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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殷殷说道,耳朵磨蹭着她的额际,慢慢地,缓缓地,一下下地来回,说不完道不尽的柔情蜜意。
一男一女,独居一室,耳鬓厮磨,暧昧渐渐地酝酿着,激情慢慢地燃烧着。
“小雅…”焦翔沙哑着声音,喊道,呼出的气擦过周潇雅的耳边,痒痒的,很不好受。
“嗯?”
“还气么?”
她摇头:“不气了,我…”
“对不起…我…”还有两个字未说出来,焦翔就迅速地打断她:“太好了。”
“那你起来吧,我的腰快断了。”
&%¥¥#@*&%%!&@*!
。
周潇雅站起来后,被焦翔赶回卫生间换洗漱和换衣。出来的时候,脸色忽然变得很沉。
“怎么了?”他把面包拿出来,讶异地问。
“是你把我的衣服脱了?是你替我换的衣服?”
顿时了然,焦翔眯眼一笑:“你说呢?”
“你!”她气得扑过去,压在他身上,狠狠地抽打。可是,双拳难敌两手,好男不与女斗,焦翔一手抓住她挥动的两只拳头,一手把她圈在怀里,贴着她耳朵,笑:“别担心,我会负责的…”
“你拿什么负责!”她说得气愤,可心里,谁知道呢?
╮(╯▽╰)╭
就在两人把将动作推向更猛烈的时刻,周潇雅的电话,响了。
“蒸糕包,蒸糕包,蒸糕on the way…”铃声欢快地唱着。
“别闹~!”周潇雅推开焦翔,严肃道,焦翔的嘴角抽搐了好几下。
“喂,梓霄!”
过了一会。
“你说什么!你要辞职!?”
作者有话要说:刺猬(xxxxx969) 18:56:20
圣诞节是别人的节日,我的折磨
阿锋(xxxxx795) 18:56:40
圣诞节是别人的节日,我的痛苦
张张(xxxxx374) 18:57:08
圣诞节是别人的节日,我的无语
OS:放到天涯,又是一强帖!
╮(╯▽╰)╭更新迟了,说声抱歉,但我爱你们哦。
番外三 月球上的人
很小很小的时候,王梓霄就听说过小王子和玫瑰的故事。
小王子很爱他的玫瑰,他们一起,每天看43次日落。后来小王子离开了玫瑰,后来的后来小王子明白了玫瑰也爱着他,再后来的后来,小王子选择死亡,回到他独一无二的玫瑰身边。
王梓霄知道他有很多,但却没有玫瑰。
他有一个很有钱的家庭,有一个不爱笑的父亲,有一个很美丽的母亲,有一个很厉害的哥哥,他还有许多许多,可是,事实上,他却觉得其实什么都没有。
7岁的夏天,父亲已经决定留在北京发展他的事业,母亲赴京照顾他,在王梓霄的观念里,他一直觉得他的母亲真是深爱着父亲,无论何时何地,她都要和他在一起,以至王梓霄日后长大成人,都对这类女生退避三舍——他敬佩这样的女子,却不欣赏这样的母亲。母亲走了之后,只留下哥哥和仆人照顾他。
夏夜暴雨,哥哥自修未归,他一个人呆在偌大的客厅。狂风厉雨,雷鸣电闪,透过玻璃窗,看到外面的风景——树被风吹得快要倒下,雨水是“咚咚咚”地落下,声响巨大,王梓霄竟觉得十分自在快乐。他想,如果我是一尾鱼,那么此刻我必定撞破玻璃,跃身雨中,遨游天下。
那晚直到雨停,哥哥才回来。他走到王梓霄身边,摸摸头,问:“梓霄,怕不怕?”
怕?当然,不。
王梓霄不爱说话,王梓达皱皱眉,转身就走。
第二天,他带王梓霄去看医生,医生问了他很多问题,但王梓霄没多理睬。他不想回答。
那个医生很烦。
哥哥带他回家,不久,母亲就回来了。她抱着王梓霄,力道大得几乎要将他挤进她的身体。她的泪水沾湿了他的脸颊:“梓霄,妈妈不好。别怕,妈妈一定会让你好起来的。”
王梓霄想,大人真奇怪。
他们说他有忧郁症。
什么是忧郁症?他觉得自己很好,有病的是他们。
。
哥哥去了北京念书,妈妈留下来照顾他。她爱带王梓霄去很多人很热闹的地方,这是他最讨厌的。他喜欢安静,他喜欢自己想自己的事情,他觉得一个人的世界最好。
这样的状况持续了好几年,直到那日午后,周潇雅的出现才被打破。
竹林里的幽静被一个怯生生的软绵绵的声音隔绝开去,王梓霄抬头瞄了她一眼,她拿着咖啡猫玩偶,用讨好的目光看着他。她长得很好看,白白的皮肤,大大的眼睛,粉红的脸颊,笑起来像个洋娃娃,只是,衣服和手脏了点。
她在邀请他一起玩。
他想,如果她再干净一点,他就跟她说话。
接下来几天,她依旧乐此不疲地找他一起玩。她带了故事书来,带了机器人来,可还是那么脏,手心里总是沾满泥,直到第三天,她递给他一本漫画书,他发觉她的手心粉嫩白皙,才接了过来。
然后,她就成为了他一辈子、永不分离的好朋友。
他们一起成长,他们一起闯祸,他们一起大笑,他们一起垂泪。
20岁的时候,她即将高考。她牵着他的手,笑眯眯地说:“梓霄啊,要是我考不上大学,你怎么办?”
彼时,他已经不是那个沉默寡言的男孩子。他也会淘气,他也会调皮,他终于成为了正常的爱说爱笑爱吵爱闹的男生。他反问:“你考不上?关我什么事?”
“我妈说,要是我考不上就让我嫁人去…”她敛下眼皮,忧愁地说。
嫁人?
他震惊了,她才多大?
“所以我一定要考上!”她信誓旦旦道。
他沉默了。
在这刻,他意识到,她终究会嫁人,也终究会离开他。那时,他和她,就再也不能像现在这般亲密了。
他看着她,说:“小雅,我们做个约定好不好?”
“什么呀?”
“如果你30岁还没嫁,那时我也还没娶,那我们就凑合吧。”
这是一句夹带着玩笑的认真话。
周潇雅愣了一下,过了一会,点头,微笑,翘起的嘴角流露出少女的童真。
“好啊。”
。
但是,他和她的约定,永远也不可能成真了。
周潇雅和焦翔,走到了一起。
一开始,他之所以那么极力地反对,除了对焦翔的不信任外,私心更占了绝大一部分。他承认,他爱她,且他对她的爱,并不比焦翔对周潇雅的少,而更为难能可贵的是,这份爱,并非如男女情爱灵欲般肤浅,却是渗满了他对她的情谊,亲爱,不舍,依恋,信赖和依靠。如果非要计算这份爱里男女之情所占的比例,他承认,有的,男与女之间,没有绝对的纯净的友情,只是这样的爱,并不多。所以,到后来,亲眼看到焦翔对她的好,对她的宠,他很自然地放手了。
可是没想到,他睿智的,聪明的,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哥哥,竟然也爱上了她。
王梓霄从不怀疑周潇雅的魅力,她实则是一个很有能力和潜力的女孩,但性格里的散漫和任性决定了她不会向女强人或者企业家等成功人士迈进。
他喜欢她,更喜欢她的散漫和任性,不容人去破坏。
他太清楚哥哥的手段,所以之前,连周潇雅也不知道,他为了她,已经和王梓达闹过一番。
那是他出差回来的当天晚上:
“公事上的事情我不理,但是你绝对不能招惹小雅。”
王梓达眯眼看他,笑笑:“你这是在劝我还是在吓我?”
“你懂的,她不会喜欢你,她已经有喜欢的人了。而且你深切地明白,她不适合过你那样的生活,放弃吧。”
王梓达淡淡地扫了他一眼,眼神如冰,说:“我有分寸。”
“哥!你已经有这么多了,何必还……”
“我说我有分寸!”王梓达声量陡增,王梓霄吓了一跳,立刻闭嘴。
“你先出去。”
王梓霄讪讪地走了。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他离开之后,王梓达把桌上的文档都扫落在地上。而他更不会知道,在他劝王梓达放弃的时候,王梓达的手用力地握住椅背,皮革垫子都被他的手指甲掐穿了,多了一个窟窿。
“梓霄,你总以为我得到很多,可是我真正想要的,也不是这些。”
每个人与生俱来都要承担必须的责任。
作为大企业的长子,他承担了许多,连弟弟的那份,他都一并承担了。很多人都觉得,他得到了让人仰羡的东西。然而,从来没有人问过他,到底想不想要。
就连他的弟弟,也不会懂。
。
王梓达的并购计划失败后,只能回北京总部。王梓霄送走了周潇雅,回到哥哥家,那时他已经把行李都收拾好了。
随时可以离开。
他乘坐的是第二天的早班机,王梓霄把他送到机场,看着他飞走才回公司。
只是他永远也想不到,回到公司时,他的母亲,打了一个电话给他。
她说:“梓霄你太不争气了。”
她说:“梓达的心血都被你浪费掉。”
她还说:“梓霄,实话跟你说吧,你不是我的亲生儿子,你只是你爸爸一次意外的私生子。你妈妈在你出生不久后就出国嫁人了,所以你也不能怪我这些年来对你不闻不问。但我自问对你也不差,你小时候我还为了你的病又请医生又请看护,梓达知道你的身世,也不曾嫌弃过你,但你这次,实在令我太失望了。你不帮梓达就算了,不跟他合作也罢了,还联合外人对抗他。是你主动帮那个焦翔联系你爸爸的吧?梓霄,你要是还有点本心,就把天奕的位子拿下来……”
她絮絮叨叨地说了好多,但王梓霄一句也听不进去了。他挂了电话,像个亡魂一样飘出了行政部。
记忆的大门被敲开,一幕幕熟悉的场景扑面而来:
父亲威严的眼神,对他从不流露一丝暖意;
母亲欲言又止的神色,对着他总是不屑一顾;
只有王梓达,只有王梓达,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