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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鸠没有理会柏朗的“安慰之词”,他甚至连看都没再看柏朗一眼,因为之前斑鸠偶尔还会为柏朗的那条腿感到难过,毕竟这件事怎么说都跟自己有着直接的关系。
不过此时此刻,斑鸠恨不能上去一脚把柏朗的两条腿都给踹断,这才能稍稍平复他内心对柏朗的恨意。
……
两旁的观众在冲着斑鸠挥拳呐喊,他们大声叫着“霹雳小子”这四个字,斑鸠隐约觉得有人在看自己,他循着目光抬起了头,顿时看见了站在三楼向下俯视的徐大福。
还有徐大福身边的另一个中年男人。
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麻色的短发向右竖着,脸部轮廓很符合白种人特有的棱角,然而他略略向下低垂的眼角和嘴角令其看上去多了好几分忧郁,少了些许的坚毅。
他双手扶着栏杆,气势上比徐大福高出一大截。
“那个人就是废弃都市居民委员会的现任会长,大家都叫他总督。”
柏朗注意到了斑鸠的目光,他尝试着向斑鸠解释着对方的身份,可能这样会让他觉得好受一些吧。
斑鸠终于侧过脸看了柏朗一眼,却仍旧没有说话,他记得前两天来跟自己和小虫示警的娜塔莉亚同样是居民委员会的人,好像是什么安全小组的组长,这岂不是说,娜塔莉亚是总督的手下了?
也不知道这个总督会不会和娜塔莉亚一样好心,愿意帮助自己。
脑子里乱七八糟地想了一通,斑鸠没多会儿就走到了擂台边缘,看了看左右替自己呐喊助威的观众,斑鸠忽然没来由地一阵心烦。
这些人可真是群既冷血,又爱看热闹的王八蛋。
斑鸠翻身跳上了擂台,他知道自己要想救出小虫,今天晚上务必要战胜“不败传奇”,所以不管“不败传奇”是什么来路,又有着多么夸张的战绩,斑鸠都必须要打倒他。
“霹雳小子!”
“霹雳小子!”
“霹雳小子!”
看得出来,击杀了“碎木机”的那场比赛为斑鸠吸引了不少粉丝,曾经取得十三场连胜的“碎木机”倒在了一个不知名的新人手下,这条消息在废弃都市中已经不胫而走,许多人专门跑来看看,能够干掉“碎木机”那种怪物的人类到底长什么样。
“‘不败传奇’出来了!”
有人大喊了一声,随即众人的目光都移向了地下拳场的另外一边,就见个年纪在二十来岁的白人青年出现在了通道尽头,——他应该就是“不败传奇”了。
第128章 必死的觉悟
稀松平常的长相,稀松平常的身材,稀松平常的气场,——他整个人似乎都可以用“稀松平常”四个字来全面概括,可是在场的曾经观看过他比赛的观众们,这时候都已经沸腾了起来。
“‘不败传奇’!”
“‘不败传奇’!”
“‘不败传奇’!”
人们大声呼喊着他的名字,或者说是绰号,这动静比刚才叫“霹雳小子”时要响亮出太多了,毕竟新晋成为斑鸠粉丝的只是少数,废弃都市中的大部分人,都还记着为什么这个白人青年被称为“不败传奇”。
答案很简单,——因为他自从出现在这家地下拳场以来就一场未败。
即便是强如“碎木机”那样被认为是怪物的选手,在对战时也偶尔会碰到强有力的挑战者,间或出现一两场胶着的战局,这些都更增加了比赛的看点,令观众们也更加兴奋。
唯有“不败传奇”,他的每一次对决都像他这个人本身一样“稀松平常”,——轻轻松松地出场,再干净利落地解决对手。
成名以后的“不败传奇”已经很少出现在世人的面前了,他的经历已然变成了地下拳场的传说,流传于每一个来这里观看比赛、找乐子的人口中。
斯宾塞正是凭借“不败传奇”这枚强悍的棋子,逐步掌控了整个地下拳场的运营,毕竟他想要赢得的比赛,只需要派出“不败传奇”就可以摆平了。
作为斯宾塞的竞争对手,徐大福将“不败传奇”视为自己的眼中钉、肉中刺,每时每刻都想着除之而后快,所以他千方百计地招募来了“碎木机”,为的就是能够将“不败传奇”给击败。
没有了“不败传奇”,斯宾塞也就不能再压制徐大福,这不仅仅是区区一家地下拳场话语权的问题,更是他们两个人在废弃都市中双方势力的较量。
眼瞅着十三连胜的“碎木机”就要逼出斯宾塞手下最大的王牌,也就是传说中的“不败传奇”,结果一个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毛头小子居然打败了“碎木机”,这是徐大福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的。
好在徐大福是个商人,他对“碎木机”也没有什么额外的感情,当听到柏朗这个手下说他可以将对方招揽到自己的手下时,徐大福当即表示了同意。
于是借着斑鸠这股风,柏朗从徐大福手底下一个无名小卒,一跃成为了一个小头目,掌管了一部分的人手。
可惜徐大福这个人太过于精明,以至于精明得都过了头,——斑鸠和小虫明明都已经表明了,说愿意为了地图的信息暂时给徐大福卖命,结果自作聪明的徐大福自导自演了一出出闹剧,逐渐将两个年轻人对他为数不多的信任给消耗光了。
实际上斑鸠跟小虫也没怎么信任过徐大福,只是他俩没想到徐大福这么容易就会选择撕破脸皮,用小虫来要挟斑鸠,让斑鸠去做他本就答应了徐大福的事情。
所以徐大福这个人到底是精明还是愚蠢呢,答案有点模糊,不过甭管之前怎么样,此时此刻,站在擂台上的斑鸠已经无路可退,他必须要击败斯宾塞手下的“不败传奇”,否则徐大福是不会把小虫还给自己的。
看着出现在擂台另外一边的“不败传奇”,斑鸠暗暗地捏紧了自己的两个拳头,——他倒不是害怕对方,而是纯粹的紧张。
……
白人青年缓步向着擂台这边走来,他的身旁还陪着一个衣着考究的白人老头,年纪在四五十岁上下,身旁围着一圈肱二头肌比普通人脑袋都大的铁塔壮汉,不用多说,这位一定就是徐大福的死对头,斯宾塞了。
斯宾塞停在了距离擂台十几步开外的地方,他对着“不败传奇”叮嘱了几句,随即领着手下转身向着楼上走去,——像他这种身份的人,哪里会跟市井小民一样待在拥挤不堪的一层观战,在位置最好的三层,永远有为他预留的位置。
真的跟“不败传奇”彼此对视的时候,斑鸠发现这是一个看起来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白人青年,只是对方的眉宇间透着一股难以消除的沧桑之感,和他的年纪不太相符。
这种感觉令斑鸠没来由地想了一个人,——娜塔莉亚,她精致清秀的容颜看着也像是二十多岁,却又具备着这个年龄段的姑娘所未有的成熟风韵。
斑鸠对女人不太了解,所以他也不是很确定自己的这种感觉是否真的准确。
“呼。”
淡淡吐出了一口浊气,斑鸠心说现在不是自己胡思乱想的时候,娜塔莉亚也好,“不败传奇”也罢,目前自己最主要的任务是救出小虫,而非探究他们的年龄问题。
……
裁判向双方选手询问是否准备完毕,在得到了肯定的答案之后,裁判便闪身躲到了擂台下面主持比赛,斑鸠静静地看着“不败传奇”,轻声说道:
“我叫斑鸠。”
正式动手前互报姓名是基本礼仪,斑鸠对这些别人看来可有可无的东西有着超乎常理的固执。
那天要不是“碎木机”表现得太过无礼,斑鸠也不是没想过跟他互报互报姓名,如果事先知道自己最后会一拳把对方的半个脑袋都打碎了,斑鸠一定会不管“碎木机”的态度而坚持这种基本礼仪,毕竟在斑鸠看来,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死在谁的手上,是一件很悲伤的事情。
没错,对于这一场比赛,斑鸠已经做出了必死的觉悟,——不是他自己死,就是对面的“不败传奇”死,今晚他们两个人只能有一个活着走下擂台。
还别说,徐大福手段是卑劣了一点,效果还真不错,大概他要是早点明白斑鸠会为小虫拼命,估计早就会拿小虫来要挟他了。
当然了,要是徐大福能够稍稍了解斑鸠内心中在计划着怎样的报复行动,恐怕他在动手之前还真得要再好好掂量掂量。
“我没有名字。”
在斑鸠报出了自己的名字之后,“不败传奇”也开口说话了,看他的表情也不像是在戏弄自己,斑鸠不由得纳闷起来:
世界上怎么会有人连名字都没有?
第129章 一击
名字这种东西,应该是个人都会有的。
不管好听还是难听、常见还是少见,最起码总得有个名字吧,不然别人该怎么称呼你,“喂”、“那个谁”、“就是你”,换成哪个人都不愿意成天以这种形式出现在别人的口中吧。
比如斑鸠,他的名字就是既难听又少见,因为他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父母,从小就是以一个孤儿的身份被奴隶贩子们卖来卖去,后来幸运地被老鼠城的汉尼拔收养,成为了食人鼠的儿子,于是他就自己给自己取了个名字。
斑鸠。
老鼠城里都是些成天打打杀杀的糙汉子,他们哪里知道该怎么把小孩儿给带大,为了怕小时候的斑鸠寂寞,便不知道从哪逮了只毛都没长齐的雏鸟,权当是给斑鸠当玩具了。
渐渐地雏鸟长大了,斑鸠从别人那里知道这种鸟叫做“斑鸠”,不知道为什么,斑鸠就是很喜欢这种看上去傻傻呆呆的鸟,它们和鸽子长得很像,却又不是鸽子,看着“斑鸠”拍拍翅膀就能飞上天空的样子,小时候的斑鸠很是羡慕。
有一天“斑鸠”飞走了,再也没有回来,斑鸠为此伤心了很久,令当时小小的他心境有所改变,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斑鸠了解了老鼠城是如何统领周围城镇的,再加上正处青春期的他与汉尼拔的父子关系也陷入了危机当中,斑鸠忽然想起了曾经振翅飞走的“斑鸠”。
……
所以说来说去,名字对于一个人来说是相当重要的,普通人就算是养个宠物都会为其取个名字,连阿猫阿狗都不是无名氏,“不败传奇”又怎么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