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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作人文集之文学评论_周作人-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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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只有这一条: 

    若是聪明智慧女 持斋念佛早修行 

    女转男身多富贵 下世重修净土门 

    我这里仔细的摘录,因为他能够很简要的说出那种人生观来,如我在卷上所题记,凄惨抑郁,听之令人不欢。本来女子在社会上地位的低尽人皆知,俗语有“做人莫做女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之语。汪悔翁为清末奇士,甚有识见,其二女出嫁皆不幸,死于长毛时,故对于妇女特有创见。《乙丙日记》卷三录其“生女之害”一条云: 

    “人不忧生女,偏不受生女之害,我忧生女,即受生女之害。自己是求人的,自己是在人教下的。女是依靠人的,女是怕人的。”后又说明其害,有云: 

    “平日婿家若凌虐女,己不敢校,以女究在其家度日也,添无限烦恼。婿家有言不敢校,女受翁姑大伯小叔嫡俚小姑等气,己不敢校,遂为众人之下。”此只就“私情”言之,若再从“公义”讲,又别有害: 

    “通筹大局,女多故生人多而生祸乱。”故其所举长治久安之策中有下列诸项: 

    “弛溺女之禁,推广一溺女之法,施送断胎冷药。家有两女者倍其赋。严再嫁之律。广清节堂。广女尼寺,立童贞女院。广僧道寺观,唯不塑像。三十而娶,二十五而嫁。妇人服冷药,生一子后服之。”又有云: 

    “民间妇女有丁钱,则贫者不养女而溺女,富者始养女嫁女,而天下之贫者以力相尚者不才者皆不得取,而人少矣,天下之平可卜。”悔翁以人口多为祸乱之源,不愧为卓识,但其方法侧重于女人少,至主张广溺女之法,则过于偏激,盖有感于二女之事,对于女人的去路只指出两条最好的,即是死与出家,无意中乃与女人佛教人生观适合,正是极有意义的事。悔翁又絮絮于择婿之难,此不独为爱怜儿女,亦足以表其深知女人心事,固爱之切知之深而欲求彻底的解决,唯有此忍心害理的一二下策矣。《刘香女》卷以佛教为基调,与悔翁不同,但其对于妇女的同情则自深厚,唯爱莫能助,只能指引她们往下走去,其态度亦如溺女之父母,害之所以爱之耳。我们思前想后良久之后,但觉得有感慨,未可赞同,却也不能责难,我所不以为然者只是宝卷中女人秽恶之观念,此当排除,此外真觉得别无什么适当的话可说也。 

    往上走的路亦有之乎?英诗人卡本德云,妇女问题要与工人问题同时解决。若然则是中国所云民生主义耳。虽然,中国现时“民生”只作“在勤万解,且俟黄河之清再作计较,我这里只替翼化堂充当义务广告,劝人家买一部《刘香宝卷》与《乙丙日记》来看看,至于两性问题中亦可藏有危险思想,则不佞未敢触及也。 

    廿五年六月甘五日,于北平。 

    (1936年6月作,选自《瓜豆集》)



 家之上下四旁

    《论语》这一次所出的课题是“家”①,我也是考生之一,见了不禁着急,不怨自己的肚子空虚得很,只恨考官促狭,出这样难题目来难人。的确这比前回的“鬼”要难做得多了,因为鬼是与我们没有关系的,虽然普通总说人死为鬼,我却不相信自己会得变鬼,将来有朝一日即使死了也总不想到鬼门关里去,所以随意谈论谈论也还无妨。若是家,那是人人都有的,除非是不打胚话的出家人,这种人现在大约也是绝无仅有了,现代的和尚热心于国大选举,比我们还要积极,如我所认识的绍兴阿毛师父自述,他们的家也比我们为多,即有父家妻家与寺家三者是也。总而言之,无论在家出家,总离不开家,那么家之与我们可以说是关系深极了,因为关系如此之深,所以要谈就大不容易。赋得家是个难题,我在这里就无妨坚决地把他宣布了。 ——

    ①《论语》文艺性半月刊,1932年9月16日创刊于上海,第一至二十六期由林语堂主编,第二十七至八十四期由陶亢德主编,第八十五至一百零五期由郁达夫、邵洵美主编。周作人与几任主编均有良好关系,是《论语》主要撰稿人之一。《论语》第九十一、九十二期曾出“鬼故事专号”,周作人写有《谈鬼论》;第一百期“百期纪念特刊”又编“家的专号”,周作人应约撰写了本文。 

    话虽如此,既然接了这个题目,总不能交白卷了事,无论如何须得做他一做才行。忽然记起张宗子的一篇《岱志》来,第一节中有云: 

    “故余之志岱,非志岱也。木华作《海赋》,曰,胡不于海之上下四旁言之。余不能言岱,亦言岱之上下四旁已耳。”但是抄了之后,又想道,且住,家之上下四旁有可说的么?我一时也回答不来。忽然又拿起刚从地摊买来的一本《醒闺编》来看,这是二十篇训女的韵文,每行分三三七共三句十三字,题曰西园廖免骄编。首篇第三页上有这几行云: 

    犯小事,由你说,倘犯件逆推不脱。 

    有碑文,你未见,湖北有个汉川县。 

    邓汉真,是秀才,配妻黄氏恶如豺。 

    打婆婆,报了官,事出乾隆五十三 

    将夫妇,问剐罪,拖累左邻与右舍。 

    那邻里,最惨伤,先打后充黑龙江。 

    那族长,伯叔兄,有问绞来有问充。 

    后娘家,留省城,当面刺字充四门。 

    那学官,革了职,流徙三千杖六十。 

    坐的土,掘三尺,永不准人再筑室。 

    将夫妇,解回城,凌迟碎剐晓谕人。 

    命总督,刻碑文,后有不孝照样行。 

    我再翻看前后,果然在卷首看见《遵录湖北碑文》,文云: 

    “乾隆五十三年正月奉,上谕:朕以孝治天下,海澨山陬无不一道同风。据湖北总督疏称汉川县生员邓汉祯之妻黄氏以辱母殴姑一案,朕思不孝之罪别无可加,唯有剥皮示众。左右邻舍隐匿不报,律杖八十,乌龙江充军。族长伯叔兄等不教训子侄,亦议绞罪。教官并不训诲,杖六十,流徙三千里。知县知府不知究治,罢职为民,子孙永不许入仕。黄氏之母当面刺字,留省四门充军。汉帧之家掘土三尺,永不许居住。汉帧之母仰湖北布政使司每月给米银二两,仍将汉帧夫妇发回汉川县对母剥皮示众。仰湖北总督严刻碑文,晓谕天下,后有不孝之徒。照汉帧夫妇治罪。”我看了这篇碑文,立刻发生好几个感想。第一是看见“朕以孝治天下”这一句,心想这不是家之上下四旁么,找到了可谈的材料了。第二是不知道这碑在哪里,还存在么,可惜弄不到拓本来一看。第三是发生“一丁点儿”的怀疑。这碑文是真的么?我没有工夫去查官书,证实这汉川县的怜逆案,只就文字上说,就有许多破绽。十全老人的汉文的确有欠亨的地方,但这种谕旨既已写了五十多年,也总不至于还写得不合格式。我们难保皇帝不要剥人家的皮,在清初也确实有过,但乾隆时有这事么,有点将信将疑。看文章很有点像是老学究的手笔,虽然老学究不见得敢于假造上谕,--这种事情直到光绪末革命党才会做出来,而且文句也仍旧造得不妥贴。但是无论如何,或乾隆五十三年真有此事,或是出于士大夫的捏造,都是同样的有价值,总之足以证明社会上有此种意思,即不孝应剥皮是也。从前翻阅阮云台的《广陵诗事》,在卷九有谈逆妇变猪的一则云: 

    “宝应成安若康保《皖游集》载,太平寺中一豕现妇人足,弓样宛然,(案,此实乃妇人现豕足耳。)同游诧为异,余笑而解之曰,此必妒妇后身也,人故之冤今得平反矣,因成一律,以《偶见》命题云。忆元幼时闻林质泉云,曾见某处一妇不孝其姑遭雷击,身变为□,唯头为人,后脚犹弓样焉,越年余复为雷殛死。始意为不经之谈,今见安若此诗,觉天地之大事变之奇,真难于恒情度也。惜安若不向寺僧究其故而书之。”阮君本非俗物,于考据词章之学也有成就,今记录此等恶滥故事,未免可笑,我抄了下来,当作确实材料,用以证此种思想之普遍,无雅俗之分也。翻个转面就是劝孝,最重要的是大家都知道的《二十四孝图说》。这里边固然也有比较容易办的,如扇枕席之类,不过大抵都很难,例如喂蚊于,有些又难得有机会,一定要凑巧冬天生病,才可以去找寻鱼或笋,否则终是徒然。最成问题的是郭巨埋儿掘得黄金一釜,这件事古今有人怀疑。偶看尺犊,见朱荫培著《芙香阁尺一书》(道光年刊)卷二有《致顾仲豁》书云: 

    “所论岳武穆何不直捣黄龙,再请违旨之罪,知非正论,姑作快论,得足下引春秋大义辨之,所谓天王明圣臣罪当诛,纯臣之心惟知有君也。前春原嵇丈评弟郭巨埋儿辨云,惟其愚之至,是以孝之至,事异论同,皆可补芸香一时妄论之失。”以我看来,顾稽二公同是妄论,纯是道学家不讲情理的门面话,但在社会上却极有势力,所以这就不妨说是中国的舆论,其主张与朕以孝治天下盖全是一致。从这劝与戒两方面看来,孝为百行先的教条那是确实无疑的了。 

    现在的问题是,这在近代的家庭中如何实行?老实说,仿造的二十四孝早已不见得有,近来是资本主义的时代,神道不再管事,奇迹难得出现,没有纸票休想得到笋和鱼,世上一切都已平凡现实化了。太史公曰,伤哉贫也,生无以为养,死无以为葬也。这就明白的说明尽孝的难处。对于孝这个字想要说点闲话,实在很不容易。中国平常通称忠孝节义,四者之中只有义还可以商量,其他三德分属三纲,都是既得权利,不容妄言有所侵犯。昔者,施存统著《非孝》,而陈仲甫顶了缸,至今读经尊孔的朋友犹津津乐道,谓其曾发表万恶孝为首的格言,而林琴南孝廉又拉了孔北海的话来胡缠,其实《独秀文存》具在,中间原无此言也。我写到这里殊不能无戒心,但展侧一想,余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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