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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说,先熬着!”钱世德道。
“都快没吃的了,咋熬?”褚四急道。
“没吃的?”钱世德不屑地瞅了他一眼:“什么叫没吃的了?想当年,在老家逃荒的时候,被那些清妖追得四处乱跑的时候,什么不能吃?丹佛屁大点儿的地方,出门儿就是荒野,找什么不到?”
“钱叔,你这是啥意思?难不成让大家去吃草根啃树皮?”梁祖应不满道。
“现在可马上就入冬了!”侯南淡淡地加了一句。
“就是,”梁祖应也缓过了劲儿来,“马上就入冬,草都枯了,你让我们干吃啊?”
“现在连野菜也找不到……”褚四儿也加了一句。
“你们懂什么?老子傻的,这时节让大家伙儿出去当野人?”钱世德没好气儿的扫视了一圈儿,“早就说了,那些白人现在就是看咱们不顺眼,现在大家伙儿出去干活,那就是给人当活靶子,就算能挣着点儿吃的又咋样,挨上两顿打,连药钱都不够,指不定又有谁步了长义叔侄俩儿的后尘……”
“这个我们当然知道。可,可你到底是啥意思?咱们大家伙儿总不能不吃饭吧?”侯南也有些不耐烦了,忍不住追问道。
“我说你们是不是在这花旗国呆得久了,都忘了本儿了?”钱世德虎着一张干树皮样的老脸,“咱们以前都是干啥的?光只会种地干活挖野菜儿?你们不会打渔打猎啊?”
打渔?打猎?
侯南、梁祖应、褚四,还有几个一直没有说话的头头儿闻言都是一惊,继而,又都忍不住眼前一亮。
“打渔!?打猎!?”
“没错,打渔!打猎!”钱世德“嚣张”地挺了挺干瘦的胸膛,仿若太平天国某位号称上帝次子的老兄再世,救世主似的。
“好啊……好!”丹佛靠山又靠水,市西边儿就是啥南佩雷特河,还有一条樱桃溪,走个十几英里就是落基山,里面有熊和狼,但也有野羊、野鹿什么的,虽说猎物未必好逮,又马上要到冬天了,可这鱼……美国人吃鱼的少啊!丹佛附近到处都是牧场,没听说过什么人在河里捞吃的!除了二十多年前在这儿淘金的那些人……可那些人早就不见影了。这河里的东西还不是由着大家伙儿抓?……侯南忍不住兴奋地拍起了巴掌,又站起来拍了拍钱世德的肩膀:“行啊,阿德,不愧是打过仗的,这鬼主意就是多!打渔,打猎……这主意我怎么就没想过?”
“整天里就只顾着干活儿,累死累活的,一停下来就想睡觉,早就惯了。哪想得到那么多?”跟褚四坐在一起的刘通福摸了摸自个儿脑袋,又看了一眼钱世德:“再说了,钱叔那是太平天国出身,不像咱们这些儿人似的顺民,想得多那是当然的。”
“你小子什么意思?“钱世德本来还有些得意的脸色当即就是一沉。
“我是啥意思,钱叔您老还听不懂?”刘通福哂笑了一下,“就是说您老不像咱们这些顺民似的,整天只知道老老实实的干活,您老想得比咱们多,比咱们远……”
“行啦,给老子闭上你那张臭嘴!”侯南赶紧斥责了刘通福一句。钱世德早年在太平天国当过兵,反过清,可刘通福却是太平天国的对头出身……倒不是说他是什么湘军、淮军、楚军的,只不过早几十年,刘家还是富豪之家,太平天国一过,就成了穷人了,而且还是精穷,刘通福那时候还小,听着老一辈儿诅咒太平天国的声音长大的,当然对钱世德这些人没什么好感。毕竟,要是没有太平天国,他刘通福现在可能还是位大少爷呢,哪会来到花旗国吃这个苦?
“打渔打猎是好主意,可还是得注意一下,不能让那些白人看见了,否则,看到咱们吃上几块好肉,他们指不定又要怎么样……”
“没错,这个确实得小心一下。”
“笃笃笃……”
刘通福的苦大仇深没什么人理会,不就是祖上阔过吗?有什么了不起,现在还不是来了这花旗国讨生活?大家最关心的是怎么才能在不引起那些白人注意的情况下,成功地得到足够的食物。这可不是大家担心过度,刚刚发生了那么多的事情,怎么能不小心一点儿?可是,就在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相互提醒着注意事项的时候,门却突然响了。
“谁啊?这么晚的……”褚四回头应了一声,也没在意,站起来就过去开门。在他看来,应该是有哪个工友临时有事儿过来。可是,当他走过去,把门“吱哑”地拉开之后,却猛地张大了双眼,而紧接着,不等他出声,一只手就迅速地堵住了他的嘴。
“大家好!我回来了。”
“制住”了褚四,来人又闪身进来,然后迅速地关上了门儿。再接着,转身向众人微笑着打了个招呼!
“……”
“金,金章?”
第十三章全他M疯了
“疯了,全他M的疯了!”钱世德气得直跳脚,“既然跑了,还回来干嘛,活够了,找死啊?”
“嘿嘿,钱叔你多虑了。其实,我就是不想死得那么早,所以才回来的。”
郭金章活着回来了。
这一点其实早就在许多人的意料之中。警察局发生了火灾,偏偏还没有死人,那身为囚犯的郭金章自然也不可能平白消失,再联想到发生火灾的当晚,博格带着一大群警察在华工聚居区周围“站岗放哨”,大家自然也就能想得到郭金章极有可能是趁着火灾,而且警察局又没什么人的时候跑掉了……本来大家还都松了一口气,毕竟,没人希望郭金章就这么死了,而且还死得那么冤屈。可是,谁也没有想到郭金章在跑了之后居然还敢回来……
“警察局的那把火就是我放的,现在那帮洋鬼子到处抓我,四面八方到处都是牛仔和枪手,我一个人孤孤单单的,真要是跑,没几十里就得死在路上!”
“老子猜就是!”
出乎意料,郭金章把自己做过的事情告诉大家,原本想象中的吃惊或者生气的事情并没有出现,反倒是钱世德没好气儿地瞟了他一眼,不屑地说道。
“你们知道?”这下轮到郭金章吃惊了。
“想想也能想得到。你刚被抓,警察局就先是爆炸,又是火灾,接着,那些警察就一个个的疯了一样追出去,家里连人手都没留几个,不是你小子惹了大祸又能有什么其他事儿?”侯南叹了口气。
“嘿嘿,姜还是老的辣。不愧是侯叔。”郭金章讪笑了两声,说道。
“想得到这些算啥?”刘通福突然瞪了他一眼,“我说金章,你小子能从警察局逃出去,那算你命大。可你想过没有,你这一回来,万一要是让那些白人知道了,咱们这些人该咋办?你这是给咱们大家招祸啊,知道不?”
“阿福,”梁祖应怪责地看了他一眼,“你这是什么话?金章能活着回来,那就是好事儿。大不了先躲在屋里,不出去就是了,能有什么事儿?那些白人总不能进咱们屋里来搜吧?”
“祖哥,你,你说什么?”郭金章听到这话一怔,“我走之后,那些白人没来搜过?”
“没来。”梁祖应愣了一下,又点了点头。
“一次都没来过?”
“一次都没来!”
“不应该啊!”郭金章捏着下巴摇了摇头,“按理,就算我留下过警告,他们也不应该胆小成这样……至少应该搜一搜;看我有没有回来躲起来,哪怕明知道可能性不大,也应该做做样子,怎么可能连一次都没来搜查过?”
“你说什么?……留下警告?”钱世德扭过了头来,“你警告谁?”
“那个市长啊!”郭金章答道。
“市长?”下巴顿时掉了一地。侯南几人面面相觑……他们刚刚听到了什么?丹佛市长?郭金章这个逃犯,居然有胆向丹佛市长发出警告?难道他不知道人家是干什么的?
“你小子该不是在牢里被打了;得失心疯了吧?”刘通福又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下郭金章,死活不相信眼前这个年轻人居然有这样的胆子,“还警告市长?你小子知道市长家的门儿朝哪儿开的?”
“朝北啊!”郭金章耸了耸肩,又补充了一句:“我说的是后门儿!”
“……”
还真知道!
众人又都看向了刘通福。市长家位于丹佛的富人区,附近是不允许华工随便经过的。丹佛的华工里面,到现在为止也只有刘通福一个人在市长家扛过活……就一次,主要是打扫马厩。传说,市长先生很“大度”,也很“宽宏”,看到他挺辛苦,还免费赠送了一杯牛奶给他……虽说是市长家的那条狗喝剩下的,可再怎么说也是牛奶啊,大家有谁喝过?那些白人看华工最顺眼,大家生活最好的时候,也没人舍得花点儿钱去买杯牛奶尝尝,好多人都不知道是什么味儿呢。
“是朝北。后门儿!”刘通福没奈何地点了点头,证明郭金章真的去过市长家。
“这么说,这小子还真的威胁过市长?”钱世德一脸的不可置信。华工们虽然敢于漂洋过海,去国离乡,却并不代表大家真的都很勇敢,主要原因还是在家里呆着活不下去了,没奈何之下才选的这条路。所以,一直以来他都很自傲……这么多人,有谁造过反?没有!……除了他自己!而也正是凭着“造反派”的出身,凭着他拿刀跟“清妖”们干过架,还杀过人,他很快就嬴得了华工们的尊重,并成为了丹佛市华工们公认的头领之一,虽然地位还在侯南之下,可那也主要是因为侯南在美国呆得时间够长,资格够老,不是靠本事就能比得过的。可是,虽然他自认很有本事,很大胆,却绝对不敢去找丹佛市长的麻烦,因为……这里是美国!但他没有想到,在华工里面真的有比他还胆儿大的,郭金章居然在逃出警察局之后,还敢去市长家里发出什么警告……这怎么可能?
“是真的。”郭金章笑了笑,“我跟那个市长说,我跑了之后,如果丹佛的那些白人敢再欺负咱们这些华工,无故惹事儿,我就……”
“就怎么?”一直都只是在旁听的褚四终于忍不住追问了起来。。
“你就宰了他?”刘通福看了一眼钱世德,也开口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