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丁兆雄忍不住道:“你是谁?”
“罗飞。”
罗飞?以前在江湖上从朱听过这个名字,但从昨天黄昏开始,“罗飞”这个名字,已逐渐在江湖传开了。
因为昨天黄昏时,罗飞击败了五英山庄的老四燕如英。
而且,胭脂院的梅婆子也死在他的剑下。
罗飞更在胭脂院里,杀死了十几个妓女。
无论是谁,能在一夫之内做出这三件事,他的名字一定会十分响亮。
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换旧人,今天,谁也不敢再小看罗飞,虽然在昨天以前,他还是个藉藉无名的小子。
路云飞喝酒远较了兆雄少得多,他的头脑也较了兆雄清醒得多,他问罗飞道:“你是来喝酒的?还是找我或丁兆雄的?”
罗飞道:“我从不喝酒。”
丁兆雄笑了起来,打量了罗飞一眼道:“小孩子当然不该喝酒,你今天大概十七八岁左右吧?”
罗飞声音冰冷如前,道:“十年前大概是的。”
路云飞道:“你来这里找我和丁兆雄有事么?”
“当然有事。”
“请说!”
“我来给你们一个期限!”
“一个期限?”
“一点不错”
“我不懂你的意思。”
罗飞冷冷地道:“我给你们半天的期限,限你们在黄昏之前,离开这里最少五百里之外去。”
丁兆雄差点没把嘴里的酒喷出来。
路云飞却仍然保持着微笑,似乎一点也不生气,只淡淡地说:“五百里,未免太远了吧?”
罗飞冷笑道:“你若肯离开这里,三百里也大概已经差不多了。”
路云飞转头向了兆雄道:“他要我们挟起尾巴滚到几百里外,你肯不肯?”
丁兆雄道:“你呢?肯吗?”
路云飞忽然捧起一坛原封未动的千日醉,拍开泥封狂喝了几口,然后大笑道:“这儿的酒既香且多,我怎么舍得离开这儿?就算三五百里之外有几百箱珠宝堆放着,我也不愿意离开此地。”
罗飞缓步走进了小小酒馆,轻咳了两声,冷冷地道:“既然如此,你们将永远不会离开小小酒馆。”
路云飞道:“难道你打算在这酒馆里挖个坑,将我们埋在底下?”
罗飞道:“你说的不错。”
路云飞突然亮剑出鞘。
“这是我的剑,杀人之剑。”他把剑扬了一扬。
罗飞看了一眼,赞道:“好剑!”
路云飞脸上的笑容已经消失,目光锋锐犹更在剑锋之上,道:“罗朋友,你开的玩笑,应该适可而止了。”
“路朋友,我从不和正在喝酒的人开玩笑。”
“你一定要试试我的剑?”
“别人怕你‘金牌杀手’,但我例外。”
“好!”
路云飞忽然大笑起来。
罗飞却在他大笑声中,拔剑向他刺去。
好一招直捣黄龙,直刺向路云飞的眉心,路云飞立刻将手中的一坛千日醉向罗飞的剑锋上迎去。
一声巨响,酒坛被罗飞的剑锋震裂,裂片和酒,洒满了一地。
但路云飞的衣衫,却仍完整洁净,连一清酒也未沾到,因为酒坛被震爆的时候,他已如一只飞鸟般从窗口掠了出去。
罗飞大喝一声,挺剑直追,紧逼路云飞。
在眨眼之间,罗飞又再刺出了十一剑,这十一剑刺出之后,丁兆雄的脸色不由变了变,酒也醒了大半。
丁兆雄原以为,自己可以收拾得了罗飞的。
等到罗飞施展出真才实学之后,丁兆雄这才发现,这个毫不起眼的黑衣青年的武功造诣犹在自己之上。
如果这十一剑是向了兆雄刺发的话,他纵不立即落败,也必处于下风。
他虽喝了不少酒,但他并未醉,而且比许多没有喝酒的人还更清醒。他甚至替路云飞担心起来……
路云飞会过不少用剑的好手。
剑,一直是在武林中最普通的兵刃,但真正懂得怎么用剑的人,似乎却少得有如凤毛鳞角。
但罗飞太懂得用剑了!
他的心神,他的勇气,他的所有一切,甚至思想和生命,都已完全交付在他手中的一柄剑上了。
只有真正能够人剑合一的人,才算是个懂得怎么用剑的高手。
在出剑的时候,剑就是人,人也是剑,人与剑是没有界限之分的。
这正是“剑在人在,剑毁人亡”的时刻,这种时刻,也就是人与剑完全发挥到最大潜力的时候。
这种人剑合一的剑法,也是天下间最可怕的剑法,天下间懂得如此用剑,能够如此用剑的人,绝不会多。
能够抗拒这种剑法的人,也就更少了。
幸好路云飞就是其中一个,他使的是断流剑法。
罗飞连刺十一剑,剑势也连变十一次。
每一剑的去势,都从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方位刺去,每一着的变化,都是妙到毫,如非亲眼在旁目睹,你根本无法想像。
但路云飞的身法,也随着罗飞的剑连变十一次。
他整个人都飘飘地具在剑锋前不足三寸的地方,看来竟像是被罗飞的剑,凌空挑飞起来似的。
此时此刻,路云飞不敢立刻挥剑还击。
因为罗飞的剑,实在太快太急了、如果他稍一松弛闪避,那比闪电还快的剑锋,立刻就将他刺成一个黄蜂窝。
罗飞身形闪动,每刺出一剑,眉心便皱了皱,他不相信路云飞竟能在这十一剑之下,丝毫无损。
但十一剑发完之后,不得不相信了。
然后,罗飞第十一剑之后,仍有第十二剑。
那是石破天惊的一击。
也是罗飞最感到骄傲的一剑。
连路云飞都已被这一剑逼得无路可逃,无处可闪,如果他还不挥剑反击,他一定会死在罗飞这一剑之下。
但如果路云飞出手反击,后果也一定极其惨烈。
不是路云飞死,就是罗飞亡。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更大的可能性,就是两个一齐死。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紧张关头,小小酒馆大门外,突然悄无声息的出现了四个人。
其中三个,赫然竟是公子堡七公子里的五公子陆义雄、六公子黄信雄,和七公子石盖雄。
另外一个人,就是已经背叛了雷万英十几年的雷季霖。
雷季霖的武功虽然不及雷万英,但也是一流高手。
雷季霖奉了曲君武之命,要请罗飞去公子堡,因为,罗飞已经被曲君武认为是公子堡的朋友了。
曲君武请朋友回公子堡,当然是邀请活的朋友,如果罗飞死在路云飞剑下的话,雷季霖便无法向曲君武交代了。
所以,他绝不容许罗飞在这时候和路云飞拼命。
就在罗飞即将与路云飞硬拼的前一刹那,雷季霖突然解下了腰间一块碧绿的玉石,抖腕向两人中间激射过去。
雷季霖的腕力,竟然凌厉强劲无比。
坐在店里的丁兆雄见了,也不禁惊然动容。
“当!”
几乎在同一时间内,罗飞的剑和路云飞的剑,都砍在那块碧玉上。
世上没有任何玉石,能够抵挡得住这两剑,这块碧玉当然也不例外,立刻一分为七八块,向四下激飞开去。
罗飞与路云飞同时住手。
雷季霖却已一声朗笑,打了个哈哈,走了过来抱拳道:“两位果然英雄出少年,雷某佩服卜佩服!”
罗飞道:“你就是雷季霖?”
“正是”
“听说你想杀雷万英?”
“不错。”
“为什么?”
“雷万英专横霸道,逼压同姓宗亲兄弟,作威作福,就算我要杀他,也不是一件很不对的事。”
“胡说!”
“难道你认为雷万英不该杀?”
雷季霖不由一怔,沉吟了一会道:“如果比你先杀雷万英的人,是公子堡堡主的话,你也要杀曲堡主?”
“曲君武算什么东西?我若敢杀雷万英,早就杀了。”
“好狂妄的少年。”
罗飞冷冷地道:“你回去告诉曲君武,雷万英绝对活不过今年腊月,但你也最好告诉他,别去碰雷万英。”
雷季霖一怔,正要说话。
只见罗飞眼中流露出一种怨毒无比的光芒。冰冷地道:“因为我要亲手将他的肉一块一块地割下。”
雷季霖一凛,他忽然发觉,眼前这个黑衣青年,果然是一个值得令人感到害怕的复仇者。
现在他唯一感到庆幸的,就是自己不是雷万英。
如果雷万英知道世上有一个罗飞这样的人,对他恨之人骨,欲食其肉,喝其血取其心的复仇者的话,他一定会连睡觉都心惊肉跳。
可是,雷季霖并不知道罗飞为什么这样痛恨雷万英?
罗飞和雷万英之间,究竟有什么深仇大恨?
雷季霖找罗飞,是要请他回去公子堡见曲君武,结果,罗飞并没有让这位雷大老板失望,罗飞答应了。
小小酒馆门外不远处,早就有一辆华丽的马车在恭候着他,雷季霖恭谨礼貌地请罗飞上了马车。
罗飞道:“你为什么不上来?”
雷季霖露出一个神态暧昧的笑容,低声说道:“如果雷某也上车,未免太没趣了,我还是骑马随后好一点。”
“你这是什么意思?”
“上了车就知道了!”
罗飞不再追问下去,掀开车厢的扇门,车厢里竟然有个很骚媚,很美丽动人的姑娘本里面。
这种姑娘,任何男人见了都会心动,身魂飘荡的。
罗飞明白了,为什么雷季霖有舒服的马车不坐,宁愿骑马随在后面的原因了。
车厢虽然不大,但已堆放着三件最诱人的东西,这是不但有个美丽妩媚,风情万种的姑娘,同时还有一箱珠宝和几坛美酒。
这一箱珠宝的价值,已足够买十幢房子,千亩良田,做为富甲一方的大富翁。
还有那几坛美酒.其中有一坛已经开泥封,就香四溢,小小酒馆的千日醉若和这种酒一比,简直比醋还不如。
可惜罗飞并不喜欢喝酒。
他不但不喜欢喝酒,连珠宝也毫无兴趣。
还有那个女人呢?
罗飞会对她怎么样?
小小酒馆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