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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臣“皆知门下省事”。那就无论如何得不出因为三大臣“皆知门下省事”,才有政事堂的结论来的。
王抟这么一说,李曜顿时想到,当年他十分尊敬的著名史学家陈寅恪先生在论述隋唐制度渊源时曾指出:“若能注意‘高齐创业,亦遵后魏’,‘(隋)高祖践极,复废周官,还依汉魏’,及‘唐之官制大体皆沿隋故’数语,则隋唐官制之系统渊源已得其要领。”
唐初多沿隋制,实行宰相集体议事制度,三省长官共议国政,不能没有议政场所,所以,“自武德以来,常于门下省议事”,并且即以议事之所,“谓之政事堂”。这时政事堂,所以设在门下省,是因为自北朝以来,“诏旨之行,一由门下”,“军国大政,万机之事,无不预焉”。可见,在北朝时门下省权尊势隆,在国务活动中自然成为军国大政决策之所。因此,政事堂议政起始的时间,只能往贞观、武德以前推,很可能在北朝、隋代即有此制,而不可能是在武德以后的贞观年间。
见李曜还在思索,近来紧靠河中的中书侍郎、工部尚书、同平章事陆扆便笑着解释道:“我朝建国之初,其制度以三省长官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议政场所即为门下省的政事堂。故时人一般皆以三省长官为真宰相,而真宰相参加政事堂商讨军国大政,乃有当然资格。然国朝宰相,一如隋时,自始就不限于三省长官。”
他举例道:“譬如隋代柳述以兵部尚书参掌机事,裴矩、裴蕴以黄门侍郎知政事,已开他官兼任宰相之风。到了我朝,此风更盛,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他名。自太宗时,杜淹以吏部尚书参议朝政,魏征以秘书监参预朝政,其后或曰‘参议得失’,‘参知政事’之类,其名非一,皆宰相职也。”
博陵崔氏出身的崔远近rì见李曜权威rì固,越发不肯与清河崔氏出身的崔胤为伍,也接口向李曜献殷勤道:“陆相公说得极是,右相当知,国朝初年之宰相,未有定名,因人而命,皆出于临时。其后高宗yù用郭待举为参知政事,以其资浅,故命于中书门下同受进止平章事。因此凡曾加有以下职衔者,均为宰相,即‘参知政事’、‘参预朝政’、‘参议得失’、‘参议朝政’、‘参预机密’、‘参知机务’、‘知政事’、‘知门下省事’、‘平章政事’、‘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同中书门下三品’等等。”
李曜奇道:“某今为中书令,似是正二品,为何宰相之衔,反是同三品?此处却又有何掌故?”
崔远笑道:“右相有所不知,所谓‘同中书门下三品’,本来因为中书令、侍中都是三品官,现在yù使秩卑的人参知政事,故立此号,令与中书令、侍中地位相等,沿用既久,因而失去本来意义,纵是二品以上的官,也必须加‘同三品’之号,方为宰相,方可入政事堂议政。所以,即令长孙无忌、房玄龄、魏征这样有权位的大臣,也必须加上‘知门下省事’之职衔,才在制度上取得参加政事堂议政的资格。但大历年间,中书令升格正二品,由是遂有此误。”
李曜这下听明白了,他们的意思是说,门下省政事堂议政制度在前,而“知门下省事”之类的名号,甚至中书令本身的品衔提高都在其后。
他点点头:“如此,政事堂宰执天下,可是自来便为国朝中枢,调和九州?”
王抟摇头道:“这个却不尽然,政事堂为宰执天下之所,其实算来,当有三次大变。”
李曜哦了一声,朝王抟拱手道:“看来沿革颇多,某初为朝廷宰执,不解其中变化,还请王相公为某试言之。”
他现在地位是宰相中最高之人,王抟自然立刻拱手回礼道:“此执笔宰相应为之事,岂敢言请。旧制,宰相常于门下省议事,谓之政事堂。永淳二年七月,中书令裴炎以中书执政事笔,遂移政事堂于中书省。开元十一年,中书令张说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其政事印改为‘中书门下之印’。”王抟既然是今rì执笔宰相,有为李曜解说政事堂掌故之责,便将其所知一一道来,直说了一盏茶的时间,才将这其中来历缘故说清。
李曜听后,联系穿越前在史书、文献中的一些了解,总算搞清了政事堂发展其实分了三个阶段。原来宰相于门下省政事堂议政,虽在唐高祖武德年间已成为制度,但由政事堂议政发展为唐代zhōng yāng最高权力机构,成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却经过了一百年左右的漫长岁月。
第一阶段是自唐高祖武德年间到唐高宗末年,为门下省政事堂议政时期。在这个发展阶段中,虽然政事堂始终设在门下省,但作为一项制度,也是在不断变化着的。武德年间,可以说政事堂纯为宰相议政场所,如同现代的“会议厅”一样,并非理政办公之地。这个时期的政事堂,所以一直设在门下省,主要是因为自北朝以来,门下省权重势隆之故。
贞观年间,由于中书出令与门下封驳之间发生流弊,不是知非不纠,就是互相责难,影响了zhèng fǔ效能。太宗皇帝看到了这种情况,曾对黄门侍郎王珪说:“国家本置中书、门下以相检察,中书诏敕或有差失,则门下当行驳正。人心所见,互有不同,苟论难往来,务求至当,舍己从人,亦复何伤!比来或护己之短,遂成怨隙,或苟避私怨,知非不正,顺一人之颜情,为兆民之深患,此乃亡国之政也。”
于是鉴于隋亡的教训,太宗皇帝整顿了zhōng yāngzhèng fǔ的组织机构,凡“留文武总六百四十三员”。为了防止zhèng fǔ机构随意扩大和官员冗滥,太宗还用法律制度加以保证。同时,他又提高政事堂地位,改变国家总枢机构中政务活动的某些程序。贞观以前,诏敕虽多由中书出令,但承受者多,拟进者少,故宰相议政,多不在诏旨拟定以前,而是在诏旨拟定之后。诏敕之下,事先议论少,事后检查多,所以政事堂之初设于门下,其原因之一也在于此。
贞观以后,中书舍人“五花判事”,中书省权职渐重,中书令于定敕之前,多提前于政事堂讨论。于是政事堂地位rì渐提高,遂成为宰相议决政务的最高会议。
关于中书舍人“五花判事”,王抟并未多说,但李曜记得王夫之曾认为这是“会议之始”。他在《读通鉴论》中说:“唐制:军国大事,中书舍人各陈所见,谓之‘五花判事’,而宰相审之,此会议之始也。”什么“会议之始”呢?《资治通鉴》说得明白:“故事:凡军国大事,则中书舍人各执所见,杂署其名,谓之‘五花判事’。中书侍郎、中书令省审之,给事中、黄门侍郎驳正之。上(太宗)始申明旧制,由是鲜有败事。”王夫之没有注意“上始申明旧制”一句,既是“旧制”,就不会是“会议之始”。“上始申明旧制”,足以说明贞观年间宰相议政,仍在门下省政事堂,而且,虽然中书渐重,但中书出令,门下封驳的“旧制”并未改变。
第二阶段是自武后光宅元年至玄宗开元十一年,为中书省政事堂时期。这个时期,政事堂始正式成为宰相议决军国大政的最高国务会议。武后光宅元年,裴炎执政事笔,迁政事堂于中书省。高宗弘道元年十二月六rì之后,此时高宗已崩,中宗刚即位;至迟不会迟于他同武后合谋废中宗、立睿宗的前后,即中宗嗣圣元年一月,睿宗文明元年二、三月间。
宰相既商讨议决军国重务于政事堂,而草拟诏敕之责在中书。为便于政务推行,于是政事堂遂由门下省迁至中书省。这是贞观中期以来,中书地位rì重而门下权势渐削的必然趋势。裴炎自侍中改任中书令,执政事笔,迁政事堂于中书省,并非裴炎一己之私意,乃是制度发展所使然。侍中与中书令同为zhōng yāng决策机构中书、门下省长官,秩皆三品,何以侍中必加“同三品”衔,方为真宰相,得参加政事堂会汉,而独于中书令“则否”?看似十分乖谬,其实乃是制度在渐渐变化矣!所谓“天河暗转,必有其迹”,此之谓也。
政事堂迁至中书省后,在制度上明显的变化,是宰相于政事堂议决政务时,有轮流“秉笔”或“执笔”之制。《新唐书》说:“旧,宰相议事门下省,号政事堂,长孙无忌以司空,房玄龄以仆shè,魏征以太子太师皆知门下省事,至炎,以中书令执政事笔,故徙政事堂于中书省。”又说:“神龙初,(巨源)以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时要官缺,执政以次用其亲,巨源秉笔,当除十人,杨再思得其一,试问余授,皆诸宰相近属。”这个时期秉笔宰相之常务,乃有三项:一,诸宰相议政时,主持会议;二,会议之后,总其纪录;三,秉笔之rì,坐政事堂办公。
其次,武则天时改中书省为凤阁,门下省为鸾台。凤阁鸾台即中书门下,合政事堂实际已成为一体,成为权力很大的相府了。垂拱三年,有诬告刘祎之受归诚州都督孙万荣金,兼与许敬宗妾有私,则天特令肃州刺史王本立推鞫其事。本立宣敕示祎之,祎之曰:“不经凤阁鸾台,何名为敕?”则天大怒,以为拒捍制使,乃赐死于家,时年五十七。以武则天那样的专横残暴,yù以莫须有罪名惩处刘祎之,而诏敕未经凤阁鸾台政事堂讨论议决,致引起刘祎之的强烈抗议,可见政事堂的权力已经很大,地位已有显著提高。
第三阶段:玄宗开元十一年以后,政事堂成为zhōng yāng最高权力机构。《册府元龟·宰辅部》说:“开元中,张说奏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政事印为‘中书门下之印。’”《旧唐书》“政事印”下多一“改”字,说明政事堂原来以议政为主,还未完全成为权力机构,故无专印。开元中“改”为中书门下政事堂,始成为zhōng yāng最高权力机构,乃置专印。又有《新唐书·百官志》说:“开元中,张说为相,又改政事堂号‘中书门下’,列五房于其后:一曰吏房,二曰枢机房,三曰兵房,四曰户房,五曰刑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