云瞧着骑在马上向卫青炫耀自己体力的高远,不得不摇头,这家伙,还没开拔呢,就兴奋的要命,生怕别人不知道他高痞子的绰号,披挂着重甲四处在街道上炫耀着。
    辽东城的百姓见了,一个个竖起大拇指赞叹着“瞧!这才是咱大汉的爷们,那身材,那肌肉,瞧瞧!好一员猛将啊!”
    听了夸奖,高远越发的得意起来,骑着那匹黑色的匈奴纯血马,手中使劲的挥舞着武器,又是一阵叫好声。
    李云懒的理他,转头对谭铭吩咐道:“谭大人,我这一去,辽东的大小事情就交给你了,万事小心,还有,一旦长安方面有异立刻令人报我!”
    这次军演,为了表示大汉国对北方条约成员的重视,也为了更好的激起草原上的军备竞赛,李云是不得不去,尽管他去了,也瞧不出什么门道,顶不了用。
    而留守的重任就交给了郡尉谭铭,军队交给了卫青,说起来,面对谭铭,李云总有些愧疚,事实上辽东的大小事务,大多数是经谭铭处理的,李云活脱脱一甩手掌柜,时间久了,李云也就有了负疚感。若不是辽东的事情必须由他在前面顶着,以防止那些长安的勋贵跳出来要这要那,李云早就想将这一切交给谭铭去干了。
    在这时代时间久了,李云早就知道。若不是自己运气够好,否则人人可将他踩的体无完肤。他精明不如人,学问不如人,甚至就是见识也不如人,倘若是在宋唐,或许他还可以考虑用诗词啥的混生活。可这是诗赋为王道的大汉,寻常一个青年都比他更有文才。
    论精明才智,那也是一被轮的主。光是在田汾那里。他就已经不知道吃过多少套了,若非是自己实力已经稳固,而朝堂上各派系势力错综复杂。相互牵制着,而他自己又有最高层的袒护,恐怕现在他早让田汾连着骨头吃光光。
    叹了一口气,李云拍拍卫青和谭铭的肩膀,又嘱咐嘉勉了一阵,这才坐进马车中。
    呜!
    号角声在辽东城头响起来,大军开始向草原开拔,走在最前面的是,辽东的代表军种一一重骑兵,虽然此刻他们没有着上那厚厚的装甲,但是光是身上那些鼓鼓地肌肉,还有手中寒光闪闪的兵器,也足以令人生出畏惧之心。
    二千多辆牛车在奴隶们的驱赶下,跟随在大军地中央,李云似乎有些想出风头,站在马车上,向欢送的辽东居民挥手致意。
    在他的旁边,依然没有疲惫的高远一如既往的炫耀着,嘈杂中,高远凑到马车边道:“大人,您不怕吗?听说有刺客啊!”
    “放心,高将军,奴家在,大人没事!”一个柔美的女声在马车中道。隐约中,高远瞧见了一个美丽动人的脸庞,吞了吞口水,高远挠挠头,恭敬地唤了声“夫人”。
    马车中不是刘陵是谁?
    如山呼海啸地嘈杂人群中,季安世挤在商贾中,稍微注意了四周的人群,不出他的意料,人群中至少有五名以上地军人混杂着,以他的经验来看,这些大汉绝非寻常地方训练出来的,很有可能是某些大家族或者王侯世家从小收养,秘密训练的。
    表面上,他没有丝毫的表情,但心底却是有些兴奋,越是艰难的刺杀,对他而言越有挑战性,也越能激起他的斗志,不过一个地方上的郡守兼边关大将,居然可以动员到这些大世家训练出来的秘密死士,这让季安世颇有些意外,悄悄的摸摸了袖子里藏着的袖箭,这是他从某个墨家行会中得来的杀人利器,威力强劲,可在一百五十步内穿透木板。
    重骑兵缓缓的过来了,那些身材高大壮实的骑兵,颇让季安世有些意外,他与其他的反汉成员不同,对于目前已经存在了几十年的帝国,他并不想让他崩溃,他只是想杀掉一个皇帝,一个姓刘的皇帝,以报祖上的仇恨,以后刘姓与季姓的仇恨就两清了。
    在此之前,帮人杀几个当官的,赚点薪水,他自然并不反对。
    郡守的马车终于近了,在警备森严的士兵保护下,缓缓进入众人的视线,季安世习惯的闭了闭眼睛,再睁开定睛一看,嘴中轻轻的惊讶了一声“咦!”
    是他!季安世摇了摇头,他生平有三杀,三不杀,贪污者杀,酷吏杀,祖上有仇者杀,朋友不杀,慷慨好义者不杀,祖上有恩者不杀。
    很显然,出现在他眼中的那个穿着郡守衣服的年轻人,是他所认识的,而且还很谈的来的,两人在长安的点滴他依然记的分明。再者,此人的妻子与他妹妹关系良好,季安世生平最看重妹妹,他并不愿意让妹妹受一点委屈。《w w w。1 ⑥ k。 C N》
    叹息一声,他迅速的向后挤了挤,表面上,他不过是换换姿势,其实在这一瞬间,他已经挤出了一条后路,尽管有些狭窄,但却足够他混出人群了。
    在这电光火石的瞬间,他袖子抛向空中,一排袖箭劲射而出,人却向后急急退去。
    “有刺客!”士兵们迅速反应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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