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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组织形式既流行又合法,如此冒充一下,横规矩就显得比较顺,血酬也可以显得比较平和。
不过话又说回来,公司和保护费之类名号的出现,也反映了时代和社会的进步。否则,像《水浒》时代那样直接叫“供奉”,或者称之为贡、税、饷、捐,横主儿和地霸们直接索贡、征税、派饷、喊捐就行了,此乃替天行道,天经地义,何必涂上平等交换的油彩?
博命组织的内部关系也值得一说。无论在“公司”内部,还是在土匪和黑帮内部,博命者之间的关系并不平等。1913年12月10日,四川都督胡景伊想解散哥老会,特地发布《四川都督民政长劝告哥老改行通告》,挑拨袍哥组织的内部关系,描述了哥老会内部的不平等,通告云:
盖哥老首领向称大爷,凡良懦无识,任彼诱致,以为拜弟,即当听其指挥,生杀惟命。凡作奸犯科之事,皆嗾使拜弟为之。事成,则大爷享其利;案破,则拜弟罹于法。至有引颈就戮死而不悟者。彼大爷且逍遥法外,窃喜操术甚工。
建立和维护横规矩是要付出血肉甚至生命代价的,这个代价,往往要由老幺(洪门)、门徒(青帮)、喽罗或崽子(土匪)支付,收益的大头却归“大爷”或“掌柜”。在李珍指使路春贵当“肉墩子”砸赌场的案例中,路春贵卖命为李珍夺来了韩家小店,他自己得到了李家保安公司骨干的位置,从此有了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他本人或许很满意,可这两者的价值并不相当。即使扣除了买通官府、应付官司和策划运作的费用,其中仍有类似“剩余价值”的东西,我们可以顺着“血酬”的思路称之为“血利”。李珍经营和追求血利,便超越了个体博命者的水平,进入了“血本”经营家的层次。
血本经营是一门大学问。经营者要估算自身的风险,扣除贿赂官府和建立保护伞的费用,应付同行的挑战,争夺其他横主儿的地盘以达到合理规模,还要镇压受害者的反抗,建立并维持一套横规矩,支付部下的卖命钱,等等,最后还必须有余利。比起寻常的企业经营来,这个过程更加复杂,更加惊心动魄。这等大题目需要专文细说。
六、大大小小的地霸,层层叠叠的地盘
谦德庄方圆不过二里,距首都不过100公里,却成为特色鲜明的“特区”,这并不是当时的特例。与官府规定的社会秩序大有差别的地霸秩序,或者中性一点称作地盘秩序,随处都可以见到。前边提到的湘西土匪和关东马贼,那里就有一套匪世界的秩序,广东则有“大天二”秩序,中原一带有“土围子”秩序,上海青帮使当地秩序严重变形,四川袍哥同样如此。更高一层,天津先后成为不同军阀的地盘,四川的军阀防区制度则有更强的独立性,每个防区近似战国七雄的一个独立王国。再高一层,山西广西等省又有自己很稳定的一套秩序。放眼望去,中国有大大小小的地盘,大圈小圈,条条块块,层层叠叠。每块地盘上都有一套横规矩,有一个地霸,或军阀,或民团,或黑帮,或豪门大族,或道门教会,或贪官污吏,或里长保长之类的村干部,或者直接就是土匪。这种地盘秩序充分发育的社会形态,占据主导地位的社会形态,见于春秋战国前流行的封建制度,层层叠叠分封下来的制度,许多小王架着一个大王的制度。这种体制在魏晋时期也兴旺过一阵子。
毛泽东说中国“百代都行秦政制”,当然是不错的,这是“真龙”横空,百兽退避的格局。可是“飞龙在天”,不能一天到晚不睡觉,一年到头不休假。龙也有强有弱,有老有幼,有勤有懒。即使是一条勤快的强龙,高高在上,一双眼睛岂能看住伪装良好遍布天下的地头蛇?与真龙天子的控制强度反向对应,有多少漏洞死角,就有多少毒蛇猛兽。因此,帝国制度必定伴随着“半封建”或“小半封建”或“隐形半封建”制度,体现为地盘或地霸秩序。——越说越像是说大话了,就此打住。
2003年1月26日
我认出了一个小物种
漕口的生存策略和生存空间
一、踪迹
一天早晨,我躺在床上看周育民先生的《晚清财政与社会变迁》,平生初次见到“漕口”、“白颈”和“白规”这三个词。反复看了几遍,竟然体会到生物学家发现新物种的快乐。
周先生引用了一段湖南巡抚骆秉章(1793~1867)的奏折,介绍漕粮陋规的瓜分方式,其中出现了“漕口”一词,转抄如下:
官吏既视钱漕为利薮,刁衿劣监即从而挟持之,每人索费数十两、百两。人数多者,一县或至数十人,名曰“漕口”。少不遂意,则阻挠乡户完纳,或赴上司衙门砌词控告,甚至纠聚多人,闯署殴吏,酿成事端。
这段话给出了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的名称,介绍了这个群体的人员构成、规模和收入,描绘了他们安身立命的根基和斗争策略。下边拆开了细说。
二、安身立命的根基
明清两代依靠运河南粮北调,供应京师和边防,维持漕运近600年。围绕着漕粮的征收和运输,生长出一套盘根错节的潜规则体系,专有名词曰“漕规”。
漕规是对法定利益分配方式的私下修改。首先修改与农民的关系,通过“浮收”多刮农民几刀;然后调整内部关系,根据各自的利害能力分肥。漕规在历代都遭到禁止。我抄录过江苏省常熟县的六块禁革漕规的石碑,从明至清跨越130余年,平均每代人都要在衙门和漕粮仓库之前立碑一块,禁革之词也如出一辙地严厉而具体。
譬如乾隆十七年(1752)的禁革碑,就点出了胥吏剥刮农民的14种花样。碑文说,如果收漕粮者“故意憎嫌,筛扬刁蹬,明加暗扣,浮收斛面,并在仓人役勒索入廒钱、筛扇钱、斛脚钱、扒钱、酒钱、票钱、铺垫等钱,并呈样米、顺风米、养斛米、鼠耗米,以及借称积谷,按石勒捐,巧立种种名色,婪ooo者,定行分别参处。”
这些入廒钱顺风米之类的花样,就是禁革前农民每年多付的漕规。
这块石碑上还点出了官员与胥吏分肥的五种花样,禁止官员向“漕总记书”索取好处:“本官不许勒取朱价、贽礼、册费、随礼、门包等项。……倘印官婪收规礼,纵容o弊,定行严参治罪。”
在抄录这些碑文的时候,我似乎能体会到立碑者的苦衷。经过数百年的博弈,谁输谁赢早已见了分晓,各个群体利害相制,摸索出了一套各自相安的规矩。百姓应该出多少血,各级官员胥吏应该分多少利,彼此形成默契,构成了稳定的均衡状态,形格势禁,改动非常之难。这六块碑本身就证明了改动之难。如果立碑真能解决问题,何必立上六块?而且碑文所禁革的一些条目居然百年不变,甚至不肯改头换面换个新名字。
在我当时的想象中,这六块碑就好像威严的皇上,肃穆地屹立在那里。如果大家愿意理睬他,他就是极其令人尊敬的。如果大家不理他,糊弄他,他就变成一块石头,又瞎又聋,动也不动。我甚至想专门写写这六块碑,追究一下它们所代表的东西是如何成为冤大头的。但是我又有一些疑惑:如果说这些石碑不管用,人们为什么还要一立再立?这是拉锯战的结果吗?沽名钓誉的企图吗?难道真的一点用处也没有吗?
看到“漕口”的谋生方式之后,我认识到石碑上面的正式规则至少有一种用处:它显示了漕规的不合法。这是潜规则分配体系的一个大把柄,“漕口”机敏地抓住了这个把柄,并且借此安身立命。
三、漕口和白颈
漕口是由“刁衿劣监”组成的。“青衿”和“监生”泛指一群“生员”级别的读书人,俗称秀才。这些人年龄差别很大,从十几岁的孩子到60岁的老人,只要考入府州县的国立学校就算数。入学后,每天听点名,在学官的教谕和训导下准备考举人。这些人收入微薄,正式在编的有一点廪膳(学生伙食费),大概每天两升米的样子。编外生连这点收入也没有。
在童生——生员——举人——进士的功名金字塔上,“刁衿劣监”位于倒数第二级。如果不能来个“范进中举”,他们几乎没有谋求官职的机会。老百姓早就嗅出了他们身上的穷酸气,给他们起了“穷酸秀才”之类难听的名字。这种穷苦地位注定了漕规这块肥肉对他们的吸引力,也鼓励着他们的“刁”和“劣”。
“刁衿劣监”拥有平头百姓所缺乏的优势。其一,他们读书识字,了解朝廷的法规。其二,他们生活在基层,经常与官吏交往,经常聚集在州县学校里交流议论,知道官吏们违法分肥的内幕。其三,他们与更高级别的官员往往有私人关系,可以通过他们向上反映情况,至少可以自己“砌词控告”。其四,他们已经进入吃官饭的队伍,拥有比平民更多的权利,不那么怕见官。而官吏要收拾他们,又难免惊动“教委”(学政)系统,不像收拾百姓那么容易。其五,他们人多集中,就好像现在的大学生一样,很容易通过集体行动分担风险,增强力量,暗害一两个人并不能解决问题。
总之,漕口熟悉信息通道,拥有信息优势,他们是一张可以伤害漕规的嘴。意识到这些,就可以领会“漕口”二字的贴切和传神。
这种合法的、低风险低成本的伤害能力价值几何呢?根据骆秉章的描述,漕口每人索费数十两、百两。我们假定平均索费为五十两。当时一户中农的年收入不过价值二三十两,仅凭这项收入,漕口竟可以养家糊口,过上颇为体面的生活了。漕口靠嘴挣钱,挣到的正是堵嘴的钱。
骆秉章说,多的时候,各县漕口的人数可至数十。假如他们的分肥要求不能得逞,便会采取三种对策:一、阻挠农户完纳漕粮;二、赴上司衙门控告;三、聚众闯入衙署,殴打官吏,酿成事端。
上访告状的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