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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崎寅之助喜与你们共处,就连银两也分赠给你们。而你们对大爷他百般照料,双方可谓共存共荣。然你们只因只右卫门一句话,只因他是个武士之身,便将他给杀了。人本不该有强弱尊卑之分,身分、立场、血缘什么的,全是胡说八道。凭什么自认什么人也不是?开什么玩笑,你们根本是杀人凶手。杀了人却没半点愧疚,你们的确不是人。」
三佐背过身去。
「哼,要杀尽管杀吧。我虽是个无处容身的无宿野非人,但可不似你们装模作样地自称毫无身分。我可是……」
我可是小股潜又市哩。
话毕,又市盘起双腿,席地而坐。
「又市。」
三佐低头俯视又市说道:
「方才所言——的确有理。然而,吾等已别无选择。若为只右卫门大爷所弃,即形同顿失标的,信仰毕竟难以抛弃。因此,还是得杀了你才成。纳命来吧——」
霎时,无数双手朝又市伸去。
又市闭上双眼。
「住手。」
此时突然有人喊道,每双手都停了下来。又市睁开双眼,只见人墙中出现了一道缝。
一名身穿白衣的男子站立其中。
此人身披白单衣,头覆白木棉行者头巾,腰缠多圈绳,颈挂黑偈箱,手持五钴铃。
——此人。
不正是又市寻觅多时的御行?
「此人不可杀。不,凡杀生均不可为。窃盗、勒索,均不可再为之。」
御行以洪亮低沉的嗓音说道。
「来、来者何人?」
「这张脸——汝等难道不复记忆?」
话毕,御行解下行者头巾,又迅速解开缠腰绳。
「仔细瞧吧。」
御行说道。
【捌】
麴町一案事发四日后,志方兵吾收到一份投书。
投书内容甚是惊人。
其文教志方惊讶不已,久久不知该如何对处。得赶紧呈报与力。不,或许该呈报奉行,抑或应先同笔头同心商议——
到头来,志方还是决定上面町找爱宕万三商量。
闻言,万三惊慌不已,认为或应尽速央请奉行所定夺。毕竟兹事体大,绝非一介同心与冈引可解决。
投书以怪异的丑陋字迹写道:
吾人频频遗人为恶,纷扰社稷数载。
令欲投案自首,以正王法。
将于根津六道稻荷堂静候大驾。
稻荷圾只右卫门留——
当务之急——乃确认此投书是真是假。若是无视,既不会造成任何困扰,亦无须受上级斥责。不,该思索的并非前去与否,而是呈报与否。若向上呈报,不就表示自己将此事当真?
志方立刻造访笔头同心笹野九郎兵卫,向其出示投书。
然笹野反应也和志方相同,不知是否该上呈与力。
结果,笹野下了如下命令。
尽速前往根津六道稻荷堂,判明真伪——
看来是打算遗志方先行确认,并于期间事先疏通。依志方回报,再行决定派遣捕快、小厮、还是同心。总之,总得有人前去瞧瞧。
志方遂率万三、龟吉两人前往根津。
若投书内容属实,如此人数必是无法因应。毕竟对手是个视恐吓、杀人、放火为家常便饭的大魔头。
二日前损料屋遇袭一案,灾情甚是惨重。
计有八屋全毁,五人死于烈焰焚身,町火消亦有两名身亡。此外,尚有伤者三十余名、行踪不明者三名。当然,毫无确证证明此案与只右卫门有所关联,但该损料屋之小厮曾于二日前遭曝尸望楼。要说两案无关,着实教人难以置信。
行踪不明者之一,乃日前曾前往望楼收尸的阎魔屋女店东。
当然,只右卫门是否涉及望楼一案,同样是无从确认。
若无凭据佐证,只右卫门与此两案便丝毫沾不上边。
不过,坊间盛传此两案——不,甚至其他大小事件——均为魔头只右卫门所为。近年发生于朱引内的罪案,大多被指为只右卫门所犯。
真相无人知晓。何况只右卫门确已不在人世,即便与其真有关联,亦是不轨之徒冒名为恶。但身分之真伪已不重要,若真有人在背后指使一切——
则此人必是个心狠手辣的大魔头。
如今与这魔头对峙的,仅有区区三人。
志方、万三、乃至龟吉,士气甚是低落。
当此低落情绪随紧张迅速高涨,最终转为恐惧时——
三人已抵达根津的六道稻荷堂。
只见稻荷堂周遭一片静寂。
志方不由得松了一口气。看来这投书,不过是有心人的恶作剧,压根儿不足采信——志方如此心想。
不过,开门一瞧——
只右卫门果真静坐祠堂之中。
只见一年约四十五六、体态中等、双层浓密、眼神锐利的男子,正跪坐于祠堂中央。
其后,则有一衣着褴褛、年近七十的乞儿——志方判断应是如此身分——诚惶诚恐地正身跪坐。见状,志方惊讶得哑口无言。
二人一见志方,便划一地曲身叩首。
接着,跪坐正中央的男子开口说道:
——劳驾大人亲身前来。
——敝人确为稻荷坂只右卫门。
——跪坐身后之无宿人,乃敝人之左右手,名日三佐。
——为祸市井数年,敝人满心悔恨却无从偿罪,故今在此投案伏法。
——借此,欲逐一将敝人所策之大小诸案据实招出。
——供出罪状后,亦愿受当受之刑,以正王法。
话毕,二人低身垂头,朝志方伸出双手。
这下,不逮捕也不成。
虽然缚之以绳,但总不能将人留在根津的自身番屋内,志方一行人只得将这两名自称罪人者一路押解至南町奉行所。沿途两人默默无语,毫无反抗,这怪异的行列就这么静静地在大街小巷中行进。
抵达奉行所时,所内起了一阵混乱。
一行人只是奉派前去瞧瞧,却带了人回来,众人当然要大吃一惊。但更教人吃惊的,是只右卫门这号人物竟然真有其人。原本大家或多或少都还认为,此人应是个虚构角色。
此自称只右卫门者,态度甚是毅然,丝毫不似个恶贯满盈的大魔头。
接受盘问时,亦没有分毫不从。
但在供出罪状时,这自称只右卫门者开了一个条件。
此条件即——不得将实际下毒手的无宿人治罪。
亦声称只要官府遵守条件,便愿据实供出一切。
虽所有恶行均源自一己罪业,然部分无宿野非人对其多所膜拜,即便未具体下令,仍导致徒众为其触犯王法——意即该等无宿野非人,不过是承继了此自称只右卫门者所造的业。
并表示今之所以愿主动投案,乃因无法坐视此类惨祸继续发生。
此外,尚声称自己已有认罪受刑的觉悟,然不应逮捕并追究实际下毒手的无宿人之罪责。毕竟一切都源自其自身罪业,只要伏法受刑,无宿野非人之恶行必将随之止息——
吟味方与力对此犹豫难决,只得委请奉行代为定夺。
奉行亦不知该如何是好。如此形同纵放罪嫌,绝非官府所当为。
不过——事到如今,欲一一追究每一罪嫌之罪责,已是难过登天。
不仅详情难以查证,想必就连犯案者人数,也是无从统计。
欲实际查出每一案件之罪嫌并依法裁决,也是毫无可能。如此看来,要查办这些案件,不过是白费力气。
到头来,官府只得开出条件以为回应——除业已伏法者、遭通缉者、以及未遭通缉但罪证确凿者,对其他罪嫌均既往不咎。
此自称只右卫门者果然坦承一切犯行。虽有些许细节已不复记忆,但其自供中之勒索、窃盗、凶杀诸案的确真有其事,对除非是罪嫌本人,否则应无从知晓的细节亦是知之甚详。一同伏法的三佐——则负责联系只右卫门与无宿人,乃实际下令唆使之连络人。此人亦宣称之所以主动投案,同样是难耐良心苛责使然。
但最教人纳闷的,还在后头。
即是——此人似乎真是只右卫门。
此人供违之生地、生年、与经历——与北町奉行所所藏之只右卫门相关记录完全吻合。
不仅如此,似乎就连长相也是同一模样。
只右卫门伏法受刑,至今不过五年,与其相识者多仍健在。官府特邀只右卫门曾任职之公事宿同侪、与当年负责裁判论刑之弹左卫门指认,众人均称此人确是只右卫门本人。而逮捕者、裁决者、甚至斩首行刑者,众人依相貌、嗓音、体格比对后,亦表示其确为本人。凡曾与只右卫门有所往来者,均证实此人确为只右卫门无误。
况且——即便是无法去除之身体特征,亦与本人完全吻合。若仅就长相而论,或许不难找到神似者顶替,但连此类特征也全然吻合,可就无从否定了。
如此一来……
不禁教人纳闷五年前遭枭首者究竟是何许人。不,就连曾目睹示众首级者,均称此人长相与该首级毫无分别。这下——究竟该作何解释?
所内由上至下均是不知所措。此人既遭斩首示众,已不可能再次处以同样刑罚。与其说不可能,毋宁说不合理更为贴切。诸法中,亦无可对应此不合理情势之刑罚。
此只右卫门,真是彼只右卫门?
除了其中必有一人是冒牌货,别无解释。
若此人真是只右卫门本人,北町当年之判决行刑,即为误判,形同处死某无辜顶替者。事隔数年,此案再度喧腾,必将遭上级究责。若当年的只右卫门即是本人,此只右卫门所供述便成严重伪证。若姓名、生年、籍贯以及经历均为伪证——其他自白亦不足采信。此人虽有一死之觉悟,总不能因此便将之处斩,只为使此案草草落幕。
即便态度再大义凛然,供述伪证依然形同犯上。哪管意图仅止于包庇他人,伪证仍是重罪。
大义凛然背后,亦似别有企图。
不出多久,所内喧腾便告止息,然众人心内仍是满腹疑问。
「总之——本官如此告诉众人……」
志方将一口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