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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中兴-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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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云天称呼自己的部下为孩子的时候一点都不脸红。他骑上马,命令徐达的骑兵部队首先迅速向前开进,卷入战斗,一定要冲击红巾军的领导层,捉到胡思福后,不管三七二十一,当即处死。山地兵从山后悄无声息的靠近,潜入林子,而支援部队则开到战圈的外围,原地待命。

  第一步的作战命令下达,共和军立刻行动起来。朱云天随在骑兵部队的身后,由两百名的卫队保护着,紧跟上去观察战场的形势。在灰黄色的夕阳笼罩下,一万名骑兵部队用最快的速度绕过横涧山,冲向平原。

  若能够从半空中朝下看,会发现这根本不像是一支由人和马组成的部队,在扬起的烟尘下面,仿佛奔腾着一万只怒吼的狮子,正扑向前方奋力逃跑的猎物。他们势不可挡,直到将挡在身前的一切障碍粉碎。

  山坡下宽达两千多米的开阔地带,撒里不花率军跟红巾军已经杀红了眼,许多无辜的行人碰巧经过这里,也被两军的铁骑误杀。撒里不花没想到在安营扎寨埋锅造饭的时候会突然受到妖人的袭击。一支全部身着白衣的部队从坡上冲下来,离着还有一百多米的时候,对方砰砰砰发射起了一种奇怪的武器,本方的兵士像割麦子一样倒下。两名参军大将也没幸免,被碎片击中头部,软绵绵的从马上掉下去,又被受惊的战马踏碎了胸口。

  “怎么回事?是白莲教!”惊恐的喊声不断响起,因为有一年前白莲教大破札木胡的教训,蒙军内部形成了“恐白”的心理疾病,一看到穿白衣服的人就都打怵。

  太可怕了!尽管白衣妖人只有两千人不到的样子,可这先声夺人的气势瞬间便震憾住了蒙军的神经。加上官兵都脱去了盔甲,下马来扎营的扎营,烧饭的烧饭,兵器扔在一边,没有心理准备。面对敌人突然的冲杀,两军的前军碰撞在一起,短兵相接,蒙军在悴不及防的情况下,首先死伤了五百多人。

  撒里不花毕竟是元朝的高级将领,地方大员。经历了短暂的大脑短路,渐渐的,他回过神来,指挥部下聚拢部队,收拾兵器,拧成一个团,跟敌人誓死拼斗。他觉察到对手绝不是一般的敌人,战术素养极高,两千人组成了五六个不同的方队,对本方的薄弱地带进行轮番的冲击。每一次冲击,蒙军都有七八十人倒在血泊之中。

  在武器方面,蒙军也处于落后的局面,单纯的长枪和粗重的砍刀根本不足以伤及穿着特殊护甲的敌人。有时砍死一个敌人,竟然需要在其要害处连刺五六枪,枪尖才能刺透护甲。这时即便杀死了对手,自己也被敌人的同伴给干掉。

  战斗从下午开始打起,持续了两个时辰,撒里不花就已经承受不住巨大的伤亡。他有上百名忠心的军官保护着,在部队的最中心处,一时不用担心。但外围的人马不停的伤亡,恐怕这一万多人早晚会死得干干净净。而且,不时有砰砰的声响传来,还伴着火炮的轰鸣。对方每次动用这种武器,自己的许多官兵都吓得抱头鼠窜,扔掉刀枪和战马,连滚带爬钻向可以躲藏的地方,像是见到了天神下凡。

  “将军,我军人数众多,但居于地势的下方,在敌人的凶猛冲击之下,暂时处于劣势。将军应该让部队从现在的圆形队列自由散开,利用人数的优势,把对方包围起来,才能反败为胜!全歼敌人!”部下耳朵上中了一枪,这时跑过来,心有余悸的向他建议。

  “说的对,你替我下达命令!”撒里不花趴在马背上,六神无主的说。

  “对了,朱云天小贼的援兵还没来么?”他问另一名参军。

  参军向四周望了几眼,绝望的叫道:“将军,还没有,我们是不是受骗了?”

  “妈的,肯定是!我日他奶奶!”

  撒里不花咬着牙,挥起宝剑,跟随大部队左冲右突,终于冲出了包围圈,带着部队开始反冲,力争将人数稀少的敌人堵到横涧山的坡底下,再用弓箭进行歼灭。

  四个时辰过去了,地上的尸体开始多起来。而河流里的水由青绿色变成了淡红色,两千具尸体以各种姿势横在纵向约一千多米的平原上。有穿白衣的红巾军战士,有穿灰色盔甲的蒙军士兵;还有数量相当多的战马。

  胡思福和曲少鸣站在横涧山坡顶的一处隐蔽之地,小心谨慎的看着战局的发展。撒里不花的抵抗力超出了他的想象,度过了艰难的战斗开始阶段之后,现在反过来甚至有点要包围他的意思了。事情有点不妙,他暗骂着朱云天狡猾。这完全是一支休养了许久、战斗力强悍的部队,而不是朱云天说的刚从徐州战场撤回来进行补充的疲惫之师。如果是那样的话,两千名经过现代军事理论训练的红巾军士兵足以对付了。

  可是现在,两千人已经死掉了三百多,火枪的威胁巨大,但子弹却非常的稀少昂贵,制造不易。这东西打光了,自己就一点本钱也没有了。

  “传令兵,你下去让火枪队撤回来,别他妈浪费弹药了。”

  “是。”传令兵举着小旗,边舞边跑下山坡。

  胡思福转头对着林子深处,摆了摆手,那边探出一个人头。“放炮的给我停下,省点炮弹,妈的准备撤退。”

  最近,他的脏话越来越多。

  曲少鸣脸上露着忧虑之色,他也看出了目前的不利战局:“是啊,军长,不行就先跑吧!”

  胡思福指指远方,叹口气:“恐怕跑不掉了,你看那是谁的部队?”

  曲少鸣顺着老大指的方向望去,只见从西北方向横涧山的背后,铺天盖地杀出了一支骑兵部队,发一声呐喊,从撒里不花部的反面向红巾军冲击过来。目测过去,足有一万多人,正是徐达率领的共和军骑兵。

  胡思福骂道:“果然是朱云天,这小屁孩,我倒把给低估了。”他犯了一个不可原谅的错误,在当初跟朱云天打交道的时候,采取了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就像大人对待小孩一样。他没能摆脱未来社会带给他的思维观念,先入为主的认为只要把握住了对方的弱点,朱云天一定会听他的话,因为跟朱云天比,他是一个无可置疑的强者。

  可是今天的现实却是,朱云天的地位、人脉以及实力,都决定了胡思福不可能用一两句威胁的话就能从他手中拿到想要的东西。

  但是朱云天却可以轻而易举的调动大批力量,来对他进行剿杀。他们来自于同一个时代,彼此知根知底,在思维方式上,处在同一条水平线。正因为此,谁掌握的资源更多,谁就能更占优势。

  胡思福明白过来了,目前的官府虽然摇摇欲坠,不日就将颠覆。但事实是在它倒塌之前,仍然具备很强大的国家机器,不是几千人的部队加未来世界的火枪制造技术就可以征服的。改变历史容易,可是要推动历史的进程,做出关键性的改变,干一番宏图伟业,那就难得多了。

  朱云天年纪虽小,却老早想到了这一点。他不求什么改变历史,只求升官发财,吃好喝好,做一个幸福的官场流氓。于是他就如同历史上的朱升教给朱元璋的一样,高筑墙,缓称王,一步一个台阶的积累自己的实力。

  胡思福恨恨的吐了口唾沫,瞪着山坡下杀得性起的三股部队。很明显,红巾军在徐达和撒里不花的联合攻击下,就要支撑不住了,死伤的人在增多,只能勉力抵抗,边打边退。

  撒里不花见朱云天果然派人来了,总算没有失约,心里爽到了极点:妈的度过这关之后再跟你算账!

  他见本方已经占据了明显的优势,白衣妖人已经死了一半还多,正向山上撤退。此时不出风头,何时再出?总不能打了这一仗,我他妈的连刀都没举过吧?军中早就有人传我的风言风语,说我只会玩幼女不会杀敌人,靠,今天我就杀给你们看看!想到此,他不顾亲兵的苦劝,抽出武器,喊一声“给我上!”策马奔上前阵。在砍死了两名普通的红巾军士兵后,撞上的第一个高级对手就是管志。

  此时,管志全身是血(都不是他的血),骑着一匹马狼狈不堪的要找路逃跑。用他当年城管警察的话说,就是每当无证摊贩在街上看到了我,总像被人追杀一样的抱头鼠窜,恨不得找一条地缝钻进去。如今的他就是那位倒霉的摊贩,而周围全是戴大盖帽的城管警察。

  他举着从21世纪带来的五连发手枪,最后的保命武器。里面还有三颗子弹,当年杀元兵时打了第一枪,对阵徐达时开了第二枪打死一不听话的共和军。有这三发子弹在手,管志心里的底气强多了,骑在马上左冲右突,避开长枪钩索,拣一条僻静的小道冲向横涧山的西侧。那里有一条元军并不知道的秘道,可以通过此秘道一直逃到二十多里外的稻田里,经过密密麻麻的村庄消失在人民群众之中。

  “小贼,哪里逃?给老子站住!”撒里不花趾高气扬地挥动钢刀挡住了他的去路。他的脑海中已经浮现出这样一副场景:他提着管志的脑袋,一骑绝尘走在最前,进入滁州城,没人比他更牛逼。

  管志半趴在马背上累坏了,喘着粗气:“日你妈,快让开,不然你爸我弄死你!”

  撒里不花看一下身边三十米的形势,许多元兵正追上来,全是他的人。他哈哈大笑:“弄死我?当然很容易了,得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本将军征战二十余年,还从未遇到过对手!喂,小贼,我看你全身是伤,惨不忍睹,看来混黑社会也不容易,你就下马降了吧,只要你招出贼首的名字,我保证饶你一死!还会上报朝廷,对你封官加爵。”

  “呵呵,别给脸不要脸,让开,老子没时间跟你白活!”管志唾了一口,一提马缰冲了过来。

  “你他妈的,敬酒不吃吃罚酒……”撒里不花恼怒地举起刀,就朝管志的头上砍去。这刀要是砍中了,保准人头分成两半。

  “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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