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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她乖巧听话,聂重之嘴角露出淡淡的一丝笑意。取过了托盘里头搁着的水晶酒杯,倒了杯香槟,递给了她。
蒋正璇嫌恶:“我不喝,我现在什么酒也不喝。”那件事情的后遗症太恐怖了,以至于她现在见酒就发憷,哪怕是香槟,她也不敢沾。
若是蒋正璇只说一句不喝的话,聂重之的火气估计又要上来了。可她说她现在什么酒也不碰,倒似解释一般。聂重之也知这句不是敷衍,心底舒坦了些,便也不勉强她。遂脾气甚好地起身去屋内取了瓶矿泉水,拧开了盖子,倒在杯子里,搁到她面前:“那就喝水吧。”
蒋正璇视线落在远处,侧着头也不搭理他。聂重之不以为意在她边上坐了下来,端着酒杯,抿了数口香槟,冰凉的液体顺喉而下,在这流光鲜媚的天气中,又有她在旁,舒服得直欲叫人叹息。
聂重之许久不说话,视线落在她抱着靠枕的手,十指纤纤,玉一般的粉嫩剔透。想起那晚,她藤蔓一般地缠绕着他的脖子……
聂重之缓缓地伸手,轻轻地握住,蒋正璇一甩,想用力抽出,只听聂重之的声音响起:“别动,这是我们第一次这样好好地坐在一起。”又是那种低低沉沉的嗓音,像带了磁性一般的诱人。蒋正璇见他行为怪异,怕一个不小心又招惹到了他,索性也就任他握着了。
两人就这样的不言不语。聂重之的食指一点点地在她手心滑动,像是蜜蜂采蜜一般的轻触,痒痒麻麻的。那种感觉一点点蔓延开来,隐隐似到了心头。
好半晌,聂重之才开口,用让人不得不认真静听的凝重语气,低低地道:“你说说看,我有哪里比不上叶英章?”
他的声音又低又柔,竟似叹息一般。加上他问的这句话,也古怪得紧。蒋正璇只觉心里怪怪地,有种说不出的味道。
聂重之长长地叹了口气:“你自己都说不上来,是不是?我左看右看的,觉得你那叶英章也不过如此,瞧不出哪里有半点好。你倒说说看,他有什么比我好的?”
他哪里比不上叶英章了。论家世,且不说他位高权重的那位伯父,单他们聂家,就在洛海城盘根错节,根基深厚。叶家虽然不错,可也是叶英章爷爷那一辈的事了,现在那里能跟他们聂家相提并论。论身家,他是电商新贵,抛叶英章多少条街也不知道,就算论长相,他也不比叶英章差半分。可是她为什么就不能正眼瞧他一下,对他好一点呢?
蒋正璇哪容得聂重之这么说叶英章,她心头本就窝着口气,一听之后,便涌了上来,猛地抽出了自己的手,狮子护卫领地一般地反驳他:“叶大哥他什么都好,什么都比你好。”这句话说出来的一瞬间真真是畅快无比的。可说出口的下一秒,她就后悔了。
仿佛是一把绣花针扎进肉里的刺痛,方才气氛暧昧温柔的幻境瞬间消失无踪,聂重之的脸色渐渐冷了下来,连笑都不再伪装了。
整个露台,平静得让人发毛。
好半晌,聂重之慢慢地凑近,在她耳边露出尖刻轻佻的笑容:“既然他这么好,你那晚缠我的时候,为什么说叶大哥你吻我,你为什么一直不吻我呢?”
蒋正璇边上就是沙发扶手,见他如此靠近,无路可去,避无可避。她又受不住聂重之的这些话,霍地转头,黑白分明的眼睛瞪着他,却找不到任何可以顶回去的话,热辣着脸气怔了半天,毫不客气地推开他起身:“要你管,让开,我要回家。”
聂重之反应极快,反手一扣,便握住了她的手。他是黑带九段,给他玩花样,不是玩死自己。蒋正璇虽然清楚这个道理,但恼极了,哪里还去管这个。于是狠狠地踢了他:“你走开,别碰我,放开我。”
聂重之见她反应,竟一点也不恼,心里头反而舒服地微笑了出来:“你踢我,你跟我生气,说明他真的没像我这样吻过你?”
虽然着恼,蒋正璇却知道聂重之却说到了中心点上,叶英章确实没有这样子吻过自己。叶大哥的吻从来都是轻轻柔柔的一触,像蝴蝶轻触花朵,十分的小心翼翼。哪会像他那样,每次吻她,似乎都想吃了她一样。
蒋正璇对于聂重之实在是无法招架,只好恨恨侧过脸,不说话。
蒋正璇这样的反应,聂重之得逞似的笑了出来,一点点地贴近她的脸。蒋正璇仰头避开他,恨得咬牙切齿:“聂重之,你放开我。你想要怎样?我们今天说个清楚。”
聂重之修长的手指在她脸颊处轻轻地刮过,他的唇渐渐凑近,语音模糊,偏偏满是暧昧:“璇璇,你是个聪明人,知道我要什么的?”
聂重之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自从两人发生关系后,他最初的时候觉得内疚之极,恨不得揍自己一顿,怎么会染指这个小丫头。他甚至觉得自己再无脸面对蒋正楠了。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现自己越来越不对劲了。他总是在不经意间想念蒋正璇这个小丫头,想念她的一切,那种想念竟不由自己。
本来这些他还是能够控制的。但是偏偏让他遇见了好几次蒋正璇跟叶英章站一起的画面,每每见到,心里头便如同万蚁啃噬般的难受,越看越碍眼,越瞧越火。
他觉得自己快疯了。怎么可能这么地想念这个小丫头呢?于是,他尝试了一些方法,比如打拳运动,比如找人一起各种聚会HAPPY,找人一起去度假。反正只要他想玩,有的是乐子。
不行,怎么也不行!他尝试了好多好多种。某些时候他是可以忘记的,但事后却更疯狂地想她。
他忘不掉!
很多事情越过了界,便再也回不到从前了。当真是如此的!
他再也回不到以前了!
这个小丫头,这个洋娃娃,这个小公主,明明是自己看着一点一点长大。然而这个刚刚长大的小丫头却要嫁给另外一个人了。
不,不行,这是不行的!他光想想就觉得心口要窒息了!
聂重之亦知道自己的想法疯了。可是他无法自控,他想继续疯下去。
他难道?一种惧意猛地袭来。蒋正璇在这阳光灿烂里头,只觉得全身发冷:“你要怎么样?”聂重之的视线定定地锁着她,嘴角轻勾:“璇璇,是你先惹我的。你忘记了吗?是你到我的酒吧,是你喝醉了,然后缠着我的……我们之间已经永远也清楚不起来了。”
这是事实。蒋正璇反驳不了。
那以后,蒋正璇发现她似一只蝴蝶跌入了聂重之编织的网中,任凭她怎么挣扎摆动,她都无法躲开聂重之。
☆、第12章
蒋正楠的复健很成功,到了第二年夏天的时候,双腿已经行走自如了,只是还得不断地服用一些药物和配合治疗定期复检。
聂重之亦有很多功劳,他几乎天天来蒋宅,不厌其烦地陪他去医院复健,陪他说话解闷消磨时光。偶尔也会叫上一群人到蒋宅打打牌聚聚会。蒋正楠的生活除了不能去公司上班外,只能在家里批阅文件外,其余的似乎并无什么改变。
母亲陆歌卿经了这件事,真真是把聂重之当成了半个儿子。在众人面前不止一次地说过:“重之这么重情重义的孩子,我真是欢喜的不得了。所谓患难见真情,朋友之间啊,只有真正遇了坎、经了事,才知道是不是真朋友的。”
每当此时,蒋正璇总是默不作声地眼帘低垂。聂重之的醉翁之意唯有她了解得最清楚。
这一年的深秋,向来和风细雨的洛海城发生了一次建国以来最大的黄金抢劫案子。经过洛海市公安局的大力部署,由叶英章为主力的专案小组在两个星期后顺利告破黄金抢劫案,叶英章也因此荣获了局里的特等功。
总算得空了的叶英章便约了蒋正璇吃饭。
叶英章因破了大案子,兴致不错,一反往常地跟她讲了很多破案经过:“作案的那人还是个大学生,平时喜欢看福尔摩斯之类的侦探书,具有很强的反侦查经验。他本人是在三元市的一家企业工作,谨慎起见,特地选了离三元颇远的洛海。实施抢劫前,特地来洛海侦查过几次,查探了珠宝店内部的人员情况,保安情况……”
蒋正璇拨着餐盘里的柠檬薰鸡肉,浅浅微笑:“然后呢?”
叶英章:“他从三元坐大巴来洛海后,先后乘坐了三轮车、出租车、公交车、摩的等交通工具,且每次换乘都会改装。然后在八点多用枪支进入珠宝店进行抢劫……他也算我们局里碰到最具有反侦查能力的犯罪分子。”
蒋正璇从前只盼着可以和叶英章天天相处,叶英章若是滔滔不绝地跟她说案子,哪怕再血腥残忍,她也会做一个最佳聆听者,只觉得能与他相处的光景便是好的。
可是如今与叶英章这样面对面坐着吃饭,听他兴高采烈地说话,蒋正璇竟然察觉不到半点往日的甜蜜喜悦,她有的只是害怕惊慌。无时无刻无处不在的紧张惊恐。惊怕着他随时会从自己身上瞧出不一样,惊怕着他会发现她与聂重之的事情。
璀璨灯光下,叶英章的轮廓分明,神采飞扬。蒋正璇似被他身后的耀眼灯光蛰疼了眼,不敢多看。
她和叶大哥,到底是怎么了?怎么会到了现在的地步?
蒋正璇满心的不安与内疚,甚至觉得自己快要疯了。她怎么可以这般无耻不堪,一边与聂重之发生关系,一边却与喜欢的叶大哥谈着恋爱。
她隐隐约约觉得,她和叶大哥似乎要完了。或许,在早在她跟聂重之有牵扯的时候就已经完了。
下一秒,她又坚定地摇摇头,不,不会的。叶大哥是她明媚年华里恋上的第一个人,一定也会是最后的那个人。她一定会嫁给叶大哥的!一定会!
他们这一桌的位置在角落,边上是一些包厢,倒也颇清静。
蒋正璇没什么食欲,吃了一小块薰鸡肉便搁下刀叉。一抬头,看见了几个人朝他们的方位走来,为首的是一个雍容贵妇,经典黑白的外套搭配黑色宽腿裤,脖子上亦是经典的珍珠链子,举手投足间气度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