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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数小时前己关闭了主要动力,以余速飞向那凶险的小矮星。以往它和我们的太阳并无二样,可惜它却将能使它活命数百万年的能量,一口气在数小时内耗散掉了。我们所见的,只是个吝啬每一分能量的小星,像要补偿那白白虚耗了的光芒。
在这个景况下找到行星,几乎是妄想。即使过去曾有行星,也在爆炸时化为蒸汽和碎片与星云的气体混为一体了。不过,我们还是作了一趟自动搜索(这是飞越从来未探测过的恒星时必定要做的程序).竟然发现了一个孤单的行星。它的轨迹,离星云中心的矮星很远很远。它的处境,正像太阳系的冥王星。这个行星,徘徊在星际间永恒黑夜的边沿,从未尝过生机带来的温馨。但正是遥远的距离,使它幸免于像其同伴被气化的厄运。
行星经被烧炙过的表面,只有烧焦的岩石,曾经包裹着它的固态气圈也被烧掉了。我们登陆这行星,发现了石窟。
石窟的建造者,尽了一切努力,确保它会让后来者发现。石窟人口处的石标,只剩下一摊凝固的熔岩,但从远距离侦察图片中,我们己相当肯定它是智慧的标志。稍后我们又侦察到广泛分布在行星各处的放射性辐射,石窟外的石标可以毁掉,但辐射纹印是抹不掉的,还会不停向周围发出讯号。我们的太空船,像箭一般射向这个大标靶的红心。
石标原本应有一里高,现今却像一支正熔化的蜡烛。我们以天文学家的身份而来,现在却要兼任考古学家。不过我们都将原来的目标抛诸脑后,我们明白,他们选这个偏远的行星,建立这个庞大的标记,只有一个作用:一个文明的族类,自知难逃劫数,希望名垂千古。
我们得花上几个世代,才能完全消化石窟内的珍藏。他们的太阳,爆发前必定早有预兆,故此他们有充分的时间准备,可以将他们想留传后世的精华,都带到这个世界来藏好,期待日后给其他族类发掘出来,而不被遗忘。换了我们,会有这样的干劲吗?或者是被困在愁苦中,懒得理会那活不到也触摸不到的将来?
为什么不给他们多点时间啊!他们己能往返行星之间,却远未能跨越星际空间。一百光年之外,才有另一个人阳系。即使他们掌握了超空间推进器的秘密,顶多也只能营救百万条性命。也许,这样的结局,对大多数人来讲,更易于接受一些。
从他们留下的雕塑,可见他们与人类极其相似,但即使不是这样,我们仍会为他们的命运而悲哀。他们留下上千件视像纪录,连同放映的机器,还有细致的图解,我们毫不费力地就明白了他们的语言。我们仔细看过这些记录,这是首次有一个比我们更为进步的文明,重现在我们眼前。或许他们只将最好的一面留给我们看,但也难怪他们,反正他们优美的城市,绝不比地球逊色。我们看着他们工作、玩乐,听着他们悠扬的语言,特别有一个画面还历历在目:一群孩子在蓝沙的海滩上嬉戏,水边排着缕缕垂杨似的植物,一只只身躯庞大的动物在浅水处走动,人们也懒得理会。
夕阳西下,他们太阳的余晖,仍照暖大地。有谁知道,这太阳快将变成夺命判官,定这族类的死罪?
想必是我们久尝孤独,思乡心切,才会深受感动。我们当中,很多人到过其它星球,探索过其它文明的遗迹,却从未有像今天这般深的感触。一个族类的败亡,犹如地球上的兴衰。让一个盛放璀璨的文明,给一把大火烧掉……这怎能说成是上帝仁慈的表现呢?
我的队员曾这样问过,我也曾尽力答复。罗若拉神父,你或许更有把握,但神灵对我全无启示。他们不是一群邪恶的人,我也不知道他们崇拜怎样的神。我回望数十世纪前的他们,看着他们用最后的努力,将所珍爱的保存下来,也看着它们在现今坍缩了的太阳照耀下出土。他们配作我们的良师——为什么要毁灭他们啊!
这个问题,在回到地球后同僚们将会怎样回答,我早已料到。他们会这样说:宇宙万事万物没有目的,宇宙也不是什么宏图,既然银河系内每年都有上百颗恒星爆炸,此刻在太空深处,必有文明被毁灭。这个族类曾否作恶,与其面对的厄运毫不相干:宇宙没有神,没有天理,是故亦无天谴。
我们在凤凰星云所见的一切,都不能证明什么。坚持上述论据的人,只是感情用事,而不是据理立论。神不须向人交待他的行事方式,他能造宇宙;也能毁灭宇宙。如果神的行事得由我们管着,那只是人的高傲自大、目空一切,严重一点说,甚至是在亵读神。
对在凤凰星云所见的一切,对这整个星球的文明被大火化为灰烬的遭遇,我本来可以装作视而不见,只需要心肠再硬一点就行。但凡事都有极限,人的信仰亦然。我望着面前一堆计算结果,只觉我坚贞不移的信念,像遇上地震般不可抗拒地动摇了。
我们抵达星云前,无法知道那颗星的爆炸年份。现在我们掌握了天体物理探测的数据,和那硕果仅存的行星上岩石的化验结果,使我能准确计算出星球爆炸的时刻。我知道这个宇宙轰天雷的闪光到达地球的年份,我算出在载着我们飞奔回家的太空船后面迅速退却的超新星残核,当年在地球的天空中闪烁着多么耀眼的光芒。我仿佛见到那颗星,像个远方的灯塔般闪着光辉,在东方的拂晓中,引领旭日登场。
千古谜团终于解破,不容我们怀疑。但……神啊!宇宙间有亿万恒星,为什么你偏选上这颗?你用大火断送了整个世界的人,就只是为了照亮伯利恒的早晨?
《星辰之父》作者:弗·波尔
一
诺曼·马钱德坐在舞厅小舞台的一边,有人已在那儿给他准备了皮垫子。外面,舞厅里聚集着1500人正等待着向他表示敬意。
马钱德对舞厅记忆犹新,他曾一度是这里的主人。40年了,……不,不是40年,也不是50年,那是60年前的事。60多年前,他曾和乔伊斯在舞厅内翩翩起舞。那时,这个宾馆是地球上式样最新的,建造这个宾馆的正是他的父亲。舞会是为庆祝马钱德同乔伊斯喜结良缘而举行的。眼前这些人自然对此一无所知,但马钱德仍记忆犹新……啊,乔伊斯,我最亲爱的人儿!可在很久以前,她就去世了。
外面人声喧哗,透过帘幕向外望去,他看见前方桌边已坐满了人。美利坚合众国的副总统正跟爱达荷州州长握手言欢,这会儿那架势就好像他们并非异党对头。林福克斯也从研究院赶来,他正彬彬有礼地服侍一只黑猩猩坐进椅子。在这张椅子旁边的位置上安放了话筒,这可能是为马钱德准备的。面对黑猩猩,林福克斯似乎流露出一丝不安。勿庸置疑,黑猩猩已经死去,这个大猿的身体虽为人类所用,但人类的智慧并无法更改它的四肢。
接着,丹·弗勒里出现了。当他踏上舞厅台阶的时候,其他参加宴会的1500人都已落座。
弗勒里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健康,马钱德这么想——但没有一点儿幸灾乐祸的意思——弗勒里比他年轻15岁;而且,马钱德并不嫉妒。对于为他拿坐垫的年轻侍者,他也无妒意,尽管对方年纪至多20岁,而且壮得像是足球后卫。人生一世足矣,特别是在你实现了自己竭尽全力使之开花结果的事业之后,或者基本完成之时。
当然了,梦想花去了他父亲为他留下的一切。不过,除此之外,要金钱还有何用?
“该进去了,先生。让我来帮您吧!”讲话的是年轻强壮、骨骼坚实、肌肉饱满得几欲从衣服中爆裂的侍者。工作人员对他毕恭毕敬,就好像他仍然拥有这个地方一样。马钱德想道,很可能就是由于这个原因委员会才选中这样的地方,尽管这家宾馆已经年代久远,落后过时。不过,有一段时间——
他振作了一下精神:“对不起,年轻人,我——这会儿有点心不在焉。谢谢你。”
他缓缓地站立起来,一边在心里嘀咕时间走得太慢。当侍者将他扶上舞台时,全场掌声雷动,声波的冲击致使他助听器上的自动音量控制仪也承受不住。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他没有听到丹·弗勒里开始讲的话——自然都是赞誉之辞。他小心翼翼弓身坐进椅中。当掌声停息之后,他才开始听到讲话声。
丹·弗勒里个子依然高高大大,腰似粗桶,眉毛又浓又粗,头发又长又密。从一开始,他就支持马钱德的疯狂计划,要把人类送入太空。“人类最为伟大的梦想!”他大叫着说,“征服星球!而这位就是教导我们如何使梦想成真的人物——诺曼·马钱德!”
掌声雷动,马钱德点头致谢。
助听器又一次救了他的耳朵,并且使他听不到下边的几句话:
“……既然我们已踏上成功的门槛,”弗勒里声若洪钟,“我们在此聚会适得其时……增进友谊,表达伟大的希望。将我们自身贡献给为实现希望的奋斗之中……并且对第一位向我们显示何为梦想的人表达我们的敬仰之意和爱戴之情!”
自动音量控制器传出丹·弗勒里慷慨激昂的演讲,马钱德一边听一边露出微笑。观望着雾海一般的人的面孔,他觉得弗勒里如此讲话简直是残酷的。真到了成功的门槛吗?人们能在这门槛上有耐心有恒心等多少个年头呢?——而大门依旧对我们关闭着。当然了,他流露出奇怪的念头,人们有必要仔细算计一下,不然的话,如果庆贺宴会不早点儿举行,嘉宾很快会变成僵尸的。不过……他心里隐隐作痛,半带困惑回头看看弗勒里。他的语调里隐含着什么。会是——可能会是——
可能不会出现什么,他坚定地告诫自己。没有消息,没有突破,也没有报告来自哪个宇宙飞船,最终的梦想也并未实现。他可能会第一个得知的。不论出了什么事,他们都不可能不将那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