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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这找到些物品的时候,毛勇已经处理好了王浩明的伤口,用纱布厚厚的包裹了起来。
伤口处所传出的痛楚知已经没有刚才那么强烈了,王浩明口中的毛巾也被毛勇取了出来。只是厚厚的一卷毛巾,已经被王浩明给咬穿了。
王浩明正要抬起手来擦擦额头的冷汗,却现自己的手心里,居然还抓着一只白嫩的小手,说白嫩可能有此不合适了,因为那只小手已经被王浩明抓的淤青,布满了指痕。
王浩明循着小手向上看去,罗雨薇眼中的泪水还没有来得及擦去。
见到王浩明看向自己,罗雨薇连忙把手缩了回去,眼神怎么都不肯和王浩明对视。
“浩明,来,把这药吃了,这还有两瓶葡萄糖,你都喝了吧。”
李志拿着消炎药和葡萄糖水走了过来,准备递给王浩明的时候,却见他这会成了独臂大侠了,干脆打开萄糖水的盖子中准备喂王浩明喝。
“咳…咳…滚远点,瓶子给我,我自己来。”
这哪是喂啊,简直就是硬灌,李志这哥们没词候过人。
“还是我来吧,这药一次吃几粒?”罗雨薇的声音在车中响起。
“两粒。”李志有些呆,这大小姐难不成还会伺候人?
罗雨薇接过了李志手里的药瓶,倒出两粒在手心里知放到了王浩明嘴边。
王浩明的大脑此时有点不够用了,算上刚才,自己已经冒犯了罗雨薇三次了,她怎么会态度如此之好,难不成是想等自己伤好了,再来用“滴蜡、皮鞭”教训自己?
第七十五章 击退
王浩明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将嘴边的药吃了下去,只是正想到邪恶处,忍不住用舌尖,添了一下嘴边那白嫩的手。
罗雨薇宛如触电般的将小手收了回去,却也没说话知只是用眼睛白了王浩明一眼,然后坐回到了林嘉瑶的身边。
“她没有生我的气!”
王浩明即使对女人再陌生中此刻也是看出来了,罗雨薇并没有生气,顿时心情大好了起来,拿起手边的葡萄糖水“咕咚咚”的灌了下了肚。
“唉,自己那傻哥哥估计是没戏了。”
林嘉瑶摇了摇头,看了一眼被李志扔到后备箱里知正在呼呼大睡的林嘉豪,中心中无奈的想道。
林嘉瑶看着这两个人,王浩明表现的还算正常,或许心里真的对罗雨薇没有什么想法。
但是一向对人冷淡的罗雨薇,居然几次三番的去帮助王浩明,这就让林嘉瑶感觉出一丝异常。
尤其是罗雨薇把自己的手伸出给王浩明抓住,帮助他转移注意力这个举动,更是让林嘉瑶坚定了自己的判断,罗雨薇这个香港有名的神女,应该是对面前这个看似普通的男人中动心了!
其实林嘉瑶对于罗雨薇是否能成为她的嫂子,并不是很在意,她想撮合两人,也是玩闹的心思多一点。
不过现在看到罗雨薇居然会对王浩明动心,她连带着也对王浩明产生了非常浓厚的兴趣。
“辛蕊,你把车开到篝火边停下来吧。”看到王浩明暂时没有事情了,毛勇开始要对付这些可恶的草原狼了。
悍马车开动,虽然可以避免轮胎被破坏。但是也无法锁定目标了,是以他让把车停住,就是要吸弓狼群围上来。
篝火已经基本上熄灭了,除却悍马车上的灯光来周围一片黑暗。
但是从草丛里传出的阵阵沙沙声显示,狼群并没有远离,还在还在寻找机会,准备给悍马车上的人致命一击。
车子停稳之后,毛勇打开了车子天窗,举枪对着车个那一片黑暗的地带。而李志则是坐在昏驾驶上,拿着他那把五连雷鸣登,守卫着悍马车的前方。
“砰、砰…”枪声接连响起来在车子的前后方,都留下了几条草原狼的尸体。
“爽啊。浩明在给你来放几枪。”李志一边往雷鸣登的枪筒里压着子弹,一边和王浩明开着玩笑。
“切…有本事把枪扔了,你学学哥们,拿把刀上啊。”王浩明撇撇嘴,不以为然的说道。
这会儿他的酒劲也过去了,想想刚才的情形,心里也是有些后怕。
狼群在经过几次试探之后,都没能冲过毛勇和李志组成的火力,白白留下了十多具狼尸后,草原上开始变得寂静了。
毛勇不肯舍弃那辆越野车,而狼群吃了大亏大自然也不会善罢甘休,一时间形成了对峙的局面,谁都没有办法奈何的了对方。
罗雨薇经过刚才那短暂而又刺激的历险,精神显然也很疲惫了,这时松懈了下来,靠在林嘉瑶身上昏昏欲睡,而林嘉瑶的注意力全都被车外的狼群吸引住了。
看到这会没有人再关注自己了,王浩明悄悄的低下头,凝神向受伤的左臂看去。
自从吸收了紫檀根雕内的灵力之后,王浩明眼中的灵力又增加了不少,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恐怕他都舍不得动用灵力来给自己疗伤了。
即使如此,他还是小心翼翼的控制住灵力的数量,大概只有灵力总量的四分之一,进入到他的手臂伤口之中。
“呃,好舒服啊。”灵力力渗入进皮肤的一瞬间,一股清凉的感觉就涌上了王浩明的心头,原本火辣辣的痛楚,立刻就消失不见了。
王浩明透过手臂上的纱布在看到原本血肉翻滚的伤口,居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结成了伤疤。
试着轻轻抬了下左手,王浩明发现,刚才还动弹不得的左臂,现在已经可以活动了,只是幅度大了的话,手臂还是会疼痛。
王浩明这是切身第一次感受到灵力所带来的好处,心中对灵力也是愈加看重了。
在以前的时候,他只是很随意的去寻找一些古玩,用以增加眼中灵力,但是此刻,他对灵力的渴望达到了顶点。
靠着在古玩市场捡漏这个渠道,增加灵力的度实在是太慢了。自己必须要找到一个可以大量接触到古玩的机会。
眼中灵力虽然可以疗伤来但是显然没有补血的功效。手臂失血的王浩明,坚持了一会儿,也躺在沙上睡着了。而车外的人狼对峙,还在继续着。
“哒哒……哒哒哒……”
清脆的枪声将沉睡中的王浩明惊醒了过来。待到他坐起身体,却现车窗外的天色,已经是曙光再现了。
李志驾驶的悍马车正在行进当中,四处追逐着狼群,一夜没有合眼的毛勇,眼里满是血丝,半边身子探出车外,用手中的枪,精确的点杀着四处逃窜的狼群。
其实在现代,人类的脚步逐渐在压缩着草原狼的生存空间,像解放前那般动辄就有数百只的大狼群,在今天已经完全消失了。
王浩明他们碰到的这个拥有百余只草原狼的狼群,已经是那曲大草原里最为强大的一支狼群了,只是它们的运气不太好,遇到了装备精良,弹药充足的王浩明等人。
草原狼从古至今,就和草原上的一切生物都结下了不解之仇,尤其是草原上的人狼战争,更是残忍之极。
人和狼都在用残酷进犯残酷,用残忍报复残忍,用狡猾抗击狡猾,如果不是王浩明他们乘坐的是悍马车,如果不是他们手里有枪,恐怕这一车人现在也都成了森森白骨了。
“李志,回头!”
毛勇射杀了视线中的最后一只草原狼后,将身体缩回到车内,一股呛人的火药味顿时充斥在悍马车之中。
看到王浩明已经醒来,脸色和往常差不多,只是因为失血过多有些苍白,毛勇也松了一口长气,看这模样,王浩明并没有被狼牙中的细菌感染。
“有没有感觉哪里不舒服?”
小心起见,毛勇还是问了一句,一般人被狼咬过之后,与被狗咬不同,狗牙里所蕴藏的狂犬病毒,有可能在人体内潜伏数年甚至十几年才复发。
但是被狼咬过的人,只要一天之内没有烧热、体温上升之类的病症,基本上就不会再有问题了。
“没事了,就是左臂还使不上力气。”王浩明活动了一下左手,对毛勇说道。
“那就好,等到了那曲,再到医院打上一针。”毛勇完全放下心来。
刚才李志开车追杀狼群,跑出了足有几公里。现在返回到开始的营地时,却现,夜里被射杀的狼尸,都已经消失不见了。
想必是被那些活着的狼当做了食物,这种动物不仅对敌人残忍,对同类也是毫无同情心,死亡或者受伤了的狼,往往很快就会变成狼群的食物。
清晨的大草原非常美丽,太阳羞涩的从远处的山边探出了一角,像是还没有完全睡醒,露珠还挂在醒得早的乔冠花、苦豆花和野菊花鲜嫩的花瓣上,草原在暗与亮之间,变幻着虚与实。
远处的薄雾,给人一种迷蒙感,初春青苍的草甸,随着曲线圆润隆起的山包,袒开着鲜嫩的胸脯;在初升的太阳的慰抚下;丰腴而迷人,如果不是刺鼻的狼血味道,这就是一幅美丽的诗中画卷。
几人在空调车里憋了一夜,也都纷纷下车来透口气,只是这地方浓郁的血腥味道,实在是没有办法再宿营了。
李志把那箱还剩了七八瓶的泸州老窖搬上了车,而毛勇已经拿着工具,在给越野车换轮胎了。
被狼牙咬爆的那两个轮胎已经完全毁掉了,车胎里夹带的铁丝都被咬断了,连补都没法补。
幸好毛勇出前带了两只备用轮胎,要不然的话,就只能先把车遗弃在这里,等去到城市买到车胎才能将车开走了。
第七十六章 放风
“毛哥,你说那狼群会不会还回来?我听说狼的报复心是很强的。”
王浩明右手拎着把老五六冲锋枪,守在毛勇身旁,他是怕狼群再杀个回马枪,要是众人没有防备的话,肯定会吃大亏。
“没事,早上那会我把狼王射杀了,要不然狼群不会散,以后这个狼群就不会存在了,只能分成几个小狼群了。”
毛勇手上忙活着,嘴里淡淡的回答道,他以前服役的部队也带个狼字,对于狼的习性知之甚深。
“小王,你很不错,有血性,又知道审时度势。要是在部队里锻炼几年,肯定也是把好手。”
毛勇把换下来的废轮胎,随手扔回到越野车的后背箱里,拍了拍手,看着单手持枪的王浩明,难得的夸奖了他一句。
“王大哥好厉害的,昨天那是英雄救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