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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斯从烟盒中又取了一枝烟,继续说道:“还有许多有利的启示,例如,凶手一定熟知班森家中的隔局,他知道管家的卧房和客厅之间有一段距离,关上房门不可能听见枪声;他一定也知道在那段时间内屋子里没有其他的人。别忘了,班森十分熟悉他的声音,因为恐惧窃贼闯空门和上尉的威胁,若稍有怀疑他就绝对不会让人进屋子里。”
“这是一个可靠的推论……还有呢?”
“珠宝。马克汉,你想过吗?那天晚上班森回家时还在桌子上,第二天清晨就不见了,所以很明显的是凶手把它拿走了……或许它是凶手造访的原因,若真是如此,谁会知道那些珠宝在班森家中?而谁又特别想得到它们?”
“没错,凡斯,”马克汉缓慢的点头同意,“你说中了要点了。我一直对范菲有强烈的不安,今天下午几乎要下令逮捕他,但希兹带来李寇克投案的消息。证实那是谎报之后,我的怀疑又重新回到他身上,我今天下午不曾提起的原因是想听听你的意见,你刚才所说的一番话和我的想法完全吻合,范菲就是我们要抓的人——”
他突然将翘着的腿放下来,“他妈的,你竟然让他从我们手上跑了。”
“不要生气,亲爱的,”凡斯说:“我想他和范菲夫人在一起很安全,跑不掉的,再加上你的朋友班·汉伦先生追捕逃犯很有一手……先放过范菲好了,你今晚不需要他——而明天,你更不会要他。”
马克汉迷糊了,“这是什么意思?——我不会要他?……为什么?”
凡斯懒洋洋的解释,“他个性乖僻又不可爱,长得也不俊,除非必要,我可不希望他在我旁边出现……附带说一句:他无罪。”
马克汉迷惑的忘记发火,他看着凡斯足足有一分钟之久,“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如果你认为范菲无罪,那么看在老天份上,你认为到底是谁有罪?”
凡斯看了一眼表,“明天来我家吃早餐,把希兹搜集来的不在场证明带来,我会告诉你是谁杀了班森。”
凡斯的语气震动了马克汉,他知道除非凡斯有绝对的信心,否则不会做出这样的承诺,他太了解凡斯了,所以不可能轻视或忽略这样的宣告。
“为什么现在不能告诉我?”他问。
“对不起,”凡斯道歉,“今晚我要去听管弦乐演奏,你最好一起来,音乐可以纾解你紧张的情绪。”
“我不去,”马克汉抱怨,“我需要的是一杯苏打白兰地。”
他陪我们下楼搭计程车。
明天早上九点钟过来,“我们坐进车内时,凡斯说:“晚一点再去办公室,别忘了打电话给希兹要那些不在场证明。”
当车子即将开动时,他将身子伸出窗外,“喂,马克汉,你觉得普拉兹太太有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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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凡斯理论的纲要(1)
六月二十日,星期四,上午九点
翌晨九点钟,马克汉准时抵达凡斯寓所。他情绪欠佳,一坐定之后便开口说:“听着,凡斯,我想知道昨天分手前你所说的那些话是什么意思。”
“吃点蜜瓜,亲爱的,”凡斯说:“这是从巴西进口的,非常可口,但请不要用盐或胡椒混淆了它的味道,这是个不可思议的举动。但与在蜜瓜上加冰淇淋一比之下就所不及了,美国人滥用冰淇淋至令人瞠目结舌的地步,他们把冰淇淋加在派上面、放汽水里、做成巧克力糖、冰淇淋夹心饼干,有时甚至用来代替奶油……”
“我想知道的是——”马克汉刚开口,凡斯立刻打断他。
“你知道一般人有多少关于瓜的错误想法,瓜只有两个品种——甜瓜和西瓜,早餐食用的属甜瓜。但是人类有自己的想法:费城的人称所有的瓜都是蜜瓜,这种哈蜜瓜的品种最初是从意大利……”
“真有趣,”马克汉不耐烦的说:“你昨晚说的是什么意思——”
“吃完蜜瓜后,柯瑞特别为你准备了一份早餐,这是我花了数月工夫研究出来的食谱,还没想到给它取一个什么样的名称,或许你可以提供一个合适的建议……这是用切碎的熟蛋、盐味起士、艾属香草搅拌打成糊状,把碎杏仁果铺在法式薄饼内卷起,然后用甜牛油煎。”
“听起来十分诱人,”马克汉的声音缺乏热情,“但是我来这里的目的不是上烹饪课。”
“你知道吗?你忽略了口腹之欲的重要,”凡斯继续说:“食是一个人智慧的指标,是衡里这个人性情资质的标准,野蛮人有野蛮人的煮食法,在人类开始时,魔鬼下了诅咒,让他们得了消化不良症。人类开始研究烹饪后,就变成文明人了,当他达到美食艺术的极致时,他的文化和智慧亦同时到达顶端。美国人这种无味缺乏变化的烹调手法实在是一种堕落。马克汉,一道美味的浓汤比贝多芬降C大调交响曲还要尊贵……”
马克汉对凡斯早餐席上的谈话内容完全不感兴趣,他几次想将话题转移至命案上,但凡斯完全不理会他,直到柯瑞收走全部餐盘之后,他才正视马克汉来此的目的。
“你把不在场证明的报告都带来了吗?”是他的第一个问题。
“昨晚你走后,我花了五个小时才找到希兹。”
“好惨。”凡斯回答。
他走向书桌,从抽屉中取出一份写满了字的纸张递给马克汉,“我希望你仔细看一遍,然后告诉我你的意见。这是昨夜我听完音乐会后写的。”
后来我将这份文件据为己有,和其他有关班森命案的资料放在一起。以下就是文件上记载的文字:
假设
安娜·普拉兹太太于六月十三日深夜射杀了艾文·班森。
地点
她住在凶案发生处,并承认案发时人在现场。
机会
她和班森两人单独在屋内。
所有的窗户都装了铁栏杆或上了锁,大门锁上,没有其他入口。
她很自然的出现在客厅,可能假装问班森一些关于家务事。
当时他正在看书,所以他不一定会抬头看站在面前的她。
还有谁能够和他如此接近并射杀他而不会引起他的戒心?
他不会在乎自己在管家面前的模样,他已习惯让她看见自己除去假发和假牙后的样子。
因为住在屋里,她能够选择最适当的犯罪时机。
时间
她等候他回来,虽然她不承认,但他可能告诉过她返家的时间。
当他回到家并换上旧夹克,她知道他不会再有来访的客人。
她选择他回家后不久动手是因为要让情况看起来他有可能携伴返家,而那个人杀了他。
方法
她用的是班森的枪,毫无疑问的班森不只有一把枪,照道理他应该把枪放在卧室而非客厅。
在客厅内找到一把枪,所以很可能还有一把在卧室。
身为管家,她知道楼上的枪藏在何处,当他下楼看书时,她将枪藏在围裙中带下楼。
做案后她将枪丢弃或藏了起来,有一整夜的时间处置它。
被问道班森家中是否有武器时她十分害怕,因为她不能确定我们是否知道卧房中有另一把枪。
动机
她之所以接受管家职务是因为她怕班森对她女儿心怀不轨,当她女儿在晚上到他家加班时,她总是侧耳偷听。
近来她发现班森存心不良,她认为她的女儿处境十分危险。
像她这样一个为女儿前途而牺牲自我的母亲,绝对会为拯救女儿而毫不犹豫的杀人。
还有:那些珠宝,她将它们藏起来留给女儿。班森可能将它们留置在桌子上便外出吗?
如果他将之收妥!除了熟悉屋内情形并有大把时间的她以外,还有谁可能找得到?
行为
她曾隐瞒圣·克莱尔来喝下午茶的事实,后来解释成因为知道她与命案无关故不希望将她牵扯进来,这是女性的直觉吗?不!她知道圣·克莱尔是无辜的,除非她自己有罪,她的母性使她不愿见到一个无辜之人成为嫌犯。
她承认听见枪声,那是因为若她否认,现场实验的结果可以证明客厅里的枪声能够直达她的房间,这样会增加她的嫌疑。一个被吵醒的人,会开灯看时间吗?而且如果她听见屋内有枪声,难道她不会起身查看或报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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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凡斯理论的纲要(2)
第一次问话时,很明显的看出她极不喜欢班森。
她每一次被问间时,忧虑明显的增加。
她有固执、精明、冷静的日耳曼民族特性,很可能计划并执行这样的谋杀。
身高
她大约五尺十寸高——经过证明后凶手的身高。
马克汉仔细的阅读这份纲要约十五分钟,读完后又静坐了十分钟。
他站起身在室内来回走动。
“这不是合法的法律文件,”凡斯指出,“但我相信即使是一个大陪审团也看得懂,当然你可以重新整理,用毫无意义的文句和艰深的法律名词加以修饰一番。”
马克汉并未立刻回应,他站在法式窗前望着外面的街道,过了一会儿,他开口:“是的,我相信你成功的破了案……了不起!我一直不知道你在想些什么,还认为你昨天侦讯普拉兹太太的举动是毫无意义的。我必须承认从未怀疑过她,班森一定做了什么让她有杀人的理由。”
他转过身低着头,双手背在身后缓慢的向我们走来,“我不要拘捕她……我从不认为她和命案会有任何关联。”
他在凡斯面前停下来,“但你最初也没想到会是她,你不是曾夸口说进班森家五分钟后便知道凶手是谁。”
凡斯愉快的笑了,仰卧在椅子上。
马克汉开始发怒了,“妈的!命案发生后第二天,你告诉我不论证据显示些什么,凶手不可能是女人;还大声疾呼说了一大堆心理因素、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