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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疯眼看人间
这个世界上的人,其实都是疯子。
就算是有少数几个正常的,也都濒临在快要被逼疯了的边缘。
有的拼命捞钱,腰包鼓到捂不住,仍旧如同欠了七生八辈九转世十二个轮回的债一般,抓住钱就不放手,看见钱就眼珠子冒绿光,什么亲人、什么朋友、什么爱情,在他们眼里,都不值一文。到最后,捞进了班房,才知道有时候钱一样不好使,甚至有的直到捞进了地狱,才明白过来,钱这东西,死了一分都带不走。
有的把钱倒不是放在第一位,不过却对另一种无形的东西看的挺重—权!整日里勾心斗角,防着上司看着同事压制着新人,把脑袋削尖了往上钻,当了科长想当处长,当了处长想当局长,永远没有个满足的时候。等到因为滥用手中权力导致成为阶下囚的时候,才知道爬的越高,摔的越惨。
有的不贪钱,也不爱权,却过不了美人关。吃碗里看锅里的,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路边的野花,更是他们群起而追逐的对象,七大姑八大姨认不识几个,桑拿洗头房的小姐,个个都能叫出名来。等到一旦被查出感染了HIV之后,才哭天喊地的后悔自己不该贪图一时的淫欲,使自己比其他的疯子起码要少活几十年。
有的人更是离谱,爱钱但不贪、爱权但不迷。爱美色但尚可自制,本来这类人应该是比较接近正常的,但偏偏爱生闲气。人家出名了,他嫉妒,生气!人家有钱了,他羡慕,生气!人家幸福了,他眼红,生气!一来二去,好好的身体硬是气出了病来,轻者去医院一游,重者活活气死为止,纯属吃饱了撑的。
有的连疯子都不屑于之为伍,比如赌徒,本来幸福美满的一个家,非要输得出门都得借裤子穿。又比如吸毒者,好好一个身体,非折腾到瘦的用肋骨可以刻一副麻将,眼瞅着就要死在上面了,却甘愿飘在那虚无的幻象中。这两种,都是属于缺心眼型的,疯子都看不起。
当然,这世上的疯子远远不止这几个种类,还有很多很多种,几乎你身边的所有人,多少都沾一点疯气,正常人在这种大形式下,确实很难不被逼疯。但不管分多少种类型,他们都有一个统称疯子!
幸好,我不是正常人,所以我不用担心再被逼疯!
序
夜色如墨。
黑暗中传出几声不知是什么动物的呜咽声,很是凄惨,大概是游荡在人间的冤魂厉鬼,正趁着夜色茹血。
“呱呱”两声突兀的鸟鸣,惊醒了睡在长椅上的孩子。
孩子揉揉惺忪的眼睛,看了看四周,这才想起不是在自己的床上,这里是殡仪馆,惜日一醒来就可以看见的小姨,现在正躺在殡仪馆冰冷的停尸间里。
眼泪又不听话的流了出来,孩子父母死的早,是小姨不顾亲朋好友的劝阻,辛辛苦苦养大的。可就在今天,小姨下班的时候,被两个流氓拖进了一条小巷,被人发现的时候,已经变成一具冰凉的尸体,除了身上那条地摊上买的项链,一丝不挂。
尸体被送来殡仪馆的时候,孩子也跟了来,嗓子哭哑了,眼泪流干了,人也哭累了,倒在殡仪馆的长椅上就睡着了。
大人们临走的时候并没有带走他,在他们眼里,这孩子就是个祸害,一出生就克死了父母,现在连收养他的小姨也克死了,能从此自动消失了,那才省心。
孩子本来就是容易被忽视的角色,何况他还睡在一把比较隐蔽的椅子上,理所当然的被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忽视了。
孩子站起身来看了看,他记得停尸间的位置,他要去找最疼他的小姨。
殡仪馆冷清的灯光在这漆黑的夜里看起来犹为渗人,孩子就走在这样的灯光里,影子在地上放肆的扭曲、延伸。
孩子努力的睁大着眼睛,颤抖着向前慢慢行走,黑夜尽情的肆虐着孩子那脆弱的神经,风“呜呜”的吹动,高耸的院墙外,摇摆的树枝如同一只只伸展舞动的魔爪。
长廊的尽头,是一扇门,孩子清楚的记得,小姨就是躺在一张铁床上从那扇门推了进去,身上还盖了一块白布。
孩子一步一步的接近,门没有关严,里面的声音传了出来。
孩子将眼睛,慢慢贴近门缝……
停尸间里的几个人,正在审视着眼前的女尸,严格的说,应该是在亵渎。
一声凄厉的尖叫声从门外响起,伴随着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逐渐飘远。停尸房里的几个人,互相看了一眼,急忙追了出来,只看见冷冷清清的长廊上,留下一串孩子的脚印。
孩子看见了什么?
这几个人却没有注意,黑暗中,还有另一双眼睛,正死死的盯着他们。
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第1节 奔跑
我走在一条昏暗的长廊中,日光灯忽明忽灭,如同鬼火。不知从哪里传来的滴水声,“滴答,滴答,滴答……”
脚下一滑,我摔倒在地,屁股摔的好疼。
挣扎着爬起,却猛然看见自己的双手满是鲜血,低头一看,地上也全是血,一直浸到我的脚倮,我一下睁大了瞳孔。
日光灯管冒出几点火花,随着“啪啪”几声响,彻底将我埋藏在黑暗之中。
我的神经每一处都绷的象拉直的钢丝一样,这无穷无尽的黑夜,象一头潜伏的怪兽,随时可以一口将我吞噬。
前面的房门,忽然亮起奇异的绿光,一闪一闪,象地狱之门在一开一合。我壮着胆子,把头趴到门缝上,向里面张望。
房里窄小的铁床上堆满了鲜血淋淋的尸体,血象暗红色的小蛇一样,肆无忌惮的流淌,顺着床框滴下,发出“滴答,滴答”的声音,一地的鲜血。
旁边站着一个白衣飘飘的女子,乌黑的长发盖住了整张脸,正在慢慢的把嘴张开,那张嘴裂到了两耳边,如同蛇唇。那女子将手里捧着的一块血肉,向嘴里送去,那团血肉还在不停跳动,竟然是人心,我确定是人的心。
那白衣女子忽然发现了我,猛的一转头,撩起盖在脸上的长发,对我说:“别怕,孩子,来尝尝。”
我看见那女子两只没有瞳孔的白眼仁,我看见那女子眼角的一串血泪,我看见那女子惨白惨白没有血色的脸,我看见那女子对着我伸过来的手。
手上,还捧着一颗热腾腾的人心。
“啊……”的一声尖叫,我转身疯了一样的向长廊另一头跑去,声后又响起那女子的声音:“来吧!孩子,别怕,来尝尝人心。”
长廊出奇的长,似乎永远没有尽头,我拼命的奔跑,奔跑,奔跑……
身后的声音变成了哭泣,呜呜咽咽,十分悲惨。
我的脚下一空,掉进了深渊,黑沉沉的,深不见底。
我尖叫着醒来,一头冷汗,抬头看看满天的繁星,原来又是一个相同的恶梦。
把垫在屁股底下的一块石子拿出来,屁股已经被垫的发麻,我苦笑着摇摇头,随手丢了。这个梦境已经伴随了我六年,从我来到这个地方时起,就时不时的会梦到这个景象,而且我相信以后还会做相同的梦。
我站起身,初春的夜凉如水,不过我不在乎,我已经习惯了睡在荒地上,草堆头这些地方。看了看对面那死气沉沉的村庄,想想他们对我的称呼,我不禁摇了摇头,苦笑了下。
第二节 我是疯子
村上的都称呼我为“疯子”。
村上的所有人,认识我的、不认识我的、知道我的、不知道我的、男的、女的、大人、小孩都这么叫我。
他们还拿砖头砸我,用唾沫吐我,丢垃圾扔我,甚至连狗看见我都会追着我“汪汪”乱叫。
这让我自己也慢慢的怀疑起来,我究竟是不是疯子?
虽然我曾经一再的想法设法证明自己不是疯子,但却没有人相信,因为我在他们眼里就是个疯子,一个说自己不是疯子的疯子,谁会相信呢?如果不是发生在我自己身上,我自己都不信。
这个谣言让我很受伤。
听说大城市的人,很理智,有的甚至能理智到六亲不认的程度,虽然那种行为在我的字典里一般都被理解为冷血。看着笼罩在夜色中的村庄,我还是冒出了个想法,去大城市碰碰运气,也许,那里才适合我生存。
何况,我本来就不属于这里,我从哪里来,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对于来到这里之前的事,我的脑海中只有奔跑的影象,不停的奔跑。
我只知道我来到这里六年了,但,并没有融入这个地方,总觉得那个遥远的大城市,才是我的家,那个城市,有某种东西在等着我。
可惜,我的希望很快就破灭了。
东方刚露出灰白,我就动了身,我是走着去大城市的,走了三天三夜,路上倒是看见不少车,不过都不肯载我,谁愿意载一个疯子呢?
其实,就算他们愿意载我,我也不上,因为我兜里没钱。就算他们愿意免费载我,我还是不上,别看我穷,但我有骨气。
所以我只好跑着来到这个大城市,代价是一脚板的水泡。
谁知道大城市的人和乡下人一样没水准,他们看我的眼光,和乡下人一样,充满了厌恶和鄙夷。
虽然也有好心人递了一块面包给我,但我没有吃,只用眼角瞟了瞟。
古人有云:“君子不食嗟来之食。”
谁教我的我忘了,唯一能肯定的就是有人教过我这句话,我知道我不是神童,也不可能从娘胎里就知道这句话。
矜持只坚持了三秒,三秒钟之后,我就捡起了面包,两口吞了下去。我是疯子,不是君子,起码在其余人的眼里我就是一个疯子,一个疯子吃人家施舍的面包,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