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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观者角度叙述肖冉冉)
肖冉冉被叫醒后,和刘莉一行人回到了家里。
在她的卧室,她正和一个人说话,不,应该是一只鬼。
肖冉冉开心地看着王宇:“是你救的我?”
王宇不好意思地点点头,然后说:“其实你也救过我啊,假如不是你出现在天台上,我的尸体就会被那个怪物带走了,不知道会怎么样。”王宇想了想继续说道:“要不是你在天台上,那个怪物一心一意地对付你,我趁早带着尸体逃了,我怕……我也不知道会怎么样……”
“嘻嘻,假如怪物不一心一意地对付我,那我也不能算救你啊!对了,那个怪物是什么啊?看起来是个小孩儿。”
“不知道,应该是死了很久怨念很重的鬼,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对付她……我生前看到的最后一眼东西就是,有一双惊恐的眼睛,还有就是那个怪物了。当我被我大伯掐住脖子的时候,头是仰着的,亲眼看见在墙上贴着那个怪物。死后还要偷我的尸体,还把我生前所有照片都在这个世界上消失,弄得我都差点儿怀疑我是不是出现过。要不是大伯把的尸体藏起来,现在好了,我的尸体被警方找到了,也快火化了,这样我就再也不怕那怪物了。”像个小孩儿一样,王宇的眼睛似乎一闪一闪的。
“那你还要留在这个世界么?”肖冉冉担心地问。
“不知道,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那你可不可以帮组我找到离开这里的方法?”王宇期待着。
“当然。”
“那你可不可以成为我的朋友……我记得你说过……我在生前没有朋友……”王宇越说越小声。
肖冉冉打算握住王宇的手,可是没有成功,但她依旧高兴地点头,很轻,也很重。
(旁观者角度叙述陈旭)
陈旭眼睁睁地看着手机显示屏上的时间从五月三日两点变到五月三日两点过一分钟,那个阿拉伯数字一'奇书网·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字代表着他的胜利,他理应欢呼雀跃。
不过他仍旧很冷静,他想,会不会手机时间不准呢?
他看看墙上的挂钟,电话上的显示,电子手表,机械手表,电视,电脑……所有一切在告诉他胜利了,自己心里告诉自己胜利了。
墙上的钟,是胜利的徽章。
钟是挂在的墙那边是厨房,或许是自己太累了,好像看到一个黑影从厨房飘过。
陈旭愣愣地看着墙上的钟,指针快速走起来,从两点到七点,然后时针又走了一圈,这个时间是五月三日十九点整。
陈旭感觉到脖子被缠住,越来越紧,越来越紧……
(主观角度叙述刘莉)
我孤单地坐在家里面,这里没有人,父母不在。
我回想起火焰在面前燃烧时,谢小兰伏在我耳边轻轻地说:“谢谢你,我最好的朋友。”
谢小兰好告诉我,其实她也挺喜欢纪宁的,让我要好好把握。
她说的没错,我笑笑,不是因为电视里无聊的肥皂剧,而是坦坦荡荡的,那么自然,居然我也会有风吹过的感觉。
本来我和纪宁是现在是可以在一起的,可是我借着要回家看看父母离开了他。现在想起谢小兰的话,我决定去找纪宁。
他喜欢保护我,我也愿意被他保护着。
来到纪宁家门口,我突然听见啪啪啪声,难道……
这时,我手机响起来,打开手机有一天短信,类容没有,让我吃惊的是当我摁下返回时,手机显示屏上清晰地写着,五月四日两点整——我想到先前的一条短信,写着三十九个小时后你会死,这个时间不刚刚好!
我转过头,墙上的怪物在我耳边:“你看见的是我!”
我连尖叫的时间都没有,怪物向我冲过来。
那时,我模糊地看到纪宁家门被打开,于是,我用尽力气声如雷鸣:“不要看见我!”
……
《不要看见我》完后记:不是后记的后记大家看到这儿,高兴的也有,郁闷的也有,期待的也有什么都有吧可是这个故事到这里就告一段落了喜欢也好,不喜欢也好这个故事无论如何都会有后续因为这个故事本身就没有完反正那都是以后的事了说实话,这一个故事我一开始就很不满意它充斥着初中初稿的幼稚况且我现在也没做多大改动现在我要忙我的短篇故事了当然,这个故事的后续估计也会等很久的假如你喜欢,你会等,不是么?
——很懒,懒得透顶的作者留
夺命海飞丝
没用海飞丝的这一半,全是头皮屑;用了海飞丝的这一半,哇噻!一点头皮屑也没有了耶!
大品牌,明星的阵容,华丽的外表,还有绝妙的广告。越来越多的人在使用海飞丝。
《都市快报》最新消息:
据本报特派记者追踪报道,前段时间发生在本市的“灵异杀人毁容”事件终于告一段落。该杀人毁容凶器均为海飞丝,至于凶手就算是他们自己了。由于使用了海飞丝,死者生前均出现过敏反应。从而导致经常接触海飞丝的身体部位开始骚痒,然后不停的挠,使劲的挠,直到挠得面目全非,化脓出血,穿过皮下组织,痒不欲生,感染死亡而止。所以,请正在使用或正想使用海飞丝者停止任何其关于之事。
真实的广告出来了:
没有用海飞丝的这一半全是头皮屑;用了海飞丝的这一半,哇噻!连头皮都没有了耶~
杨贵肥
唐玄宗又封了一个妃子,是以前他儿子的妃子。因为她身体的肥硕点缀得恰到好处,所以她便麻雀变凤凰,落在了皇帝手里。杨贵妃也成为了唐玄宗最受宠的妃子。
杨贵妃为何如此受宠,是因为她透露出的神秘气息。她总是隔三差五地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任何人不许接见。包括那皇帝,可见她撒娇的功夫了得。然后,又派人那天山上的棉花放在屋门口,晚上,杨贵妃悄悄地、极快地把棉花拿进屋里。第二天,一大堆沾着血的棉花堆在了屋门口,当然这件事无人多问,谁都不愿意惹祸上身。这反而勾起了唐玄宗的好奇心,对她愈亲密了,他想知道那些棉花的事。
其实,杨贵妃进宫之前也是相貌频频。可是,一天唐玄宗的第十八子出城游玩时,马车把她撞倒了,脸上流了好多血。后来就发生了宫里一系列的事。她在车祸与相遇期间,就近发生了什么事呢?她整容了,她往脸上,身体里塞满了棉花,再用超前科技把痕迹消灭了。她,肥的恰好。
安史之乱暴动。
杨贵妃失踪了,有人说她去了日本,其实她去了韩国(以整容而著名的国家)。
唐玄宗死了,他们都说他是被自己儿子毒死的。其实他是被吓死的。那天他们逃出宫,找了一处临时安身之处。晚上,杨贵妃又拖了一袋棉花进了屋里。唐玄宗按奈不下好奇心,在她屋子的纸窗戳了一个洞:杨贵妃在脸上摸索着,突然好像找到了什么,扯下那一块皮把整个身体的皮都撕了下来。血肉模糊的身体只剩下不血肉模糊的眼球,后来她又把眼球抠了下来,用手指伸进眼窝里掏,掏出一团团血糊糊棉花,再从其它部位掏出血糊糊的棉花。然后她拿出新鲜的棉花塞进了身体,雪白的棉花霎时又染红了。等她穿好了皮,唐玄宗早昏了过去。后送到宫里,过了几天死了。
囧囧外传
番外三再吃一口
我愣愣地注视着地上被老鼠夹夹死的老鼠,心里有了一个奇怪的想法,老鼠到底是什么味道的呢?试一试,只吃一口。
我缓缓蹲下身,贪婪地盯着夹子上一动不动的老鼠,我对自己说:“只吃一口。”于是,我颤抖着打开夹子,把鼠尾伸进嘴里。
老鼠似乎有一种奇特的味道,是什么味道的呢?再吃一口。
是什么味道的呢?再吃一口。
再吃一口。
最后一口。
最终,老鼠彻底被我的嘴消灭了,这老鼠的汁水还算充沛,让我的心格外的安稳。
可是,这并不能满足我。它到底是什么味呢?
于是,我在家里放满了老鼠夹。
一天清晨,我熟练地掰开老鼠夹,手没稳,手指被夹伤,鲜红的血流出。我急忙把手指放进嘴里把血吸干。然后,把死老鼠晃在眼前准备吃掉。
突然。我停止了动作,看着自己受伤的手指。心里默默地对自己说:“自己是什么味道的呢?刚才没吃出来,在吃一口吧!”
再吃一口……
所有的毁灭都在存在于“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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