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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国度-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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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两千多年前,狂战士一族出现了一个强势人物,在他的带领下,狂战一族渐渐强盛起来,人口达到了两万多人,如今已有五万多人了,不过仍以村庄、部落的形式存在。他们每个村都养有十几头地行龙。由于地行龙吃得多、他们又都是大肚汉再加上贫穷、生活条件差,所以一直无法形成城市规模化。

七百多年前,这个强势人物经过一千三百多年的苦修,由一名剑圣终于跨入剑神之列,于是便开始了对教廷的打击、报复、血杀千里,屠杀、毁掉数十个教堂之多。他也被教廷列入悬赏榜首,赏金千万、封三等伯爵、赐光明骑士称号。他便是如今狂战士一族的族长大人,被大陆称其为怒之剑神,卡罗斯!

卡罗斯族长!不必送了,我们此去不久还会回来的,你可得多准备些百草烈血酒才行!永恒道。

永恒看着这位两千多岁的中年人!他有两米六几的身高,身体壮实如铁塔、虬结的肌肉如蟒蛇般坟起,全身长满了浓密、黝黑的汗毛,整个人跟大猩猩一般,虬髯、钢须、方脸,给人以刚毅、威猛的感觉,但其神态却又显得憨厚、老实,这与传闻中的他判若两人,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永恒也确信他就是一憨厚、老实之人。

呵呵……卡罗斯笑道:永恒,无论你什么时候来,我这里都有百草烈血酒,只是不准你再用戒指装了,那样我有再多也不够你装啊!

那可不行!谁叫你这酒太对我胃口了,这当真是男人喝的酒啊,我用人族的美酒以10:1的比例与你换如何?永恒道。

好,这还差不多!不过,皮鲁跟你们岀去闯,你可得帮我费心管教着点,这孩子太野,该学些为人处世的知识才行,要不然他如何当好族长!卡罗斯看着永恒的眼晴道。

卡罗斯族长!你就放心好了,永恒把胸脯拍得邦邦直响保证道。接着又道:要不,让他也弄一个怒之剑圣的称号!

父亲!孩儿跟永恒去人类社会了,您可要多保重,皮鲁眼睛有些湿润、低沉着嗓音道。

永恒看着这一幕,就想起自己的第一次,外岀打工之时,与父母道别的情景。这皮鲁与其父卡罗斯、倒颇为相似,只不过皮鲁要矮了一点,两米多的身高。想不到一剑圣级高手,竟然还像个孩子似的,他倒是很老实、憨厚,这应该是他们常年呆在大山中,不问世事的缘故吧。

永恒拿出一本兽皮书来递给卡罗斯道:这本《聚灵篇》你拿去吧!

这、这!这怎么可以,卡罗斯迟疑道。他身为剑神,多少还是知道有关于东方的传说的,深知这便是东方,传说中的功法,是可以直接修炼成神的功法,他能不迟疑吗?

别这个、那个了!收起来,不要让任何人知道,你们部落有这本秘笈,明白吗?永恒严肃道。

皮鲁!上来吧,来坐在我的金戈上,让我带你体会一下什么才是真正的飞行,格力高利道。格力高利说完,手中便出现一杆金色方天画戟。

大、大!随着格力高利的喊声,方天画戟变成一杆十多丈长的,巨型金戈悬浮在空中,格力高纵身一跃站在金戈上,金戈在低空盘旋着。

皮鲁迟疑一会后,纵身一跃、飞身而上站在巨型金戈上、双眼放绿光的道:太神奇了!

走咯!格力高利兴奋不已的道。方天画戟在格力高利的御使下,化作一道金光,向远方电射而去,下品灵器的速度瞬息千里,速度是何等之快,眨眼便消失在视线中。

卡罗斯族长,我要去追那两臭小子了,永恒老气横秋的道。

对了!这把剑,你也一并收下吧,下品灵器,飞剑!你修炼了那篇功法后,自会知道如何使用,我走了,永恒说罢脚踏下品灵器,一金色飞剑化作一道金光,向格力高利追去。

卡罗斯愣了好半天才道:太神奇了!

永恒安排好矮人族事宜后,几个月里天天炼器,晚上参悟阵道,用金属巨龙的龙角才炼成十几件下品灵器,这还是因为材料太高级的缘故,如果是一般的材料,恐怕只能是法器了。金龙角即便不炼制,其坚硬程度都超过极品灵器,被永恒炼成下品灵器,他还自得起来,当真是人才了!

人类社会有什么好的,又没什么宝贝?还不如到精灵之森里转悠呢?永恒肩头上的肖成抱怨道。

切!你懂什么?好东西都在人类手中,我们要从他们手中夺来才是,知道吗?永恒训道。

懒得理你,权当逛逛花花世界、看看美女,肖成将鼠头撇到一边道。

皮鲁,你去过人类社会没有?格力高利问道。

格力高利现在已经将体内龙斗气转化为真元力了,并且还渡过了四九天劫、六九天劫,达到了元婴期,只是他现在的实力不但没长进,反而退后了,以前可是有分神期的实力,由于能量转换过渡,所以修为倒退。但现在他可是真正的妖修了,以后可是能飞升妖界的,比以前不知道要强了多少倍。

永恒现在还是金丹中期,老鼠肖成是出窍前期,它可是实力最强的了。

没有!我们狂战士一族,在人类社会走动不方便,教廷的眼睛太多,皮鲁道。

呵呵……这你就放心好了,跟着我们走,准没事,就算教廷想动手,也得问过我们才行,这次你就跟着我格力高利混吧,让我带你去乐乐!

嗯,那便多谢大哥了,皮鲁道。他站在巨大的方天画戟上,眼睛死死的盯着,嘀咕道:真是奇怪,这兵器竟然还会飞!

快进入人类社会了,我们还是收起兵器,御空飞行吧?永恒道。说着便收起了飞剑,格力高利也收了方天画戟,三人朝城市飞去,在万丈高空俯视下方,芸芸众生真个如蝼蚁般。

轰!轰轰……!巨大的炮响声,无数彩光升空,一大片、大片的洒下漫天七彩花雨,花雨罩住无数奔跑的军队,成片成片的倒下。但士兵们依旧悍不畏死的冲杀向城池,战鼓轰鸣、铁马金戈、无数战马、怪兽奔跑着。

几头十来米高的巨大魔兽,在士兵们的护卫下,渐渐的靠近城池。法师团们的魔法也是与,城上的魔晶大炮对轰着,天上更有飞行骑兵,驭使着飞行魔兽飞来,箭矢、魔法如雨而下,倾泄在城墙上。守城的士兵也是一片片的倒下,魔晶大炮在这等威势下,也是哑火了好几门,箭矢也稀少了许多,城上的法师团,一个个都魔力耗尽的样子,龟缩在魔法护罩里。

城墙上一中年将领,身穿土黄色战甲,浑身散发着浓郁的土系斗气,他看了眼城下,叹道:看来我这玄武城是守不住了,布肯那塔还真是够狠的,连战争巨兽、飞行军团都抽调了过来,看来是早有预谋啊!

约翰!还不投降,你只要跟了我布肯那塔,保你做公爵如何?想你堂堂大陆十大名将之一,更是土之剑圣,竟然只给你一个小小侯爵,我都替你委屈的,出云国国王不敢重用你,我敢!

约翰看了眼千米之外,凌空而立的布肯那塔,他身边两名剑神级忍者,站立于身后,如此阵容,我如何抵挡得住。无论是士兵的质量、数量、高手、都比我强,看来他布肯那塔是铁了心的,要吃掉我了,出云国恐怕也离亡国之日不远了啊!

呵呵……小家伙,你的熟人也在下面呢?肖成提醒道。

布肯那塔!他竟然派兵攻打出云国,这出云国不是他圣龙帝国的附属国吗?难道他们想将出云国,直接纳入帝国版图?永恒疑惑道。

格力高利,咱们下去会会他,上次让他们逃掉了,这次我看他们还逃不逃,两军阵前未战先逃,可是兵中大忌,永恒道。

是,主人!我也很久没痛快的战斗过了呢?他们就当我的陪练好了,格力高利道。

布肯那塔,我们还真是够有缘份,想不到我们又见面了啊!永恒道。

是你!布肯那塔见永恒在城墙上空凌空而立,惊道。

天上的飞行军团被,一大块头手持一把黑色大戒刀,屠杀着,刀芒过处,士兵们的身体,连带坐骑魔兽都被斩为两半,尸体如雨而下,刀芒纵横间,尸落如雨下。

布肯那塔见了心痛不已,飞行骑兵可是比地上的骑兵精贵多了,最少都是高级武士才有资格,何况飞行类魔兽也是异常珍贵,他对着自己的传令官吼道:还不快收兵,你这个蠢货,快!

传令官听了,也不敢多言,忙挥动大旗,以旗语传令,一阵铜锣声响起,士兵们如潮水般退去,片刻后,便撤了个干净,退得远远的,原地待命。

约翰见布肯那塔竟然退兵了,虽然不明白其中原因,但也猜到了个大概,于是飞到永恒面前来,躬身道:玄武军团军团长、玄武城约翰,见过这位大人!多谢你的援手,救了整个玄武城,约翰感激不尽。

约翰!嗯,我记住了,永恒看了眼,点头道。

对了!出云国不是圣龙帝国的附属国吗?他们为什么还打出云国,永恒不解道。

听永恒一提,约翰就来火,吼道:还不是布肯那塔这个混帐东西,看上了出云国国师,弗郎西斯的宝贝女儿!

那嫁给他不就没事了吗?况且他还是帝国皇子,未来的皇位继承人,嫁过去出云国反而是攀上了枝头,节节高升,有什么不好呢?永恒肩头上的耗子肖成道。

约翰看了眼,永恒肩头上的黝黑色老鼠,虽然长得颇有卖相,但也并未在意,魔兽会说人话,在这大陆上并不稀奇,且智慧不低于人类,当然这是指高阶魔兽,低阶的是不行的。

哎!约翰叹气道:按理说这是好事,出云国巴不得多嫁几个公主过去,可布肯那塔那畜生,是大陆闻名的摧花圣手,光听这个名号你们应该知道原因了吧!

出云国不敢得罪圣龙帝国,满朝文武一致同意,但剑神弗郎西斯却是不同意。他老婆是精灵族,女儿是半精灵,出落得用倾国倾城来说,都不足以赞美其美丽,且多才多艺,而且身上会散发出花香,在出云国也是深得民众爱戴,把她当女神一样膜拜,是各版块大陆帝国皇子的理想皇妃,各大帝国都想要得到她。弗郎西斯对自己的女儿宝贝得很,他怎么可能会答应,约翰叹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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