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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那个祖宗还没有死,把家产分拆给儿子们的时候,为了怕他的子孙日后把分得的一点田产变卖了弄得没有饭吃,就从田产中挖出一部分不分,作为公田,永不变卖。
一面有了他死后的祭费,一面呢,他的穷困的子孙便得了周济了,这叫做“留出后路”。他的子孙也很赞成这种办法,因为这就是为自己留出后路。
凡那祖宗生前没有立起会的,祖宗死后,子孙们只要稍为富裕也必定为他立会,出名叫做祀祖,其实是为了自己。所以轮流收租名则是轮流替祖宗收租,实则是轮流替自己收租。
在这个意义之下,那些贫苦子孙往往闹着要分公田,同时富裕部分的子孙却反对分公田,成为一种氏族内部的阶级斗争。那些穷苦人闹着要分公田也不是要分了田去耕种,他们是要分了田去变卖,得钱还高利债或买明天的早饭米。在这种情形上面,看得出贫农群众因为他们苦得没有米煮,便把什么“祭扫”呀、“慎终追远”呀等等封建思想逐渐地不要了,他们的生活迫着他们要不了这些宝贝了。
总计祖宗方面的土地,占全部土地的百分之二十四,占全部公田的百分之六十。
B。神道地主
神道地主即神、坛、社、庙、寺、观六种。“神”是指的各种各色的神,许多都有会,如赵公会、观音会、关爷会、大神会、真君会、婆太会、赖爷会、公王会、伯公会、文昌会等等,都是没有庙的。还有一种醮会,祈神之用,也属这一类。在上述的各种神内有一部分是立了“坛”的。坛是立起一块石头,有的几块石头垒成一个小屋,那里面藏着好灵验的神呀,因此叫做坛。
不论神、坛,凡有会都有公田,出钱弄这种神会的通通是富农地主。神会的产业百分之九十五是田地,百分之五是谷子和钱。这种田、谷、钱,叫做“会底”。
目的:一是为神,因为神能保佑他们人畜清泰,财丁兴旺;
二是吃东西,神诞那一天吃一顿,过年过节还有肉分,但要斗了份子的才有吃有分。斗过份子后来穷了的,有顶退份子的办法,譬如每份是五块钱会底,人家就出五块钱给他“顶”了去,他就算是“退”出了会。“社”是与“神坛”有别的一种“社坛”,每个村子有一个,即使那个村子只有三家人,也有个社坛。为什么要社坛?
保佑禾苗没有虫子食、牛猪六畜不至于遭瘟,保佑人们得到康健。每个社都有会,二月起,十月止,每月都开会,会期普通是初二,有些地方是十六。开会那天,同社的人每家来一个,不分贫富,一概有份,杀猪买酒,大吃一顿。吃过之后,开堂议事,作陂开圳呀,禁六畜伤害禾苗呀,禁胡乱砍伐山林竹木呀,条规不一,议论纷纷,也没有什么主席,也不要什么记录。虽然乱讲一顿,却有一种自然的秩序。
就是当那所谓“老前辈”或所谓“更懂事的”讲得“更公道”的时候,大家都说他的话“讲得好”,就是这样子成了决议。这种社是群众的,虽然也信神,却与地主富农的神坛完全两样。这种社的会议是农民作主,不是豪绅作主,也不完全是富农作主,是大家来而“更公道”的人的话为大家所信仰,这个人就作了无形的主席。社坛有公堂的最少,大多数是每月初二开会(要敬神)时候大家斗钱,每人每次二毛、三毛至四毛,不来吃的不出。
再讲到“庙”。庙是有屋子,而屋子里面有菩萨的。庙有个庙祝,土名叫做“庙老”,是个老头子,服侍菩萨,招扶香灯。庙多少有庙田,也有无田的庙。有庙田的,庙老吃庙田的租,无庙田的,庙老伙食从群众中捐钱谷。庙有城隍庙、关帝庙、
三官庙、三圣宫、赖老庙、龙王庙、关岳庙、杨公庙、东岳庙、江东庙等等。
庙的性质,是所谓“有功德于民则祀之”的意思。神坛是地主需要的,社坛是农民需要的,庙是地主、农民共同需要的。庙的田产很少,租入不够香纸费及庙老用,所以不是严重剥削所在。“寺”则完全不同,它是和尚的巢穴,是剥削厉害的地方。
寺产都是大地主“施”出的,施了田的大地主,叫做“施主”。大地主为什么施田地给和尚呢?因为佛教是大地主阶级利用的宗教,大地主为了“修子修孙修自己”,所以施田给和尚。五福庵、回龙寺、正觉寺、观音阁、东笔山、大悲阁、鹅湖庵、西竹山、天台山、狮子岩、三角岽、角公岩、法华庵、西华山、南阳山、梵慧寺、甘露寺、九龙山,都是城区附近的和尚寺。道士斋公的叫做“观”,则有云盖岽、大山里、川塘坑等等。观的田产的来源和剥削的状况,与寺无二样。
总计神道方面(神、坛、社、庙、寺、观)的土地,占全部土地的百分之八,占全部公田的百分之二十。
C。政治地主
又分二类,一是考棚、宾兴、孔庙、学租一类属于教育性质的,一是桥会、路会、粮会一类属于社会公益性质的。
县城的考棚田收得六百五十石租,经手的豪绅“吃油饼”吃去一百八十石,交出四百七十石与考棚。考棚田的来历是前清时候修建考棚,大地主捐了许多谷子,建筑余款,置买田地,作为考棚年修经费。起个“尚义祠”,把那捐款大地主的姓名写在木主上,捐多的主高,捐少的主矮。
宾兴田的来历也是地主捐起的,田散在全县各堡,多数仍由原主管理,年交收获之五成与县城宾兴祠。
宾兴祠在各堡设有分局掌管田产。田产的用途是作为乡试、会试的路费及中了举人、进士的奖赏(主要还是作为乡试路费和乡试奖赏),奖赏的别名叫做“花红”。县宾兴祠年可收千五六百石谷租。
乡试(省考)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举行。每届寻乌试考的一百多人,每人路费二十四元,中了举的有花红百多元。
宾兴祠内有百几十块木主,写的都是出捐的豪绅们的名字。科举废后,凡在赣州第二师范毕业的,每人发参观费三十元,使他们好往江浙一带参观。此外,往外国留学的也曾津贴过一回,一个留学日本的给了三百六十元。县城办简易师范及高等小学,即是用的宾兴祠的经费。
建筑学宫也是地主捐钱,因此也如尚义祠、宾兴祠一样,起了一个“好义祠”,纪念那般捐主。后头祀孔经费又捐了千多元,是款子不是田地。
学租是各姓地主捐集,为奖励本姓考功名的子弟的,姓姓都有。如篁乡古姓有学租一百石,车头邝姓有二百多石,至少的也有几十石。此外城区有“薪水会”,各区也有。各区普遍地有“文会”,性质同是奖励取功名,但系一种地方形式,由几姓或一区集合起来的。还有篁乡古姓某地主(古柏的祖父)捐出一百石租起个“尊育堂”,却是奖励全县读书人的,算是一个特别形式。
总计教育方面的土地,占全部土地的百分之四,占全部公田的百分之十。
至于公益性质的桥会、路会、粮会的土地,数亦不少。不但大桥、长桥有会,村落小桥也往往有会。有会就有田,都是地主、商人捐起的,目的是修理桥梁。起始钱少,逐年放债堆积起来成了大数,置买田地。每年十二月算数、敬桥神,名之曰“做桥会”,捐主都来吃一餐,吃了之后还分猪肉,所以桥会实在是个剥削机关。桥会大的有八千元,田产每年收租五百石,那就是留车的浮桥。小的有二三石租的,乃是很小的小桥。
路会不多,会田也少,全县不过十大几个(十五个以上叫十大几个)路会,每个路会不过收七八石谷。为什么桥会发达路会零落呢?因为路烂了修补易,不修补也不至于完全不能走人,桥则不然。
粮会也少,全县不过几个,如篁乡的严姓,大田的梅姓,车头的邝姓,吉潭圳下的刘姓,各有一个,各有些田地。多的如车头邝姓粮会有五百石租的田,原是“军田”,现充粮会。粮会的作用是代替一族人完粮,抵制政府向族内各家迫粮。各方敲榨,各人不利,故斗钱成立粮会,或由各小公出钱斗成。有了粮会,法警只找粮会一处,免得各家受害。没有粮会呢?法警来了,脚钱多过粮钱,逾限不完要算利息,利又非常之重,因此起个粮会。粮会起始钱也不多,也是逐年放利积起来的。
总计公益方面的土地,占全部土地的百分之四,占全部公田的百分之十。
(四)个人地主
A。大地主
以上说了公共地主部分的土地,再说个人地主部分的土地。个人地主土地在全部土地中占百分之三十,比公共地主土地要少。个人地主土地中又以小地主(收租不满二百石的)土地占大多数,中地主(收租二百石以上但不满五百石的)土地次之,大地主(收租五百石以上的)土地最少。
全县共有八个头等大地主,如城区的刘土垣,篁乡区的罗含章,南八区的谢杰、邝文荣,双桥区的梅洪馨,兼三区的潘明征(绰号“屎缸伯公”),澄江区的林朝官、王菊圆,收租都在于石以上。其中最大的算“屎缸伯公”,他是兼三区的项山堡人,连田地、房屋、山林、牲畜及他在吉潭圩上开的药店、杂货店,共计价值三十万元,田地收租一万石左右。他是全县豪绅的领袖。民国初年他的第三个儿子潘梦春(是个文理不通的脚色,没有考过科举,也没有进过学堂)做过县财政课长(国家财政)。民国六七年他的大儿子潘奕仁(是个秀才,粗通文理)做过三年县财政局长(地方财政,管理考棚、宾兴、牛捐、赌捐、护商捐等款)。民国十三四年潘梦春又做全县保卫团总公所长,统辖七区保卫团,全县实权都在他手里。他在总保卫团任内为了要钱用,同时北洋军阀邓如琢'27部队到县要军饷,发了许多纸票,使用了几个月,被一个中地主叫赖翱虚的在省城一状告了他,才停止了。民国十五年国民党势力来,他就失势,但他立即和原来带资产阶级色彩的、这时已经和地主妥协了的新寻派结合,当上了国民党县党部委员。今年三月豪绅们把县长胡泽凡推倒,他就上台做县长,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