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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故意装糊涂,“很年轻是指哪个年龄段?”
“应该是二十一二岁吧!”他不动声色地说。
我的心开始慌乱起来。
“你还是逃走的呢!当然我不是说你是真正意义上的逃犯,而是逃离一种难以承受的生活,比如感情啦婚姻啦,是吗?”他平静地看着我。
“算你这一点说对了,你接着说。”
“你很早结婚,也很快离婚。而从此之后,你似乎对母国的男人彻底没有了兴趣。每一段都是轰轰烈烈,要死要活的异国恋,但是你却无缘再成为新娘了。你最钟情的非美国男人莫属,我指的还不是John,在他之前的一个美国男人才是你一生的最爱,Bella,我说错了吗?”
那一刻,我像木偶一样一动不动,我惊呆了,这个陌生的神秘客,他究竟是谁呢?渐渐的,我的情绪自己也无法控制了,泪水一下子充盈了我的眼眶,我努力地克制着,不让它流出来。我故意俯身用手在大腿上搔痒,头低下,以避开对方的眼睛,“虫咬的,好痒啊。”我说。
我必须要弄明白,这么清楚地知道我底细的他,是何方神圣!
“你必须要住在有江湖河海,有水相伴的城市。你似乎是死而复活的第二次生命,在自己的故乡找回遗落的自己。你一生注定要远游,四海为家。”他还在说着,可我已经听不进去了。
我开始对这个男人产生了极大的怀疑,他怎会知道我和John的一切,他究竟是谁,他想要干什么?
会不会是我的读者?对于看过我的那本《9?11生死婚礼——我的情爱自传》的人来说,都清楚地知道他刚才所说的这一切——那本已不是什么秘密了。
我悄悄地想试探他一下。
“我真服了你看相的本事,你都说准了。你除了给会讲英语的人看相外,还给听不懂英语的人看相吗?也就是说,除了英语外,你还会其他语言吗?比如中文。”我问道,我暗暗地思索,要是他会中文,答案就有了。
他思考了一下,随后说:“我只会说英语,中文我不会写,不会看,只会说这两句:你好吗?我爱你。”他的那两句中文确实说得很糟糕。
这就奇怪了,因为我英语版的《9?11生死婚礼》至今尚未出版,他不可能读到,而已出版的中文版的书他又看不懂,再说就是一个看过我中文书的读者也不可能想到我,一个躲在挪威森林里的女人就是贝拉呀。对了,他压根儿就不知道我的名字,上一次他才问过John我叫什么名字呢。而且在中国,每月都有那么多新出的好看的书,谁会记得你这一部呀!谁又会看得这么仔细的呢!
我否定了他是通过我书中所描绘的一切才清楚知道我的过往的设想。
但这样的设想让我更可怕,有那么一刹那,我的心在瑟瑟打颤,我想待会儿等他离开后,一定要打电话给John,我觉得自己太危险了。
他是谁?
他绝不是与我们素昧平生的农庄客。
“Peter,你住的农庄看上去挺大的!什么时候,让我去参观一下呢?”我问。
他稍稍迟疑了一下,不过,很快就爽快地答应了,“这样吧,明天下午你过来坐坐好了。”
第二天,我如约去了他的农庄,我急切地想从他的住宅里了解到一些什么。天哪!他的农庄大得简直就像一座迷宫,室内的一切都十分古朴,用的建筑和装修材料都是厚厚的大木头甚至只是一段段大树被砍下来,就直接用上了。
“你坐,想喝什么自己去冰柜里拿!”在参观了他的农庄后,我们回到了客厅。他告诉我楼上是他的睡房,我就没好意思上楼去看。
我随意地拿了一瓶橙汁,就坐在了大客厅的一张单人大沙发上。
“Peter,恕我冒昧,你在美国给人看相的,怎么有闲情逸致来这里度假呢,再说,你并没有给这儿当地人看相呀。”我道出了我的好奇。
“嘿,怎么说呢,我是属于更高层次的。我实话实说了吧,我应该说是属于研究人的过往经历和末来运程的专家,不是你所理解的通俗意义上的那种在江湖混饭吃的算命先生。对了,我还需要与你合作一件事呢!我正在写一本书,书名就叫《人类掌纹寻根图》,是一部图文并茂的文献性图书。昨天,我在给你看脚纹时发现,你的脚纹很特别,所以,我要将此写入我的书里。你放心吧,我不提你的尊姓大名,我也不了解你的真实背景,我惟一需要的是为你的一双脚拍一些照片。不要拒绝我的这一请求,好吗?对于我,那实在是很重要的,我不会拍到脚以外的任何部位的,这你放心好了。”他侃侃而谈。
我想了一想说:“那好吧。”
我终于释然了,原来人家果真是“高人”呢!怪不得,什么也逃不过他的那双火眼金睛。
不一会儿,他从楼上取来相机,又找来一张方凳,放在阳光照射进来的地方,并在那上儿铺了一块深紫色的布,他让我将右脚先放上去,当那双白嫩的脚放上去后,紫色的布映衬的汉白玉般的脚,竟折射出一种迷人的光晕,看着的确很有艺术感。
他对着它不停地拍摄,从各个角度拍摄,他还要我腾空悬着脚,以便他可以拍到深凹的脚心。
之后,又换成了左脚,一样地拍个不停。
“你知道吗?脚心这么凹的女人,在性爱方面非常出色。”他突然冒出这句话。
我的脸上立即泛起一阵红晕,“你胡说些什么呀?”
“有没有人赞美过你的这双脚啊!它实在很漂亮,少见的漂亮。”Peter边收起相机,边与我说话。
“没有吧,”我说,“谁会注意女人的脚呢!”
说完后,才猛然想起格兰姆不是赞赏过无数次吗?对了,还有那个华裔画家不是也专门给我写过一封信,说起当年他为了我的这双脚在故乡淮海路上的雨中来来回回折腾了好几个回合,为了要看它个够。
忽然,我在想,要是哪一天,我在大路上碰到那个画家,他也许能认识我,毕竟他见过少女时代的我,我出版过的几本书上又有那么多的照片。可我根本不可能认出他来的,尽管我也应该在什么杂志报上看过他的照片,名画家嘛,但我一点儿印象也没有,或者说他的那张脸太大众化了。哪怕有一天,在他生活的纽约或他常回的上海,他就是坐在我的对面,我也不知他是谁。
知道了,又能怎样?
在走火入魔的艺术家面前,我是个正常的人,而在正常的人面前我却往往是个不正常的爱起来要死要活的女人。
不过我想说:在这样一个不伦不类的时代里,我们背负的苦痛与空虚已经足够沉重和乏味,因此,我们需要诗、需要梦幻、需要艺术、需要爱情。
“Bella,我要说,怪不得你的John要从你的脚爱到你的头呢!”他说。
“通常应该是说从头爱到脚吧。”我纠正道。
“是啊,是啊!从头爱到脚,仰头慕脚,彻头彻尾,总不能倒着来说。”他笑了。
“噢,Bella,你的故乡在哪里?从没有听你说过。”他好奇地问,那双不大不小的眼睛透过镜片大胆地凝视着我。
“很远的东方。”我模棱两可的回答。
“如果我没有说错,你是钢琴家吧!”他说。
“这次你恰恰说错了,我不是,我只是喜欢在家里乱弹琴。你猜,我那架钢琴是花多少钱买来的?”
“是高价还是廉价?”
“当然廉价,才付了200美金给杰茜卡。”
这一带的人都知道杰茜卡,她是个走起路来颤颤巍巍的孤老太,快80岁了吧。不久前,她廉价卖掉了她的农庄,连同里面所有的家具,因为她的生活已无法自理,就搬进了奥斯陆市中心的“老年护理中心”去了。
“你是旅人而已,再说,廉价的钢琴不等于就是廉价的钢琴家。你不必谦虚,我还懂点儿音乐,你不是音乐家,也至少是一个不错的钢琴演奏手,你的确弹得很有味道。”
我不记得我在他来的时候,给他表演过弹琴啊!也许是他路过我的木屋时听见的吧。
“嗨,Bella,在别人面前,你是个谜一样的东方女人,好几次,我去酒吧喝酒时,碰上凡普鲁先生与几个你的左邻右舍,他们老向我打听你。以为我们都是华裔就必然有联系了,他们喝着酒,脸涨得红红的,总是说:‘你认识那个东方女孩吗?她真是可爱啊!走起路来那么缓慢,像柳叶轻拂一样,我真以为她是从东方童话里走出来的呢!不过,整天少见她的人影,关在一个单调的木屋里,不知在干什么呀,好神秘的,不知她从哪儿来?’他们一个个在揣测你,一个个都在想像那会是一瓶怎样甘冽而醉人的酒啊!”
“北欧男人也这么无聊吗?”我问。
“全世界的男人只要一走进酒吧,都一样。所以,酒吧文化最没有文化,或者说酒吧文化是最没有东西方文化差异的。”
说起酒吧,我忽然就想起了玛雅:“对了,Peter,你认识玛雅吗?”
“见过,但最近好像好些天没有见到她的影子了,不知漂到哪里去了?”
“我知道,她去日本了。”
“人如浮萍,任由漂流啊!东方女人要来找这片神秘的挪威森林,挪威女人又要去东洋寻旖旎的梦影,我不知道她们最终能找到什么?也许她们都不清楚自己要找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失落的,其实是找不回的,找回的也已经不是你想要的东西了。”
那一刻,我不敢正视他,对于一个如此深不可测的“命相高手”,我有几分敬畏和羞怯,被人触摸心灵深处比褪去衣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