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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赵普接管边境之后,外族和汉族混血的孩子就不再被人当杂种卖来卖去,也不会被虐待歧视了,因此有大批的混血逃离西夏和大辽来到大宋边陲定居,接受宋军的庇护。
通常,这帮人是最爱戴赵普的,张口闭口都喜欢说个九王爷怎样怎样,赵家军怎样怎样……
这个混血男子看来不到三十岁,皮肤黝黑,穿着一身黑,外套一件牛皮的坎肩,他手气不错,赢了不少钱了。
同一张赌桌上还有几个人。
一帮似乎是马匪,在大漠有不少匪帮,他们出入三不管地区,基本都比较收敛,官府也大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另外几个人像是押镖的,还有几个流里流气的当地混混。
一桌赌得热火朝天十分吵闹,在不远处,就有一桌人,投来不太满意的目光。
那一桌坐着两个人,站着一大群人,可见主仆有别。
就大漠里来往的路人来说,他们算是穿得体面的了。
坐着的两人一男一女。男的大概三十来岁,穿着一身灰鼠大氅,凤目高鼻皮肤雪白,看起来给人几分莫名的邪气。他举手投足间有一身贵气,头发高高束起,棕色,一看就是外族,可能是吐蕃人。
他单手托着个杯子,完全无视周围的嘈杂,似乎正在专心想心事。而他母指上一枚莹润的翡翠戒指特别的显眼……这一带不是匪徒就是贼,好些人都瞄着那一桌子,显然是肥羊啊。
可那男子身后站立的一群黑衣男子显然是武艺高强的护卫,他们警惕地看着四周围,一班路匪也都是有眼力见的,知道这位估计位高权重,不好得罪。
和男子一起坐的,还有一个年轻的姑娘。她长得还不错,尖下巴大眼睛,柳叶的眉毛细条条的,显得十分刁蛮,手边一卷蛇皮软鞭,还有一把弯刀,穿着吐蕃族女孩儿的裙子,满身银饰。在当地,只有吐蕃贵族会这样穿,可见其身份尊贵。她边挑剔地用筷子戳着碗里的食物,边小声抱怨,“吵死了。”
男子略回神,伸手给她剥个桔子,细心地将桔瓤送到嘴边。
那小姑娘不高兴的脸上才出现了些笑意,张嘴吃桔子,连桔核都要吐在那男子雪白的手心里,还要他给擦嘴,看着像是宠坏的小孩儿。
“听说赵普回来了?”
这时,有几个喝酒的客人聊起了闲天。
说来也奇怪,刚刚说了这一句,整个客栈里瞬间安静了下来。
几个聊天的显然是外地人,面面相觑,大有受惊之感。
赌钱那个混血男子嘿嘿一笑,“九王爷估计还在路上呢,不过应该快到了吧。”
“你们说这次打不打得起来?”
“没准啊,有王爷在应该没问题吧?”
“算算看,他应该带了至少五十万人马过来的吧?那得什么场面?”
众人议论纷纷。
这时,就听刚才那个小姑娘冷笑了一声,“赵普?之前不过是他运气好而已,什么灰眼修罗,混血的杂种罢了……”
她话音刚落,就听“啪”一声,那个正主持赌局的混血男子一掌将手里的骰子拍在了桌上,直拍进桌面里头。他抬头看了那姑娘一眼,撇嘴,“妈的,是个娘们,不然宰了你。”
小姑娘抬头看了看他,捏着鼻子撅嘴,尽显刁蛮泼辣,“我就说那么臭,猪狗都混进来吃饭了。”
她年纪小小张口不客气,可是身边那个明显是她长辈的男子却也不阻止,似乎是已经习惯了,依然若无其事想心思。
只是这边被说的可不干了。
那混血男子霍地站了起来,“你他娘的活腻了……”
身边几个赌客拉着他,都劝,“你没看还没长大个姑娘么,跟她计较什么,继续赌钱。”
男子愤愤不平。
那姑娘飞了个白眼过来,回头跟那还在发呆看的男子撒娇,“哥哥,没劲死了。”
男子回她话的声音很轻很柔和,尽显宠爱,“都说了不好玩,你偏要来。”
“听说会看到很多英雄的呀。”小姑娘不满,“谁知道都是草包。”
这姑娘娇气又骄气,说话声音不大但大家都能听到,客栈里头的人都有些反感,但无论怎么说,都是大老爷们,总不能跟个十五六岁的姑娘一般见识,特别是绿林道上行走江湖的好汉,更加顾及颜面,因此只好忍一忍。
正这时候,大门外边的伙计屁颠颠跑进来,跟老板说,“当家的,来了!”
掌柜的一愣,赶紧跑出去观看,客栈好多人也都伸长了脖子往远处看,就见打老远的地方,似乎是平地起了一股黑风一样,密密麻麻一大排黑色的点以很快的速度由远及近。
“谁啊?谁来了?”不少路人都问。
“应该是九王爷的马队!”几个本地的痞子伸手指着远处,“啊,披风肩膀一边是红色的!”
“那是什么标志?”
“你看后边的旗子啊!”
“征?”
“是赤麒麟欧阳少征的先锋营。”
“哪个是赵普啊?”
“不知道,听说是黑马的!”
众人一阵骚动,连刚才那个发呆的男子也似乎有些好奇,抬头往外张望。
可是那大队人马似乎并没有要停下来歇脚的意思,哗啦啦一声……直接从客栈门前的大道上过去了。
欧阳少征平日带的先锋营是三千骑兵,速度最快,这三千快马从门前跑过的阵势惊人,仰起漫天的尘土,整个地面都随着铁蹄的起落在震颤。
马队后边还有三万步兵,都是先锋营的,一个个武艺高强,紧跟在马队后边急速行过……一转眼就跑远了。
众人都不禁感慨,一个先锋营就这样了,那所有人马齐集该是什么样?难怪西北边四个王都直说怕了赵普不跟他打了,果真是有原因的。
“几个散兵而已,至于吓成这样么。”小姑娘又多了一句嘴。
客栈里的人实在忍无可忍了,那混血男子就回头瞪了她一眼,“你有爹娘教没有啊?说话跟放屁似的。”
这酒楼都是粗人,自然不会跟你文绉绉讲话。
那小姑娘愣了愣,双眼一眯,伸手一指那汉子,对身后一个侍卫模样的男子说,“阿达,给我把他眼珠子挖出来!”
众人都一愣。
那个被称之为“阿达”的,是个穿着黑色斗篷的外族男子,很年轻,光头皮肤呈棕黑色,相貌清秀硬朗,目光很凶悍,表情木讷。
他一听到姑娘的吩咐,连一丝犹豫都没有,顺手从腰间抽出匕首就扑向那外族,可见是言听计从。
这边打起来了,其他人也都不管,特别是那和姑娘坐在一起的年轻男子,依旧摸着玉扳指发呆,似乎心事更重了。
混血族男子也不是省油的灯,见人来势汹汹,抽刀就跟他对战。
这种客栈打架是常有的事,众伙计赶紧搬开桌椅腾出地方来。
那年轻的混血男子跟人交了几招后,冷笑了一声,“原来是吐蕃天都会的,皇家的走狗果然是狗,让干嘛干嘛,连个屁都不会放。”
众人都微微吃惊——吐蕃天都会是吐蕃皇室直属的侍卫官阶层,也是吐蕃最大的江湖门派,里边高手云集。天都会的人对吐蕃王室忠心耿耿,但是由于太过效忠,外族不少人都笑话他们是朝廷鹰犬。
那混血男子别看吊儿郎当,可没想到功夫极好,那个年轻的侍卫微微皱眉看着他,似乎是在考虑怎样挖下他的眼睛。
那小姑娘见打了半天没动静,有些不满,一拍桌子,“达奇,去帮忙!”
另一个天都会的年轻武士抽刀出来。
就有几个看热闹的不满,“唉,我说你们怎么多打少?”
“多嘴!”小姑娘一拍桌子,“舌头割下来!”
那些个说闲话的客人有好些不是江湖人,只是商贾,一听这话,吓得嗷嗷叫。这些商贾走镖都带着武士的,一看对方要行凶,就抽刀准备守卫……一时间,整个客栈气氛十分紧张。
就在这片刻的安静之中,就听到门口传来了不轻不重的马蹄声音,轻轻巧巧的。
随后,一串软糯糯的孩童笑声也跟着传了进来,就听一个稚嫩的童音问,“喵喵还有多久到哦?”
“吃了饭再赶半个时辰就到了。”
另一个声音回话……客栈里的众人,瞬间就莫名没刚才那么紧张了。
这人的声音吧,分很多种,闻声识人这话其实也不准。经常有这样的情况,有的人长得挺好看挺顺眼的,但是只要一开口,就叫人生厌。有的人明明挺难看的,但却天生了一把好嗓音。
这个小孩儿的声音软软嫩嫩的,暂且不评论,毕竟小孩儿说话大多讨人喜欢。但这把回话的声音却是叫人说不出来的动听。
首先声音干净,也算低低沉沉,但音色却是亮的,关键说话人是个男的,声音放得很低很柔却也不阴气,春风沐雨一般的感觉,说句粗俗点的,这把声音一出来,能叫不少人苏得妥妥儿的。
客栈里的人都好奇地往门外望,心说这大西北的,哪儿来的旅客,说话腔调那么灵秀的?
同时,不负众望的门帘子一挑,两个人走了进来。
这两人的配对也有意思,一大一小,大的身形瘦高,十分的挺拔,一身蓝衫斯斯文文,样貌被一卷防风的纱围挡去了大半,露出一双眼睛,漂亮的眼镜。他一进门就瞧见店里剑拔弩张的样子,显然是吃了一惊,左右看看,神情之中带着几分好奇,给人的感觉,跟个猫儿似的。
更有趣的是他身边那个牵着手跟他一起进门的小孩儿。这小孩儿只到年轻人膝盖以上一点儿,身量很娇小,整个人都被防风的纱围裹着,跟个雪球似的。
众人略一打量那小孩儿身上的纺纱,雪白织锦面料考究,又轻薄又透气,一眼就看得出是昂贵的上等货——又是两只肥羊。
伙计回过神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