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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晓慧眉峰簇紧:“是那个人吗?”
潘宁吞吐了下,说是。
“小唐一点希望都没有了?宁宁,我不是想干涉你的事,小唐可能脾气不好,但是对你一直都是真心的。他默默等了你很多年,别人可能不知道,我是他妈,能不明白他的心思嘛?他坏就坏在那个脾气,越在意的东西,越不敢表露,得不到,宁愿摔坏。”
“……”潘宁无语。
“你那个同学,踏实嘛?从来没听你说起过,我感到很突然。”
“其实,在唐末之前,我就跟他谈过。你应该记得的,我高三时,他老送我回家。”
“哦,那个呀。”甄晓慧想起来了,瞬间黯然,“那么,你自己小心吧。”
潘宁换好衣服,匆匆往楼下奔。
慕远倚在车身心事重重地抽一支烟,听到潘宁的脚步声抬起头,路出寂灭的笑来。
潘宁拉开他的风衣,在他胸口狠狠嗅了一口。好久不见,她很想念、
“怎么样,好吃吗?”慕远用风衣环住她。
潘宁笑着说:“叫你放孜然的,你还是没放。不过这烧烤味没忽。”
“身体好些了嘛?”
“活蹦乱跳的,不过……”
慕远听出她语气中的苍然,安慰说:“孩子还会有的。”
潘宁脸微微红了。
上了车,慕远将一杯热咖啡递过去:“刚在星巴克买的,知道你爱喝焦糖玛奇朵。。”
“你小心一点,别对我这么好,不然会把我宠坏的。”潘宁捧着,慢慢饮用。车子走的极慢,像一尾迷路的鱼,在下班的车流中走走歇歇。
“额,你怎么不说话?”潘宁感觉到慕远的心神不宁,“出什么事了吗?”
“没,只是有点累。”
“工作别太拼命,钱多少才算多?够用就行。不如,等你有空我们出去旅游吧?”
“宁宁,你还记得杨美这个地方吗?”
“记得,你说像个美女的名字。你还说想带我去。”
“对,我现在就想带你去。”
“现在?”潘宁惊讶,看着慕远的神情又不似开玩笑,“太突然了吧,我什么都没准备。”
“不需要准备什么,只需要体力。”
“可是,至少,我也要跟我家人说一声吧。”
“我会跟你家人打招呼的。”
“你说什么?慕远,为什么你的声音这么轻呢?”潘宁忽然感觉自己的状态不太对劲,耳畔的声音像退潮一样越来越远,窗外的景物连同慕远的人影在摇晃,模糊,像雨落在车玻璃上。
“哎呀。”她叫了一声,在意识坠入昏聩时,她还是无法相信眼前这个人会给她下药。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7点的行动计划石头一定能够延后,潘时人一点底都没有。如果误事,李元春接到电话绝地反击,他非但见不着“野狼”,自己也将尸骨无存。
必须利用这最后的机会。潘时人向李元春举杯:“元春,把我当朋友,你就给我交个底儿吧……宁远的后台是不是一个代号叫‘野狼’的人?”
李元春也没怎么诧异,说:“自然是瞒不过潘局。”
虽然有机会重回警察队伍,虽然潘局终归不是如他所想,虽然堆积心头的一一开释,他依然觉得愤怒,屈辱。
他可以忍受平庸、误解、悲情,但不喜欢被利用。
丁关的嘴唇一张一合,在说着什么,可是他被满腔激愤笼罩,什么都听不进。他手握拳头,果决地塞进裤兜,他怕自己一时冲动,会砸到关长的大班台上。
“潘局7点会‘野狼’,此去凶多吉少,你的任务是在附近伏击保护潘局安全,必要时候通风报信。去武器库领一支手枪,手续都帮你办好了。”
唐末望望丁关,竭力控制浑身的寒意,从牙缝里憋出几个字:“我已经被开除了。”
他渴望回到警察队伍,但是拒绝以如此可笑的方式回去,虽然可以理解为策略,但事先也该跟他通口气啊。
他僵硬地出了局里,发动摩托,不停加速,人影,建筑不断掠过。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但反正路前面还是路,他可以无止境地开下去。
等到心里的燥郁被晚风渐渐吹散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被人盯上了,是一辆白色的本田小轿车,先只是不紧不慢跟着,到空旷的地方朝他贴近。
谁?唐末心情正在不爽,这辆车这会儿过来简直是存心找辱。
唐末仗着摩托车的轻巧在车从里头如游鱼一样灵活穿梭。
正是下班高峰,白色本田很快力不从心,只能像条阑尾一样被唐末成功切掉。
年轻人的喜怒转变只在一瞬,甩掉尾巴很快让唐末获得成就感,他意识到有重要的事情等着自己,参与重要事件的豪情风起云涌,他加快马力,朝野码头驶去。
出了城区,他再次感觉被车堵截,这回是两辆,一辆路虎越野,一辆中性面包,他们试图用心昭然若揭。唐末已把摩托车开到极速,并试图扭出花样,时左时右,以让那两辆车控制不及自相残杀。然而,对方的车子性能好,自己老旧的摩托车却不堪驱使,时不时蹦跶一下,跳得老高,如果不全神贯注随时可能人仰马翻。
唐末感觉不妙,连忙从兜里取出手机,单手给安永电话:安永,我在去野码头的路上遭遇堵截,一车是黑色路虎,车牌号……,一辆是白色金杯面包,车牌号……,你赶快派个可靠的人去那里保护潘局的安全……对,潘局的事我以后再说,他现在很危险……什么?野码头你都不知道?出国道往……
这个时候,他感觉一阵巨大的冲撞力向自己袭来,身子就像一团面饼要被挤扁,手机在震撼中先被甩了出去,紧接着他整个人从摩托车上飞了出来,像被猎枪击中的大鸟掠过白色面包的车顶,钝重地洛了下来。
他的世界顷刻一片寂静。只有手机里还回荡着安永的呼唤:唐末,你怎么了?唐末,说话 ……
在李元春接电话的瞬间,潘时人已经做好了准备,只有李元春脸上闪出任何一丝不对劲的表情,他都会出手,先把他击昏,他实在没把握唐末把他的意思送出去。事实上,唐末也的确不在码头。他此刻人事不省,生命垂危。
但是,李元春嘴角却绽出笑容,“……好,我们等你。跟你说过嘛,潘局是我们的朋友,信得过。”
潘时人暗舒一口气,张开兜里曲着的拳头只不过经理短短几秒,掌心已全是汗。
他的脸却是跟心情相反的,黑压压如暴雨欲来:“七点到了,恕潘某不再奉陪。”
“哎呀呀,您老干嘛这么性急,这不来了?”李元春用手一指。
潘时人睁眼一瞅,只见一个穿米色风衣,戴墨镜的年轻男人在几个保镖的簇拥下跨过岩石,朝他们走来。
他想这人该是“野狼”的手下吧,那些黑道上的人就喜欢摆谱,重要人物的上场是需要层层铺垫的,就像压轴一样。按捺这性子等把,反正也等了十来年了,不急在一时。但是,直到年轻人走到跟前,潘时人仍没看到那需要隆重登场的“野狼”。而李元春已经在点头哈腰地介绍:“潘局,这就是我们的老板,易慕远,别看他年纪轻轻,但做事老成,你倒霉女婿的事多半是老板设计……”
“野狼”再年轻也不会30岁不到?潘时人没想到李元春竟会找个小屁孩糊弄他,一时之间,只觉怒火攻心,他一把抓住李元春的衣襟怒道:“你当我昏了头,一个小孩儿,有能量掀起一张关系网——”
李元春哭丧着脸,无奈道:“潘局啊,松手,有话好好说。我没必要骗你啊,他就是宁远的实际掌门人,是年轻,看起来不像,他刚回国的时候我也不信,可他有信物。而且,他之后显露的手腕,也是我辈望尘莫及的。宁远在他手下迅速崛起,由黑而白,如果这批货顺利入关,宁远将永远跟走私绝缘。”
潘时人这才将李元春松开,点头细审那个年轻人。在淡淡的月光下,他看到一张苍白到略显病态的脸。这张脸并不给人年轻气盛的感觉,相反,眼神清澈,虽然略显疲态,却哟足额和异乎寻常的平静。
“伯父,幸会。八年前我就该认识你的。”他奇怪地叫他伯父,并且与其温和,是个叫人看一眼就会无端生出信赖的人呢。
潘时人觉得眼熟。他阅人无数,只要见过面就会在脑中像计算机一样编上号输入信息,但这个人却空有熟悉的感觉而无法牵连出其他。
他能够肯定的是他绝对不是“野狼”,但与“野狼”脱不了关系。
年轻人四号看穿他脑中所想,说:“伯父,我知道你很失望,因为我不是你想见到的‘野狼’。”
潘时人哑声道,“你认识他?”
年轻人点头,依旧平静地说:“‘野狼’只是一个代号,是一个集团的主人象征,我是他的门徒。”
“他在哪里?是谁?”
“他重新找到了生活的乐趣和意义,已经金盆洗手。”
“他洗的干净吗?血还在被他伤害的人心里流,他用太平洋的水洗也没用。”潘时人提高声音,“无论他洗不洗手,我都会找到他,如果你识趣,配合我们,坦白一切,或许可以争取宽大处理。”
年轻人笑意朗朗:“伯父,你现在自身难保,恐怕不该用这样的态度对我招安?这里没用人保护你,你的女婿唐末已出了车祸,可能已经死了。”
潘时人头皮一炸:“你说唐末车祸?是你们干的?”
李元春插话进来:“潘局,我是为你好啊,你那女婿要听到我们的谈话,有损你的清誉哇。我们在路上做了伏击,那小子也太招摇了,骑辆摩托车,简直找死嘛。”
年轻人拍拍手,几个彪形大汉一拥而上,就在潘时人以为要魂归西天时,却见李元春被制服了。
李元春哭丧着脸:“老板,你有没有搞错?我做错什么了。”
年轻人静静地说:“老账我不跟你翻,谁让你把唐末做掉的?你太自以为是了,不汇报不商量,你自己想想违抗哪条帮规,要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