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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想想我的日子了,没有亲人的感觉真的好难受,我希望以后你就是我最亲的人。。。。。。”
娓娓道来,却句句是大实话。是啊,都已是快近不惑的年龄,还能经得起人生的几次折腾?对感情,对生活,搭伙过日子,凑合着过,也许他们这个年纪最实在的要求。繁华看尽,烟月难改,平淡地过活,也许才是最好的选择。
一阵沉默,凌溪感触良多,对于他,对于她。
夏思远离开时,凌溪还怔怔地站着,深深的无力和沧桑感,挤进周围的空气中,慢慢呼吸到她的身体中。脚下,无法轻松,心情无法排遣。
那刻,她不想回家,非常不想,站在楼道角落,拨通了思嘉的电话。
到了十一点,思嘉还没想要回家的意思,在钱柜KTV的包间里,依然声嘶力竭,听着她明显不在状态的嗓子,凌溪也只是低着头喝着啤酒,不喝彩也不应和。
她和思嘉已经是近二十年的交情,她至今都没搞清楚,为什么她那么喜欢嚎歌?宣泄的方式千奇百怪,干嘛她每次都要将嗓子唱哑为止?疯癫的她,自有她疯癫的理由,所以,不去理会实为上策。
思嘉嚎完了她的拿手曲目,给自己找了个还算舒坦的姿势,只是,安静下来的空气中,多了些许隐隐的落寞,涩涩的口气道:“你说我们是不是够无聊的?都没什么意思,可怜的我们啊,都是三张多的人了,居然还都是孑然一人,长的也不比那些小女孩差,怎么就这么没市场呢?”
“你难道不知道现在是供过于求的买方市场么?好男人都被那些慧眼识珠的年轻女孩抢走了,所以,我们理所当然地成为剩女之最剩了,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你要找好男人,只能扩大眼光,六十岁以下的还有可能。要找年纪相当的你就等着守寡吧。”
“你比我强多了,抢手着呢,一个比你大的,一个比你小的,随你挑,多好啊。”羡慕中带着嘲讽,凌溪只是淡淡地笑着,理理还算柔顺的发尾,盯着思嘉看了好一会,才说道:“今天不要说这个了吧,心烦得很!”一口喝下还剩半杯的啤酒,站起来,她拉起还在盘腿而坐的思嘉:“走,我们转换战场,去酒吧混混。”
思嘉拿起两个人的手提袋,抬眼望着她说道:“算了吧,如果再喝多了,你那个小男友又要唠叨了,还是回家吧。”
一把扯过自己的黑色的手提袋,凌溪很不耐烦地说:“今天我就不想回家!你得陪我玩。瞧你这品味的,手提袋居然用骚包的红色!”
思嘉居然一步也不退让:“我爱用怎么了?今天你真的好奇怪啊?夏思远的老爸去世,你的危机感来了?夏局长开始逼婚了?你又舍不得你的小朋友,所以烦恼,我没说错吧?”
身边有个理解自己的朋友,真好,如果这个朋友还能出点惊世骇俗的主意,点醒迷茫的她,那就更好。
“你以为谁啊?福尔摩斯?走吧,我的侦探小妞,咱们去找乐子去。”被人看清心思的难堪,哪怕这个人是自己最亲密的朋友,那也不行!
凌溪在心里不得不暗暗折服看上去嘻哈的郝思嘉,洞察细致,就连最实际的问题,从她的眼光看上去,却能一针见血。
郝思嘉对着她的后背,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轻叹一声,关上那扇厚重的门,同时阖上了鼎沸的音响。
夜色深寂静谧,偶尔穿过身边的人,偶然闪过的车,还有偶尔传来的几声交谈,在凌溪的耳边听来,遥远而恍惚。
醉了,真醉了,酒入愁肠更添愁,三瓶啤酒就让她再次感觉到了宿醉的滋味。
过街就是红黄蓝酒吧,七彩的霓虹灯在黑夜里召唤着红男绿女,召集着一个个迷惘的灵魂,聚集着一群群素质良莠不齐的人们,这里,凌溪曾经听过,只是,她从不踏足这类场合,一来她不喜欢酒吧里那种太过暧昧的气氛,二来也是个性使然,目的性极强的她,不会让时间耗费在对她没有多大用处的地点和人物上。
酒吧就是她禁止踏入的其中一类。
“你等等我,臭丫头!走那么快干嘛?受不了你。。。。。”郝思嘉的大嗓门在身后传来,凌溪只是伸出她晃动的手臂,给她使个前进的手势,,这让思嘉更为光火:“急着去卖弄你的风情吗?老女人还能怎么和年轻女孩拼?”
手臂上的提包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掉到地上,弯下腰,想去捡起来,只是,眼睛有点朦胧,等到她摸索到手提包,一阵强光刺进眼目,强烈的刺痛刺激脑颅,不再虚幻,那么真实!
血,鲜血,红色的鲜血,水龙头似的,一股股往外冒,在意识模糊的那刻,她瞥见了染红了白色围巾,她才想起这条围巾上以前也曾经沾染过某个人的斑斑血迹。
头剧疼,耳朵尤为敏感,谁在耳边哭泣?睡在耳边私语?
是谁?是谁?
夏思远第一次哭,第一次为了一个女人哭,还是第一次见到凌溪的其他家人。
好多的第一次,都因凌溪的今夜意外而来,他不知道是该喜还是忧?只是对着点点头,就算见过礼,而凌爸爸也只是关心女儿的伤情对于夏思远的出现,也没表现出意外。
孤身在外的女儿,即使有个伴侣也是很正常的,何况这个男人确实还算上得了台面。
凌爸爸和凌溪的关系,从小到大都只是浅浅的,就连对凌家唯一的男丁凌岳,他也不是太过关心。对于淡淡的亲情,凌溪和凌岳也都习惯了。
郝思嘉,已经从开始的吓得全身不自觉瑟瑟发抖,到现在的无比镇静,她足足用了两个小时。只是那一瞬间,凌溪额头上殷殷横流的红色,还在时时刺激着她的神经,好几次,她还是不自觉地捂着眼睛,想要忘记那些苦痛的画面。
第一次,她觉得自己不能失去这个朋友,尽管毒舌,尽管冷漠,尽管脾气忒坏。在通知家人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她下意识地第一个给夏思远打电话,接着是凌岳。而沈晓晨,她故意地漏掉他。
也许,潜意识地,她希望自己的好朋友能有一个好的归宿,合适的伴侣,而那个人,绝对不会轮到沈晓晨。
看着凌溪紧蹙的眉角,还有眼周细小的皱纹,夏思远第一次强烈有了结婚的欲望,他想怜惜,怜惜表面强悍,实际脆弱的她。
看着凌溪稍稍咂咂的嘴唇,那里,已经起了一层白色的嘴皮子,拿起棉签,沾沾水,擦上去,白皮子渐渐软化,直到第二次蘸水,嘴唇有了些许微微红。
第一次,他也知道自己还能干这么婆妈的小事。
“大家都回家吧,我在这里守着,她没什么大事。。。。。。”慢慢地说完这些时,郝思嘉还是在心里想着是不是该给那位没有出现的人制造一次机会,在这个时候,她相信凌溪是希望见到他的,无论他是否有资格。无论她们是否有未来。
凌岳本来已经和香芹说好了守夜的,只是,看着夏思远隐隐的泪光,还有细致温柔的动作,他们也就打消了计划,凌岳十分了解姐姐的为人,如果能够让今夜成为契机,他们并不介意夏思远成为凌家的一份子。
当凌爸爸带着凌岳离开时,郝思嘉故意让夏思远去医生那里了解病情。
如果你没有勇气来面对,那么,我来帮你,无论对错,只是,希望你醒来后不要责怪才好。
站在窗边,她鼓起了勇气,终于拨出了那个电话。
Chapter13 夜太长,却易醒
十二点还差三分钟,打去电话已经25分钟,凌溪家离市第一附属医院坐的士只需20分钟。
沈晓晨还没出现。
夏思远站在楼道外抽着烟,本就消瘦的身影,有些孤单,曾经纹丝不乱的大背头,刘海已经搭下来了几缕,而他也没想到将它覆上额间。
身边,一个冒失的男孩子,跌跌撞撞地冲了进来,手里,还拿着一个大大的塑料包,脚上的那双球鞋,白色的鞋面上全是泥浆,就连鞋底上,还沾满泥巴,以致他每走一步,身后都会留下一串泥印,弯弯曲曲,急速前行。
冬夜的天,黑漆高远,星星早就堙没在城市的灯光中,他想起了她和他曾经渡过的岁月,简单无趣的同时而又剑锋相对。
只是,不知道从什么开始开始,即使没有多少甜蜜的过去,却也能让他回味好久。
也许,就是从在监狱中,那些苦痛而难捱的时候开始。
以前不懂爱情,以前只会挥霍,以前只会固执,更重要的是:以前不懂珍惜。。。。。。
只是,现在,有了机会,该怎么弥补?一盏接触不良的路灯,电流声吱吱响着,在他的头顶上忽明忽灭,和他手里已近燃完的烟,节奏默契。
“水。。。。。我要喝水。。。。。。凌溪细若游丝的声音,让倚在窗前的思嘉回过了神来,只是,床前,已经有了一个人。
鼻尖处红通通的最高点上,还沾着一点泥巴,更别提裤脚边和球鞋上纠结在一起狼狈邋遢。
“你下地干活去了?这个样子?。。。。。。”思嘉的话语里明显带着奚落,而他也不辩解,只是摸摸头发,眼睛一直盯着床上的她,轻轻地说道:“我刚回来,替以前邻居家下乡劳动去了,如果知道她成这个样子,我是不会去的。。。。。。。”拿起夏思远放下的水杯,拿起棉签蘸水,涂在嘴唇上。继续说:“怎么会这样?”
“你们是不是吵架了?”有点讥笑的口吻,有点无奈的轻叹,思嘉的出发点不可谓不是从好友的角度来看,有点惘然,语气中也带着些许恼怒:“如果不合适,还是早点分开为上策,我是为了她好,也是为了你好!”
“吵架么?有点吧,我想还不至于到你说的那样!”嘴里的口吻带着气愤,声调也高了些,但是手上的动作仍然轻巧熟练。“我就知道你们都不会看好我,没想到这么快”。眼角扬起的一抹冷笑,让他清秀的脸,凄然尤甚。
“不是不看好,而是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