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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点。
就是这点,教志方无法置信。
虽不是怀疑多门的供违,但这说法就是教人难以采信。毕竟,志方本人并没见着。
自己没瞧见的,不予置评,志方也只能如此回答。
「志方先生真没见着?其他捕快、先生的小厮、就连爱宕万三都见着了。倘若仅有多门一个如此宣称,还可说他是说梦话,但这下可就不得不信了。的确曾有什么东西现身哩。」
——话是没错。
曾有什么东西现身。至于究竟是什么,则是无从得知。虽无从得知,但的确出现过。
依久濑棠庵的说法,这东西是个山怪,一种成精的鼹鼠——名曰山地乳。
这种东西果真存在?
如何?教那东西吸取鼾息是什么感觉?木村揶揄道:
「真是幸运呀,志方,这下你保证能长命百岁了。」
「别因事不关己就开这些个玩笑。久濑棠庵虽博学多闻,但这回的判断似乎失了准头。我自己是认为不值采信。」
「但你不是还好端端地活着?」
「那又如何?」
「同日在绘马上被写了名字的五人,极可能都死了哩。只因没有任何人瞧见。」
「所以本官不都说了?我自己是认为此说不值采信。」
话毕,志方站了起来。
告诉众人将赴市内巡视,便步出了屋外。
如此气氛,教人哪待得住?
——这背后。
必有什么隐情。
五日前。
志方所订的计策其实简单至极。
首先,在绘马上写下自己的姓名。如此一来,自己当然要遭到谋害。
通常,不至于有人要谋害南町奉行所同心。
除非有什么深仇大恨,否则没人胆敢如此在太岁爷头上动土。即便真能顺利得手,奉行所也将为回复威信而大举缉凶。因此,没什么人傻到不分青红皂白地与奉行所为敌。
然而。
黑绘马这案子可就不同了。
本案的前提是——夺命者并非常人。
倘若遇害者均是死于神佛灵威,那么——哪管是当差的还是普通百姓,均注定难逃一死。坊间传言若是属实,志方注定将魂归西天。
但志方自认为并不会死——或者该说,自己不至于被杀害。
哪有什么灵威?下毒手的必是常人。
若是如此。
想必无胆对同心下手。不,若是下了手,真凶便将难逃法网。不不……
即便如此,真凶仍得出手。
志方若是逃过此劫——便将证明绘马灵验之说纯属无稽。凡被写上姓名者必得一死,绝不可有任何例外。
依理——是绝不可有。
若是无人前来下此毒手,便证明这不过是个谎言。
若是有人前来取自己的性命——只需捕之便可。
没错。
将真凶绳之以法,方为最佳解决之道。
但若真是神佛所为,便既无法逮捕,也无法治罪了。
志方自道玄坂折返奉行所,除与大石谘商,亦央请为逮捕黑绘马一案之真凶调借人手。所幸大石对一切十分体谅。不过,说来也是理所当然。原本命令志方调查黑绘马一案者,便是大石。
接下来。
志方将妻小送返娘家,独自镇守官舍。
依志方的常识,同心组官舍所处的八丁堀一带,治安较任何地方都要良好。许多时候——甚至较武家屋敷更为安全。
八丁堀官舍内外,共配置了二十名捕方警戒。
不仅如此,还加派三名同心轮值戒备。
无须担忧引人侧目,若什么事儿也没发生最好。如此一来,大可向街坊宣传绘马无效,灵验之说纯属无稽之谈。
借此,应能使绘马之魔力消失于无形。若真灵验,结果应不至于随有无戒备而有所差别。倘若区区二十名捕快守护便使其失效,哪还称得上灵威?
只是……
仍望能——将真凶绳之以法。
制止骚动继续扩散虽是当务之急,但若无法杜绝元凶,也就失去了意义。杀人乃滔天大罪,凶手应正式接受国法制裁。欲匡正人伦、维持治安,循法将凶贼定罪,方为上上策。
有监于此,町方奉行所内的众同心,非得将真凶绳之以法不可。
为此,志方命万三将消息公诸于世。
散播同心志方兵吾于黑绘马写下己名的消息——即等同于让世间知晓志方将借一己之生死,印证黑绘马奇谭之虚实。志方的盘算乃是——如此一来,对手便不得不出招。
不出多久,此一传言便已传遍坊间——惟较事实更为夸张煽情。万三经过一番思索,决定将此消息告知瓦版舖子。一听说与广为人所议论的黑绘马奇案有关,瓦版铺子自然不敢懈怠,立刻以惊人神速付印流布。翌日,激昂的叫卖声便已在大街小巷里此起彼落。
各位看官,写了名便没了命的夺命黑绘马,现有一町方同心果敢挑战,此人于绘马上写下己名,欲将装神弄鬼的骗徒绳之以法——
倘能逃过此劫,便可证明黑绘马之说乃无凭无据之骗局,但若真有传说神力,此人必将难逃一死,南町同心志方兵吾大人,为办此案赌上生死。此事来龙去脉详载于此,各位看官务必先睹为快——
据万三所言,这瓦版已是洛阳纸贵。
虽非本意,但志方在短短一日间,便成了个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大红人。
如此一来,对方可就非出手不可了。
但即便幕后凶手真敢现身,也势必无法出手。
一出手——便形同自投罗网。
即便志方真遭遇不测,凶手也将为众人所捕。
即便得以侥幸逃脱,至少也证明了此事并非神佛所为。届时,只消让全天下知道黑绘马之真面目绝非神力,不过是装神弄鬼的凶贼作祟。
若是凶贼所为——哪管本的是什么动机,为的是什么目的——犯的都是杀人重罪。
一旦发现夺命者实为常人,便将不再有人在绘马上写名字。若有谁写了,便可将行凶者绳之以法。
这便是志方原本的盘算。
不论结果如何,对破案均有所助益。
孰料……
志方所打的如意算盘无一奏效。
事实上,志方完全乱了阵脚。至今心中依然慌乱不已。
志方所住的预测中唯一应验的,仅有自己将不至死一项,其他的意悉数落空。既没有逮到刺客,常然也没有将之严罚惩处。此外,志方还真曾遇刺。
不过,世间乱相业已平定,黑绘马也不再危害人间。
——到头来。
一切仍教人无法释怀。
志方就这么满怀纳闷地来到了面町。
离开奉行所时,虽曾告知同僚是为外出巡视,其实不过是个借口。这下哪来心情巡视?
他笔直走向番屋。之前曾吩咐万三调查此事。
一踏进番屋,志方便先发制人地警告町役人(注28)、房东、与小厮不可询问,接着便趾高气昂地吩咐小厮上茶。
正欲啜饮第二杯茶时,万三回来了。
似乎是一路跑回来的,只见他上气不接下气地直喘息。
如何了?志方简短地问道。
「噢。小的依大人吩咐,前去数过了。为谨慎起见,小的除了龟吉,还找来宫益町的和平先生一同算过,保证错不了。」
「有几枚?」
「加上大人的份儿,共四十四枚。」
「如此说来——」
没错,又增加了五枚,万三说道:
「五日前给涂黑的有三十八枚,这绝错不了。大人写了第三十九枚。但如今被涂黑的有四十三枚,大人写的则没给涂黑。」
「难道本官写了后,还有其他人去写?」
「是的。也不知是什么时候,给涂黑的又多了五枚。」
和死尸同样数目,话及至此,万三吩咐小厮也给自己上杯茶来。
「大人,依小的之见,那五具分布于涩谷一带与官舍近边间的死尸——应是教人在黑绘马上写了名,亦即教山地乳给吸了鼾息的受害人。」
——山地乳?
世间何来这等妖物?志方斥道。
「若要说无,还真是有。大人如此不愿相信小的所言,是否稍嫌严酷了些?瞧小的对大人如此忠心耿耿,难道还不值得信任?」
「绝无此事。这……本官不过是……」
虽不至于不信任——
「唉。小的深知大人生性多疑,但这回可不愿让步。不同于上回那只大蛤蟆,这回的妖物可是近在眼前。倘若真是看走了眼,小的随时愿意返还十手、跳河自尽。反正都老糊涂了,也当不了什么差。总之,大人的确教那妖怪给吸了鼾息,卧榻上还留有那妖兽的毛束哩。」
毛束——的确是有一些。
陈尸街头的五人衣上,亦沾有同样的毛束。
那妖怪个头之大,可吓人了,万三说道:
「六尺,不,或许有八尺,生得一身长毛,虽看不清腿生得是什么模样,但据棠庵先生所言,这妖物仅有一足。如今想来,似乎曾见其蹬跳前行。突然间也不知打哪儿冒出来,可将藏身邻房屏息窥探的小的一行人吓出了一身冷汗哩。」
没错。
志方于官舍内布下陷阱。
位于八丁堀的同心组官舍,是栋占地百坪的民家屋宇,模样与武家屋敷迥异。志方于门前、玄关、庭院、后门、两邻、以及对门的官舍前各配置了两名捕吏,寝室隔邻的房内则由万三、多门、及两名小厮负责盯哨。
此外,还安排了三组捕吏,每组两名常时于八丁堀内来回巡视。
不过……
虽力求万无一疏,志方认为防备也不宜过度严密。若无法诱使对手前来出招,再好的陷阱又有何用?
然而,门前与玄关的戒备毕竟不得疏忽,仅能吩咐其余捕吏尽可能不露身影,以利埋伏。
想当然耳,负责于隔邻房内监视之多门等四人,也不得不屏息藏身。
酷爱擒凶的多门英之进兴奋得自告奋勇,负责熬夜警戒。通常聚集一家的房内,这下却挤满了武士。
负责外出巡视的数组捕吏,若是发现可疑人等,也不得当场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