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总之,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从高考考场走出来的时候,我和林颐他们立马会合了,彼此之间突然觉得怅然若失。
“阑少,有多大把握上Y大?”林颐从考场外迎了上来——他考的是军校,自然没有和我们在一起考试。
“嗯……不知道,不过应该没问题,你那边军校怎么样?”我忽然发觉我一直以来都没好好问过林颐关于他前途的问题。
“哈,我林颐是谁!?自然是没啥问题的。”林颐笑了,揽住我的肩膀——这也意味着,我们终究无法永远以朋友的身份呆在一起。
“军校虽然在外省,可是要我说……很不错,对我来说这是个洗白的好机会,不是么?”林颐耸了耸肩,笑容却无比纯净,一时间纯净到让人隐隐作痛,甚至有些寂寞。
鼻头忽然一酸,我扭头匆匆抹去眼眶里即将溢出来的泪水,林颐故意扳过我的头看了一眼,“眼圈红了哦,你刘海太长了,看,我说会刺到眼睛吧?”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长夹子,把我的刘海梳起,用夹子固定在头顶上。
“什么时候去?”
“过段时间吧,那里要稍稍提早一点报到。没有你……们,还真是会寂寞呢。已经一直在一起形影不离十八年了,我也没指望将这个记录延续到二十二年啊。”
“……在哪里?”我声音低颤着问道。
“啊?”
“别说傻话了,在哪里,你考的那个军校?”
“你……不,不能告诉你。”他涩声道,“哥,那里太苦了,不能让你去。”
“我们是兄弟吗!?你既然叫我一声哥,那我就要拿出哥哥的样子来!”我喉头一哽,低吼道,“在哪里。”
“哥,听话……我不能因为自己,再害你一次了,不要乱来,太草率了。”林颐垂头不语,想起以前的事,他甚至有愧疚的情绪流露,“对不起……你要是去了,我会不安的,你希望影响到我吗?”
“……林颐,你太矬B了!只是我就能给你造成困扰,你这么多年老大白当了!”
“随你怎么说,总之……四年后我们还能再见的,就这四年,熬着就过去了。而且暑假我还可以回来的嘛。”林颐深吸一口气,“过几天在KTV,我们总是去的那间,我包了个格莱美包厢,你可以带着阑嫂来。”只有在最后说到“阑嫂”这个名词的时候,他的语气里才略略带上往日的戏谑,手指指指不远处。
路德和总司他们站在那儿等我,林颐拍拍我的背:“喏,你家属等你呢,我先走了。”
我看着他头也不回的背影半晌,最终向路德他们那个方向走去,千景的目光与我的眼睛对焦,微微一愕。
“姐姐,你……”路德惊讶地看着我眼眶发红,“没考好吗……”
“狗屎啊!我会没考好!?”想使劲憋住不让林颐感到担心的眼泪最终留下,“我只是伤心!伤心懂吗?我就不能伤心啊!”
“商君也会有这种表情,真少见呐。”总司皱了皱眉,我揉揉眼睛,“林颐要走了……有点伤感而已。”
不止是他。你们、路德、我……终究也是要走的,不过每个人走的意义不同而已。
就好像你们走了以后,就是一辈子的事了。
一辈子,无法再次相见。
第24章 Chapter 24
高考结束,我仿佛失去了生活目标,如同绷得太紧的弓弦,一旦箭出,放松下来时,便失去了原有的弹性——我也失去了活力,成日在家里倒头大睡,除了一日三餐路德端来给我吃几口,其余便是在书房这块小地盘晃悠。
除了路德,我几乎没有和另外四个说话,也因为成日里都在睡觉,也没人来打扰。
老想着这么睡着睡着,一觉醒来这四个人就不见了,也省去了离别的一幕。
不过这几乎不太可能,那几人走之前,瀛歌会出现向我预告一下,但现在算起来已经超时很久了,瀛歌依然没有出现。
这到底是想怎样?去留也好歹吱一声啊。
日子浑浑噩噩地过了几天,某天傍晚的时候,路德把我推醒了,迷迷糊糊只听见他说“林颐请我们出去聚会”,然后把帮我搭配好的要穿的衣服放在我旁边,等我穿好衣服,他又拿着梳子和林颐给我的发夹,梳理好我的一头蓬毛再把刘海夹好,用冷水毛巾搓了一把脸,然后被家里另外几口人连拖带拽拉出家门。
老子要睡觉!老子要求平等!老子拒绝专制!老子……唔,林颐的Party还是要去的。
推开林颐订的包厢的门,恍惚产生了一种错觉,觉得即便KTV包厢都是熟识的面孔,也突然有了一种陌生感。包厢里的人看到我来,先是一喜,倒酒的倒酒,哄吵的哄吵:“罚三杯!迟到的罚!”直吓得我几欲掉头就跑。
然而在看到我身后的五人之时,一瞬是寂静的,林颐叼着牙签漫不经心地道:“好了别那么大反应,就许你们带家属不许我们家阑哥带阑嫂啊?”
“问题是……哪个是阑嫂?还是五个都是……”有人满脸诡异。
“别傻了吧顶多四个!那个混血小子你说你没认出来哥抽你!”林颐冲说话的人挥挥拳头。
“毛顶多四个啊,一个都没有!”我翻了个白眼,挑了个较大的空位坐下,而路德则拉着临哉和女生们混到一起去了……这小子,还想再来一次上次一日打发所有前女友的经历吗?要真是这样,这回我可帮不上什么忙了——全都是我的闺蜜,玩弄了哪个本大爷都能把死崽子揭一层皮下来。
不过看着临哉最初有点手足无措,只能假装听不懂中文也听不懂路德的日文翻译的时候……还真觉得这么纯良的男生少见了。哪知道还不要几分钟便迅速融入了这个小圈子……看着他与身旁的少年少女们言笑晏晏的样子,我由心里感慨:路德,你带坏人家了。
这下子,我身边就剩下了总司、风间和斋藤。
“既然来了就试试看我们这儿的酒。”我倒了三杯啤酒给他们,而后自己拉开一听冰啤,仰头喝了几口,风间端着酒杯,抿了一口,没有说什么。斋藤喝的时候微微皱眉,似乎不大喜欢这个味道,而总司则隔着我和林颐Chess——论融入这个时代的速度,他无疑是非常快的。
两个人跑去抢话筒,一男一男,一攻一受对唱《画沙》,我们几个人在台下起哄捶桌子,二人缠绵悱恻,那个受还露出了甜美柔软的表情与攻深情对望,表情夸张。一个投怀送抱,一个搂入怀中,我勒个去。
我喝着啤酒,懒得再说些什么——就算我是腐,就算二人是攻受,我也不是毫无节操不看美型度的腐宅。
毫无疑问,这样一对提不起我的任何兴趣,顶多是抱着看笑话的心情审视二人,倒是带头叫好那俩组个CP可以叫“临路”也可以叫“路临”。要么临哉和李辕可以组一组,也挺养眼。
“今天李辕没来吗?”环视一周没有看到受君,我皱皱眉头问林颐,林颐轻蔑一笑,“那孙子去酒吧街了……用**想都知道是去干嘛。”
“没见过你介意他的性取向啊……”我话刚出口,林颐的眉一挑,启唇迸出一个讽刺的微笑,“如果说正正经经地找个男人谈恋爱谁TM管他那么多鸟事!长了那么一副好相貌,难不成就是为了……”
“别说了,他堕落了。”我先是一愣,转而淡淡一笑,不再说什么。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既然他选择了纵欲奢靡的过活,那我也只能祝他好运了。
希望他有天想起来的时候,不后悔就好。
许是酒喝多了,面前的一切都显得朦胧而迷幻,我的酒量一向不错,常常是我把别人放倒,自己毫无问题,但这一回,似乎真的有点……过头了。
鬼使神差地,我扭头看风间,他也喝了挺多,眼眶微红,但眼睛很亮,注视着我。
不知是酒精的妨碍还是我本身的错觉,总觉得他的目光柔和了许多,连带着他原先棱角分明的脸庞轮廓也变得细腻了。
我傻笑:“你看我干嘛……”
他并不急着回答我,只是伸出手,轻轻抚在我额头上,略显粗糙的拇指指腹摩挲着着我的额角:“你这里有道疤,怎么来的?”
“很久以前留下的……好像是撞到桌角了吧,有个人推了我一把……”我没有拒绝他的手,兀自回想着,“我忘记是谁了。”
“我知道是谁……”他笑了。
我不以为然地笑道,“谁啊?”
“姐姐,来,坐我前面听我唱歌。”路德也有点醉,孩子气地嚷嚷,抱了把吉他坐在沙发上,我应了一声“等一下”,然后等待风间的回答。
“你先去吧,等他结束,回来我告诉你。”他的语气像是在哄小孩,微醺的样子,眼神迷蒙而温柔。有的人喝醉了会和平时不一样,或许风间就是。我出奇地乖巧,答应着跑去帮路德拿话筒,他一抱吉他我就知道他想唱什么,这是他在KTV的必唱曲目,坂本龙一的《Forbidden Colours》。
“虽然说没有钢琴,但是吉他效果也不错就是了。”他一边解释一边调了调弦,拨了几个音,满意地点点头,吉他音挑出空离淡漠的前奏,缓慢地由轻渺至浓重,薄唇微启,少年人清澈而略带鼻音的嗓子伴着挑惹尘世的空灵伴奏,他闭上眼睛,不再看任何人:“The wounds on your hands never seem to heal。 I thought all I needed was to believe。”
两句呢喃一般,模糊了音节的歌词从他唇角逸出,我看不到他眼中的情绪。
他唱这首歌永远都是闭着眼睛,不看任何人,也不让任何人看他的眼睛,像是这首歌曲会让他的眼睛泄露自己的秘密。
“Here am I; a lifetime away from you.The blood of Christ; or the beat of my heart.”微虚而轻颤的音;他以朝圣者般的信仰与膜拜吐露心声。
“My love wears forbidden colours.”
“My life believes.”
林颐默默地低叹,隔着玻璃杯中金色的酒液看我:“爱溺于禁色。”
“这首歌是《Merry Christmas Mr。 Lawrence》中的主题曲,话说回来,Lawrence……呵,那不就是路德的姓氏么。”我低笑着,“我的爱披上一层禁色……难不成这小崽子也和电影中的主角一样是Gay?”
“这可有点儿刻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