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热门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民国大文豪-第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被拒绝了,林子轩并不气馁,这可是世界级的文学名著啊,还怕找不到出版社么?

纽约的出版社不少,他一家家的跑了过去。

有的出版社直接拒绝新人投稿,还有的出版社看到两篇小说篇幅那么少,根本没有出版的意向,更有甚者,看到林子轩不是白人,流露出怀疑的神情。

在他们的心目中,白人以外的人都是应该不识字的。

有几家小型的出版社倒是愿意出版,不过却要林子轩自费出版,还不负责营销。

拜托,我是想要大赚一笔,不是来贴钱的。

一趟趟跑下来,林子轩窝火不已。

这可是世界级的名著,难道整个纽约就没有一个有眼光的人么?

其实并不是别人没有眼光,而是林子轩走错了路。

对于这种篇幅不长的小说,一般作者会选择先邮寄到文学杂志或者报社,刊登后造成了影响,才会引起出版社的注意。

还有种方法是把小说寄给有名望的作家或者大学里文学系的教授,要是能得到作家和教授的认可和推荐,也会得到出版社的重视。

像林子轩这种粉嫩的新人,拿着稿子到出版社毛遂自荐,不说能不能见到有能量的编辑,首先就给人不成熟的感觉,自然不会得到重视。

这个世界很现实,你不是名人,凭什么就要别人给你名人的待遇。

更何况他还不是白人。

美国是个白人至上的社会,其他族裔想要在美国获得机会很难。

再者说,林子轩选择的题材也不讨好,童话故事的市场太小,《老人与海》则是发生在古巴的故事。

如果他把《飘》拿出来,兴许就会引起出版社的注意,毕竟那是发生在美国本土的故事,还是讲述的南北战争,题材上占有很大优势。

他是第一次接触出版行业,不明白其中的门道,以为拿着世界级的作品就能够横冲直撞,所有人都要争着抢着出版,为了抢夺书稿来一场激烈的大战。

可惜他想错了。

就算是那些有名的作者,在写作初期都会经历退稿,比如《傲慢与偏见》出版时就到处碰壁,后世那本风靡全球的《哈利波特》也被十几家出版社拒绝过。

林子轩在公寓里平复心情,他想起了后世的一句话。

“今天你对我爱搭不理,明天我让你高攀不起。”

他下定决心,以后一定要剽窃出一本名著来,让美国人抢着出版。

他要离开美国了。

这本就是他的计划,剽窃世界名著捞一票,然后到欧洲旅游一番,再返回国内。

没想到捞一票的计划破产,不过他不缺钱,倒是无所谓,反正学位拿到了,还是早些离开这个伤心地的好。

在离开之前,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把稿子邮寄给了《大西洋月刊》,这是一份设在波士顿的文学杂志,以推荐新作家而闻名。

算是最后的挣扎吧。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林子轩放下一切,和在纽约的留学生聚会玩乐。

在这个年代,能够出国留学的学生大多都有背景,现在打好关系,以后好见面。

人际关系就是这么逐渐拓展开来的。

1920年10月中旬,林子轩拿着船票,离开了纽约,朝着英国伦敦而去。

他之所以第一站选择伦敦,当然是为了找他曾经的好室友徐至摩了。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在他离开十几天后,有一封来自《大西洋月刊》的信件被送到他原来所住的公寓。

这不是退稿信,而是通知林子轩他的小说被采用了,并付给了他稿费。

因为林子轩的离去,信件无人接收,又被退还给了《大西洋月刊》,不过那时候他的小说已经出现在了杂志上。

《大西洋月刊》的编辑并没有一眼看出《小王子》和《老人与海》是世界级的名著,那位编辑只是觉得这两篇小说视角奇特,写的很有意思。

本着鼓励新人的原则发表出来,完全没有看到世界级名著的兴奋感。

不过总算是被杂志刊登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看到,世界级名著的影响力开始慢慢扩散,直到震惊世界的那一天。

林子轩没有英文名字,所以他给《大西洋月刊》投稿的时候用的是名字的汉语拼音。

《大西洋月刊》的编辑没有改动,直接照抄,这成了林子轩的第一个笔名,外国人会觉得这个作者的名字很难读,感觉怪怪的。

英国伦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林子轩在这里见到了他的好室友徐至摩。

徐至摩来到伦敦原本是想跟随哲学家罗素学习的,可罗素临时有事情,顾不上他,他只好在政治经济学院混日子。

正在他苦闷彷徨的时候,碰到了跟随父亲到欧洲游学的林徽茵,顿时陷入恋爱之中,开始了热切的追求。

林子轩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见到徐至摩的。

第五章再见;康桥

徐至摩对林子轩的到来并没有抱以多大的热情,他现在所有心思都放在了林徽茵的身上。

林子轩倒不是想要和徐至摩打好关系,作为穿越者,他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主要是抱着观赏历史名人的心态,顺道游玩一番。

这个时代出国很不容易,光是坐船就要一个多月的时间,下一次出国还不知道是何年何月,所以四处旅游,采买点国外的土特产带回去当礼物很有必要。

徐至摩没有冷落这位前室友,他原本和林子轩的关系就不错。

国内在伦敦的留学生不少,徐至摩交游广阔,为林子轩接风,引荐了几位好友,其中自然少不了林徽茵。

此时林徽茵刚满16岁,正在上中学,亭亭玉立,清纯可人,绝对是校花级的美女。

在后世,林子轩和校花级的美女不可能有任何交集,此时他也不觉得会有什么共同语言。

不过世事难料,他们略微攀谈,竟然找到了话题。

“啊,你也在虹口爱国小学上过学?”

“是啊,你还记得李老师么?就是带着眼睛,凶巴巴的那位。”

不聊不知道,一聊才知道他们竟然是小学同学,林子轩比林徽茵高三个年级。

林徽茵在八岁的时候来到上海,进入上海虹口爱国小学读书,十二岁的时候迁居到了北平,进入培华女中读中学。

兴许是林徽茵在小学的时候容貌不怎么出众,林子轩对她一点印象都没有,毕竟他们不在一个年级。

要是早知道的话……

林子轩想了想,随即把这个念头打消。

有了这层关系,两人的距离迅速拉近,毕竟都姓林,一笔写不出两个林字。

林子轩的家族在上海有些名望,两人的交际圈子有重叠的地方,总有些共同认识的人和都感兴趣的事情。

通过交谈,往日的记忆逐渐涌现。

他开始审视自己的新身份,他不再是后世的那个宅男,而是成了上流社会的一员。

这个身份就是一张通行证,能够保证他可以和名门闺秀相谈甚欢。

林徽茵是春天来的欧洲,在欧洲有大半年的时间,对伦敦比较熟悉。

听到林子轩的游历计划,她自愿做导游,带着林子轩游览伦敦城。

两人亲切的交谈引起了徐至摩的关注,林子轩明显感觉到徐至摩眼神的变化,似乎这位室友把他当作潜在的情敌了。

要说林子轩这具身体也算有点小帅,富家子弟出身,谈吐风趣,具有极强的竞争力。

可林子轩还真没有这个意思,主要是他还不太适应。

太幼了,怎么下得了口!

他还是喜欢成熟一点的女人。

不过这个时代的社会风气就是如此,女人十六七岁就要嫁人,所以也较为早熟。

正如林徽茵,别看年纪小,可待人接物很有分寸,举止娴雅,有大家闺秀的风范。

接下来的两天,林徽茵履行承诺,带着林子轩在伦敦城闲逛。

徐至摩也跟在一旁,说是陪伴,更像是监督,在游玩的时候滔滔不绝的介绍着伦敦的名胜古迹,展现着自己渊博的学识。

像一只开屏的孔雀,甚至还提及林子轩以往在纽约玩乐的劣迹。

林子轩不好说什么,不过心里有些不舒服,这位室友有点小骄傲了。

也难怪,徐至摩家世不凡,在上学的时候就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还是文坛领袖梁企超的入门弟子,有骄傲的资本,此时还不太成熟,在心爱的女人面前展示自己可以理解。

可你不该拿我做比较啊!

林子轩决定压一压徐至摩的傲气,最好的办法就是当面打脸。

他提议到伦敦周边的剑桥郡游览,想进入剑桥大学看看。

剑桥又翻译做康桥,城内有一条剑河,河上有许多桥梁。

牛津大学被称为“大学中有城市”,剑桥大学则是“城市中有大学”,在剑桥城里有众多的剧院和美术馆,充满了浓重的文艺气息。

深秋时节,三人在城内边走边聊,徐至摩依旧在高谈阔论,林子轩则微笑不语。

这几天他也看出来了,林徽茵对徐至摩的才学的确很欣赏,或者说是迷恋,这其中或许有徐至摩对她殷勤备至的因素。

这女人很聪明,喜欢男人对她献殷勤,这或许是大多数女人都有的虚荣心。

在下午即将离开剑桥的时候,林子轩站在桥上,拿出自己早就准备好的钢笔和稿纸,看着天边的斜阳,一副故作深沉的模样。

然后,他开始书写。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没错,正是那首徐至摩后来写的《再别康桥》。

有什么用他自己的诗来打脸还过瘾的事情呢,这首诗可以说是徐至摩的代表作,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

不过从今日起就是林子轩的大作了,他还把标题改为了《再见,康桥》。

在他写诗的时候,林徽茵和徐至摩都在旁边看着,他们刚开始还不知道林子轩在做什么,看了一会才发现是在现场作诗。

林徽茵低声念着,诗歌优美的旋律在她脑海里回荡。

作为名门闺秀,她读书不少,见识不凡,觉得这真是一首极为优美的诗作。

徐至摩心中颇为不解,他和林子轩住在一栋公寓内两年时间,只知道林子轩好玩乐,却不知道林子轩还有作诗的爱好。

而且还是这么美妙的诗句,这不科学啊。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