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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爱别过了头。
临暗(29)
(14)
惊喜出版社的北京中心到底还是成立了。
老总正色问小爱:“你真的不去主持工作?”
“对不起。”小爱说,“我妈妈需要照顾。”
“可以安排她去北京治病。”老总试图做最后一次说服,“要知道,娃娃没有你可不行,我们也不能把她再放到别的编辑手里去。”
“我妈妈只愿意呆在南京。”小爱说,“更何况,我在南京不等于不做娃娃的书,还不是照样跟进吗?”
正说着,小爱的电话响了,她接起来,是娃娃在那边喊:“你不来北京,我就回家陪妈妈,我早想回家啦。”
“只要你不念书,随你的便。”
“我不去四川签售。”娃娃来狠的。
“那也随你的便。”小爱才不怕她。
“呜……”娃娃拖着哭音说,“为什么你不肯来北京陪我,你是不是被那个老男人骗了,所以才会……”
“不要乱讲。”小爱打断她说,“我在和老总谈话,稍候再电你。”
“好吧。”娃娃说,“我是希望你来北京的,你来北京我就不用住集体宿舍了,这种苦我再也受不下去了。”
小爱挂了电话,看着老总,坚决地说:“我不去北京。”
“你不去北京你干脆哪儿也别去!”老总气得开始拍桌子。
“你冷静了再找我。”小爱转身就走。
“你站住!”老总说,“我告诉你,这是安排,这是必须,你不服从也不行!”
小爱转身走出老总办公室。
电话又响,这回是林森,他说:“何时来?”
小爱不说话,只觉得眼泪就要掉下来。
“怎么不说话?”林森问。
小爱好不容易控制住自己,说:“没事。”
“我感觉你有事。”
“没事。”小爱说,“就是妈妈病了,要照顾她,有点累。”
“哦?”林森说,“那你照顾好自己,别让我担心,好吗?”
“嗯。”小爱说。
点点追上来,拉住她说:“你怎么搞的,冲老板发火?不想活了?”
“是。”小爱说。
“好了。”点点说,“你现在是不是要去医院看你妈妈?”
“不去。”小爱说,“有个神经病整天呆在那儿。”
“我去赶走他!”点点撸撸袖子说,“我知道就是他让你烦心!”
小爱是真烦,不是一般的烦。
忽然,她很想躺在一个人的怀抱里,只有那个怀抱,能让她安心。
从单位出来,小爱坐上一辆出租车,对司机说:“去机场。”
他给过她那么多惊喜,小爱想,应该是回他一个惊喜的时候了。希望他看到自己的那一刻,脸上的笑容是真实的。
晚上八点,小爱来到了北京。
她并没有打林森的电话,而是直接打车去了林森的家。远远的,小爱看到别墅的灯温暖地亮着,她下了车,疾步往前行,想见一个人的渴望如同丽江的驼铃在心中来回撞击,发出清脆的回响。
小爱在心里重复着三个字,她想,在扑入他怀里的时候,一定要说出这三个字。
门铃响了。
小爱咬着指甲,有些紧张地在等候。
一直没有人来开门。
小爱坐到他门口的台阶上,不想打他的电话。按小爱的揣测,屋内的灯亮着,他应该不会走远。就这么想着的时候小爱看到了那边走过来的两个身影,穿着一样的运动服,女孩骑在车上,他在旁边扶着她的车走。女孩笑着,他伸出手在替她擦汗。
小爱惊慌地站起身来,躲到房子的另一边去,把自己藏起来,连呼吸都不许自己有。
小爱知道,自己没有看错。
那两个人,她都认得,林森和娃娃。
临暗(30)
尾声三月的束河古镇。
春天。
邮递员刚走,小爱在书吧里,把一批新到的杂志放到竹架上去。
有一些客人来了,坐在竹椅上看书,一看就是一下午,不给钱,小爱也不说他,有时还笑笑地替他递上一杯茶。
丽江,就是拿来磨时光的。
自从来了丽江,小爱妈妈的身体就好了许多,只需吃些许药,帮着小爱料理一下书吧的事,母女俩过得很平静。
往事,被藏入深深的海底。
每个人,都最好不要被情感主宰,做自己的主,才是最好的。
书吧开始慢慢地有名气,但是小爱坚持不让任何人拍照。如果谁非要拍,小爱会沉下脸来,让别人很难堪。
又是黄昏,小爱抬头看天,每一天的黄昏,都是这样坚持着它的美,不肯离去,但总要离去,新的一天总要来临。
旧的,总会被新的代替。
杂志上,在介绍一个新的当红写手,是个帅哥,他叫凡凡。也许有一天,那个在书市如日中天的叫娃娃的人,会慢慢被读者所忘记,但这没有什么,她自会有她精彩的生活。小文,林森,或许对于她,都不过只是过客。
小爱自然比不过她。
在小爱的心底,至少赤脚从二楼走上三楼的那一夜,她是渴望永远的。
妈妈在调电视,那台电视其实是新买的,但她想看的湖南台老是不太清楚,六十岁的老太太最近迷上看《超级女生》,喜欢李宇春,热情甚至高过十六岁的少女。
频道转换间,小爱忽然看到娃娃,她做客一家电视台,在谈她的新书。老太太尖叫起来:“这不是娃娃吗,你看她长得是不是像春春呢?”
小爱支吾着,眼睛却离不开电视屏幕。
主持人在问:娃娃,我知道你一直坚持不上任何电视节目,这一次,为什么会打破自己的原则呢?
娃娃说:我是为了我爸爸。我希望我爸爸幸福。
主持人:此话怎讲?是不是说这本书讲的就是你爸爸真实的故事呢,我想读者们都很想知道噢。
娃娃:小说毕竟是小说,不过我只想说,其实我以前不喜欢写作,但我是为我爸爸才写作的。这应该算是一个小小的计谋吧,虽然最后没有成功。但我真心希望有一个消失的人可以读到这本书,希望她回来,我们都想念她。其他的,我不想多说,大家看书吧。
娃娃还是那么酷,她手里的那本书,叫《绝版老爸》。
镜头扫过观众,小爱看到点点,老总,还有,他。
第二天,小爱在丽江书城买到了那本书,这应该是娃娃出道以来写得最好的一本书,一个男人,女儿两岁的时候妻子就去世了,总是遇不对真正的爱情,直到四十多岁的时候,才遇到自己真正喜欢的女人,他真心的付出,却没想到还是与她擦肩而过。
女儿为了爸爸的爱情,为了了解爸爸所爱的女人,于是主动去靠近她,了解她,并随时向老爸汇报关于这个女人的消息。
就在父女俩都以为大功告成的时候,这个女人却又忽然消失在茫茫人海。
…………
娃娃说:每个人都在穷其一生追求自己的幸福,可是最可悲的事情就是,在幸福来临自己的身边时却又撒手让它飞走。
黄昏真的是金色的,小爱站在书城的门口,望向古城的方向,小爱走到公用电话亭,一只手抚摸着自己高高隆起的肚子,另一只手拨通了那个拼命想忘却其实一直忘不掉的电话号码。
小爱想问的第一句话是:如果我们的孩子叫乐乐,你会同意吗?
懂爱的人,应该拥有一份快乐的生活。
冰淇淋恋爱了
六月,栀子花开了,大朵大朵的白。
我和阿朵手挽着手,在校园这香香的夜色里漫步。阿朵跟我说起一个她才看来的笑话,我笑得拼命捏她的胳膊。她在路灯下停下脚步,看着我,正儿八经地说:“冰淇淋,你不能笑哦,你笑起来,连月光都会化掉呢!”
“嘴甜。”我说,“要化也要先在你嘴里化掉才对。”
阿朵稀里哗啦地笑。笑完了又说一句跟我说过千百次的话:“冰淇淋,我们谁也不要恋爱好不好,不然留下的那个好孤单的。”
“放心。”我说,“我才不会晚节不保。”
“我当然也不会。”阿朵说,“不过毕业后我就要和你比赛了,看谁先嫁出去!”
这真是一个很伤感的话题,其实我们很快就要毕业了,在学校的日子只能以天来计数。而且毕业以后,我和阿朵就要分开,一个到南方,一个到北方。我和阿朵做了四年的好朋友,她是我的上铺,是她教会我叠漂亮的被子和在拥挤的开水房里奋力而得意地抢出两瓶开水来。阿朵有一头天然的鬈发,特别是洗过头后,鬈得惊心动魄,那是什么样的发型师也做不出来的效果,而且她性格大方,敢作敢当,非常的可爱。她则说从没见过像我这样小家碧玉似的女孩子,让人忍不住地想疼爱。
我们一见如故。
在我们班里,也只有我和她一直都没有谈过恋爱。别的女生和男朋友卿卿我我的时候,我和阿朵往往是在宿舍里恶狠狠地下着象棋,谁输了,都会急红了眼,扭着对方非再来一盘不可,直到终于有一方心服口服无心恋战才罢休。
四年来,我和阿朵之间形影不离无话不说,亲密的友情令别人羡慕得发酸。但我和她之间也有些绝口不提的往事,那就是关于凌。
我想我和阿朵是同一天爱上凌的。
凌是我的老乡,比我们高一届,也是我们校乐队的主唱。他的声音略微有些沙哑,唱起歌来特别的有味道。我对流行歌曲并不是太精通,阿朵却是对各路歌手如数家珍。那一次老乡聚会我带着阿朵一起参加,凌一开场就抱着吉他来了一首罗大佑的《乡愁四韵》:“给我一瓢长江水呀长江水,那酒一样的长江水,那酒醉的滋味是乡愁的滋味,给我一瓢长江水呀长江水……”那时我们刚上大二,虽不算是新生,但这思乡的歌还是妥帖地呵护了我们愁肠百转的乡愁。那夜的阿朵显得格外的兴奋,看着凌的眼睛像夜空里亮晶晶的星星。可是凌先请我跳舞,他比我高好多,我在他的怀里非常的不自在,本就生疏的舞步凌乱而狼狈。凌说你叫倪冰对吧,我点点头。凌说早就知道有一个叫倪冰的漂亮的小学妹,没想到有这么漂亮。这之前没有男生这么夸过我,我疑心凌对所有的女孩都是这般的甜言蜜语,但我又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