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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佛为求人生幸福,我绝不反对。但是,只求自己一人一家的幸福而不顾他人,我瞧他不起。得了些小便宜就津津乐道,引为佛佑(抗战期中,靠念佛而得平安逃难者,时有所闻);受了些小损失就怨天尤人,叹“佛无灵”,真是“阿弥陀佛,罪过罪过”!他们平日都吃素、放生、念佛、诵经。但他们的吃一天素,希望得到比吃十天鱼肉更大的报酬。他们放一条蛇,希望活一百岁。他们念佛诵经,希望个个字变成金钱。这些人从佛堂里散出来,说的都是果报:某人长年吃素,邻家都烧光了,他家毫无损失。某人念《金刚经》,强盗洗劫时独不抢他的。某人无子,信佛后索得一男。某人痔疮发,念了“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痔疮立刻断根……此外没有一句真正关于佛法的话。这完全是同佛做买卖,靠佛图利,吃佛饭。这真是所谓:“群居终日,言不及义,好行小惠,难矣哉!”
我也曾吃素。但我认为吃素吃荤真是小事,无关大体。我曾作《护生画集》,劝人戒杀。但我的护生之旨是护心(其义见该书马序),不杀蚂蚁非为爱惜蚂蚁之命,乃为爱护自己的心,使勿养成残忍。顽童无端一脚踏死群蚁,此心放大起来,就可以坐了飞机拿炸弹来轰炸市区。故残忍心不可不戒。因为所惜非动物本身,故用“仁术”来掩耳盗铃,是无伤的。我所谓吃荤吃素无关大体,意思就在于此。浅见的人,执着小体,斤斤计较:洋蜡烛用兽脂做,故不宜点;猫要吃老鼠,故不宜养;没有雄鸡交合而生的蛋可以吃得……这样地钻进牛角尖里去,真是可笑。若不顾小失大,能以爱物之心爱人,原也无妨,让他们钻进牛角尖里去碰钉子吧。但这些人往往自私自利,有我无人;又往往以此做买卖,以此图利,靠此吃饭,亵渎佛法,非常可恶。这些人简直是一种疯子,一种惹人讨嫌的人。所以我瞧他们不起,我懊悔自己吃素,我不屑与他们为伍。
真是信佛,应该理解佛陀四大皆空之义,而屏除私利;应该体会佛陀的物我一体,广大慈悲之心,而护爱群生。至少,也应知道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之道。爱物并非爱惜物的本身,乃是爱人的一种基本练习。不然,就是“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的齐宣王。上述这些人,对物则憬憬爱惜,对人间痛痒无关,已经是循流忘源,见小失大,本末颠倒的了。再加之于自己唯利是图,这真是此间一等愚痴的人,不应该称为佛徒,应该称之为“反佛徒”。
因为这种人世间很多,所以我的老姑母看见我的房子被烧了,要说“佛无灵”的话,所以某君要把这话收入诗中。这种人大概是想我曾经吃素,曾经作《护生画集》,这是一笔大本钱;拿这笔大本钱同佛做买卖所获的利,至少应该是别人的房子都烧了而我的房子毫无损失。便宜一点,应该是我不必逃避,而敌人的炸弹会避开我;或竟是我做汉奸发财,再添造几间新房子和妻子享用,正规军都不得罪我。今我没有得到这些利益,只落得家破人亡(流亡也),全家十口飘零在五千里外,在他们看来,这笔生意大蚀其本!这个佛太不讲公平交易,安得不骂“无灵”?
我也来同佛做买卖吧。但我的生意经和他们不同:我以为我这次买卖并不蚀本,且大得其利,佛毕竟是有灵的。人生求利益,谋幸福,无非为了要活,为了“生”。但我们还要求比“生”更贵重的一种东西,就是古人所谓“所欲有甚于生者”。这东西是什么?平日难于说定,现在很容易说出,就是“不做亡国奴”,就是“抗敌救国”。与其不得这东西而生,宁愿得这东西而死。因为这东西比“生”更为贵重。现在佛已把这宗最贵重的货物交付我了。我这买卖岂非大得其利?房子不过是“生”的一种附饰而已,我得了比“生”更贵的货物,失了“生”的一件小小的附饰,有什么可惜呢?我便宜了!佛毕竟是有灵的。
叶圣陶先生的《抗战周年随笔》中说:“……我在苏州的家屋至今没有毁。我并不因为它没有毁而感到欢喜。我希望它被我们游击队的枪弹打得七穿八洞,我希望它被我们正规军队的大炮轰得尸骨无存,我甚而至于希望它被逃命无从的寇军烧个干干净净。”他的房子,听说建成才两年,而且比我的好。他如此不惜,一定也获得那样比房子更贵重的东西在那里。但他并不吃素,并不作《护生画集》。即他没有下过那种本钱。佛对于没有本钱的人,也把贵重货物交付他。这样看来,对佛买卖这种本钱是没有用的。毕竟,对佛是不可做买卖的。
1938年7月24日于桂林。
沈从文:劝人读经
沈从文
《百喻经》说:
往昔有夫妇两人,烘了三个大饼,作为晚餐。大饼烘就,夫妇二人各自吃尽名分下的一个饼后,还剩大饼一个,不便给谁独吃,于是互相约定,不许说话,谁若先说话,就莫吃饼!两人既然互相约好,便坐在家中,沉默不语。到了半夜,来了一个贼徒,到家偷窃东西,掠尽家中所有宝物。两人皆因有约在先,关怀大饼,谁也不愿出声。贼人眼见这家中人痴呆如此,胡来乱为,全不妨事,且觉得主妇静婉可人,便傍近妇人,作了些小小轻薄行为。那丈夫虽亲眼见到贼人胡闹,却仍因为不忘记那个大饼,故不作声。
到后妇人忍无可忍了,就叫唤她的丈夫:“大伍,大伍,你真是个傻子,为一个饼,尽人把我如此侮辱调戏!”那丈夫快乐得拍手大笑,他说:“咄,咄,愚蠢丫头,你已说话,你输定了!饼应归我,你已无分!”
这是两夫妇的问题,谁最愚蠢,别人似乎不能置喙,轻易加以判断。《百喻经》故事所注重的是人的性格。千年前世界上既俨然曾经有个这种丈夫,这性格也似乎就有流传到如今的可能。我们如今已不容易遇到这种丈夫了,但却可从别种人物的治国政策生活态度得知一二。譬如说,一大片土地忽然丢了,或家中老婆跟人跑了,有些人不正是因为守着一点类似有关大饼的约言,不发一言不作一事,沉默支持下去?若有人说了一句话,想提醒他,这些人不正是顷刻之间就会天真快乐的向人喝着:“咄,咄,蠢东西,大饼归我了!”
读到这本充满了愚人故事的小书时,我总疑心写这本书的人,书虽在一千年以前写成,他的讽刺却预备留给一千年以后。不过如今争大饼的聪明人,大都忙忙碌碌,虽作了不少不折不扣的蠢事,却好像从不曾注意到这样一本小书上来,因此这讽刺,也等于无用了。若希望他有用,又似乎还必需从现在起始,再过一千余年,才能为作主人的明白的。
不过我总想介绍这本书给那些应读这本书的人。
一九三三年十月
汪曾祺:幽冥钟
汪曾祺
“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很早很早以前(大概从宋朝开始)就有人提出过怀疑,认为夜半不是撞钟的时候。我从小就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夜半不是撞钟的时候呢?我的家乡就是夜半撞钟的;而且只有夜半撞。半夜,子时,十二点。别的时候,白天,还听不到撞钟。“暮鼓晨钟”,我们那里没有晨钟,只有夜半钟。这种钟,叫做“幽冥钟”。撞钟的是承天寺。
关于承天寺,有一个传说。传说张士诚是在这里登基的。张士诚是泰州人。泰州是我们的邻县。史称他是盐贩出身。盐贩,即贩私盐的。中国的盐,秦汉以来,就是官卖。卖盐的店,称“官盐店”。官盐税重,价昂。于是有人贩卖私盐。卖私盐是犯法的事。这种人都是亡命之徒,要钱不要命。遇到缉私的官兵,便要动武。这种人在官方的文书里被称为“盐匪”。瓦岗寨的程咬金就贩过私盐。在苏北里下河一带,一提起“私盐贩子”或“贩私盐的”,大家便知道这是什么角色。张士诚就是这样一个角色。元至正十三年,他从泰州起事,打到我的家乡高邮。次年,称“诚王”,国号“周”。我的家乡还出过一位皇帝(他不是我们县的人,他称王确是在我们县),这实在应该算是我们县历史上的第一号大人物。我们县的有名人物最古的是秦王子婴。现在还有一条河,叫子婴河。以后隔了很多年,出了一个秦少游。再以后,出了王念孙、王引之父子。但是真正叱咤风云的英雄,应该是张士诚。可是我前几年回乡,翻看县志,关于张士诚,竟无一字记载,真是怪事!
但是民间有一些关于张士诚的传说。
张士诚在承天寺登基,找人来写承天寺的匾。来了很多读书人。他们提起笔来,刚刚写了两笔,就叫张士诚拉出去杀了。接连杀了好几个。旁边的人问他:“为什么杀他们?”张士诚说:“你看看他们写的是什么?‘了’,是个了字!老子才当皇帝就‘了’了,日他妈妈的!”后来来了个读书人。他先写了一个:“王”字,再写了左边的“”,右边的“”,再写上边的“”,然后一竖到底,张士诚一看大喜,连说:“这就对了!——先称王,左有文臣,右有武将,戴上平天冠,皇基永固,一贯到底!——赏!”
我小时读的小学就在承天寺的旁边,每天都要经过承天寺,曾经细看过承天寺山门的石刻的匾额,发现上面的“承”字仍是一般笔顺,合乎八法的“承”字,没有先称王、左文右武、戴了皇冠、一贯到底的痕迹。
我也怀疑张士诚是不是在承天寺登的基,因为承天寺一点也看不出曾经是一座皇宫的格局。
承天寺在城北西边,挨近运河。城北的大寺共有三座。一座善因寺,庙产甚多,最为鲜明华丽,就是小说《受戒》里写的明海受戒的那座寺。一座是天王寺,就是陈小手被打死的寺。天王寺佛事较盛。寺西门外有一片空地,时常有人家来“烧房子”。烧房子似是我乡特有的风俗。“房子”是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