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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觉得她就是个倒霉悲摧的,才会穿到这样一个极品的身上,她想了想,觉得就算是她不做凤熙也会过得比现在好。
她这般一想,心里又有些释怀了,玉清山庄回不去她就不回,凭她自己的本事一样可以好好的活着。
那个娇滴滴又无比恶毒的媳妇不娶会更好,那娘们那么毒谁高兴娶谁娶去,反正她是不娶的。
穿越小说里不是很流行逃婚吗?那么她也赶一回流行去。
只是她还没来得及得意,便听到了身后传来了脚步声,她扭头一看,却见姜勤不知何时已经发现了她,朝她飞速奔来,她暗骂了一声,然后极快地爬上了身边一匹马的马背,再一夹马肚子,马便飞快地朝前奔去。
凤熙慌不择路,她原本想喊救命,却发现天色已晚,路上竟是没有半个行人,她暗叫倒霉,只能硬着头皮朝前走,心里却暗暗祈祷姜勤不要再追了,没料到姜勤却一直追在后面不放。
凤熙见跨下的马已跑得直喘气,她见前面有一片林子,再也顾不得其它策马钻了进去,她次扭头都能看到姜勤还跟在她的身后。
她只得再次摧马急奔,眼见得就奔出林子,她扭头一看时,却见姜勤站在那里不动了,她心里暗喜,一扭过头来却发现前面居然是悬崖!
她忍不住骂了一句:“你妹的,要不要这么狗血!”她可不想要什么山间奇遇,她也不想做张无忌!
她还没有骂完,那匹马似看到悬崖,竟突然就停了下来,她一时不备,巨大在惯性将她的身体飞了出去,足足飞了十余丈之后她才重重地往下落去。
只是那悬崖下没有武功秘籍,没有奇人异士,甚至连奇花异草、山水溪涧都没有,只有人山人海,佳肴果点。
凤熙觉得她穿越后的人生打破了所有的常规,她从天而降的时候,甚至在想干脆摔死算了,也许她还能再穿越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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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霸王
只是她摔下去的地方却是一片绵软,甚至还把她弹起了三尺多高,然后她再一滚,这才落在地上,她的鼻子里却闻到了浓烈的血腥味。
她的从天而降,引起了所有人的关注,几乎所有人的眼睛都看着她。
她的眼珠子转了一下,她闻到血腥味以为自己受伤了,但是身上没有一个地方传来痛意,她低头一看,却发现原来她摔下来的时候摔在了猪肉堆上,那些猪肉骨头全剔了,约有十余头大肥猪,原本摆得煞是好看,她一摔下来猪肉也被她摔成了一团糟,而她那一身原本就有些破烂的衣服,因为粘满了猪血,看起来惨不忍睹。
“是易王府的小王爷。”纵然她摔得狼狈不堪,也依旧有人认出她来了。
“原来是京城霸王啊,就连摔跤也摔得如此霸气!”
“可不是嘛,霸气的和猪摔到一起去了,果然是物以类聚!”
四周传来一阵哄笑。
凤熙却不以为意,任何人刚才鬼门关转一圈回来,面对这样的嘲笑都不会放在心上。
而她此时却又有些懊恼,你妹的,这样都死不成,那么就得面对这个身体所带给她的一切。
四周没有一个人伸手去的扶她,个个都一脸看戏的表情,她心里也有些悲摧,见过人缘差的却没见过过人缘差成她这样的。
尼玛古人不是最古朴嘛,最喜欢助人为乐嘛,为毛她穿越之后就连半点这种优良品质都没有在古人的身上看到过。
凤熙拍了拍有些发软的腿,确认她没有受伤,这才不紧不慢地站了起来。
她一站起来,围在她身边的人便往后退了一大步,个个都像看猴一般地看着她。
凤熙笑着问道:“敢问各位兄台,这是哪里?”
“小王爷摔傻了吧!”一个青衣男子道:“这里是宜兰诗会!”
“小王爷选择从天而降如此超凡脱俗的方式参加宜兰诗会,想来是胸有成竹了!”
“小王爷的才华想来也和今日这出场的方式一样惊天地,泣鬼神吧!”
“小王爷,请赐诗!”
“小王爷的诗一定能艳惊四座!”
四周哄笑声一片,凤熙的不学无术闻名整个京城,让她论文做诗,不会比街上的三岁小孩强上多少。
寻常百姓还怕她暴戾的性子,可是今日参加宜兰诗会的不乏王公贵族,大部会人都是鄙视她,而不是怕她。
凤熙原本就不想参加宜兰诗会,只是她没有想到她竟倒霉悲摧的跳个崖也能赶这样的热闹,她的脸皮原本是有些厚的,可是此时看到四周满是嘲弄的笑脸,她不禁在想,难道她就要顶着凤熙那个纨绔子弟的名称在这里过一辈子?
凤熙的眼皮子微微一抬,只是淡淡地看了四周的人一眼,但凡她的目光所到处,笑声便小了些。
被她的目光扫到的人心里都微惊,不太明白名闻京城的纨绔竟有如此凌厉的目光。
凤熙看到这种架式,她双手环抱在胸前淡淡地道:“赐诗么?我今日心情不错,就勉为其难的写上一首。”
☆、才子云集
她这句话一说出口四周原本已经停下的笑声又大了起来,她不以为意地大声道:“来人,备文房四宝!”
她的表情有些淡漠,却又透着几分凌厉的气息,四周的哄笑声又小了些。
凤熙原本一直觉得这具身体的本尊是什么样的人和她的关系虽然很大,但是也不算太重要的事情,可是此时面对这样的嘲弄,她还是觉得很不爽。
她扭头见四周没有任何动静,当下挑了一下眉道:“怎么?看不上爷的诗吗?”
四周的笑声又大了一些,有人不以为然地道:“谁敢看不起易王府的小王爷!”
凤熙扭头,却见冷元勋就站在她的身后。
冷元勋走到她的身边道:“难得看到易小王爷作诗,你们还不快去准备文房四宝!”
冷元勋虽然也是京中一害,但是他终究是个皇子,寻常王候贵族倒也不敢招惹他,当即有人去准备笔墨纸砚。
凤熙知道冷元勋也是不怀好意,让她做诗也不过是来看她的笑话,她却微笑着拍了拍冷元勋的肩膀道:“好兄弟,多谢!”
冷元勋鄙夷的转过身,眼里满是不屑,她不以为意。
宜兰诗会的主办方是翰林院,一年一次,若是遇到三年一度的科考,那就更加热闹了,所有榜上高中的才子不管是否出生名门都可以参加,借此机会,学子们可以和宫中的权贵结交,为以后的仕途打基础。
若再能在宜兰诗会里得到魁首,翰林院还会将名单呈交给皇帝,皇帝大多都会给些赏赐,或金银珠宝,或官职权势,因人而异。
对于寻常百姓而言,又哪里有机会能见到皇帝,得见天颜就是天大的恩赐,也是无上的荣光。
对于京中权贵而言,家中子弟能若能得到皇帝的接见,往往都能谋得更好的仕途,让他们也得已稳固在朝中的地位。
所以宜兰诗会是不论是何种出身之人都想在其中崭露头角。
而今年洽逢三年一度的科考,宜兰诗会又是在科考放榜之后举办,是以今年的宜兰诗会才子云集。
凤熙并不知道这些,反正她有纨绔之名,写的再差也不过是全了这个名,事到如今,她反倒没了压力。
笔墨纸砚很快就取来了,她往书桌前一站,她的四周立即里三层外三层的围满了人,个个眼里都是讥笑,她倒一片淡然,提笔正欲写,却听得有人道:“南宫姑娘来了。”
南宫绝尘缓缓走了过来,人群立即自动让出了一条道,凤熙扭头一看,却见她走路的样子不若一般女子秀美,身量也比较高,头上戴着一顶斗蓬,看不清她的样子。
凤熙有些鄙夷地看了南宫绝尘一眼,在心里加了一句:“出来了还怕见人,装你妹啊装!”
南宫绝尘走到她的身边道:“我在那边听说小王爷从天而降参加宜兰诗会,所以过来看看。”
宜兰诗会说是诗会,却并不分男女,有才者皆可参加,只是大多数参加者都是男子。
☆、好白菜都让猪拱了
而每次诗会举办的时候,都会在河对岸举办刺绣大赛,在这个朝代,对女子刺绣的技艺要求比较好,不会刺绣的女子是嫁不出去的。
南宫绝尘说的无比温和,却引得无数嫉妒的目光朝凤熙刺去,若那些目光可以杀人的话,凤熙早被人凌迟了。
南宫绝尘气质无双,就算只是缓缓走路,那模样也能让全天下的女人嫉妒了,优雅大方,虽然不娇柔,却能让人发自内心去怜惜。
“一个纨绔子弟竟能娶到如厮美人,这世界果然不公平!”
“老天爷瞎了眼啊!为什么我没有这样的福气?”
有人长叹一声总结道:“好白菜都让猪给拱了。”
凤熙无视那些凌迟的目光和嘲弄的话语,她笑眯眯地道:“难得南宫姑娘如此关心我,我实在是三生有幸!”
南宫绝尘淡淡地道:“小王爷言重了,原本你我是未婚夫妻,你从山崖上摔下来,我于情于理都要过来看一眼。如今见小王爷如此玉树临风的站在这里,想来也没有受伤。”
凤熙看了一眼自己的衣服,上面沾满了猪血,想来她的脸上也沾了不少,南宫绝尘说她玉树临风?你妹的,南宫绝尘说起的白话来那也是一等一的厉害。
她虽然极度讨厌南宫绝尘,但是想想南宫绝尘也是有道理的,如果南宫绝尘不在她面前装逼的话,再把斗蓬取下来,配她这个纨绔倒也是绰绰有余。
凤熙浅笑道:“咦,南宫姑娘知道我是从山崖上摔下来的啊,而不是故意从山崖上跳下来的,想来对我摔下山崖之事也知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