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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没落,诺索夫一阵风似的朝着常盛扑了过去,不畏死地用牙齿咬向了常盛的喉咙。野兽的本能相比于千锤百炼总结出来的杀人经验来说,后者在有利器在手的时候永远占据着上风。
对于一个在生命危险里锻炼出来的特种兵来说,一个强壮的人全身都是脆弱的,都是可以致命的部位。
常盛笑得如同一只得胜的狼,剑光一闪,已经割断了诺索夫手腕的筋骨,同时闪在了一边,剑光如同女人温柔的眼波一样接连闪动,诺索夫被割断了脚筋扑倒在地。
“这是替鲁尼还你的。”常盛冷漠地看着诺索夫,他把剑举起来说,“这一剑,是让这个世界上少一个你这样的畜生!”
剑光一闪,郭老四和刘季都闭上了眼睛。常盛面色如常地看着飞溅出来的血液,他虽然珍惜生命,不愿意让一个人枉死,但是对于这种人渣还是毫不留情的,他展现出的这种铁血气质让郭老四和刘季在心里伸出了大拇指。
“那是什么?”常盛的声音忽然提高了八度。
从诺索夫被劈开的身体里,蹿出了一个大概半米高的小人来。这个人浑身皮肤都是干瘪的,紫红的颜色,而且散发着血腥与腐烂的气息,他的脸部已经干瘪得失去了肌肉,看上去就是一个人皮包裹住的骷髅,干枯的头发随着他的蹿动而飘舞着。在身上,还有那不仔细看分辨不出的紫红色的衣服。这个小人的身体像游鱼在水中一样在空气里灵巧地游动着,把诺索夫的鲜血一一吸到了自己的嘴里。
随着鲜血的滋润,他像被充了气的气球一样膨胀了起来,身体逐渐长高到了一米八左右,脸上的肌肉也慢慢地重新生长了起来。
郭老四睁开眼睛,大喊着:“快,干掉他,不要让他破而后立!不然这个东西是杀不死的!”刘季和常盛心里都是一惊。刘季知道事情的严重性,这个东西这么诡异地出现,郭老四的话不会是什么虚言恐吓。他瞄准了那怪物,一扣扳机,子弹暴雨一样射了过去,可是那东西却是灵巧得很,那么大的身体左右腾挪,竟然没有一发子弹打在他的身上。
郭老四见这东西难缠,也从自己包里掏出枪来,跟着刘季一起扩大扫射范围,对那东西进行空间封锁。这次有子弹打在了那怪物的身上,只一碰触,就掉落下来,只是他的身体被子弹的力道撞得向后偏移了一点。常盛见到怪物恰好距离自己不远,挥舞着短剑就冲了上去。剑气眼看及身,这怪物似乎背后长眼一样,立马感到了威胁,在空中一个扭动,竟泥鳅一样地脱离了剑气的范围,显然,他对这剑气比对子弹更要顾忌几分。
常盛气得骂娘,想怎么出来了这么一个变态的东西。刘季射得正爽,可子弹夹却空下来。那怪物反正不怕子弹的威胁,闪身就向着刘季而去,照这个速度,只要两个呼吸间,就能杀到刘季的身边。
郭老四知道,这东西就是圆球里的尸体,不过是因为搁置时间过长,萎缩成了一个干尸,刚才吸了诺索夫的鲜血,变得高大滋润起来,照这个情况来看,恐怕到了自己和刘季这里,也是要吸血来滋养这个尸体,一直到足够这个尸体恢复生前的样子为止,不像现在这样满身怪异,没有任何的生气。
唯恐刘季遭了毒手,郭老四索性扔了M16,重新把电棒抽了出来。只要是有鲜血、体液这样的液体,就会过电,就能给这个人带来伤害。郭老四对准这个尸体,按下了按钮,巨大的电弧瞬间击中了尸体,这个尸体似乎不怕这东西的威力,一被击中,马上浑身颤抖起来,紫色的皮肤寸寸开裂,竟然露出了雪白的新皮来。
郭老四暗暗叫苦,看来这电弧不但没有起什么作用,还刺激了他的成长。按过去的说法,这怪物就是活的时间够长,或者足够凶戾,就等待着雷劫洗身。等闲来说,这九天雷劫是很难度过的,不过和天雷闪电的威力相比,自己的电棒简直就是萤火日月,这个强度,恰恰是这个刚刚吸了鲜血有点气候的怪物所需要的。
“火!”常盛喊了起来。这次不但郭老四,刘季也醒悟了过来。他从包里拽出了一个胳膊粗的金属圆筒,然后拿出一个类似液化气罐子的东西卡在了上面,这罐子前面有一个扳机,正是徐克从伊拉克购买的自制喷火器。
这东西和AK…47与T34坦克一样,属于最佳生产序列和战斗序列,工艺简单、使用方便,安全系数也很高。就像用灭火器一样,关键时刻只要十几秒时间组装好了,一按按钮,就能发出四千多摄氏度的高温火焰来。
巨大的火焰呈扩散的喇叭状卷向了那个尸体。这下尸体暴退,只要是尸体,就没有不怕火焰的道理,传说里除非到了旱魃的地步,本身就至刚至阳,就算是遇到了南明离火也跟进了澡堂洗个温水澡那么惬意,其他的就算是僵王,或者土行谈之色变的粽子王,遇到了有点修行的人,或者依靠阵形符箓发出的三昧真火,或者炫疾天火,也是个灰飞烟灭的下场。
看到这个有效果,郭老四也把自己的那套也拿了出来,组装在一起。这会儿,变成了两个人追击这个怪物的局面。常盛看到局面对自己这方有利,连忙摆手做手势,要两个人集中火焰,把这个怪物朝自己的方向逼过来。
这厮估计多有背后捅黑刀、打闷棍的习惯,看到两{;文;}个人会意{;人;}地把这个怪{;书;}物逼了{;屋;}过来,他悄悄走近了两步,然后把剑尖朝前,正对准了怪物尸体的后心部位。
刘季和郭老四忽然提速,又上下晃动着手里的火焰筒。这火来回飘忽,覆盖的面积更大,怪物着急之下,一不留神,正撞在了常盛的剑尖上。心口的部位一阵刺痛,有剑尖从前胸的部位透了过来。常盛得意地用力一脚蹬在怪物的身上,把剑拔了出来,看来心脏依旧是这个东西的要害,他顿时前扑在地,一动不动。
本着痛打落水狗、斩草要除根的精神,郭老四和刘季把火焰筒向下对着这个怪物就烧了过去,顿时焦臭弥漫,那身体之上慢慢起了火苗,尸体也由白转黑,在火焰里变成了半截黑炭相仿的东西。
“我们不会是把成吉思汗烧死了吧?”常盛看着眼前的景象,有点胆寒,没想到一代英雄的尸体还能玩复活,但是又被自己几个人配合着偷袭烧死在这里。
郭老四点点头说:“看来这复活尸还是没有进化完全,不然的话是打不死的。”常盛撇撇嘴说:“那不是成了打不死的小强了。”几个人放松了精神,开始四下寻找宝贝。刘季慢慢地说:“看这个地方,不像能隐藏着什么了不起的东西啊。”
“是不是在外面的屋子?我们来的时候是趴着进来的,上面又是戾瘴,也没来得及看。”常盛反驳说。
郭老四赞成常盛的说法,心里却有些没底,要是外面有什么宝贝的话,依诺索夫手下人的性格,中戾瘴自相残杀前应该有人拿着一些宝贝,可是伊娃说鲁尼的故事时却没有提到,看来这个成陵真是玩弄了多少土行中人啊。估计谁进了这里都是一心寻找那珍宝和成吉思汗的陵寝,前面又没有什么危险,让人觉得不可能有什么好的东西。现在看来,那东西多半该是藏在那座城的各个住宅当中,这样的设计既利用人的贪心让他们错过宝藏,又能吸引人来送死,复活了自己。然后自己取了那财富,再去做惊天动地的事业。
这么设计,果然是大手笔,枭雄本色。
郭老四边想,边跟着两个人走出了内室。三个人谁都没有注意到,在那烧焦的复活尸身上,焦煳的皮肉下面慢慢有一个绿色的软软的触手伸展了出来,那触手似乎在左右看着什么,见四周没人,于是烧焦的尸体猛地一鼓,从血肉横飞里,爆炸出一个绿色的像一头狼一样的怪物来,在它的身上,还长着长长的绿色触手,密密麻麻的有七八个之多。
这怪物看到了诺索夫的尸体,用触手一卷,把诺索夫的尸体拉了起来,另外一条触手卷了他的胳膊,带着分泌出来的绿色黏液,竟然把那胳膊牢固地粘在了诺索夫的尸体上,绿色的触手抚摩过的地方,顿时那些被割开的伤口与竖着切成两片的身体都牢固地粘在了一起,地上只剩余一些留下的内脏。
这个场面,显得格外阴森恐怖。
第十五章 暴兽
郭老四把地毯卷了起来,那块巨大的地毯被他这么一卷,最后竟然变成了平日里一张报纸卷成的筒状般大小。
“这是藏羚羊的皮毛吧!”常盛兴奋地说,要知道动物当中,似乎只有藏羚羊的皮毛有这个特性,一个藏羚羊的皮毛做成的披肩,可以轻易地在一个小小的指环里通过,它过于柔顺,只要用力一攥,甚至能完全握在一个女人的手心里。
郭老四点点头,把地毯塞进了包里。这是他们三个人合作以来的一个大的收获。要知道藏羚羊的皮在黑市上是有市无价,一个披肩都要十几万美元。这个地毯的宽大程度完全能做成上百条披肩,如果不是在这里见到,还真想象不出来谁这么穷奢极欲,能用这么多藏羚羊的皮毛做成一张地毯。除了成吉思汗,也想不出谁会有这么大的财力和魄力。
那边刘季正在拨弄的是那些地毯小几上的书册,现在被散落了一地。虽然只是普通的兵书,按照这个年份,也能卖出不低的价格,再者,刘季还想从中找出什么有价值的善本或者孤本来。
常盛无聊,过去对着鲁尼的尸体说了些什么,然后伸手抚上了他还瞪着的眼睛。他脱下自己的外衣,然后包裹住了诺娜赤裸的身体,把她的尸体靠住鲁尼放下。
刘季的目光忽然被地上那本薄薄的书所吸引。因为这本书的书面上,画着一个人的头像。寥寥几笔,这个人就栩栩如生地呈现在了刘季的面前,他满脸胡子,戴着蒙古传统的行军铁帽子,这个人虽然五官长相宽厚,看上去眼角还带着几分慈祥,但是又偏偏有一种睥睨天下,豪迈雄壮的气象。
在这个头像的后面,画着连绵起伏的山脉,一条若有若无的龙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