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还租下了那座城中数一数二酒店的两个主会场,入口相对,占据了主厅的东西两侧,户外还有两片绿地,一北一南,被主楼隔开。
我生平头一次花钱这么阔绰,不仅替程一一拿下了东边会场和北面绿地,还替自己盘下了西边会场和南面绿地,并且采用采用同款涉及的布置、喜帖、菜式,甚至连婚礼流程、时间安排和司仪演讲稿都如出一辙。
整件事里,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李明朗的态度,他从头到尾都表现的像是一个局外人,自从上次见面,他再也没出现过。但请群众演员的钱和各种额外支出的杂费,他却一分都没少一次性全部汇了过来。
我和李明朗后来的联系基本都靠短信,我将所有发给程一一的策划案细节,也拷贝给他一份,他看也没看,只说让我将婚礼举行的时间发给他,他会准时出席。
婚礼前倒数第三天,刘备对我的请求依然不为所动。
我着急上火原地打转,一大早就赶去刘备的工作室,围着他打转说尽了好话。
刘备终于不胜其烦,这才打开了播放屏幕,让我看到了一件以蕾丝主打,以珍珠为辅的公主蓬蓬裙,搭配着样式简单的白色镂空婚纱,美得简直让人呼吸困难。
我讷讷问他:“这是给程一一的?”
“不。”刘备说,“是给你的。”
这句话成功让我收了声。
同一天,程一一将宾客的最终确定名单传给我,我从头找到尾,又从尾找到头,非但没有找到程一一父母的名字,甚至连一个姓程的人都没有。
后来我还是从我雇佣的群演头嘴里得知,他们这个圈子的长得最体面的群演,都被提前预定要充当一场婚礼的嘉宾去了,地点就是我订的哪家酒店,时间和我是同一天。
我翻来覆去的想了一个晚上,终于将整件事琢磨出个大概,可是李明朗的手机持续关机,完全不给我向他求证的机会。
时间撒了欢的在前面奔跑,程一一铁了心要穿衬衫和牛仔裤,刘备死活不提供第二套方案,李明朗将人间蒸发进行到底。
之后的那两天,我除了偶尔在和我一样忙的四六不着的奥美身上找点平衡,其余时间都表现的像是怨妇,整日萎靡不振,哈欠连天。
直到婚礼当天。
我将程一一那边的所有流程,都全权交给奥美负责,为表诚意,还将之前许给奥美的三分之一策划费,直接提到二分之一。
婚礼开始前两个小时,奥美从东边会场打了个电话给我,当时我在西边会场的化妆室里,正对着穿在假模特身上的婚纱感叹刘备的鬼斧神工。
奥美说,程一一已经放话了,要是我今天不出现在她面前,她就不结婚。
我说:“你把她带进化妆室,我保证她会忘了发脾气。”
在东边会场的化妆室里,同样有一家出自刘备设计的婚纱,丝缎服帖的设计,完全是按照程一一的身段量身订造的。
据刘备说,程一一当年也只见过图稿。
几分钟后,奥美的电话再度打了进来,里面却是程一一的声音。
她极力压抑着声线里的颤抖,说:“他怎么肯把这件婚纱给你?”
我说:“我告诉他,你需要他的祝福。他说,他没什么可以为你做的,除了这件婚纱,所以特意让我给你送过来,而且分文不收!哦对了,我忘了告诉你了,今天他也会来。”
我知道,程一一就算有天大的委屈,也会因为刘备的到场,而重新武装起自己,刀枪不入的站在刘备面前,故作平静的说一句,“谢谢你能来。”
这才是我认识的程一一。
我将婚纱小心翼翼的穿在身上,刘备正在为我进行最后的修改,可是没几分钟,扮演伴娘的群演就跑过来说,外面有人要找刘备。
刘备连头也没抬:“我在忙。”
我透过镜子看了他一眼,说:“要不你还是去看看吧?我猜是她找你。”
刘备直起腰,与我对视了一下,进而妥协了,嘱咐了我几句不要随便乱动,身上还有针之类的话,就出去了。
我从矮阶上跳下来,挺着腰拿出礼盒中的配套高跟鞋,爱不释手的摸了摸上面的装饰,极艰难的穿上,期间好几次都差点被别在腰间的针扎到。
这时,化妆室外间的门被人打开了,走进来的人行色匆匆的样子,不像是刘备。
紧接着,外面就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我推开内间的门走出去一看,顿时愣住了。
背对我的那个高挑的背影,上半身已经裸了一半,丝质的衬衫半挂在身上,露出好看的肩胛骨,以及平滑的背部肌理。
他正低着头,两只手在腰间忙碌着。
金属皮带不知哪里卡住了,他索性一把扯下余下的半件衬衫,转过身要去拿旁边装着西装的礼盒,动作行云流水间,伸长的手臂却蓦然顿在了半空。
从他那个侧身的角度,余光是可以看到我这边的。
他转过头来时,空气也一下子凝结了。
我直勾勾的瞪着那张略带惊讶的面孔,以及下面那副极力错落有致的胸膛,白花花的一大片肉,把我晃的一阵晕眩。
他的眼睛,在蓬松凌乱的发梢后若隐若现,自最初的惊讶退去之后,逐渐融入了几分笑意,以及我看不懂的光芒。
连他的声音,都透着前所未有的柔和:“还真是佛要金装,人要衣装……”
作者有话要说:
过渡完毕,净网时期,脖子以下不能描写的动作,以后只可远观不可亵玩了~~
╮(╯▽╰)╭李大猪也终于沦落到要半裸出镜博收视率的地步了。。。
☆、Chapter 22
“还真是佛要金装;人要衣装……”
李明朗好像全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衣衫不整”,又看了我一眼,不紧不慢的打开白色的大礼盒,从里面拎出一件纯白色的衬衫;利落的穿在身上,然后一颗一颗的系上纽扣。
他的左手灵巧的系上右边袖子的袖口;轮到右手时;却显得不太灵活,甚至是迟缓的。
我这才想到;李明朗那天在我家小厨房做饭时;似乎也是左手拿筷子的。
他是左撇子?
我走上前几步,问他:“需要帮忙么?”
他匆匆抬头看向我这边,眉宇紧蹙,似乎正在和自己的右手较劲儿。
我只好走了过去,接过他手里的工作:“我来吧。”
李明朗默不作声,任我为他系上右边的袖口。
我边抚平那袖子上的皱褶,边问:“你是左撇子?”
抬起头时,正撞见那双幽深的眼睛。
他缓缓垂下眼,回身去拿领带,套在脖子上:“不是,我右手受过伤。”
我直愣愣的看着他背对着我打领带的动作,突然之间竟然不知该说些什么了。
直到李明朗穿衣的动作停下来,转而拿起盒子里的西裤,然后他的手似乎在半空中顿了一下,回过头看向我时,眼神古怪。
我这才醒过神来,立刻说:“你去里面换吧。”
李明朗一言不发的走了进去。
我虚脱了一样瘫坐在旁边的沙发里,但是下一秒我就尖叫着跳了起来。
= =我忘了有针了……
李明朗走出来时,我正捂着自己的后腰呻、吟。
他走了过来,将我拉起来,低头一看,道:“怎么还有只针?”
我说:“刘备出去了,一会儿回来,他叫我先别乱动的。”
“就你这性子,怎么可能不动?”李明朗调侃了一句,扯住我腰间的布料,说:“你先别动,给我一分钟。”
我果然不敢动了。
他指尖的热度,透过轻薄的婚纱传递过来,时不时伴随着针线缝合的力度,直到他将针取了下来,我回手一摸,后腰的布料上好像多了几针绵密的针脚。
“你会针线活?”我问。
李明朗将针放在一旁桌子上,半真半假道:“小时候经常缝寿衣,练出来的。”
寿衣……= =|||
我这件可是婚纱啊……
李明朗从先前脱下的外套里掏出一个日记本,扔进我怀里。
我低头一看,落款是程一一,其中有一页里加了一枚书签,截取的部分正好接着上次的台湾之行。
李明朗揉了揉眉心,侧坐进长沙发里,说:“你把余下的故事看完吧,我先睡会儿。”
我这才注意到他眼下的青黑。
他似乎真的很久没睡过一场好觉了。
之后那十来分钟,整间屋子里便只能听到翻页的声音。
(● ̄~ ̄ ●)以下是程一一的故事:
程一一再遇到刘备,地点不是在时装发布会,时间也不是时装周最紧密的那几天,而是在一个青天白日下,人来人往的闹市。
那天,出租车停在步行街外,程一一捧着大包小包一路跑向工作室。
她从没穿的这样邋遢过,连日来的加班赶工,令她皮肉憔悴,萎靡不振,穿着皱皱巴巴痕迹斑斑的T恤衫和牛仔裤,手上的几袋子衣服已经将手心生生勒出几道白印子。
她脚下的速度很快,想快点到达有冷气的任何地方,然后喝一杯热水,暖一暖因空腹太久而酸痛的胃。
东方新天地近在咫尺,眼瞅着还剩下五百米、四百米、三百米……
距离在缩短,然而明亮的世界也在发飘,地砖反射出的亮光晃的人头晕目眩。
当她终于撑不住,苟延残喘的向花坛边跌倒时,还在想,要是就这样摔死了,她就可以休息了……
然而,一道有力的臂膀,却半路将她拖住,同时扼杀了她的自暴自弃。
只有手里的袋子,一个个滑落在地。
程一一半睁着眼看了看地上那些近在咫尺却够不着的东西,又侧过脸顶着日头,迎向那张背光的脸。
“麻烦请你放开我,我要捡东西。”
那人果然撒手不管,任由她跌坐在袋子堆中。
程一一气懵之余,忍不住说了一个她并不熟悉的词。
那人却蹲□来,将手里冰镇的矿泉水瓶,一把贴上程一一的额头。
她立刻跟着打了个机灵,这才看清眼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