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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楚月轩一样大模大样走进了那扇门。
殷歌觉得他们两个好像万恶的地主,而自己则是长工。哪有人第一次见面就嚣张的使唤她,随便的把她家当成自己家。还有小清为什么说自己不是第一天认识他?明明是刚见面呀。这样有特色的人,自己定会过目不忘,可是自己压根儿想不起来什么时候见过他。
殷歌摇了摇脑袋,正好瞅到了墙壁上的大洞,她的疑惑立即被怒气盖过,三步并作两步跑进屋子,瞪着大大咧咧的楚月轩道:“你弄坏了我家的墙壁,你必须在明天给我补好!不然我告你娘亲去!”
只见楚月轩促狭一笑,“殷妹妹,你真凶,不就是一面墙嘛,我明天给你补上就是了。”
听到这话,殷歌才平息了怒火,明儿一定要监督他修补好墙壁。算了,她也有些饿了,还是先去做饭吧。
殷歌走到院落中,将那块发烫的琥珀再次拽了下来。那是一块透着淡淡红光的泪滴形状的琥珀,它有好闻的松香味,这么多年过去了,香气居然从未变过。琥珀中央还有一个非常奇特的符号,有点像一条龙。
殷歌不知道,为什么琥珀在最近老是动不动就发热,这是以前从未发生过的怪事。而琥珀是怎么得来的,她早已忘记。其实她的记忆一直是有残缺的,就像是今天,她完全不记得认识楚月轩这个人,但是听小清的口气,他们应该是认识的。她不敢去问小清更多的消息,她认为楚月轩不存在她的记忆力,又是一次记忆的残缺,万一让小清知道,她会非常担心自己,所以让一切顺其自然吧。
想到这里殷歌心里一片黯然,她小心翼翼的收起了琥珀,朝厨房徐徐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嘻嘻嘻,哈哈哈。我又爬上来了。看我多么的勤劳啊(读者:你丫都休息了大半年了!)点一点:收藏此章节
☆、误吞夜光石
又是一个清晨,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清晨。殷歌像往常一样从噩梦中醒来,其实准确一点说,她不觉得那是噩梦,那只能算一个忧伤诡异的梦。
杂乱的浓烈的色彩,顷刻吞噬了这片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
那些涌动的大朵大朵如同云彩的颜色充斥了整个世界。
她在世界里下坠,飞速的下坠,却永远不能落地。
这片地方连风不存在,只剩下大片大片诡异的色彩,她想嘶叫,可是嗓子发不出声音,她双手乱挥,但是没有任何供抓住的东西哪怕是一丝流云。
胸口如同被火灼烧,痛得无法呼吸。耳畔响起一个声音,它像是穿过那些云朵,从遥远的地方飘来,正因为它经过的路途太远,以至于到达她这儿时已经失去了原本的音色,变得浑浊不堪。
那是一个非常沉闷的声音,她听得出来它夹杂着凄婉、痛苦和孤寂的情感。她想对这个声音说话,给声音的主人一些温暖,可是却始终听不清它在说什么。于是她无法回答。但声音主人的疼痛却传达到了她的内心,胸口又再度灼烧起来……她总是日复一日的重复做那种奇怪的梦,毫无理由,连她自己也忘记了从什么开始。醒来的时候胸口总觉得特别的压抑和悲伤,好一阵子她都无法摆脱那种情绪。
除了做诡谲的梦,殷歌认为自己的生活一直以来没有任何的特别之处,除了爹娘给她偶尔带来一些“惊喜”。
“啊哈哈哈哈哈……”殷歌刚准备打水洗脸,就听到一阵刺耳的笑声,紧接着一个粗壮的身影从天而降,停在了墙头。那个人一身侠客打扮,腰间别着一柄剑。
“敢问阁下是?”殷歌被那道笑声吓到,嘴角有点抽搐。
“我来找容美镇的殷歌姑娘。”那位大侠声音如洪钟。
“正是小女子。”
“哦,在下乃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狂笑侠沈冲,因前几日和神鹰侠侣过招败北,依约来完成誓言。我是过来找殷歌姑娘提亲的。”
殷歌痛苦的捂住了额头,自从她十五岁后,就不停的有被爹娘打败的江湖人物,来向她求亲。算起来这是第六个了。殷歌瞅了一眼大侠的胡须,嗯,就像贴在脸上的杂草,殷歌又瞅了一眼大侠的头发,嗯,头发油得可以跌倒苍蝇。爹娘的审美水平她一直不敢恭维。
而且这些人一点也不浪漫。根据小清的描述,浪漫的求亲应该是这样一位风度翩翩的公子包下城里最贵的酒楼请全城的姑娘吃饭,而他心仪的女子正是这座酒楼的烧柴工。大家吃得欢乐极了,可是烧柴工丫头只能躲在墙角看着大家吃喝,公子忽然站起来走到少女身旁,单膝跪地牵起她的右手亲吻了一下。少女正在茫然时,公子身后突然出现几个膘肥体壮的大汉,搬来五个大木箱往地上一放,公子指着木箱,当着所有人的面说:“这是五箱黄金,你愿意嫁给我吗?”少女当即就惊呆了,激动的泪水夺眶而出,她呜咽着挑了个元宝放在嘴里咬上一口,片刻后说:“这些真的都是足金吗?我愿意!”
看看,人家小清多懂得浪漫!
“咳咳。”此女的走神令大侠很不满。
“那啥,原来您就是传说中江湖上响当当的……呃……”沉默,无止尽的沉默。
“狂笑侠沈冲。”大侠忍不住说。
“哦,哦,大侠不必完成和我爹娘的赌约,请回去吧。”
“我们在江湖上行走,说到做到,岂有违背誓言的道理。”
“大侠有所不知,殷歌已经是定过亲的人了,所以大侠不必对爹娘的赌约耿耿于怀。大侠如果不信,可以随便拉一个容美镇上的人来问。”
狂笑侠疑惑的瞅了瞅殷歌,似乎在判断她说话的真实性,半晌后,他又是一阵狂笑,连苏咏清都被他吵醒了,颤抖着从客房爬了出来。
“好吧,既然姑娘已经和他人定亲,那么恕沈某打扰,就此告辞。”
殷歌终于松了一口气,刚才脖子仰太久了,也酸了。那些大侠为什么都不喜欢走大门,偏要飞来飞去,还停在墙头上和人说话。
沈大侠刚刚准备再次飞出去,本来就破了一个大洞的墙壁兴许是承受不住他的重量,只听到轰隆一声巨响,墙壁倒坍了,那个可怜的大侠倒在一堆砖头里,被砸得满头是包。
殷歌恨不得仰天长啸,这墙壁到底招谁惹谁了!
灰尘散去,殷歌看到隔壁院子站着一个人,他的脸上满是戏谑和讽刺的笑,见殷歌在看他,他马上换成了痞里痞气的笑容,吹了声口哨,从那头院子跑到了这边。
“殷妹妹,你为什么要用如此深情而略带侵略性的眼光看着我!怎么一大早就紧锁着眉头?有什么不高兴的事情,说出来让我开心一下。”
“楚月轩,你,你……”殷歌气结,“别以为墙壁倒了你就不用补了啊,墙壁倒了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你昨天敲破了一个巨洞。”
“好好,遵命,我会替你修墙壁的。不过我只弄破了一个洞,现在墙壁都垮了,你还要付我三十文的砌墙费。”
“啪”殷歌的头上爆出一根青筋,他居然还敢找自己要钱!
“就十文钱,多了没有,补墙壁根本不用三十文,哼!” 她虽然装着认识那个人,但是内心却一点喜欢不起来,“小清,咱们该去茶楼了!”
一早来到茶楼,高老板看殷歌的眼神都是怪怪的,带着奸诈的气味。原来郑公子约她中午在一品香酒楼吃饭,那可是容美镇上数一数二的酒楼,殷歌也只有在爹娘回来时才会掏钱请他们去上一两顿。
正午,阳光明媚,空气干燥,时而飘过一些细碎的花瓣,有一种青草的香味擦过鼻端,殷歌打了个迷茫的喷嚏。一品香酒馆和三福茶楼都在容美镇最繁华的一条街道上,一个街头,一个街尾,走过去用不了几步路。殷歌一直走了很远仍然感觉后背上有两道灼人的视线,那是小清哀怨的目光。
殷歌走到一品香后,店小二似乎已经得到了郑公子的嘱咐,带着她上了二楼雅座。这间雅座在走廊最里面,少了闲杂人等的打扰,倒还有些清幽。殷歌不知道怎么,又想起小清对她描述的浪漫的求亲场景。
她缓步走了进去,只见郑文彦倚窗而坐,白玉冠束着柔长的黑发,玄色锦袍衬得他丰姿隽爽,一双紫目光芒流转,竟让殷歌的心脏重重跳动了一下,而胸口又开始发烫,她用力捶了下自己的胸口,才镇定下来。
好危险!差点以为这就是心动的感觉,还好只是心悸外加琥珀发热。
“殷姑娘,看看你想吃什么菜。”郑文彦礼貌的将一品香酒楼菜单递给殷歌。
既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她也干脆一点吧,再说她答应要打包小清最爱的狮子头。殷歌觉得郑公子非常有修养,可这种修养其实也是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手段。
等殷歌点完菜,两个人一时无话。殷歌瞄着郑公子的手指,他的左手小指上戴着一枚戒指。那只银色的戒指中嵌着一块圆石头,石头的颜色会随着视线角度的变化而改变,一会儿呈淡紫色,一会儿是淡蓝色,一会儿又变成了莹白。石头中央有一个奇怪的符号,看起来不像是刻上去的。虽然符号特别小,但是殷歌居然可以认出来那是一只类似凤凰的东西。
“殷姑娘,你要喝点什么吗?”
殷歌回过神来,“桃子味的茶水。”
“这是你的爱好吗?有没有人说你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子?”郑文彦一手托腮,紫瞳噙笑。
殷歌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她一紧张就说错话了,“那啥,桃子味的茶味道很特别,又可以治疗痤疮和精神失调……不过我似乎不需要,我就喝这个茶。啊,哈,哈……对了,郑公子,你的眼睛为什么是紫色的?你是来自西域之外更远的地方吗?”
郑文彦微怔,半晌,他用尖尖的眼角瞄了一眼青石板道路,神神秘秘的对殷歌说道:“殷姑娘,我越来越确信,你就是窦紫微先生说的那个人了因为,只有我的意中人,才会看出来我的眼睛是紫色的,其他人看的都是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