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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就没有人在乎一个疯子会不会有自尊!
可我知道我自己是在乎的,我忘了是哪位哲学家说过:“如果连自己都不在乎自己了,那这个人就完了。”所以我决定再碰碰运气,找份工作。
可惜大城市里的工作,就没有一份是为我准备的。
半天跑下来,我跑了餐馆、酒吧、服装店、建筑工地等等许多个地方,都被赶了出来。甚至几个正在疏通下水道一身臭味的民工,都在对我指指点点的讥笑。
没有工作,当然就没有睡觉的地方,晚上只好蜷在天桥底下的涵洞里。可从来不会失眠的我,今天晚上却怎么也睡不着,干脆就坐在那里看,看呼啸而来又呼啸而去的汽车,看来来往往的人流。
城市就是好,晚上也到处都雪亮的,那些大马路两旁都亮着灯,一排一排的,也不知道是谁家付电费钱,这应该是笔不小的数目。
一直看了好几个小时,我才有了倦意,不过这几个小时没有白看,我领悟到了一项很重要的事情,跟我找不到工作有关的。
原因很简单,因为我又脏又臭,头发也乱糟糟的,看上去确实象是疯子。
我好不容易才有的睡意,顿时也不知道飞去了哪个星球,不过也不要紧了,只要我能在这个地球上生存下去,这几个小时睡不睡的,对我都没有影响,反正以后总有长眠的机会。
我在城市中逛了很久,终于偷了一条裤子,一件衬衫,一件夹克,一双皮鞋,可惜没有找到内裤。裤子是深蓝色的,衬衫是纯白的,夹克是黑色的,我穿上肯定会很帅。
好不容易找了个池塘,我也不管三七是多少,跳了下去。
没想到水还真凉,一跳下去腿肚子就抽筋了,我拼命扑腾,向岸边两个不知道是偷情还是谈恋爱的人大声呼救。
那两人听见了我的呼救声,回头看了看我,一齐哈哈大笑起来,指指点点一番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我生气、气愤、愤怒,人怎么可以这样?就算我是疯子,也是一条人命,难道救我一下能死?
但很快我就不再愤怒,因为愤怒是需要时间的,我还不想第二天被发现淹死在这个池塘里。
在这一瞬间,我的头脑清、醒、无、比!
等我好不容易爬到岸边时,已经完全不生气了,他们都是疯子,我有必要生气吗?如果我跟两个疯子计较,那人们会分不清谁是真的疯子,一向都喜欢以貌取人的人们,肯定会武断的认为我这个看上去比较象疯子的人是疯子。
我不想在这个陌生的城市,仍旧被人看成疯子。
第三节 我不是疯子
我把自己洗的干干净净,用原来的旧衣服擦干身上水珠,换上偷来的衣服,竟然挺合身,只是皮鞋有点大,不过这样也好,不挤脚。
我刚穿好偷来的衣服,就被两个带着臂章的老头发现了,时间掐得真准,跟电影里警察抓贼的场面差不多,总是在英雄把一切该做的全做完了后,他们踩着点冲进去领功。
两个老头鄙夷的把我赶离了池塘边,大概是怀疑我会偷鱼,其实他们是小人之心,我只偷衣服,不会偷鱼。而且,我发誓这是我第一次偷衣服,也将会是最后一次。
等我重新回到城市,天已经亮了,一大街都是熙熙攘攘的人群,一个个脸上带着倦意、恼怒、喜悦、沮丧等等各种面谱,虚伪的要命。
我也顾不上休息,瞪着两个通红的眼珠子就跟随着人流移动,我需要一份工作,因为还是昨天吃了一块别人施舍的面包,到现在肚子早空了。
很遗憾的是,我还是没有找到工作,尽管我一见到那些老板就告诉他们我不是疯子,并且一再强调我是正常人,那些老板还是象赶疯子一样把我赶了出来。
直到我从建筑工地上再次被赶出来,才有一个好心的大爷,偷偷塞了十块钱给我,并且告诉我,郊外的殡仪馆招工,只要我去,就会用我。
殡仪馆是干什么的,我不知道,只是觉得这名字很耳熟,想半天才想起来就是火葬场,但我没有细想,因为我太需要一份工作。
我用那大爷塞给我的十块钱,吃了两碗面。
面馆的老板很抠门,一碗面里只有几十根面条,我连汤都喝了才勉强半饱。
就这样,两碗面还收了我五块钱。
不过没关系,剩下的五块钱,足够我坐车到殡仪馆了。我问过了,街上的残疾车到那里,只要五块,可能残疾人的心地,比一般人要善良一点。
等我到了殡仪馆的门前,我才发现我又错了,殡仪馆不远处有一片池塘,看上去很是眼熟,很象我昨天晚上洗澡的地方。直到我在池塘边找到了我换下来的旧衣裳,终于确定就是我昨天晚上来过的地方。
早知道我就不乱跑了,跑半天累得半死,还白白送了五块钱。
五块钱,可以买两碗面,可以吃个半饱。
我低声咒骂了半天,该骂谁我也不清楚,骂人是不对的我也知道,但我还是骂了,还一直骂到了殡仪馆门口。
殡仪馆的铁拦门,看上去很有点年头了,锈迹斑斑的,不愧是殡仪馆的大门,看着都有点死亡的味道。
我推门走了进去。
迎接我的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偌大的脑袋上头发却少的可怜,用一只眼睛也可以数得过来,排骨一样的身躯,更显得脑袋大的出奇。鹰钩鼻子薄嘴唇,不用眯就已经很小的眼睛,却偏偏眯着,浑黄色的眼珠子阴森森的,象一只兀鹰打量一具尸体一样上上下下的打量着我。
我很不自然,手足无措,甚至自己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都忘了。
幸好那老头提醒了我:“贵府有人过世了?”
“不是!”我坚定的摇了摇头,我孤身一人,只要我还没死,就不会有人过世,目前我还活着,这点我很肯定。
“疯子?”
“不是”我再次坚定的摇了摇头,虽然脚上的鞋大了点,但我确定我现在看起来绝不象是疯子。
“那是来应聘的喽?”老头的眼里充满疑问,似乎这个地方我根本就不该来。
“是的!”老头的提醒,让我马上想起我来这里的目的。
老头又在我身边前后左右的转了一圈,象乡下那些人买牲口时,审视那些牲口是否强壮一样的打量了我一番,满意的点了点头,对我招了招手道:“跟我来吧!我们这里正需要个背尸工。”
第四节 谁才是疯子
我终于在殡仪馆找到了份工作,虽然是个背尸工,但起码不用饿肚子了,而且也不用再睡涵洞,馆长可怜我,让我就住在殡仪馆里,还送了我一个煤气灶和一口铁锅,不过锅没有把子。
馆长就是那个老头,是个好人,起码现在我觉得是。
而且背尸工的工作也不累,名义上是背尸工,实际上从来没有去过谁家背过死人,最多只是把那些即将火化的尸体从瞻仰堂背到火化房而已。
时间过的真快,一晃就是一个多月,我对殡仪馆里的几个人,慢慢的熟悉了起来。
馆长姓许,叫许健,虽然这个名字和他的体形很不符合,但他确实叫许健,法律上也没有规定瘦的人不许用健康的健做名字,而且馆长瘦归瘦,倒是真的很健康。
不过馆长就是馆长,不管身体怎么样,反正我每一次看见他,第一反应就是联想起殡仪馆来,整个人都阴森森的,简直就是殡仪馆的活招牌。
殡仪馆里除了馆长,还有三个人。
一个叫李顺,是火化工,四十不到,人长的高高大大,结实的象头牛,豹头环目,一脸的胡茬子青梗梗的,象田里的荒草,随便来阵春风都可以发出新芽来。
他虽然名字叫李顺,其实一点也不顺,看他那样就知道上学不聪明,人大呆,狗大愣,这话还是有点道理的。
没什么文化,所以二十多岁的时候还没有合适的工作,好不容易等到他老子死了,顶了他老子的位置进了工厂,没几个月又赶上了下岗的浪潮。
三十好几才张罗了个老婆,没跟他过三个月就跑了。
就他这些经历,可以说不但不顺,还很倒霉。
李顺虽然不顺,但是个很有男子汉气势的男人,我在没听他开口前一直这么认为的。
直到他开口说话,这个形象才在我心中轰然倒塌。
这么个高大威猛的男人,说话竟然是个娘娘腔。
这让我很诧异!
不过很快就被更让我诧异的事取代了。
第二个跟我一样,是个背尸工,身子却单薄的吓人,比排骨还排骨,虽然我从来没有吃过排骨,但我看过,我可以肯定他比剔的最干净的排骨还要瘦,这也许就是馆长为什么又招一个背尸工的原因。
他叫许强,最多三十岁,是馆长的儿子,他的身份肯定是馆长没有开除他的原因,儿子长的瘦怪谁?当然怪老子!你的种没有播好,不怪你怪谁?
许强除了比他老子还瘦之外,鼻子也比他老子的还大,猛一看的话,刀片一样的脸上,只能看见那个大鹰钩鼻子。
虽然鼻子比他老子的大,但眼睛却没有,甚至比他老子的眼睛还小。
眼睛小聚光,不知道这话是谁发明的,不过眼睛小到许强这个份上,想不聚光都难。特别是看见钱的时候,眼里的那道贪婪之光,象极了饥饿了十几天的人看见了满汉全席。
就这么瘦这么丑的一个人,说话声音居然宏厚至极,充满了磁性,我很怀疑是不是馆长暗中把许强和李顺的声音给调了包。
不过这爷两长得倒真象,本来有一个长他们这样的,已经很不容易了,这一下还来两,简直就是奇迹,要是晚上冷不丁的看见,准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