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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都是多年训练出来的,正中,我所面对的都是穷凶极恶的匪徒,所以绝不可以心慈手软,今天我出手是重了点儿,没办法,已养成了习惯,一出手就控制不住自己。”
“对了,你那个飞针怎么练的?很厉害的样子,教教我吧?”
看着像小孩似的诚心求教的凌正中,向天忍不住笑出声来。
“飞针是我爸爸教的,他年轻时开武馆,师从南拳蔡李佛,在当地很出名的,结果结婚后就被我妈妈逼着封馆,所以我爸爸现在就只是个小小的餐馆老板了,飞针的功夫我练了十几年,钢针细小便于携带,力度把握好的话,伤害性不下于匕首,正中,如果你想学,我可以教你的,只要勤奋,大约五六年就会有所成。”
要五六年那么久?那还是算了吧,反正他也不想当什么大侠,练了也没用,再说,不是还有小仓鼠随身护驾嘛。
“向天,既然你不再做警察,那为什么不留在你父母身边?”
对于凌正中这个问题,向天就只能是付之苦笑。
“正中,你要是见到我妈妈和三个姐姐的话,就会知道和她们同处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其实在这方面我蛮佩服我爸爸的。”
三个女人一台戏,那四个女人呢?想想都知道了,凌正中有点儿同情向天。
“我退出Interpol后,退职金被姐姐们瓜分的一分不剩,还让我到自家餐馆里打工,那我只好单枪匹马跑到表哥这里来避难了,开始是在李记麻辣火锅帮忙的,后来就去了天运保险公司,正中,以前的事跟你说的话,只怕会被你认为我是在炫耀……”
既然以前是国际刑警那么特殊的职业,那么即使退职也该要保密才行吧,可小仓鼠却还是把事情都原原本本告诉了他,这让凌正中的心里更是歉疚。
小仓鼠好可怜,差点没命不说,退职金还被人给瓜分了,又被逼着去餐馆打工,才迫使他背井离乡的跑到这里来,他心里一定很难过吧。
凌正中想也不想就上前抱住了向天,拍着他的后背安慰道:“对不起,向天,都是我不好,让你想起那些伤心事,你不要难过了,你想在这里住多久就住多久,我决不会瓜分你的血汗钱。”
嗅到向天身上若有若无的清香,凌正中一惊,他在做什么?这个拥抱动作是不是很暧昧?
不久前他在向天面前赤身裸体的情景一下子涌了上来,凌正中顿时红了脸,忙放开向天,结结巴巴说了句我去洗澡了,就溜掉了。
看着脸红得像西红柿的凌正中,向天忍了好久才没让自己笑出声来。
他没有伤心啊,之所以跑出来其实只是怕了家里的河东狮吼,实际上,能顺利逃出来他还开心得很呢,是他的叙述有问题吗?怎么好像凌正中把他当成了被扫地出门的可怜孩子……
已经很多年没在国内住过了,看来他的语言表达能力真的很差,又让正中误会了。
可是,刚才那个拥抱真的很温暖,不同于对方晚上总把他当抱枕的抱法,是那种真心的拥抱,心疼着他的拥抱。
这样的拥抱,如果可以,他想要一辈子……
“嗯,你就是程静?”望着眼前这位正襟危坐的面试者,凌正中问道。
女孩习惯性的托了下眼镜框,用很柔和的声音说:“是的。”
这是个身材高挑,相貌端庄的女孩,五官搭配得很柔和,嘴角带着浅浅的微笑,微棕色的秀发被削成细碎状直垂到肩上,总体来说是个比较漂亮的女子,如果抛开她那副金丝眼镜的话。
凌正中不喜欢女孩戴眼镜。
男人戴眼镜或许可以增加几分风度和优雅,但女孩就不同了,一副眼镜可以让她凭空年长二十岁,眼睛是脸部最灵动的地方,把它裹在厚厚的眼镜片下,简直就是暴殄天物,就拿程静来说吧,她的眼睛明明很好看的,可一副金丝眼镜就破坏了整个五官的和谐。
“程小姐,我们以前是否曾见过面?”
不知怎么的,凌正中总觉得程静有点儿面熟,可是又完全没什么印象。
“凌先生,我们素未蒙面。”程静微笑道:“我从外地来,刚到这个城市不久,应该没有机会认识凌先生。”
说的也是,他也不记得自己认识戴眼镜的女孩。
凌正中看看程静的履历,二十八岁,专攻计算器编程,硕士学位,曾在某家外企任职两年,因人事调动的原因而辞去了先前的那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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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小姐,以你的学历,即使做部门主管也没有问题,秘书一职于你而言有些大材小用了。”
程静微微一笑。
“凌先生,书上得来总觉浅,再高的学历也需要丰富的工作经验来补充,职位并不能代表什么,工作内容和态度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我连最基本的秘书工作都做不好,又怎么能担当起部门主管的重任?”
“程小姐,你太自谦了。”
“凌先生,我想你希望聘请的决不会是一个妄自尊大的秘书吧。”
程静的一言让凌正中笑了起来,这个女孩口才不错。
复试其实只是个过程问题,初试时该问询的乐华也都问过了,凌正中所做的就是确认一下应聘者的应变能力和口才修养,这是作为秘书必不可少的两项基本准则,至于工作能力方面,可以通过实践来提高,凌正中看着眼前这个淡妆素裹,不亢不卑跟他应答的女子,心中已给她打了九十分。
乐华看人有眼光,这个女孩不错,就是她了。
“程小姐,你被录取了,欢迎你加入我们公司。”
凌正中站起身来,将手伸向对方,程静也站起身,把手回握过去。
“谢谢凌先生给我机会,我一定好好做。”
终于内定好了人选,乐华也可以安心去当她的准妈妈了,凌正中心里一块石头总算放了下来,程静看来是个很聪明的女子,这里的工作她应该很快就会得心应手的。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乐华开始教程静处理办公室各项工作,程静果然做得很好,甚至连乐华给凌正中倒咖啡的工作也交给了程静。
那几个攻击凌正中的歹徒已经认罪,他们言称跟凌正中素不相识,只是收了钱为人卖命而已,本以为对付的是普通人,谁知道会栽这么大一个跟头,至于那个买凶的人,他们的描述和上次租车人描述的完全一样,也是一个戴墨镜加口罩,大波浪卷头发的女人,至于细节,他们就说不出个所以然了。
又是一个女人。
向天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并没跟凌正中说起,他知道即使是说了,那个神经堪比水管的凌正中也必定没有任何头绪。
好像事情兜了一圈又回到了原点。
那些关于余胜麟和许扬的传言,由于当事人近期和凌正中的关系突然好转,流言也就不攻自破,余胜麟私下跟凌正中说,他怀疑是那个副经理林晖搞的鬼,因为那天他跟许扬通电话时,林晖正巧在他秘书的屋里,而且他若下马接任之人必是林晖,就冲这点,林晖便有散播谣言的动机,不过他也没有真凭实据,就只能是私下怀疑,凡事多个心眼罢了。
中间有了个杨一晴,凌正中和余胜麟的关系自然就融洽了许多,而且工作上多了程静帮忙,他便不需要日日加班那么辛苦,下了班还有人为自己煮菜烧饭,凌正中觉得日子过得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愉快。
可惜啊,事事无绝对,就在凌正中觉得自己正处在幸福的巅峰时,偏偏就有人将他一脚踢下来。
这天凌正中正点下班,谁知刚出公司门口就被林巧雅逮了个正着,这个有点儿心机的女孩看到屡次用电话抓不到人后,就索性直接到他的公司门下来个守株待兔,而凌正中这只倒霉的兔子,刚刚好被林巧雅逮了个严实。
“正中,我来等你下班啦,没想到这么巧,我刚到,你就出来了,我们还真是心有灵犀呢,你上次答应过我一起去购物的,是不是事太忙忘记了?”
一看到林巧雅,凌正中就开始头大,他上次被这女孩逼得太紧,只好随口应下跟她逛街的要求,没想到事隔这么久,林巧雅居然还记得。
在林巧雅身上,凌正中总算彻底领悟到什么叫锲而不舍的精神了,他真不知自己到底有哪一点儿好,让她这样紧追不放?
“哦,林小姐,这么巧?不好意思,我今晚有约会,不能陪你,等改日……”
“正中,你别骗我了,我已经听说了沈美美的事,你现在都没有女朋友呢,哪来的约会?”
“林小姐……”
“正中,为什么你就不肯给我个机会呢?以前是因为有沈美美,可现在她都不在了呀,你干吗总是像躲瘟神一样的躲着我。”林巧雅看着凌正中,一脸哀怨地说。
至少拜托你不要喷这么多的香水,凌正中心里暗道。
早知道就不要这么快下班了,他宁可加班做那些无聊的工作,也不愿和林巧雅在这里浪费时间。
“林小姐,其实我已经有了新的女朋友,请你以后不要再打扰我好吗?”被逼无奈的凌正中只好随便找了个理由。
林巧雅涂得红红的小嘴立刻张成O状。“什么?正中,是谁这么快就把你绊住了,我们都认识这么久了,就算是排队这次也该轮到我了吧?”
喂,小姐,这不是排队买票,到你这儿就该是你了!
凌正中被这个执着的女孩搞的头都开始疼了,他皱起眉头开始思量拒绝对方的措辞。
“正中,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
随着柔和的声音,程静从公司里款款走了出来,她来到凌正中身旁,伸手挎住他的胳膊,动作自然的就好似跟他相识已久了一样,那薄薄眼镜片后的大眼睛还朝他悄悄眨了眨。
聪明的凌正中当然不会在这个时候多说废话。
“你是……”
林巧雅狐疑的看看面前这位女子,虽然说不上特别的漂亮,当文雅的举止和淡淡的书卷气却让她别有另一番风韵。
“不好意思,这位小姐,我是正中现任的女友,我叫程静,请多指教。”
程静很客气的把手伸过去,可惜林巧雅完全没有她那种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