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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右手抓着骨棒,猛地的朝着他的胸口砸了下去。他要的,便是想让李天一失去行动能力。
“爆!”
“轰~!”
霎时间,在金的骨棒即将击中李天一的胸口时,忽然听到从李天一的口中吐出了一个字。紧接而来的,是一股宛如一股狂风暴雨般的气lang,从他的体内爆发而出,首当其冲的是那些爬在他身上不断寻找突破口的噬血黑虫。其次,便是他自己本人。
“轰~~!”
真气爆发,一股强大的气lang从其体内席卷而出,李天一身上所有的噬血黑虫全被震死卷飞了出去,哪怕再他四周飞来飞去的黑虫,依旧不能幸免,无一活口。
气lang的倒卷冲击,同样将金给冲飞了出去,使得他体内的脏腑瞬间被震伤,口中鲜血直喷,整个人也直接被震飞到几丈开外,砸落在地。
李天一睁开眼睛,二话不说,直接朝着展云所在之地跑去。展云的情况他一清二楚,若不是展云出现,他也不会多余的时间来凝聚真气,而自己恐怕也得麻烦了。
来到展云的身边,立马用真气护住了还未被黑虫侵蚀的心脉,然后真气不断的朝着展云的经脉而去,寻找一只只噬血黑虫。
凡是发现一只,他便用真气卷住运转至十宣穴中,花了两刻多钟,找到了所有的噬血黑虫后,他用银针刺破十宣穴,将那七只噬血黑虫全部取了出来。
这取出来的七只噬血黑虫,李天一用真气包裹住,没有杀死,然后在一旁的包袱里取出一药瓶,药丸取出来后,将黑虫装了进去。
这噬血黑虫对他来说,还有用处。
之后,便用真气助他修复体内的伤势。不多时,展云也恢复了过来。然而,当李天一起身欲找寻金的时候,却发现人已经逃了。
“李医师,想不到你居然还有如此厉害的身手啊!”展云恢复过来后,看着李天一,不由的感叹道。先前那一幕,展云的印象可是很深刻。
李天一则是笑笑,然后对展云俯身谢道:“展大人过誉了,天一还没谢过展大人出手相助呢!要不是您出现得及时,天一也很难对付这个人!”
“哪里,我也是受大人的命令而已。对了,那个妖人可是湘西、苗疆一脉之人?”展云忽然问道。
“没错,他是南疆之人!”李天一点点头,看着那散落在四周的黑虫尸体,严肃道:“这些黑虫,便是噬血黑虫,一旦被它侵入体内,无法驱逐出去的话,只能活活的承受被它噬血吞肉之痛,直至死去!”
“怎么会有如此恐怖之物!”展云有些庆幸自己被李天一救了,他看着这些黑虫,皱着眉问道:“那这些黑虫,除了你身上的七只,应该都死光了吧?”
李天一却摇了摇头,道:“只要母虫不死,那人依旧可以培养出来,培养这些噬血黑虫,需要血肉。因此,他若是想重新培养出来的话,需要大量的牲畜或者是。。。。。。人!”
“岂有此理,我立马回去禀告大人,让人全力搜寻此人的踪迹,现在他已经重伤,我们必须要在他培养出黑虫前找到他!李医师,既然都没事了,那就就告辞了!”展云那凌厉的是杀气隐隐而现,让李天一都有些惊讶。
先前对付金的时候,那一连串的武道功夫,将金逼得步步退让,让他也看得很是惊讶。虽然他不知道当初在成都府,凌威的武功多强,但是他能感受到展云的武功,与凌威的相比,或许还要强上一筹!
他也不曾想到武功练到一定的境界,居然有这么厉害。忽然,他对这些武功起了兴趣,如果以自己的修为,修炼这些武功会不会有更强的威力?
只是现在还不是想这个的时候,在展云离开后,他开始追踪金逃走的路线,他必须要抓住金,否则这样一个危险的人存在,只会让他为所欲为,祸害百姓。
半个时辰后。
“奇怪,怎么在水边不见踪迹了?”此时,李天一一路追寻金的踪迹到了一处小河流边上,却不见了他的踪影。
是坐船逃走了?还是入水了?
李天一想着想着,从包袱里,将那装着噬血黑虫的瓶子取了出来。然后他从里面抓了一只,放飞了出去。
这正是他留着黑虫的因故,利用黑虫来找寻他的主人。
当黑虫放出之后,在湖面上转了几圈后,便朝着西北方向飞去。这李天一也跟了上去,然而,这黑虫还飞不出一阵子,忽然爆碎了。
这让李天一微微惊讶:“生怕被追踪到,故而命令母虫将子虫杀死么!不过既然是往西北方向飞去的。。。。。。”
李天一朝着四周看了看,然后朝着那个方向追了上去。
第五十四章 薏米绿豆汤
余光,并不是都匀的本地人,而是自小跟随父亲来到都匀,落地生根,一直住在这里,久而久之,也就成了“本地人”了。
他年轻时一直在外当苦力,后来结识了一个年轻的女子,便在都匀府安定了下来,成家,立业,弄起了一家从小小的摊子,慢慢的,发展成了一家颇为有名的甜食店。而他,也已经四十几岁了,他有个一个女儿,还有两个儿子。女儿已经出阁,大儿子在外面做着自己的事情,小儿子便与他们的父母一起,经营这个店。
日子很是美满。
这便是李天一坐在甜食店里,偶尔听人谈论起余光的一些经历。他昨日一直在朝着西北方向、方圆十多里的范围内追寻金的下落,可是一直到早上还是找不到。
于是,回到都匀府里的时候,已经是清晨时分了,而他也来了余光的甜食店里,静静地坐着,慢慢的喝着他们家的甜粥。
因为自己救了他,免了他不少牢狱之苦,加上李天一不要任何报酬,因此余光很是热情的招呼着李天一。虽然他很想让李天一吃多点,但是一想到昨日李天一在府衙门口所说的,甜食不能吃过多的话后,也就没有端得太多。
一碗甜粥、一碗绿豆汤。
“余老板,难怪你能开了这么久得店,生意还这么好!”李天一看着桌子上,一大碗的绿豆汤,也是苦笑不得。
坐在店里一会,他已经知道余光收的钱却比外面要便宜上一文钱,份量多还便宜,虽然一文钱不多,但是对百姓来说,能省则省,爱好便宜不都是心性使然而已。而且加上十几年的信誉,生意好也是自然的。
“呵呵,李医师过奖了。其实我大儿子余子阳在陕西那边也做着生意,他想接我过去享福,我们夫妇现在开不开这店也是无所谓。
但是我们也是闲不下来的人,不找点事做,恐怕也坐不住,所以,便继续开着这间店了。钱对我们来说,已经无所谓的了。”余光笑了笑,李天一注意到他在说到他儿子的时候,脸上更是显露出一股满足之色的同时,也隐隐闪过一丝忧虑。
李天一也是笑了笑,勺了一口绿豆汤吃下,随后想了想,余光说道:“对了,余老板!你这绿豆汤,我给你出个注意,你要不要听听?”
“啊?”余光一愣,问道:“什么注意?”
“呵呵。”李天一一笑,然后缓缓地说道:“余老板,你这绿豆汤其实可以加一些薏米进去的。”
“薏米?”余光疑惑道:“薏米汤我们这里也有,但是薏米加进绿豆汤是要做什么?”
李天一解释道:“你将薏米洗净,然后浸泡一夜。你煮绿豆汤的时候,将薏米加到绿豆汤里,会有很多好处的。”
“哦!那在下愿闻其详!”听到李天一的话,余光也来了兴趣。
李天一笑道:“四季春属木,主肝;夏属火,主心;秋属金,主肺;冬属水,主肾;而所谓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故而长夏居于夏秋之间,属土,主脾。
而且现在夏末刚过,夏秋之间还有一个长夏,余暑未消,长夏主湿。湿和热都是导致人体发病的六邪之一。
所谓“湿气通于脾”,所以长夏是我们脾脏养治的重要时期。绿豆汤能解暑,清热解毒,而薏米则能消热利湿。这两个合而为之,既能解暑除湿,又能祛湿健脾,两日一碗,好处自然多。”
“这,真的能够这般效用?那,那我明天试试!”余光很是欣喜,他知道李天一是一个医师,因此对于他的话也是深信不疑。
只是下一刻,那余光看着李天一,那原先的笑容也逐渐的散去,最后叹声道:“我知道李医师你是个医师,所以想恳求你一件事!”
看着余光的样子,李天一已经猜到了,在原来看余光的的神情时,他就已经觉察到了一些不同寻常的事情。而且,这件事,跟他的妻子有关。
“余老板,你是想说你妻子之事吧?”
“你知道?”对于李天一的突然,余光显得很是惊讶。他请李天一来,除了感谢他之外,另一个目便是想让李天一出手看看自己妻子情况。
李天一点点头,道:“看出了一点!”
余光感慨道:“唉,李医师果真如知府大人说的,神医啊!既然你知道了,我也不藏着掖着了,我想请李医师你出手,救救我妻子。”余光说着,顿时起身,就要给李天一跪下了。
只是李天一单手抓住了余光的手臂,将其拉了起来,并严肃道:“余老板,没必要这么大的礼数,我可不想折寿呐!”
“诶,诶!多谢李医师,多谢李医师!!”余光点点头,无比激动的说道:“我现在就去请我妻子出来。”
余光怀着激动的心情,连忙朝着后堂而去,口中不断的呢喃道:“太好了,太好了!”
不多时,依旧激动的余光带着一个脸色只是有些憔悴,看上去很是正常的中年妇女出来了,年龄大约三十六七岁左右。只是身上却散发着一股似有似无的阴寒气息。
“快,快!”余光催促着自己的妻子。
“李医师,这是内人,姓梁,叫云凤!”余光朝李天一介绍道,然后牵着自己妻子的手,说道:“云凤,这就是李医师。连知府大人都称赞的神医啊!”
“见过李医师!”云凤对李天一笑了笑,点头示意着,随后又拉着余光走到一边,低声道:“啊光,我这病已经看了很多大夫了,都没人诊治出来,也看不出是什么毛病,我都没病,你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