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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鉴宝-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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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藏自然环境恶劣只是一方面,而草原无人区上的狼群,也是人类的大敌。

像阿里地区就经常传出牧民被狼群袭击伤亡惨重的新闻,甚至有一些下乡的藏区干部敞篷吉普车在半路上坏掉了,等找到他们的时候,就只剩下森森白骨了。

是以禁枪这个说法,在西藏很多地方都是行不通的,在那里许多牧民往往都是好猎手。

早上六点多钟,李志接到王浩明后,吃了点早点,就驾车出发了。

由于一路高,现在刚过十点,已经开出了四百多公里,下了2o6国道之后,公路上的车辆明显的多出不少,王浩明就把方向盘让给了李志。

此刻王浩明正看着车厢夹层,那个有一米左右大小,专门放置一些贵重物品的地方。

有些担心的向李志问道:“流氓,咱们带着这些东西不会出事吧?”

李志嘴里叼着香烟,单手熟练的操纵着方向盘,转回头看了一眼,满不在乎的说道:“出屁的事情,那枪有枪证,被查到都没事,话说回来,开着这车咱们还怕人查吗,你把心放肚子里面吧。”

说话间,已经燃烧了半截的烟灰掉在车里,被李志随口吹散了。

亏得这厮昨天还说把这车当成老婆看待,这要是让罗峰看到,肯定会气得拎起车里的那把雷鸣登猎枪,当场把李志当兔子打。

王浩明的担心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在他的面前,现在赫然摆放着一把七八成新的雷鸣登五连单管猎枪,红的有些亮的枪托和黝黑的枪管,向外迸出一股杀气。

猎枪旁边还放着两把一米左右长的开山刀,锋利的刀口寒光四射,显然不是电影上那些黑社会拿着吓唬人的家伙。

这两把刀自然也不是普通的货色,按李志的说法,这是从一些车祸报废的进口卡车底盘上取下的。

高强度弹簧钢,花了不少钱请人在车床上打造成型,然后又用铣床开锋。

要知道,弹簧钢本来就是经过淬火和回火多道工序制成的,所以这两把开山刀虽然不敢说削铁如泥。

但是比之古代那些所谓的什么干将莫邪之类的神兵利器,恐怕也是不遑多让的。

枪支和刀具的管制,在国内是相当严格的,就凭车上这几把家伙,要真是有人较真的话,私藏军械这罪名,也够判上这俩小子几年了。

不过有了李志的保证,王浩明放下心来,伸手将猎枪拿了起来。

要说男人的最爱,恐怕枪是绝对要排在第一位的,只不过大多数人没有办法接触到枪支,所以才退而求其次的喜欢上汽车。

不过在这个世界上,军迷和枪迷,绝对要过车迷的人数。

王浩明手中的这把雷鸣登单管猎枪,应该是进口来的,枪膛处有两朵郁金香纹饰,中间还有雷明登猎枪的创始人伊利法莱特•雷明顿的头像,制作的非常精美。

而枪身像是经过改装的,枪管要比原装进口的短上一些,整支枪大概只有九十多公分长短,也不是很重。

王浩明在手上掂量了一下,应该在五六斤左右,如果穿上大衣,把枪夹在腋下,不仔细看是绝对无法现的。

车厢的夹层里面还放着五盒雷鸣登猎枪专用散弹,12o颗拇指粗细的子弹分为五排整齐的摆放在盒内。

王浩明伸手拿起一颗子弹,正准备推上膛,却被李志从倒车镜里看到了,吓得连忙将车向路边驶去,一脚踩死了刹车。

王浩明没留言李志的动作,刹车的惯性使其一头撞到车前排的座椅后背上。

正想着火呢,却听李志先嚷嚷了起来:“我说大哥,想玩枪咱们到了地头再玩,随便你怎么玩都行,可在车里要是走了火,兄弟我可是没有穿防弹衣啊。”

“没事,咱在学校也是经过军训的,这玩意不陌生。”

王浩明自知理亏,信口开河的吹嘘道,其实学校军训的时候,他也不过就用那老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打过三子弹而已。

对于雷鸣登猎枪的了解,大多都是在一些军械杂志上看到的。

“你就吹吧,不过浩明,可别在路上玩枪了,赶紧收好,被人现免不了麻烦。”

李志撇撇嘴,动了汽车,显然对王浩明的话很不以为然。

这枪的主人是他爸一个在部队里,已经做到正师级干部的老战友珍藏的,就连李志自己以前都没玩过几次。

这次死皮赖脸的磨了那个长辈半个多月才借到手的,这也就是部队里面的人胆子大,敢借给李志。

要是换做地方上的朋友,即使收藏有这枪,也绝对不敢借给别人的。

不过李志说的倒是实话,本来他们开的这车就是无比拉风挺招人眼热的,要是被人现车上有枪,保不准那些人就会报警,闲的没事惹这麻烦干嘛。

李志说着话,眼睛看着方向盘右下方液晶显示器上的gps全球定位系统,方向一转,将车驶离了国道。

马上中午了,他这是准备到合肥市里去吃点东西,休息一下再上路。

车上吃的东西虽多,但那些都是留着进入藏区备用的,再说了,吃那些真空包装的食品,远不如找个地方喝点热乎的舒服。

“流氓,咱们随便找个地方吃点东西不就完事了,你七绕八绕的要去哪里啊?”

王浩明看到李志看着车在合肥满大街转悠,路过几家饭店都没有停下来,不由奇怪的问道。

“嘿,不急,我带你去吃点合肥的特色小吃去,下午再好好的休息一下,晚上你睡觉,我通宵开夜车,明天白天你再开一天,差不多就到成都了。”

李志显然对合肥很熟悉,开了大概2o多分钟以后,将悍马车驶入到一家外表看上去很豪华的酒店停车场。

下了车从停车场进入到酒店,李志做的事情却又让王浩明摸不清头脑了,这厮开了个房间之后,拉着王浩明又离开了酒店。

“我说,你这是要到哪去啊,没来的时候看你急的火烧屁股一般,现在怎么又不着急了,咱们不在这里吃饭?”

王浩明没有想到李志来这酒店仅仅是为了下午休息,而不是在这里吃饭的。

李志闻言撇撇嘴,道:“傻帽才去这样的酒店吃饭呢,菜贵刀狠,宰人不见血,哥们带你去的地方,价钱实惠不说,还能吃到地道的合肥菜,你就跟着走吧。”

李志说的地方不远,距离这酒店走路也就是五六分钟的路程,饭店的占地面积倒是不小,是个二层的楼房,不过门脸并不大。

大门上方简简单单的挂了个写着“土菜馆”三个字的招牌,等王浩明进去之后,却现里面生意好的出奇。

第五十八章 合肥名菜

足有四五百个平方大小的厅堂里面,全部坐满了人,十几个服务员穿花般的在各个桌子间穿梭送菜。

如果单从饭店外面看,王浩明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里面的生意会好成这样。

“愣着干嘛,走啊。”李志拉了一把愣在当场的王浩明,向二楼走去。

饭店二楼的结构和一楼是完全一样的,只是隔成了一个个小的包间,李志也没有招呼服务员,拉着王浩明一间间的走下去。

到了一个包间门口的时候,停了下来,直接推门走了进去。

包间并不大,估计最多也就能坐上七八个人,隔音效果似乎不是很好,旁边包间里的谈笑声听的非常清楚。

李志进去之后看着王浩明得意的说道:“怎么样,哥们,咱这本事不错吧,用耳朵听都知道这间没人。”

王浩明忍住笑,点了点头表示赞同李志的说法,然后说道:“你耳朵是好使,我看咱们也别去西藏了,就从这回去吧,等回去以后,你见天的趴在罗哥别墅里,给他当藏獒使唤算了。”

一边说着王浩明一边哈哈大笑了起来,他刚才在走廊的时候,就现这些包间门口的把柄上都挂着个写着“有人”的牌子。

李志选中这间,肯定是看到那牌子是翻过来的,这哥们居然拿这个吹嘘,王浩明自然要打击他一下了。

“你才是藏獒呢,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就不能让哥们得瑟下……”

李志一脸悻悻的回骂道,话声未落,包间的门就被从外面推开了。

进来的是饭店服务员,很年轻的一个小姑娘,手里端着茶水,给二人倒上后,将菜单拿了出来。

李志摆了摆手,拿捏着腔调学着合肥话说道:“菜单就不用了,来个大盘的‘曹操鸡’,再上个‘包公鱼’,对了,还有‘李鸿章大杂烩’,另外麻饼、烘糕、寸金、白切这四样点心各来一份,好了,先上着吧。”

李志很麻利的就点完了菜,没有要酒,他和王浩明虽然酒量都不错,不过身在外地又要驾车,这点分寸李志还是有的。

面前的这个小姑娘,没有听出来李志是外地人,看到他点的几样菜都是本地有名的招牌菜,答应了一声,给两人续上水之后,就出去了。

“我说流氓,你点的都是些什么菜啊?咱们哥俩今天是大烩名人?”

王浩明这会正被李志点的菜名弄的有些晕乎呢,曹操、包公再加上李鸿章,这些名字怎么听得都是那么邪乎啊,也就是后面叫的几样点心正常一点。

李志鄙视的看了王浩明一眼,道:“没见识了吧,告诉你,我叫的这几样菜,都是合肥本地的特产,在外地根本就吃不到。”

“不说别的,就说这‘包公鱼’,产自包河,就是包公祠那一带的护城河,这河里所产的鲫鱼为乌背,和包黑子那张黑脸有些像,所以人称包公鱼……”

“那曹操鸡是个什么来历啊?”王浩明听得有些入迷,一道菜居然还有这么个传说。

“要说那‘曹操鸡’,可是始创于三国时期的传统名菜,相传三国时期,合肥因地处吴头楚尾,为兵家必争之地。

曹操统一北方后,率领83万大军南下要和那个叫孙什么的干架,到了合肥的时候,这小白脸因军政事务繁忙,操劳过度,头痛病作,卧床不起。

“当时曹操的大厨就遵照华佗留下的药方,选用合肥当地的仔鸡,然后配以中药精心烹制成药膳鸡,曹白脸吃了以后后感到味道鲜美,十分喜爱,慢慢的病就好了,身体很快康复,以后每进餐必食此鸡。”

“所以我说兄弟,咱们今天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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