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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坚信是这块奇石拯救了他,就将石头拿回观里供奉在案头。这块石头有奇处,观周围的山里人都是知道了的,却谁也说不清这是一块什么石头。两年前州里召开全省的地质会议,老道士带了石头去找科学家鉴定,终于认定了这是金香玉。金香玉的出世当然轰动了地质界,但追问石头是哪儿来的,老道士不说,他明白这是上天赐与的缘分,“我送给你们一份吧”,于是石头一分为二,一半贡献了地质部门,一半带回观里,并在一个大雪天里悄然进山,想用乱石堵了那个溶洞口,奇怪的是洞口竟发生了塌崖,连他也寻不着了洞口的方位。老道士从此再不提这件事,但老道手里还有一半金香玉的事毕竟传播开来,省里州里的有钱人接踵而来,要拿黄金的六倍价来购买,老道士一口咬定全捐献国家了,而私下里将那一半金香玉锯成小薄片,分赠给了曾给观里办过事的人。舅舅是最后一次普查狼时到过那座山上,夜里就住在观里,他诉说着猎人将不能猎狼的恐惧,老道士便送给了他这块金香玉作了护身符。
“老道士还在吗?”我当然不能索要舅舅的护身符,但我太喜欢这样的石头了。
“还活着吧,”舅舅说,“如果咱们真能去为狼拍照,我可以领你去红岩观,能不能送你一块儿,那就看缘分了。”我相信我有这个缘分。我已经琢磨好了,一旦我能得到一块金香玉,我是不会交给老婆的,要送就送我的女朋友,让她成为我的香妃。但是,舅舅再次去了沙河子,当天并没有返回,甚至三天也没有人影。
乡下人的时间观念差,这是最令我头疼的,可他迟迟不回来,我又有什么办法呢?第二天一早我去了州城图书馆借阅关于狼的有关资料,十分遗憾,狼的书籍太少了,在有限的时间内了解一下狼的习性和生存的环境以及发情、交配、生育的企望全然落空,我只是抱回了一堆有着狼的故事的小说。于是,重新读了《聊斋志异》的一些章节,读了鲁迅的《祥林嫂》,读了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我是坐着读,窝在沙发里读,后来就躺在舅舅的那张床上读。
舅舅的床上是铺着狼皮的,我竟一时忘掉了狼毛会起的事,晚上十点左右的时候,突然觉得身上痒,目光刚一溜到狼皮上,发现狼毛都竖起来了,一下子吓得心都要跳出胸膛了,火烧似的从舅舅的床上跳坐到我的床上。坐到了我的床上,我一眼一眼盯着狼皮,宾馆里一片寂静,电灯白生生照着房间的四壁,总觉得那狼皮在动,心里告诫自己:这不可能,这不可能,拿过书继续读,企图分散开我的恐惧。可不去看,哪能又不去看?我闭着气站起来,哗啦一声将狼皮揭开,它毕竟是一块狼皮嘛。我说:我怕你什么,难道还附有了灵魂不成?!极快地打开窗子,我原准备把狼皮扔掉了的,但念及这毕竟是舅舅的东西,就将狼皮挂在了窗外,再关了窗扇,继续读我的书。书上写着山村的那个牧羊的孩子在喊:狼来了!狼来了!还没有读到山村里的人拿着刀棍向山上跑去,窗外响起了一种奇怪的叫声,沉沉闷闷,但穿透力极强,像是我在省城听过有人吹起的埙音,接着有了狗咬,三声五声,再是七声八声,越来越杂,狂吠一片。服务员就敲我的门,问:“听见有狼叫吗?”我说:“有狼叫?”服务员说:“我听见有狼叫了,前几日十二个女学生就被狼强暴了,这狼还在城里吗?”我大声地说:“你是胡说,你肯定是狼把学生强暴了的?州城里哪会有狼,谣言惑众你要负责任的!”服务员是一脸的疑惑,后来走掉了。他一走,我却慌了,难道那叫声是我挂出去的狼皮发出来的?赶忙开窗把狼皮取回来,它不就是一张软软的狼皮么,可窗外的狗群吠声便渐渐歇退了。这一下,我真的害怕了,知道这张狼皮是附着了狼的灵魂的。我老婆就曾经说过,每一个蝴蝶都是死去的美丽女人的亡灵在寻找过去的,那么,狼死了灵魂和皮毛是分离的,今晚上游荡的狼魂是怀念了他的衣服呢还是来拜会一个要去给活着的狼拍照的人?我再也不敢睡去,瞪大了眼睛只盯着狼皮到天亮。狼皮却再没有发生任何异样的动静。
九点钟,我打问着沙河子的方位,一定要找到我的舅舅。
第九章
(……九点钟,我打问着沙河子的方位,一定要找到我的舅舅。)
南北七里,东西几十里的河川道里,霜冻了的黄沙地,洋芋还没有出芽,踩着软沓沓的。放眼望去,一畦一畦的界埂上长满了菅草,过冬的菅草还是枯黄,但硬根的芨芨草、白蒿,还有野小蒜却绿了一片,于是绿中透黄,黄中泛绿,微风从山根吹过来,黄的枯茎就泠泠地响。每隔三畦四畦堆集着一堆鹅卵石,石头白得发亮,石缝里长着野荆棘,没有叶子,枝桠交错,像铁打的。这原来是死人的坟墓,丘堆被耕作人侵蚀得越来越小,又成了耕地时丢弃石头和杂草的地方。才过了清明,荆棘上依稀挂着白色的幡纸条。
我从山根下走过来,一块地上似乎去年秋天种植了南瓜或西瓜,那些未拔去的藤蔓腐烂着却未失形,用手去提,提不起来,成了纵横交错的印在地上的线条。一个时辰后,风开始有劲,地面上的虚土吹成如海上的一层水雾,直撞向山根的崖石上,崖石又顶碰了,一个旋风就在那里腾起,能看见草窝里的野兔电一样迅疾而逃,又埋没在荒草中不见了。三十个穿着猎装的人牵着三十条细狗,分开了相隔七里地的距离而站着,我看不清东头那十五个人与狗的模样,西边的十五人中,舅舅是站在最中间的,富贵就夹在他的双腿下。舅舅眯着眼睛朝我看,满脸的得意之色,另外的十四人都穿着军用的绿色胶鞋,头发蓬乱如草,一件兽皮的马甲没有扣子,拿极粗糙的帆布制成的腰带勒在身上,他们的腿上没有扎裹腿子,只是用绳子扎着裤管,风吹得鼓鼓的。所有的细狗都剪去了尾巴,形象黑丑,但比不得富贵的腰细腿长,这些走物比人还激动,几乎迫不及待,若不是主人用手按着它们的脖颈上的红绳圈儿,早已箭一般射出。被用老式的圈椅抬来的那位汉子,就是舅舅的队友,严重地患上了软骨症的猎手,他是负责开锣的。我开始以为他们这是要赛狗的,待到当的一声锣响,十五只狗唰地蹿了出去,他们的主人就紧紧在后边跟跑,各人口里叼着一个哨子,发出长短高低急缓的哨音,细狗们就直跑,斜跑,迂回跑,交叉跑,阵式变幻无穷。与此同时,远远的七里外的河川道那头,十五个人与狗也向这边扑来,立时尘土飞起像两排浪潮向中间涌去,尘雾之中,我看见有了野兔在逃奔,而每一只野兔逃奔后边又紧追不舍着两条三条细狗,他们在河川道上兜圈子,弯花子,忽聚忽散,时隐时现。穷追不舍的人夹杂其中,他们已难以识别自己的走物,但各自的哨音足以使自己的走狗听得明白,他们的速度不亚于细狗,当细狗时不时腾空而起,你无法分清人是了狗,狗是了人。
“赛狗比赛马还好看哩!”“这不是赛狗,是狗撵兔。”圈椅上的软骨人纠正着我的错误,他的身边是无数的看热闹人,一齐敲锣打鼓,鸣放着鞭炮,甚至点燃了火铳,齐声吆喝。我在州城里仍然是个足球迷,我敢说这里的场面绝不亚于球场上来得疯狂,我分明瞧见了一个人脖子上架着他的孩子,孩子一边叫喊一边双手拍打着父亲的头,那头脸红得像喝醉了酒一般自己仍不理会。一个妇女不停地蹦跳着叫喊,两个大奶就上下咕涌,有男人就说:“兔子,兔子,兔子钻到怀里了!众人轰然大笑,而一伙妇女就围了过去一阵捶打,将其赶进了撵兔的风尘中。我终于在混乱中瞧见舅舅了,他和富贵一直在追赶着一只灰毛兔子,人和狗离兔子就只差那么两米左右,每次富贵一下子扑了上去,几乎就扑住兔子后腿了,兔子突然一闪,竟能立即停住,待富贵以惯性扑到在前面去了,它却忽地掉头向反方向跑,急得舅舅脱下一只鞋就掷去,鞋是砸在了兔子的身上,兔子跳起来,重重地落下,又爬起来往西跑,而西边撵兔的狗又撵了来,兔子就斜着向我们这边跑来,两条细狗又是只差那么两米了,可还是撵不上。我们直喊加油加油,舅舅距我们这边近,硬是撵不上兔子,似乎有些恼了,他坐了下来,他的脚上已没有了鞋,顺手从地上捡起一粒石子,那么一甩,兔子应声翻了个身,四蹄在空中乱舞,翻起来又跑,但跑了两步不动了,两条细狗同时扑过去。围观的人群天摇地动地欢呼了,欢呼的还为着两条细狗一个咬着兔子的后腿一个咬着兔子的前腿互不松口,最后将兔子撕扯成了两截,噔噔噔地叼着过来让软骨人收取了。我蹲下身抚摸细狗,细狗皮毛光滑得如黑绸缎,我说:”都有功,都有功!“它们仅有的那一寸长的尾骨在动着,汪汪地叫。
狗撵兔足足持续了六个小时,待七里方圆的荒草乱石中再也没有野兔,尘埃落定,人和狗安歇了。围猎一共收获了五只野兔,五只野兔交给了舅舅的那位软骨症队友,他抄起刀每个兔子剁三下,剁了三节,分别扔给细狗们吃了,然后一声呼啸众人胜利回村。
我跟着舅舅,舅舅像个土人似的,满头满脸的汗水道,鞋是无法捡回的,就赤着脚。他说怎么样,过瘾不?我说:就这样回去呀,这就完了吗?舅舅说:可不就完了。你如果愿意,咱们多停留一天,明日去下河川场地来一场。我当然不同意,但我不明白的是狗撵兔的场面壮观是壮观,可如小儿游戏么,难道大人们出那么大的力气,流那么多汗水,就是为了一场毫无意义的游戏吗?“真是猎人!”村人还在赞叹着舅舅,向他竖大拇指。
真是猎人?!我看着在赞叹中舅舅得意的神情,还有被人抬着,仍在圈椅中谈笑风声的软骨人,我蓦然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