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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中兴-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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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时无刻都忘不了他。她忘不了她的第一次,那种感觉让人痛苦,让人愉悦,让人铭记一辈子。

  那个人兴奋的脸,眉头上的汗水,发紧的股肉,高潮时全身的颤抖,猛烈的抽动和激烈的喘息,每次想起时,她仍免不了要心跳加速。可他还是她的仇人。

  “他是我的仇人,我要让他付出代价!可我为什么还这样想着他?甚至在晚上找地方睡觉时,最想知道的事情却是他正在干什么?”

  这种感情,宁巧无法参透。她理解不了自己,就像我们每个人都无法看到自己心底的秘密一样。

  血海深仇!却也是沉甸甸的惦念!

  春天来了,她没能走出濠州的地界。江浙地区爆发了大面积的蝗灾,庄稼变成了黄色的虫类的海洋。人们束手无策,眼睁睁的失去了土地,接着就是成千上万的人被饿死,骨瘦如柴的尸体被乡亲邻居们扔到案板上,剁成一块又一块,再扔到沸腾的锅里。元未的农民们用一种最原始的兽欲意图维持自己的生命。人吃人的社会原来是这样的简单:粮食没有了,人就开始吃人。只需要这一个条件,就足够了。

  路边,野地里,水沟里,到处是白骨,已经不可能再发出臭味,因为死者身上的任何一丁点的纤维组织都会很快进入活着的生物的胃里,连腐烂的机会都没有。当时朱云天正忙于挑动札朋和撒里不花的内讧,根本没心情注意这一幕残绝人寰的大惨剧。

  这家伙的哲学是:别人爱咋爱滴,我只管我自己。

  每个人连自保都来不及,在这种情况下,没人愿意再给宁巧饭吃。一开始面对她乞求的目光是善意的驱逐,逐渐的,不耐烦的人们对她恶言相向了,骂她,用石头扔她,打她,威胁她不要再出现在他们的家门口,否则就要轮奸她,先奸后杀。宁巧害怕了,她对人世感到了绝望,几次想自杀,可当她站在河边,抱着石头要走下去的时候,一帮皮骨包头的人流着口水,瞪着贪婪的目光盯着她。有人还急迫的对她喊:“喂,不要死在水里好吗?那样鱼会吃了你!反正都是个死,你就在树上吊死吧!”

  这些人想在她死后吃了她。宁巧一阵恶心,突然坚强起来。她扔掉石头,长吁一口气,冷冷的甩了他们一眼,走开了。

  她还要继续活着,但已经没有了路费,没有了力气,无法走向更远的地方。她痛苦的想了一夜,决定把自己卖给青楼,争取能够活下来。这是没办法的一招了。

  只有活着,才能报仇!为了报仇,所有的东西都可以丢弃。而且,她的身体已经被仇人夺走了,再也不值得珍惜。

  她就近去了怀远县城,凌晨的时候跳到河里洗了一个澡。河边全是白骨,她感觉就连河里的鱼都想吃她的肉,许多鱼在咬她的脚。她只好草草冲了一遍,爬上岸来。她精心的梳理了头发,打扮了一番,对着河水一照,还算满意。

  当她走进青楼的大厅时,所有的男人和女人都为她惊叹。

  “好一个超凡脱俗的仙女!”

  宁巧抬头一看,青楼的老板娘笑吟吟的摇着一把扇子,站在二楼的楼梯口,居高临下,用鉴赏的目光看着她。老板娘那老练的目光一看即知,这种女孩都是迫于无奈才会从事妓女行业的。所以,她这个老算盘当然会借机压低价钱。

  “您看,我值多少钱?”宁巧开门见山,这份直爽干脆让见过不少大世面的老板娘吃惊不小。

  “呵呵,姑娘,这儿不是说话的地儿,你随我上楼来,妈妈和你慢慢聊。”

  宁巧被领进了一间挂着红灯笼的大房间,里面装饰得金碧辉煌,跟街上和乡间尸横遍野的情景形成了极为鲜明的对比。老板娘牵了她的手,让她坐在一张贵重洁净的桌子旁,先让人给她做了一份可口的饭菜,换了一身合体的艳丽的衣裳,又全身上下打量了一遍,才不紧不慢的道:“姑娘这身子骨,啧啧,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等妖娆的面相,那些男人们见了,还不得给迷死呀。”

  宁巧脸上浮上红晕:“妈妈夸奖了,您还是为我这贱身开个价吧。”

  老板娘眼睛滴溜溜的,围着她转了一圈,刚要开口说个超低的狠价:5两。门突然被推开了,一个半截胡子的老头带了两个保镖走了进来。老头色眯眯的笑道:“姑娘可是无价之宝,10万两也卖不得!”

  那个老头就是红巾军的首领胡思福,来自21世纪中国地理研究所的在职教授,不幸来到了古代混得好歹也不赖,黑帮社团被他经营得生财有方。这座青楼幕后的真正大老板就是红巾军。

  这天也真是巧了,胡思福本来在定远附近,带了一小帮人坐山观虎斗,看朱云天怎么演戏耍弄那两个蒙古傻瓜。看了半天最后搞了个和平演变,朱云天就把札朋和撒里不花收拾了,俩人各没什么脾气撤兵回家,丝毫没什么自相残杀的好戏上演,胡思福大失所望。这时管志和韩海两位城管出身的社团领导提出要抽空视察一下妓院的业务,顺便免费爽一爽,胡思福春心大动,这就跟着来了怀远。

  一进妓院,就听到管帐的报告说新来了一个绝色女子。三个人急匆匆上了楼,在门外舔破了窗户纸偷看,发现正是朱元璋的姐姐宁巧。红巾军在调查朱云天的所有资料时,曾弄了一幅宁巧的画像,故而一向记忆力很好的胡思福教授一看就认出来了,这可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啊,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赶紧推门而入。

  胡思福说:“姑娘何故轻贱自己?天下之大,难道就没有姑娘吃饭的地方,非要到这里来苟且容身,轻贱自己?”

  宁巧微微一笑,做了个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儿,小女子走到这一步,也算命中注定,上天驱使,这位大爷无须过于在意。不知大爷有何话要说?”她不想跟这种富贵之人多费口舌,因为在她现在的心目中,凡是有钱的男人都和朱云天一个德行,都是奸货!只能被利用,万不可以诚相待。

  “哈哈,姑娘说的是,命中注定。那我也要借这四个字告诉姑娘,你不需要在这种地方卖身求生,也一样有你的一份天地了。因为我知道姑娘是谁,更加了解姑娘最想做的一件事是什么!”

  宁巧的脸色变了,骤然间蒙上了一层银霜,“大爷到底是什么人?”

  “此地说话不方便,姑娘何不跟我来呢!”

  他把她带到了红巾军的总部,先带着她参观了一番正在加工制造的火枪、火炮,炫耀了一阵子它们的威力。这人什么都好,就是这点不好,喜欢向女人展示自己的实力。可怜一向精于女工、对兵器毫不在行的宁巧被他强拉硬拽忍着头痛听了一整天的火星语言。之后才说到了正题上:合作。

  胡思福告诉宁巧,红巾军成立的目标就是要推翻元朝,现在朱云天是官府的走狗,自然也是红巾军要打倒的对象。

  “你想让他死对吗?”

  我想让他死吗?想让他死吗?听到这个问题,宁巧心中方寸大乱,无法回答。她恨朱云天,这种感觉非常强烈。她一心要想着报仇,这种感觉目前主宰着她的意识。但她唯一没想过的一件事情,就是这个仇应该怎么报。

  假使有一天我捉到了他,应该怎么处置他?她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但唯独没想到“死”字。

  不过,在胡思福面前,她还是点了点头。这好象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那就好办了,我们的合作很简单,你就住在我这儿,什么都不用做,每天有吃有喝,还会给你银子买衣服穿。有了适当的机会,我会把你的消息透露给朱云天,我相信,他一定会上当的。”胡思福狡黠的说。

  宁巧忐忑不安的问:“他为什么会上当?”

  胡思福大笑:“因为他一定也想让你死!所以,当他知道了你在什么地方后,一定会赶过来,到时候……”他做了一个掐脖子的动作,脸上凶相毕露。

  “他也想让我死?……”宁巧喃喃的说着,思绪不知飞去了哪儿。看到胡思福凶残的动作,她突然打了一个寒噤。

  从此她在红巾军的军营中长住下来,果然如胡思福所说,专门为她在慧安置了一座小院子,有人为她站岗守卫,每天为她送可口的饭菜。但没人随便打扰她。胡思福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警告手下,想打炮时不要打她的主意,违令者就让他变成太监。这一招确实灵,大部分中国男人宁愿死也不想变成太监的。

  这一住就是半年多,因为红巾军的总部地址一直移来变去,灵活机动的躲避着官府的耳目。所以她并不能经常在慧安见到胡思福。当朱云天被带到窗前,透过窗棂的缝隙向里面注视时,她并没有发现他。

  事实上她也无法看到朱云天,窗户的缝隙很小,位置又隐蔽。这都是胡思福早就设计好的。

  否则,她一定会不顾一切的冲出去,虽然不知道冲出去之后应该做些什么。 
  
第二十三节 以后老子天下第一(上)
 
  连滚带爬极不体面的跑回了濠州城,朱云天对这三日的惊魂回味无穷,不过所有的感觉最终都只能凝聚成两个字:倒霉!

  如果一定要再加上几个字,那就是:他妈的真倒霉!

  来到元代近两年的生活,他一直觉得拥有超强的历史经验的他就是当今的天下第一,谁也算计不过他。这使他在事情的处理上越来越轻率和自信,许多不正常的消息他都没有重视,比如红巾军的出现,没有引起他的高度警觉,导致了现在这种无法挽回的局面。

  “舒服,真舒服啊!”他躺在床上享受着久违的惬意,杨柳趴在另一边替他捏着脚。他微闭着眼睛呻吟着,“亲爱的,我不在这几天,有什么事情发生吗?”

  “还说呢,人家担心死你了!晚上睡不着觉!云天,你是怎么逃回来的?告诉我好吗?”杨柳撅着小嘴,抱着他的脚丫子撒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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