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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集注(朱熹)-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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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所闻于曾子,而孟子所受乎子思者,亦與大學相表?,學者 
宜潛心焉。 
      孟子曰:“伯夷辟纣,居北海之滨,闻文王作,兴曰:‘盍 
归乎来!吾闻西伯善养老者 。’太公辟纣,居东海之滨,闻文 
王作,兴曰 :‘盍归乎来!吾闻西伯善养老者 。’辟,去声。 
作、兴,皆起也。盍,何不也。西伯,即文王也。纣命为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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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集注                                                              ·88· 

诸侯之长,得专征伐,故称西伯。太公,姜姓,吕氏,名尚。 
文王发政,必先鳏寡孤独,庶人之老,皆无冻馁,故伯夷、太 
公来就其养,非求仕也。二老者,天下之大老也,而归之,是 
天下之父归之也。天下之父归之,其子焉往?焉,于虔反。二 
老,伯夷、太公也。大老,言非常人之老者。天下之父,言齿 
德皆尊,如众父然。既得其心,则天下之心不能外矣。萧何所 
谓养民致贤以图天下者,暗与此合,但其意则有公私之辨,学 
者又不可以不察也。诸侯有行文王之政者,七年之内,必为政 
于天下矣 。”七年,以小国而言也。大国五年,在其中矣。 
      孟子曰 :“求也为季氏宰,无能改于其德,而赋粟倍他日。 
孔子曰 :‘求非我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求,孔子弟 
子冉求。季氏,鲁卿。宰,家臣。赋,犹取也,取民之粟倍于 
他日也。小子,弟子也。鸣鼓而攻之,声其罪而责之也。由此 
观之,君不行仁政而富之,皆弃于孔子者也。况于为之强战? 
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 
食人肉,罪不容于死。为,去声。林氏曰 :“富其君者,夺民 
之财耳,而夫子犹恶之。况为土地之故而杀人,使其肝脑涂地, 
则是率土地而食人之肉。其罪之大,虽至于死,犹不足以容之 
也 。”故善战者服上刑,连诸侯者次之,辟草莱、任土地者次 
之 。”辟与辟同。善战,如孙膑、吴起之徒。连结诸侯,如苏 
秦、张仪之类。辟,开垦也。任土地,谓分土授民,使任耕稼 
之责,如李悝尽地方,商鞅开阡陌之类也。 
      孟子曰 :“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恶。胸 
中正,则眸子了焉;胸中不正,则眸子眊焉。眸,音牟。了, 
音了。眊,音耄。良,善也。眸子,目瞳子也。了,明也。眊 
者,蒙蒙,目不明之貌。盖人与物接之时,其神在目,故胸中 
正则神精而明,不正则神散而昏。听其言也,观其眸子,人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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廋哉?”焉,于虔反。廋,音搜。廋,匿也。言亦心之所发, 
故幷此以观,则人之邪正不可匿矣。然言犹可以伪为,眸子则 
有不容伪者。 
      孟子曰 :“恭者不侮人,俭者不夺人。侮夺人之君,惟恐 
不顺焉,恶得为恭俭?恭俭岂可以声音笑貌为哉?”恶,平声。 
惟恐不顺,言恐人之不顺己。声音笑貌,伪为于外也。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曰:“礼也。” 
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 ,是豺狼也。 
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 。”与,平声。 
援,音爰。淳于,姓;髡,名;齐之辩士。授,与也。受,取 
也。古礼,男女不亲授受,以远别也。援,救之也。权,称锤 
也,称物轻重而往来以取中者也。权而得中,是乃礼也。曰: 
 “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言今天下大乱,民遭陷 
溺,亦当从权以援之,不可守先王之正道也。曰 :“天下溺, 
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言天下溺, 
惟道可以捄之,非若嫂溺可手援也。今子欲援天下,乃欲使我 
枉道求合,则先失其所以援之之具矣。是欲使我以手援天下乎? 
此章言直己守道,所以济时;枉道殉人,徒为失己。 
      公孙丑曰:“君子之不教子,何也?”不亲教也。孟子曰: 
 “势不行也。教者必以正;以正不行,继之以怒;继之以怒, 
则反夷矣。‘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于正也 。’则是父子相 
夷也。父子相夷,则恶矣。夷,伤也。教子者,本为爱其子也, 
继之以怒,则反伤其子矣。父既伤其子,子之心又责其父曰: 
  ‘夫子教我以正道,而夫子之身未必自行正道。”则是子又伤 
其父也。古者易子而教之。易子而教,所以全父子之恩,而亦 
不失其为教。父子之间不责善。责善则离,离则不祥莫大焉。” 
责善,朋友之道也。王氏曰 :“父有争子,何也?所谓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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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责善也。当不义则争之而已矣。父之于子也如何?曰,当不 
义,则亦戒之而已矣 。” 
      孟子曰 :“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 
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 
未之闻也。守身,持守其身,使不陷于不义也。一失其身,则 
亏体辱亲,虽日用三牲之养,亦不足以为孝矣。孰不为事?事 
亲,事之本也;孰不为守?守身,守之本也。事亲孝,则忠可 
移于君,顺可移于长。身正,则家齐、国治、而天下平。曾子 
养曾皙,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余 ,必曰‘有’。 
曾皙死,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余, 
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 
谓养志也。养,去声。复,扶又反。此承上文事亲言之。曾皙, 
名点,曾子父也。曾元,曾子子也。曾子养其父,每食必有酒 
肉。食毕将彻去,必请于父曰:“此余者与谁?”或父问此物 
尚有余否?必曰“有”。恐亲意更欲与人也。曾元不请所与, 
虽有言无。其意将以复进于亲,不欲其与人也。此但能养父母 
之口体而已。曾子则能承顺父母之志,而不忍伤之也。事亲若 
曾子者,可也。”言当如曾子之养志,不可如曾元但养口体。 
程子曰 :“子之身所能为者,皆所当为,无过分之事也。故事 
亲若曾子可谓至矣 ,而孟子止曰可也,岂以曾子之孝为有余 
哉?” 
      孟子曰 :“人不足与适也,政不足间也。惟大人为能格君 
心之非。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 
定矣 。”适,音谪。间,去声。赵氏曰:“适,过也。间,非 
也。格,正也 。”徐氏曰:“格者,物之所取正也 。书曰: 
  ‘格其非心。’”愚谓间字上亦当有与字。言人君用人之非,不 
足过?;行政之失,不足非间。惟有大人之德,则能格其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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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不正以归于正,而国无不治矣。大人者,大德之人,正己而 
物正者也。程子曰 :“天下之治乱,系乎人君之仁与不仁耳。 
心之非,即害于政,不待乎发之于外也。昔者孟子三见齐王而 
不言事,门人疑之。孟子曰 :‘我先攻其邪心,心既正,而后 
天下之事可从而理也。’夫政事之失,用人之非,知者能更之, 
直者能谏之。然非心存焉,则事事而更之,后复有其事,将不 
胜其更矣;人人而去之,后复用其人,将不胜其去矣。是以辅 
相之职,必在乎格君心之非,然后无所不正;而欲格君心之非 
者,非有大人之德,则亦莫之能也 。” 
      孟子曰 :“有不虞之誉,有求全之毁。”虞,度也。吕氏 
曰“行不足以致誉而偶得誉,是谓不虞之誉。求免于毁而反致 
毁,是谓求全之毁。言毁誉之言,未必皆实,修己者不可以是 
遽为忧喜。观人者不可以是轻为进退 。” 
      孟子曰 :“人之易其言也,无责耳矣。”易,去声。人之 
所以轻易其言者,以其未遭失言之责故耳。盖常人之情,无所 
惩于前,则无所警于后。非以为君子之学,必俟有责而后不敢 
易其言也。然此岂亦有为而言之与? 
      孟子曰:“人之患在好为人师。”好,去声。王勉曰:“学 
问有余,人资于己,以不得已而应之可也 。若好为人师,则 
 自足而不复有进矣,此人之大患也。” 
      乐正子从于子敖之齐。子敖,王驩字。乐正子见孟子。孟 
子曰 :“子亦来见我乎?”曰:“先生何为出此言也?”曰: 
 “子来几日矣?”曰:“昔昔 。”曰:“昔昔,则我出此言 
也,不亦宜乎?”曰 :“舍馆未定。”曰:“子闻之也,舍馆 
定,然后求见长者乎?”长,上声。昔者,前日也。馆,客舍 
也。王驩,孟子所不与言者,则其人可知矣。乐正子乃从之行, 
其失身之罪大矣;又不早见长者,则其罪又有甚者焉。故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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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以此责之。曰 :“克有罪。”陈氏曰:“乐正子固不能无罪 
矣,然其勇于受责如此,非好善而笃信之,其能若是乎?世有 
强辩饰非,闻谏愈甚者,又乐正子之罪人也 。” 
      孟子谓乐正子曰 :“子之从于子敖来,徒餔啜也。我不意 
子学古之道,而以餔啜也 。”餔,博孤反。啜,昌悦反。徒, 
但也。餔,食也。啜,饮也。言其不择所从,但求食耳。此乃 
正其罪而切责之。 
      孟子曰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赵氏曰:“于礼有不孝 
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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