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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 世代学者一向奇怪,为什么中国古文化与哥伦布以前的墨西哥文化竟非常类似:器皿上相似的龙形图案、类似的祀雨仪式、鼎鬲形陶器、陪葬玉饰及造纸术等。抨击哥伦布发现西半球的人争辩说,中国人极可能在哥伦布之前到过美洲。其中有人还列举公元五世纪的僧人慧深。
慧深和另4名僧人航海横越“东方大海”到了他们称为扶桑的地方。慧深在记载中说,他曾见到一种初生如笋可以吃、皮可以造纸织布、果实如梨而赤的奇树。如今,在墨西哥遍见的龙舌兰根芽可食,树皮用来织布造纸。
不过慧深乘桴到美洲一说有很多问题。一、龙舌兰的果实不是红色的。二、慧深曾叙述有牛车,这些墨西哥早期都没有。三、没有慧深所携用具及器皿出土。
威尔士人 根据一本十六世纪的英国书,十二世纪时,北威尔士王死后,他的儿子发生争斗,威尔士王子麦道克由于爱好和平,因此远航到“新西班牙或佛罗里达某地”,他返回威尔士之后,招集了10船移民,再度驶入西方大海。
这个故事一直流传到十九世纪,因为一再有人报告说,美洲有白皮肤、蓝眼睛、操威尔斯语的印第安人存在。最流行的理论是麦道克带去的移民与印第安人通婚,后来移徙至达科他地区,人称之为曼丹印第安人。
不过,英国历史学家及神话学家乔斐雷·艾希指出:“在这些故事中传说的‘威尔斯印第安人’所在的地方,往往比麦道克自己所到的地方稍微北些。”另有些怀疑者猜想,麦道克故事发表的时间,是配合英国当时把北美据为己有的需要。
挪威人 本世纪六十年代,考古学家在纽芬兰的惊人发现使人人——只有最顽固的哥伦布迷例外——都认为挪威人到达西半球的时间比哥伦布早500年。挪威考古学家黑尔格·英格斯达发现了一处挪威人的居留地遗址和他们的器物,肯定了冰岛传说中的说法。
人们一向认为,发现美洲的挪威人是赖夫·艾雷克森,可是冰岛的传说指出,比亚尼·黑尔约夫森在986年最先发现美洲,如果当时比亚尼上了岸,史籍会更加重视,但他显然只曾沿加拿大海岸航行,然后匆匆返回格陵兰的挪威殖民地。大约14年后,勇敢的赖夫继其行踪,循格陵兰至加拿大的路线航行,在传说中称为葡萄良乡的地方登陆,古北欧作品专家艾恩纳·豪根认为,赖夫登陆的是现在的波士顿。
克里斯托弗·哥伦布的名字仍然居于一长串被称为发现西半球者之首,比其他人突出,他的尊严虽然微受打击,但是地位并未受损,连抨击他的人也不得不尊重他。“哥伦布与其他人不同,”赛鲁斯·哥登说,“他让全球知道了他的航行,从而把东、西半球连在一起,他可以说是第一个举行记者会的美洲发现者。”的确,即使有人在他之前到过新大陆,但导致欧洲人殖民新世界的,却是哥伦布脍炙人口的航行。
因此,这对发现新大陆来说,有什么新意?一句据说是马克·吐温所说的话似乎很贴切:“许多评论者的研究已把这个论题弄得乌烟瘴气,要是他们继续这样下去,我们不久便对它一无所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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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mber : 6778
Title :方便哪里找
Author :仪章
Issue : 总第 132期
Provenance :《联合报》
Date :
Nation :台湾
Translator :
排泄是人类共同的生理需求,但人人却以其不雅羞于直说,每每用各种委婉方式来表达。如从最普遍的“我要洗手去”或“我鼻子扑粉去”,到更古雅一点的“我要去回应自然的呼唤”等,不一而足。自从“厕所”改称“洗手间”、“化妆室”之后,人们才说:“到洗手间去。”或者“到化妆室去。”
不过,如果是在山上或野外,有什么委婉说法呢?
“打山鸡去。”(日本,男性用语)
“摘花去。”(日本,女性用语)
“我想去散步一下。”(德国)
当然,撂下此话后,要快速迳行离去,不然如有异性冒失鬼,冲上来要跟着去,那多糟。
“看星星去。”(印尼)
这话在白天是不是也适用?难讲。
“收拾东西去。”(苏联)
这句表现得可谓最得体。
“到月球上去一趟。”(美国)
在生理需要上,也不忘他们的野心。不过郊外的简便厕所,有的门上真的画有一钩弦月!
女士则常说:“采野菊花去。”
在台湾,或从台湾出去的人最共通的说法是:“唱歌去。”
寻问洗手间何处有,也有委婉说法:
“你知道约翰在什么地方?”(美国)
这句话最为普遍。但为免于与真的人名混淆,约翰前面要加个定冠词the,切记。
“克拉巴先生在哪儿?”(英国)
把克拉巴改做史密斯也可。构想与美国的约翰同。
“麦雅姑妈在什么地方?”(德国)
这跟前两则一样,以最为人熟知的人名做代表。德国人也说:“我想到修道院去。”但要小心千万不要问到神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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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mber : 6779
Title :有些人
Author :张晓风
Issue : 总第 132期
Provenance :《台港文学选刊》
Date :1992。
Nation :台湾
Translator :
有些人,他们的姓氏我已遗忘,他们的脸却恒常浮着——像晴空,有整个雨季中我们不见它,却清晰地记得它。
那一年,我读小学二年级,有一个女老师——我连她的脸都记不起来了,但好像觉得她是很美的。有哪一个小学生心目中的老师不美呢!也恍惚记得她身上那片不太鲜丽的蓝。她教过我们些什么,我完全没有印象,但永远记得某个下午的作文课,一位同学举手问她“挖”字该怎么写,她想了一下,说:
“这个字我不会写,你们谁会!”
我兴奋地站起来,跑到黑板前写下了那个字。
那天,放学的时候,当同学们齐声向她说“再见”的时候,她向全班同学说:
“我真高兴,我今天多学会了一个字,我要谢谢这位同学。”
我立刻快乐得有如肋下生翅一般——我平生似乎再没有出现那么自豪的时刻。
那以后,我遇见无数学者,他们尊严而高贵,似乎无所不知。但他们教给我的,远不及那个女老师多。她的谦逊,她对人不吝惜的称赞,使我突然间长大了。
如果她不会写“挖”字,那又何妨,她已挖掘出一个小女孩心中宝贵的自信。
有一次,我到一家米店去。
“你明天能把米送到我们的营地吗?”
“能。”那个胖女人说。
“我已经把钱给你了,可是如果你们不送,”我不放心地说,“我们又有什么证据呢?”
“啊!”她惊叫了一声,眼睛睁得圆突突,仿佛听见一件耸人听闻的罪案,“做这种事,我们是不敢的。”
她说“不敢”两字的时候,那种敬畏的神情使我肃然,她所敬畏的是什么呢?是尊贵古老的卖米行业?还是“举头三尺即在神明”?
她的脸,十年后的今天,如果再遇到,我未必能辨认,但我每遇见那无所不为的人,就会想起她——为什么其他的人竟无所畏惧呢!
有一个夏天,中午,我从街上回来,红砖人行道烫得人鞋底都要烧起来似的。
忽然,我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中年人疲软地靠在一堵墙上,他的眼睛闭着,黧黑的脸曲扭如一截枯根,不知在忍受什么?
他也许是中暑了,需要一杯甘洌的冰水。他也许很忧伤,需要一两句鼓励的话。虽然满街的人潮流动,美丽的皮鞋行过美丽的人行道,但是没有人伫足望他一眼。
我站了一会儿,想去扶他,但我闺秀式的教育使我不能不有所顾忌,如果他是疯子,如果他的行动冒犯我——于是我扼杀了我的同情,让我自己和别人一样漠然地离去。
那个人是谁?我不知道,那天中午他在眩晕中想必也没有看到我,我们只不过是路人。但他的痛苦却盘据了我的心,他的无助的影子使我陷在长久的自责里。
上苍曾让我们相遇于同一条街,为什么我不能献出一点手足之情,为什么我有权漠视他的痛苦?我何以怀着那么可耻的自尊?如果可能,我真愿再遇见他一次,但谁又知道他在哪里呢?
我们并非永远都有行善的机会——如果我们一度错过。
那陌生的脸于我是永远不可弥补的遗憾。
对于代数中的行列式,我是一点也记不得了。倒是记得那细瘦矮小、貌不惊人的代数老师。
那年7月,当我们赶到联考考场的时候,只觉得整个人生都摇晃起来,无忧的岁月至此便渺茫了,谁能预测自己在考场后的人生?
想不到的是代数老师也在那里,他那苍白而没有表情的脸竟会奔波过两个城市在考场上出现,是颇令人感到意外的。
接着,他蹲在泥地上,捡了一块碎石子,为特别愚鲁的我讲起行列式来。我焦急地听着,似乎从来未曾那么心领神会过。泥土的大地可以成为那么美好的纸张,尖锐的利石可以成为那么流利的彩笔——我第一次懂得。他使我在书本上的朱注之外了解了所谓“君子谋道”的精神。
那天,很不幸的,行列式并没有考,而那以后,我再没有碰过代数书,我的最后一节代数课竟是蹲在泥地上上的。我整个的中学教育也是在那无墙无顶的课室里结束的,事隔十多年,才忽然咀嚼出那意义有多美。
代数老师姓什么?我竟不记得了,我能记得语文老师所填的许多小词,却记不住代数老师的名字,心里总有点内疚。如果我去母校查一下,应该不甚困难,但总觉得那是不必要的,他比许多我记得住姓名的人不是更有价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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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mber : 6780
Title :片沙
Author :凸凹
Issue : 总第 132期
Provenance :《北京青年报》
Date :
Nation :1992。3。17
Translator :
建家宅时,拉了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