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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有一天下午,跟两个同学去小镇看电影。散场之后,决定抄小路回家。
一侧是森林、一边是高速公路。我们正有说有笑,对面突然来了三个人,手上拿着啤酒,边走边唱。
我们错身而过,谁也没想到就在错身的时候,我的朋友法兰克突然大叫一声蹲下去。他的胸口被狠狠打了一拳。
“把钱拿出来!”带头的凶神贴着我们:“你们三个!谁不要命,就试试!”
法兰克赶紧掏口袋,但因为我们刚看完电影,他身上只剩一块钱,于是又被狠狠地揍了一拳,最后连手表也递了过去。
接着凶神的目标转向我和肥胖的麦克。麦克吓得全身肥肉,一波一波地抖。我则浑身发麻,眼看旁边高速公路上的车子一辆辆飞驰而过,却不知怎么办。
没有人看得出抢劫,我们站得这么近,好象朋友在聊天。
我也不可能跑去拦住车子,只怕车子没停,自己先被撞死。
我摘下表,还掏出身上仅有的五块钱。
麦克则取下了他老爸新送的金项链,而且因为动作太慢,胸口被踢了一脚。
凶神们终于满意地走了,还回过头来,对我们比了个开枪的手势,这是平常麦克最爱作的手势,因为他的老爸就是才退休的警察。
我们跑过树林,打电话给他老爸。
“谁敢抢我儿子,我把他脑浆轰出来!”麦克老爸立刻开车过来,带我们沿着高速公路找。
找遍了小镇,到达我们刚去过的戏院,正向售票员问话时,法兰克大喊:“那边!就是他!”
原来抢我们的人。正用我的钱买爆米花。
麦克老爸上去就是一拳,四周有人叫。
抢匪居然全身冲向麦克老爸,两个人滚到地上。另外两个抢匪正好从厕所出来,其中一个往口袋里掏。
麦克老爸更快,枪已经拔出来,“砰”一声!
尖叫停止了。全戏院的人,都趴在地上。子弹没击中,三个人跳过人群,冲出玻璃门。
听说当天的事上了报。
我原想瞒住家人,只是警察跑到家里来,要带我去做笔录,把老爸、老妈吓了一跳。
麦克的老爸上了法庭好几次,戏院告他乱开枪。
听说抢匪后来被抓了,只是我的五块钱和电子表没有要回来。
老爸说,要不是戏院告麦克老爸,这种小抢案一定不了了之。
老妈说,我能成为三个人当中,唯一没挨揍的,真是上帝保佑。
痞子型抢匪
痞子型的抢匪,多年是新手,既没有“凶神型”的狠毒,也没有“兄弟型”的义气。他们很胆怯,像是露着牙、夹着尾巴的狗,不太叫,却随时可能咬你一口。
所以,痞子型的抢匪反而危险。
我的同学马克,就遇过这种痞子。
有一天,马克坐地铁,车厢冷气坏了,大家都换到别的车厢去。只有马克懒得动,一个人打瞌睡。
“你瞪我干什么?”
马克惊醒,看见对面一个年龄差不多的痞子,正对着他吼。
“没瞪你!”马克站起来,准备到另一个车厢。
突然一把尖刀抵着马克喉咙:“你去哪里?坐下!把钱给我!”
马克赶快掏出皮夹,拿了七块钱给痞子。
“全给我,整个皮夹拿来!”
马克知道,这痞子不让人挂彩不过瘾。刀子在眼前底下闪,想自己小命可能不保,情急之下,用力一推,竟把痞子推到了车厢另一边。
马克赶紧冲进下一个车厢:“我被抢了!有没有人有帮我?”
大家一齐转头看他,又一齐转回头去。
马克找到车长,车子靠站停了下来。
痞子立刻跳下车,居然没走,装作欣赏车站海报的样子。
所有的乘客,都隔着窗子看。
马克带车长走到痞子前面。
“这位年轻人说你抢他。”车长说。
“我才没抢!是他瞪我,我问‘你瞪什么?’他就吓得把钱丢到地上。”
“他说你拿了刀。”
“什么屁刀?我连铅笔都没有!”
僵持了半天。车长终于把马克带到一边:“你丢了多少钱?”
“七块!”
车长掏出八块钱给马克:“你就收下吧!耽误乘客的时间,远不止这一点钱。”
马克回到车上,乘客都为他鼓掌。
“应该把那小子揍一顿!”好几个人说。
马克心想:刚才你们在哪里?
兄弟型抢匪
有一天晚上,马克打电话来,兴奋地说:“你猜今天发生了什么事!”
“你又被抢了!”
“对!”他说:“但是这抢匪很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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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马克和一位同学,在学校旁边的小公园午餐。
一位穿着整齐,矮矮胖胖的中年人,坐下来跟他们点点头,过了一会儿,那人站起身笑道:“你们两个真是好孩子,但我需要钱,希望你们把钱都给我,否则我口袋里有把枪,可以把你们打死。”
话来得太突然。马克和他朋友目瞪口呆。
“大家都回去上课了!”那人居然说:“我们最好也往学校走,免得人家起疑。”
于是他们往学校走。马克眼看学校在眼前,胆子大了不少,便说:“老哥啊!你何苦呢?用枪多过火!大家都是朋友,你要钱,我可以借你啊!”
那人停下来,想了一下,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说:“OK!我不抢你们了,把钱借我吧!”
“从头到尾,我都没看到枪。”马克对我说:“可还是丢了钱。破财消灾嘛!如果我跟他打,只怕已经躺在殡仪馆了!”
据说抢匪临走还向他们道谢,又约了个时间,说会回小公园,把钱还给他们。
“鬼才信!”马克说。
这就是兄弟型抢匪。他要面子,给他面子!不必冒险!
骗子型抢匪
纽约曼哈顿的街头,总见人玩扑克牌。
纸箱子往人行道上一摆,三张牌,两黑,一红,掉来掉去,让四周的人猜:“哪一张是红的?”
四周的人,有黑有白,总有几个是“自己人”,装成猜对了,赢钱的样子。
下五块赢五块。
下五十赢五十块。
每个旁观的路人都想:这么容易,我早看出来了!
“你能看出来?下注啊?有没有钱?拿出来我看!”
你钱才掏出来,就被他一把抢去:“说!哪一张?”
奇怪的是,看得一清二楚,前一刻他还偷偷掀起一角,让你看的牌,居然换了位置。
这时候,你怎么办?
你吵?说他使诈?
你挨揍!再不然,一群人一哄而散,谁也不认帐!
连警察都管不了!
有位同学,在时代广场逛。迎面来了一个人,手里拿着一个牛皮纸袋。
就在擦身而过的时候,那人手一伸,纸袋落在我同学前面,里面“砰”一声,不知什么东西碎了。
“你打翻了我的酒,我最名贵的酒!”那人一把抓住我同学的领子:“你存心的!”
一群人拥上来主持公道,都是那人的兄弟。
我同学只好任对方搜去身上所有的钱。
他能说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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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单力薄,只好破财消灾!
老爸也说过一个故事:有个人参加嘉年华会。
通宵达旦地狂欢,那人跟一群不认识的,在街上拉着手跳舞,从大街跳到小巷。
他突然觉得裤子口袋一松,发现跟他跳舞的人,扒走了他的皮夹。
他不动声色,继续跟大家唱歌、跳舞,看着那群人呼啸而去。
“他很聪明!”老爸说:“这不是偷,是抢!只是给你面子的抢。人家给面子,就要接着,不要不识相!否则只有自己挂彩!”
想想许多人被抢的故事,似乎大多数的抢匪都要面子。那些安然度过的人,也都因为“识相”。
谁能说,“抢”不是一种文化?
自己想做的,正是家长、老师不要我们做的。
愈不要我们做,我们愈要做!
老子酷!老子不笨!
最近我跟高中的死党马克吃饭,他说:“你知道吗?你是我在史岱文森遇到的第一个人。我还记得你那天穿着牛仔裤、球鞋,和你老爸的皮夹克,看起来乱孩子气的,跟今天的你差了好多。”
我也记得遇见马克那天,他还比我矮,更比我孩子气。居然一晃眼,已经是个六尺四寸,两百多磅的“巨人”。
实在很难相信,一个人在四年中会改变那么多。大家进入高中,也正式进入青春期。突然“酷(Cool)”成为了生活中最重要的东西。
我开始早晨“拜”镜子,花几十分钟梳头,也不再吃营养午餐,因为在学校餐厅吃饭“不酷”。有一天,我也发现老爸的皮夹克太逊了。
女生也一样,忙着找高年级的男朋友。“眼袋”是她们最大的敌人,最棒的话柄则是谁在胸罩里垫卫生纸,或是谁的迷你裙,短得露出三角裤。
可是大家也知道,这些都不够。“酷”的真正定义,是“做自己想做的!”而自己想做的,常是家长、老师不要我们做的。愈不要我们做,我们愈要做。我们进入了叛逆的年代!
问题是,史岱文森的家长偏偏都很严,使我们在叛逆中加上了矛盾。在家里死命K书,到学校则说:“我才不念那讨厌的课本!”女生们白天指别人化妆好浓:“简直像荡妇!”晚上参加舞会却都穿着再紧不过的衣服。看到她们踩着高跟鞋,站着都快跌倒时,我真不晓得,大家如此叛逆,是为了表现自己,还是讨好别人?
有一次马克指着远处一个抽着烟、叉着腰、头发作成Mohawk的庞克:“知道他吗?我跟他一齐上过小学。去年,他还是每个扣子都扣、裤子拉得高高的乖孩子。想不到吧!一年间,竟换了个人!”
这就是寻找“酷”。你要想尽办法,找最叛逆的朋友、穿最叛逆的衣服、做最叛逆的事。只是,当我们把自信穿在衣襟上,心里却是个大问号。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