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林锋心中大喜。以现在的实力,如果回到了天玄大6,那整个大6上,包括地底魔域当中的恶魔,就都是他的囊中之物了。得到全部恶魔用来献祭召唤愿望之门,说不定还能晋阶到斗神境界呢,到时侯就拥有近乎永生的生命了……
一切都是如此美好,林锋心喜,慢慢张开眼睛,眸中金光一闪即过。
而后,随着他深深吸一口气,方圆万米内的天地之力再度聚拢过来,全部都聚拢了过来,令周围形成了天地之力的空洞,而方圆万米外的天地之力又不断聚过来。就像人在水中舀了一瓢,自然会有周围的水拢过来,让水面恢复平衡。
如此,天地之力源源不断聚拢,天空中渐渐形成了强烈的罡风带,方圆数万米的罡风带,狂烈地旋转着,天空中阴云搅散,阳光照射下来。
但是,即便是正午的阳光,也在这强烈的天地之力的光芒下黯然失色。
这光,此时就聚在林锋身上,令他变成了光人。然后聚拢到他体内,凝聚,粹炼,融入丹田当中,转化为真气。而现在的真气,也完全变成了真元,并蕴有天地之力的气息,与之前完全不同了。
林锋感应着自己的状态,觉得自己仿佛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心中不禁有股战意涌起:“现在我已经是斗圣了,不知道实力怎么样?”
第二百九十一章超级宠物
对于斗圣以后的境界的具体情况,林锋并不是很清楚。仅知道斗圣之间的境界区别,与斗圣以下的境界区别完全不一样,等级与等级之间的差距,变得非常之大,而斗圣晋阶为斗神,斗神晋阶为真神,差距就更大得离谱了。但详细情形如何,就不敢肯定了。
“那个傅亭柳的精神力量才被我吸了不到五成,就能让我以力证圣,强行突破斗圣境界,显然,那个傅亭柳比一般的斗圣要强大得多了。”
林锋可以感应得到,自己的识海里,还藏着大量的精神力量,自己现在运用到的,不足十分之甚至可能还不足百分之。如果全部爆出来,那精神力量的强度绝非一般斗圣可比拟。
略一沉吟,林锋将心思收回来:“当务之急并不是先试验我的实力如何,而是先想办法闯入第二层,找到离开这个地方回去的办法。这个世界的神兵利器和圣域魔兽多得是,以后再回来一一炼化。或能不能带着部份离开。
“这里的东西虽然非常好,但别人利用不了,不需要在这里浪费时间。而外面的恶魔尸体却可召唤愿望之门,而且大多数武者都在抢夺,是稀有资源……两相比较,孰轻孰重,可想而知……”
林锋心中虽对这里的庞大圣域魔兽尸体级神兵利器感到心动,但还是能忍得住贪婪,决定先离开这里再说。
至于这里最最珍贵的,比恶魔尸体和低级愿望之门都要珍贵的神格碎片,林锋现在可不认为自己就有能力收取。这个世界强者这么多,在这里呆了数千年,都没能得到神格碎片,他林锋何德何能,敢说得到那神格碎片?除非他有本事降伏阴阳造化炉当中的那支神剑,那才有可能。
想着,身形一晃,回到阴阳造化炉旁边,便要将炉收起来。
“等等。”那黄金史莱姆史克莱喊道:“锋锋,精血,精血,我要你的精血。”
林锋无语。
“你现在还打算要我的精血?”
“当然。”
“可是,我晋阶斗圣了,似乎不大需要你的帮助了啊。你拿什么来换取我的精血呢?”
“啊,你,你你怎么可以这样啊……”
那黄金史莱姆一阵气结,很是气愤地挥舞着拳头,然后,道:“你说你晋阶斗圣了?斗圣又怎么样?斗圣也打伤不了我。而且,如果得到你的精血,我会更强大更强大,更强大的斗圣也伤不了我哦。”
“哦,这样啊……”林锋想了想,道:“那么,做个交易。我雇佣你,你这段时间跟在我身边,在需要的时侯保护我的身体,好让我能全心全意跟敌人战斗,这样,我就会把我的精血给你……不过,是一滴一滴地给,不会一下子给完,怎么样?”
那黄金史莱姆眨眨它的那双大眼睛,问:“你是要把我当冒险者和佣兵雇佣啊……”
林锋道:“差不多是这样,不过,我们是合作关系。你付出你的劳动,我支付我的精血,以此作为代价,等价交换,怎么样?”
那黄金史莱姆想了想,便蹦了蹦:“嗯,好,我保护你,你给我精血。不过,你现在要先给我一滴,这个是定金。”
林锋暗暗好笑:“这个黄金史莱姆还懂得要定金?”
想了想,就问:“我现在晋阶斗圣,体质改变,一滴精血足够你晋阶了?而且,说不定更强大。所以,我就先给你十分之一滴……”
“什么?这不可能我最少要三滴才能晋阶。”
“你骗人,我晋阶斗圣,比原来强了十倍不止。原来你要我十滴精血,现在一滴精血,足够了,肯定足够了。”
“没够没够,你虽然晋阶了斗圣,但我需要的那些东西,并没有多少改变啊。”那黄金史莱姆急了,蹦蹦跳跳地道:“你们人类晋阶,跟我不一样,我要的东西跟你们的不同啊。”
林锋听着,就道:“这样啊,这么说,我要给你最少三滴精血你才能进化……”
“嗯,还要去吸收大量的天地之力和别的生物的生命力量才可以……”
“那既然你要三滴才能进化,那我现在给你一滴和给十分之一滴精血,还不是一样,你不一样都不能进化?”
那黄金史莱姆愤怒了:“一滴精血,足够我先强化一些了。就像……就像有冒险者想买一把剑,做任务得到十个金币可以买一把剑,那拿一个金币的定钱跟拿一个银币的定金,一样吗?”
林锋呆了呆:“你最后这句话,说得倒是清楚,比你之前表现要聪明得多了。”
“你什么意思?你这个坏蛋,你是说我原来不聪明了?”
黄金史莱姆显得很愤怒,它最讨厌别人对它说什么傻蛋傻瓜直线条死脑筋之类的话了。因为,它本来就是这样的生物,怕人揭短。
林锋听着,笑道:“我的意思是说,你本来就很聪明,你现在变得更聪明了……嗯,肯定是因为跟我呆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得到我的气息的滋润,所以连脑袋都变得更灵光了。”
“你……”黄金史莱姆傻眼了:“你比我想象的还要臭屁。”
林锋无语。
那黄金史莱姆眼睛转了转,心想:“不过,这家伙身上的气息还真的对我有用,他修炼的时侯散出来的气息,是让我变强了一点呢。”
但是,它却没说,只问道:“那现在,你可以给我一滴精血了?”
林锋点点头:“好,我相信你。但是,希望你也要信守承诺。”
“放心,最有信誉的史莱克,那就是我的称号,你难道没听说过吗?”
林锋嘀咕道:“还真没听说过。”
说着,右手一指,一缕血丝被真气从自己的手指头处逼出来,并不断散着浓浓的紫色气息和淡金色气息。
那血丝凝成一滴血珠,迅旋转,渐渐地,绽放出了深紫淡金色泽的光芒。
“金色……不朽之光?”那黄金史莱姆吃了一惊。
“什么不朽之光?”林锋耳尖,就问道。
黄金史莱姆看了林锋一眼,道:“金色为不朽的颜色,拥有了金色的灵魂和血液,就拥有了迈向不朽的资格,可以接近长生不死了。而且紫金比一般的金色更高贵,一般的金色纯粹,只能自身不朽,而紫金中蕴含着杂质而不朽,所以拥有紫金之色的强者可以带着别人一起不朽,一起长生不死。”
林锋皱眉:“什么乱七八糟的理论?那你们黄金史莱姆一族,那只黄金骷髅,还有其它天生金黄色身体的种族,岂不是天生拥有接近长生不死的特性?而且,其它斗圣,鲜血不也都是带着淡金色泽吗?”
“那不同。”黄金史莱姆摆摆手,想了想,道:“具体情况我也不清楚。”
林锋笑道:“你耍心眼了?是不是担心把我的血说得太好,担心我不肯把精血给你了?”
黄金史莱姆一阵尴尬,变幻出来的手摸摸自己头顶,道:“那个,我知道的也不是很多,只能感觉出你这金色跟别人的金色不同,有种很特殊的气息……这些都是我从那圣域血族的记忆碎片中知道的,并不全,而且它知道得也不多。”
林锋点点头,没再多说,只屈指一弹,那指尖凝炼出来的一滴精血飞向黄金史莱姆。
这滴精血,差不多蕴含了林锋全身的百分之一的生命精华,以他现在的修为,凝炼出十滴精血也不算什么,只要多吸收别的能量补充回来,或是利用天地之力修炼几个月也就补回来了,但他不想就这么便宜了黄金史莱姆。
“好了,这滴就是定金。”林锋话说着,那黄金史莱姆兴奋得蹦了起来,一口就将那滴精血接住,吸进体内。然后它就迅变成一滩黄金液,停留在地上,如同一滴巨大化的金色水滴。
只感到一股奇妙的气息在它体内流转,然后,它猛地变回原状,跳了起来:“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说着,盯着林锋:“你,你是不是在精血里动了什么手脚?”
林锋摇摇头:“说话要讲良心,更要讲证据,你怎么说我在精血里动了手脚呢?”
“那为什么精血里只蕴含着一股对我有用的气息呢?我根本就不能让自己获得那种对我有用的力量的特性啊。”
林锋怔了怔:“你说的什么?我怎么听不明白?”
“我的意思……我的意思……嗯,就是大米饭跟种子的区别。”
“大米饭跟种子的区别?”林锋摇摇头:“我怎么听着糊涂了?”
那黄金史莱姆道:“你的精血,就跟一颗种子一样。一般人得到了种子,只能用来煮饭吃,获得里面的能量。但我得到了种子,慢慢培育,种了之后,就能得到很多很多的稻米。而且,我还可以变成种子,像种子一样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