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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霜河白BY倾泠月
【番外】任是无情也动人
皇朝十九洲,每一州皆有其特色,比如华州那是最富饶的,兰州那自然是兰花天下绝,墨州那里最多金矿,而风景最秀逸的要数玉州,但是人文最鼎盛的则在风州。
在皇朝有这么一句话:十分才,七自风。
即是说,十个才子中,必定有七个是出自风州。足可见风州人才之众。
自前朝始,风州便以文化之盛列居诸国之首,历朝历代皆多才子名士,他们或为奇人异士隐于乡野,或为文学大家授学育人,或官居朝堂辅佐帝家……翻开史书、传记,风州的风流才士举不胜数,而在元恺年间,却是一人独领风骚,那人便是风鸿骞。
风鸿骞生于风州,自小便有“神童”之称,而后少年成名才华横溢,十五岁时辞亲远游,北越雪山,南穷苍梧,西过大漠,东涉溟海,踏遍烟霞览遍河山,其才其人亦随其足迹远扬天下,举国提才,必数其名。而他这一次远游却是整整游了十五年,至他三十岁时,一人一骑风尘归来。
风家在风州乃是名门望族,风鸿骞虽父母早已亡故,但族中长辈却有许多,且个个都十分看重这位风家最为出众的子孙,所以他一回到家,长辈们对他皆是关怀备至,为他打点生活之余,最后无不是将其终身大事摆在重中之重。
需知以风鸿骞的三十“高龄”,在别人家那都是可抱孙子的年纪了,只是他依是独身一人,且自己似乎完全没将婚姻之事放在心上,怎不叫长辈们焦急,于是一个个都为他物色妻室。以风鸿骞其人品才华,长辈们当然不能随便将就,将城中的名门闺秀放了个遍,最后终于挑中了江家小姐。
提起这江家小姐,那在风州亦是十分有名。生得花容月貌,又通琴诗,江家亦是风州名门,祖上数代为官,那上门说亲保媒亦多,只是这江小姐却是十分的有主见。道婚姻乃自己之事,关乎一生,岂能任他人定之。江家虽有四位公子,却只她这一位娇女,江家老爷、夫人万分疼爱,因此对外宣扬,自家的女婿让女儿自己挑。于是但凡说亲的,都需将人领至江小姐面前,让她亲眼看一眼,只要她能看中即可。只是多年下来,无论是世家贵胄还是才子俊士,这江小姐愣是没一个看上的,以至到了双十年华依待字闺中。
风家的长辈们自也闻得江小姐之名,听得媒人一说,想着这江小姐年岁相当,出身名门,又有才有貌,与风鸿骞可不正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于是,在一个风清花妍的春日,风鸿骞与江小姐予百花盛放的风州名园“瑜园”相会。
一个风神疏朗,一个琴心诗华。
于是,一段姻缘便此而成。
成亲后,自是琴瑟在御举案齐眉,两年后,风夫人为风家诞下一位千金。
风鸿骞平生有三好,一是书,二是酒,三是牡丹。因此,风家最多的是书,最稀罕的是美酒佳酿,最漂亮的自然是花园里满园的牡丹,各色品种,应有尽有。
元恺十六年,四月,正是牡丹盛放的时节。
当风夫人在房中痛呼凄叫、别的男人也一定是焦灼万分手忙脚乱时,风鸿骞却正对着一株牡丹悠然出神。那是一株刚刚开花的魏紫,芳华天颜雍容无双,看得风鸿骞连连赞叹:“所谓国色天香风华绝代便是如此。”
侍女匆匆跑来花园里,告诉他夫人为他添了位千金时,他还在念着:
若教解语应倾国,任是无情亦动人。
“老爷,夫人为您生了位小姐,还等着您取名呢。”侍女提高了声音叫道。
“啊?”风鸿骞恍然回神,看一眼旁边瞪目的侍女,又看看眼前的牡丹,然后道:“今日这株魏紫也开花了,定是吉兆,生的女儿肯定会和这魏紫一般的美,不如就叫‘风紫’。”
啊?侍女一愣,未及反应,风鸿骞却已自己醒悟过来。
“唉呀不好。风紫……疯子,不好听。魏紫叫魏紫那是国色天香绝代风华,换成风紫就不好了,等等……风华绝代……风华……风华……可是总有一天会逝去,有了,挽华,去,告诉夫人,小姐的名字就叫‘风挽华’。”
风挽华的名字就是那样得来的,她亦没有辜负她父亲为她取这名字的期望,日后果然长成了风华绝代的美人,而她这一生的悲喜似也因她这绝世的风华。
父母皆是才华卓绝的人物,风挽华其聪慧自是不用说,又家学渊博,是以诗词文章琴棋书画那是学一样精一样,小小年纪其才学便以令得许些拜访风鸿骞的学子自愧弗如,人人言道风家又出了个小神童。
风鸿骞虽满腹才学虽名声远扬,但生性疏狂不羁,予钱财权势并无贪好,虽有官员推荐入朝,但他都以“秉性不合”为由一一婉拒,好在风家祖业甚多,风夫人有持家有道,倒不用为生活发愁,日子过得及其的富足优溶。
他已在外游历十数年之久,看尽天下风光,是以成亲后倒不再出门远游,每日里不是与夫人弹琴品曲,便是抱幼女于膝共读诗书,又或者闭门不出潜心著书,再或者于城中四处游赏,与意气相投者痛饮达旦,与陌路相逢者席地座谈,与知己名士书画相斗,与众学子谈经论道……
如此,便是数年过去。
元恺二十二年,三月。
这一日,风夫人正在书房里教女儿作画,忽然书房的门推开,风鸿骞领着一个男孩进来,说是他收的弟子。
想拜在风鸿骞门下的人自然多,只是风鸿骞从未收过弟子,最多也就是受好友所托去书院给学子们授学一两天。而今忽然间领进一个弟子,不说外人稀罕,便是风夫人亦十分惊奇。
经风鸿骞一番解说才知,这男孩名檀朱雪,母亲亡故后随父亲从兰州迁来的。檀父极擅酿酒,便在城里开着一小酒馆谋生,风鸿骞有一日喝到友人从檀家酒馆买来的一壶“青叶兰生”后大为赞赏,于是亲自再去酒馆买酒。谁知檀父得知风鸿骞的名后,去酒窖里搬出一小坛酒,道这“青叶兰生”他每年仅酿两坛,一坛已卖出,这手中的便是最后一坛,说完了他双手一松,砰的一声酒坛便在地上四分五裂,一时酒香盈店。
风鸿骞当时愣住了,暗想这人即算是不想卖酒给他也用不着这样,明说就是,何必来糟蹋这绝世的佳酿,看着地上的酒水暗暗心疼。檀父摔完了酒后,再一手扯过当时正在店里帮忙的儿子,推到风鸿骞面前,道先生若能收小儿为弟子,那以后每天酿的两坛“青叶兰生”必亲自送去风府。
“你就因为两坛酒便应承了?”风夫人睨一眼丈夫,放下手中画笔,移步上前细看男孩面貌。
“唉呀,夫人,那可不是一般的酒。”风鸿骞忙道,“‘青叶兰生’本来酒中极品,而这檀家酿的更是极品中的极品,我能得他两坛酒,反正我赚到了。”
“两坛酒就把你收买了,日后来我们家送酒的可就要多了。”风夫人轻轻嗔一句,眼光看着男孩,又赞道:“这孩子的模样可真是生得好。”见他一头半长不短的发没有束起就散在肩上,乌锻似的黑得发亮忍不住伸出手去,谁知男孩却一偏头躲开了,看着风夫人皱起与发一般黑的眉毛,道:“男人头,不能摸。”
这话一出,风鸿骞与夫人不由得都笑了,便是书桌前的风挽华也抚着嘴咯咯笑着。
男孩听着笑声转头看向风挽华,然后道:“你长得可真像一只猪仔。”说完了后再加了一句,“猪仔还不及你。”
六岁的风挽华长得有些过分的珠圆玉润,日后倾国倾城的美貌与风华在那一年还不见丝毫影子,她年纪虽小,可家中来来往往的客人见到她哪一个不是赞她玉雪可爱聪慧非凡,而把她比作一只猪的,却还是第一个,甚至是说她连猪都不如!
于是,风挽华小姑娘忘记了平日里父母的询询教导,手中那支蘸满墨汁的紫毫便往男孩的方向如同作画般的流畅挥出,一道墨雨便洒落在男孩脸上,顿时——黑发黑眉黑眼又黑脸。
“哈,乌鸦!”风挽华在父母反应过来之前,给予两字评价。
这便是风挽华与檀朱雪的第一次会面。
一个六岁,一个十岁。
本该是“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的美好画面,只是他们的第一印象并不甚美好,彼此的评价是“猪”与“乌鸦”。
虽然檀父为儿子拜得名师,期望他有所出息,但檀朱雪本人可没这样的意愿。若是可以,他更愿意把这读书的时间用来和巷子里的伙伴们玩官兵捉强盗,而来读书的唯一好处,大概是他不用再到父亲的酒馆里当小二了,而改成每天上风府报到当学童。
风鸿骞人虽懒散,但对于授学却一贯认真。
自决定收檀朱雪为弟子起,便在书房里又添了一张书桌,与女儿的一左一右摆着。先前已自檀父处得知,檀朱雪只是跟着他学了几个字,不曾正是上过学堂,所以第一天,他取过一本《玉言仁世》打算从启蒙开始,可檀朱雪却是自入书房便趴在书桌上,一副困顿不堪的模样,及不给他这位先生面子。
风鸿骞见此情况倒也不生气,只是把书放下,走至檀朱雪面前,搬一把椅子坐下,问他:“朱雪,你有没有心中很敬佩的人?”
檀朱雪闻言顿扫一脸的困顿,眼睛发亮的道:“有!当然有!就是‘兰明王’!我们玩官兵打仗时我就是当‘兰明王’的!”
“喔。”风鸿骞点点头,“那你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吗?知晓他生平事迹吗?”
“当然知道!”檀朱雪重重点头,“我们兰州人人都知道他!他是前朝七大将之一,被始帝封为丰国之王。他可是大英雄,打起仗来从没败过,而且我们兰州之所以成为兰花之城也是因为兰明王。”
“就这些?”风鸿骞挑挑眉头,“那你知道他出生在何地?他活了多少岁?他在什么时候打了第一仗?他在什么时候被封为王?一生经历过些什么事情、有些什么功绩?他喜欢看什么书?他除了会打仗外还会些什么?他为什么会喜欢兰花?他为什么会被成为‘兰明王’?他为什么会受人爱戴……等等这些你知道吗?”
檀朱雪被他一连串的问题问住了,半晌后才摇头,脸上已显出沮丧之色。
风鸿骞起身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