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贱到份了+3番外 作者:迷途君(晋江vip2013.10.11正文完结)-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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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咦?”
  何汝穆一翻身,背对着她,不再说话。
  于薇眼也不眨地看着何汝穆的后背。
  这是……在闹别扭?百年难见啊?
  “喂,初吻很糟糕?”
  何汝穆冷漠地说:“很糟糕,所以我把她踢出去了,让她去酒店最差的房间睡觉。”
  于薇:“!”
  片刻后,于薇的爆笑声响彻云霄,“啊哈哈哈哈哈那次居然是你初吻?!啊哈哈哈哈哈你初吻居然在三十一岁!啊哈哈哈哈哈!”
  而何汝穆的心声是……初吻就被强了真是糟糕透顶了没掐死她就算我宅心仁厚了不过幸好没把她掐死……【我这才不是剧透呢啊喂!】
  最近心情不错,挺风和日丽的,于是下午没事儿,我就各种抽风。现在得来了一个新称呼,神经病精神病大精神病小精神病胖精神病瘦精神病高精神病矮精神病疯子神经病狂暴神经病无聊神经病魂淡神经病漂亮精神病暴丑精神病神经病精神病话说能看完这些字儿的亲们你们一定很无聊……(^o^)/~
  


☆、心虚

  何汝穆给那个矫情女人买的是一套骨瓷茶杯,这令于薇唏嘘不已,送女人礼物也太没有诚意和质量了,自己就是搞古董的,还送人这个?再说也没有浪漫意义吧?
  感情看似不深。
  于薇心情尚且愉悦。
  然而,当何汝穆又给那女人挑了一件新品上市的某牌连衣裙时,于薇被梗了一下。
  因为何汝穆相当自然地和导购小姐报了那女人的身高体重以及三围,“一七二,九十五斤,88,63,85。”
  于薇听着就有点儿嫉妒心泛滥了,身材居然这么好,他记得居然也这么清楚。
  无论女人对男人是否存在爱慕感情,当看到这么一位优秀的男人,平日里淡漠刻薄,却在为女朋友选衣服时体贴入微,总会不由自主地嫉妒一番。
  于薇权当自己这是女人的天性通病。
  最后,当何汝穆给那女人又挑了对儿翡翠耳钉的时候,于薇莫名其妙的非常堵得慌。商场里中央空调的冷气开得足够大,于薇却想大口喘气,偏觉这里的空气沉闷得很,压人心脏,透不得气。
  尤其这三样东西,被何汝穆相当娴熟地全部交到她手上让她提着的时候,于薇连人情世故间适时的调侃都不愿开口了。
  何汝穆自然也注意到了于薇的脸色不太好,尚且还算漂亮的脸,往时里的光彩有些淡,垂眼看着反光地面,似乎有些心不在焉。
  “怎么了?”何汝穆皱眉问她,说着探手过来要碰她脑门。
  “大概有点中暑了,”于薇不慌不忙地向后退了半步,一本正经地问,“何先生还有什么需要买的?”
  何汝穆淡定收回手,神色自若,“嗯,给你也买点东西吧。”
  于薇心里不由得一喜,买什么?刚刚那件Armani褶皱长半裙她在杂志上就看中过,几何线条的飘逸裙摆和绕颈的上衣,脖上搭配一条蓝绿碧玺项链,再戴一款偏黄质的墨镜,当真好看。
  于薇金牛座,物质至上,吃穿住行都要求品质上好,自卡冻结后,不过几天,却似乎已经很久没有买过东西了,当下便心动得不行。
  侧目看着橱窗里那件长半裙时,眼睛里已经泛出了狼性绿光。
  何汝穆却突然一手揽住了她的腰际,轻轻往身前带了几寸,自然地将她的身体转到另一方向,“别想了,我的意思是去药店,给你买降暑药。”
  于薇:“……”
  欲哭无泪的于薇,耳畔缓缓响起一首相当应景的歌,是我想太多……
  按着何汝穆的手,还是不死心地回头最后看了眼那件飘逸地长半裙。
  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找到五花瓶,之后立刻拍卖,把这件买了。
  靠男人的女人,她这么有志气的人,才不会羡慕。
  但等再收回视线时,于薇清晰地感觉到放在她腰上的手的形状与力度,手掌宽厚,力度不轻不重,以及她靠着的那个胸膛,散发着某种让女人易脸红心跳的淡雅香味儿,甚至他鼻息呼出的气息,若有似无地很有节奏。
  脸不由得一红,不自在地咳了一声。
  何汝穆垂头问她,“怎么?发烧了?脸很红。”
  “……天,太热了。”
  何汝穆没再说话,脚上的步快了几分。
  于薇的注意力再次全部都被吸引到和他这么近的距离上。
  上次在古玩市场时,也被他搂过腰,当时就没太大感觉,现在,现在怎么就心跳地这么快了?
  于薇心虚地不停轻咳,心里已经急得要哭了,不要挨我这么近啊好不好……
  心都快跳出嗓子眼了!
  慢着……不是真的被他迷住了吧?!
  他哪好啊!
  不过他好像哪都好,外表好气质佳有钱有貌还有性格不时地又会对女人绅士体贴……
  越想越心虚,话少想得却多的脑补帝再次重出江湖,迷上个有女朋友的男人什么的,很无耻吧?
  不行,不能迷他……
  好不容易到了商场里的药店,何汝穆眼看着于薇把药吃了之后,才将她放开。
  于薇被松开的瞬间,松了口大气,同时莫名地有种失望感。
  掩饰着自己的不自然,从小就不爱吃药的于薇,态度自然地说:“谢谢何先生。”
  “不客气,”何汝穆指间夹着药盒,轻巧利落地塞进她包里,“因为昨天书记夫人打电话拜托过我,你体质不好,容易中暑,药需要随身带……所以,希望你也不要给我添麻烦。”
  从天上掉落到深渊的失落,此时于薇深有体会,点头“嗯”了一声,似笑非笑地说:“那也希望何先生不会再让我陪您出来给女朋友选礼物了,您也知道我很容易中暑。”
  于薇自认她的话说得很棒,至少她对把自己伪装成拒人于千里之外的人的技能,把握得很好。
  可一抬头,何汝穆已经走出去很远了……
  爱爱
  回去后,于薇不想看见何汝穆,把东西放进他的总统套房里,就立刻借口说去放信。
  放信说他们明天中午要走吗?先放给谁听,自然是酒店人员,首选为前台小姐。
  但刚交谈了几句,就意外地看到陈德和一个女人正穿着便服往外走,行色匆匆,脚步凌乱。
  于薇不动声色地问前台小姐,“那个女的,我好像在哪里见过……”
  “啊,她啊,楼上的服务员,于小姐肯定见过。”
  “怪不得,那她旁边那位呢?”
  “旁边那位啊?她男朋友,是监控室的。”
  于薇颇感兴趣地把手肘支在前台上,偏头问她:“现在这工作时间,他们俩却不工作,这是要出……去?”佯装笑意颇深,一脸暧昧,意思说这俩人是要去开房?
  前台小姐被于薇逗笑了,语气更加随便了起来,“哪啊,他们俩刚辞职了。说来也怪,他们俩这次辞职,好像是突然兴起的,按理说即使他们的等级不高吧,这辞职肯定也是要提前报备的,但他们刚和经理说完,经理就同意了,这还是开天辟地头一遭呢。”
  “你说他们是刚刚辞职的?”于薇边思量着边笑着问,“俩人有后台还是有亲戚啊,够厉害的啊,说辞就辞。”
  “哪有什么后台啊,要有的话能一个保安一个清洁工?不过就是听说他们俩的下家是个拍卖行,估计是被人给挖走的,可能楼上哪位顾客觉着他们俩人好,信得过,就带走了。”
  于薇若有所思地点了头。
  这个时间突然辞职,非比寻常啊。
  之后于薇未再问陈德和他女朋友的事,再次说了遍明天就要走了,对他们的服务态度表示认可和赞扬的话。
  他们这酒店里工作的人员,想必第二天就会把她这席话传开了。
  夸奖嘛,人人都爱听,自然要一传十,十传百。
  “哪里,于小姐过奖了。顾客至上,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
  正说着呢,于薇身后突然一道特别惊喜的声音从远处及近飘了过来,“哟,这不是小薇薇吗?小薇薇,还记得我不!”
  被几番电话骚扰过,于薇自然听出来这声音是谁的,一脸黑线地转过身来。
  面前站着的是一身正装却风流非常的人,一改吊儿郎当地形象,向她绅士地伸出手。
  上一次在婚宴上,于薇并未注意到过林飞扬,说起来,这才是第一次见到他。
  目光在他身上转了一圈,倒是个帅气逼人的男人。
  手上拎着女式包,会帮女人提包,不是特别自大的人,至少比何汝穆强。
  掌心有茧,常握方向盘,常骑重型机车,或是常握球拍,无论哪一个,都不太像是能待得住的人。
  皮鞋一尘不染,指甲干净,脸上无痘印,脖子上有两颗黑痣,一有洁癖,二是他那张脸对他来说比什么都重要。
  “我们好像不认识吧?”于薇不想认识这位一脸骚包的贵公子林飞扬,转身要走。
  林飞扬赶紧抓住于薇,“别别别,别走啊!我是林飞扬!飞扬!小扬扬!你忘了咱俩那天半夜还发……”
  “闭嘴。”于薇面无表情地打断他。
  “想起我来啦?”林飞扬一脸得意地说:“看到我有没有很惊喜啊?你看,我听说你要给我拉黑之后就一直没找你,多听话。今天刚一有时间,就立马飞过来找你了,惊喜一下给我看看嘛。”
  于薇一根根掰开他手指:“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这有什么的,随便一打听呗。”林飞扬手被掰开,又抓了上去,一脸神秘地凑近于薇耳边说,“我还打听到你丢了东西呢,要不要我帮你找啊?”
  于薇蓦地盯住林飞扬的脸,“丢东西的事,除了何先生知道外,只有杨沫知道,我没报警就是为了封锁消息,你又是从哪打听来的?”
  林飞扬脸有瞬间的一僵,立即打哈哈,“天下没有不漏风的墙嘛,哈哈,来给你介绍个人。”
  “没兴趣。”
  “还没说是谁呢!啊,她进来了。”林飞扬一手抓着于薇的手腕不松手,冲刚进大门的高挑女人挥手,“在这!”一边对于薇扬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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