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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子高中生-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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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说,素装的兰小蝶更让凌宇枫喜欢,他知道,这才是真正的兰小蝶。经历过很多事情的她,在工作时表现的不过是谋生的需要而已。而简约朴素才是真实的她。

    更值一提的是,他的牛仔裤和凌宇枫的同一色,虽然凌宇枫的腰带周围垂着沉沉的铁链,酷酷的,给人狂放不羁的张扬之感。T恤也是同样的以纯,除了凌宇枫的是黑色,兰小蝶的是白色,连款式,包括图案都一样。若是两人走到大街上,任谁都会在第一时间里将其定位为穿情侣装的一对小情侣。

    凌宇枫楞了半秒,才开口,“无所谓呀,哪里都可以。”凌宇枫毕竟不像常人,很快恢复过来,礼貌而又坦然地回道。

    见凌宇枫如此,兰小蝶内心则很矛盾,或许也有些失望,她是很想凌宇枫说就在【小鸟依人】吃的。这么多年来,让她动心的人也仅凌宇枫一人。说不清是感激还是真的喜欢上了他,总之现在非常在乎凌宇枫的举动。

    凌宇枫当然看出了兰小蝶暗淡的神情是在自己同意换地方之后才开始的。基本上也明白了,这丫头,被自己秒杀了。

    内心迅速地以“风流倜傥,玉树临风,英气逼人”之类的褒义词朝自己身上揽,自觉勉强足够之后,他才开口,再次给兰小蝶一个惊喜,“不过,我其实很想看看里面到底有什麽特色的。所以还是委屈你假装一下我的女朋友,进一进【小鸟依人】咯!”

    凌宇枫不再给她争辩的机会,转身在前。当然,他隐约瞥见了兰小蝶眼角流露的欣喜,嘴角露出淡淡的笑意。

    兰小蝶想着自己的事情,一直低头跟在前年那双穿着不知什麽牌子却很干净很酷的鞋子的脚。

    可是,那双脚突然顿住了,兰小蝶并没留心,猛然撞在了那双脚的主人后背上。疼得鼻子一酸,眼泪都快出来了,可又不能哭出声,那无辜的莹满泪水的大眼泪,真可谓楚楚可怜,若娇嫩的花朵,惹人呵护倍加。

    “对不起啊!不过……既然进情侣餐厅就该装得像模像样,虽然只是业余演员,可职业道德也应该要有的。你说是吧!”凌宇枫知道自己的紧急刹车造成的交通事故的严重性,于是在兰小蝶哭之前来个情绪转移,扯出个莫明其妙的问题。

    兰小蝶怎会知道他葫芦里卖的是什麽膏药。

    “啊?……”可不等她问出口,一双大手(虽然瘦,但是对于女孩子来说,凌宇枫的手也算是宽大了吧)已经将她牵起。

    “情侣,就该有情侣的样子!”凌宇枫补充道。

    羞涩得想要挣开,但兰小蝶最终没有那样做,而是任由凌宇枫牵着,静静地与他平行而前。内心更为忐忑。

    有时候,男人就该有点小霸道,才能更惹女生喜欢。

    如果温柔到毫无个性,对女人的话言听计从,这种男人给不了女人安全感。而一味霸道,做任何事情都独断专行,毫不讲理的男人虽然有霸气,男人味,安全感似乎也有了,可是却从不会关心女人的想法。

    此二者,皆不能称之为极品好男人。只有温柔与阳刚共存,迁就与霸道同在的男人,才是新世纪的绝佳好男人。

    凌宇枫恰好不幸地成为了这一类。惹得兰小蝶心花怒放,不知偷偷地看了他多少眼。

    “欢迎光临!先生小姐这边请。”由于反应迟钝,兰小蝶几乎是被凌宇枫连拖带绑拉林【小鸟依人】的,刚进门,一个服务员便热情地跑过来带路了。

    情侣餐厅果真名不虚传,一看菜单,凌宇枫就明白其为何为情侣而量身打造的特色了。

    所谓的心心相印,就是由两个拼凑成桃心的盘子装上荷包蛋而已。

    而那个让凌宇枫所好奇的爱河永恒,恐怕连爱因斯坦那样聪明的脑袋也很难猜到吧!此菜之惊人程度,不亚于任何创造吉尼斯世界纪录的事物对人造成的震撼效果。贯绝宇内,遗臭万年,惊世骇俗仅此一家,芝士加蜗牛,外加白水泡莲子一杯。

    奇怪吧!费解吧!很正常,即使是凌宇枫这种天才型头脑也是短路老长时间。终于忍不住气愤地叫来服务员,说是要弄清楚这道菜的深意。

    很遗憾,服务员不知道,终于在惊动了经理之后,才了解它的得名原因。

    人家经理说了,本店卖的不是菜,是韵味!啧啧!说得真***头头是道,一句赌得凌宇枫哑口无言。

    至于爱河永恒嘛,就要看它的材料了,人家用谐音,“芝”同“织”,“蜗牛”含“牛”,“莲”同“恋”,合起来为“织牛之恋”。牛郎织女的故事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白水喻银河,莲浮于水,此为爱河,因为织牛之恋流传至今,必达永恒。故得此名,爱河永恒!

    凌宇枫的神经再次短路,“这……这……也太牵强了吧!那好,下道菜!”

    有了一次被打击的宝贵经验,凌宇枫再也不问菜名之缘由了,原因很简单,人家既然能用,必然有其能作为说服力的依据,问也白问,岂不是自取其辱!

    短短的一顿饭,凌宇枫吃得是郁闷至极,终于解决了所点的菜,匆匆埋单离开,好像此处有什麽鬼物似的,早走为妙。

    “吃得开心吗?”凌宇枫在餐厅里时的郁闷已经消除了,更何况有美人在旁,即使是遇上再麻烦的事,都烦恼不起来,略带挑衅,凌宇枫微笑着问仍然激动不已的兰小蝶,仿佛自己还没吃好过。

    兰小蝶原本蹦蹦跳跳的身影定住了,疑惑地盯着凌宇枫,像是受了委屈的孩子,想要得到大人的安慰。“你说什麽?”眨巴着晶莹剔透的美眸,兰小蝶浅笑着问,脸颊嵌着羞涩的少女红。

    浪费那么多口水,人家就没听见他到底说的什麽,凌宇枫顿时有种被遗漏的尴尬,面色铁青,呆立于街头不动了。

    良久,如犯错的孩子,无辜地等待凌宇枫大人的惩罚,那调皮而楚楚动人的神情,彻底将凌宇枫打败了。

    终究还是笑出了声来,“傻瓜,我是说,今天这顿饭吃得不高兴,下次罚你再请你一顿。走嘞!”下意识地伸出手指去勾她的鼻翼,却迟迟顿在了半空中。

    尴尬,空气中弥漫着怪异的冷静。凌宇枫停在半空的手有些不知所措,他是勾也不是,收也不是,呆滞半刻,很自然地将弯曲的食指伸直,直指兰小蝶后方。

    “天黑了,走吧!”勉强找了个不算借口的借口,凌宇枫又转身走在前面,缓缓的,始终与兰小蝶保持一定的距离。

    “哦!”兰小蝶回头看了凌宇枫手指所示方向一眼,发现一个坏掉的路灯,“这就是天黑啊!可是天早就黑了呀!”

    凌宇枫当然听不见兰小蝶的话,因为就在刚才,他突然想起了齐小小,那个手指勾鼻的动作,是两人专属的暧昧动作。

    突然,铭心刻骨的痛!凌宇枫本能地抚住胸口。

    (《痞子》要下榜了。很失落,希望大家帮帮忙,让下榜后和在榜上一样,推荐和收藏超级重要,因为小枫发现又掉了收藏,苦啊!谢谢!)
第一百一十三章  哥要当老大?
    喧嚣都市,霓红灯的色彩蔓延在整个夜空之下,各个建筑,商场或是餐厅,都挂着或镶嵌着自己醒目的霓红招牌。

    几个学生模样的青年人簇拥着来到一块立有“皇朝”的酒吧门口。

    “对不起各位!今天有特殊情况,现推迟一小时营业!”就在几个青年欲步入这娱乐的天堂时,门口的服务生不合时宜地挡在了他们面前,满怀歉意,礼貌地道歉。

    “他妈的,什麽鬼地方。老子还不来了呢!”其中一个脾气比较暴躁的青年骂骂咧咧地想要硬闯,却被同伴连绑带架地拉走了。

    “换下一家吧!听说有个叫【失落天堂】的地方口碑仅次于这家【皇朝】。”人走得有些远了。可这声音依旧被另一个走到【皇朝】门口的青年听到。

    “那是当然,这可是老子看场子的地方。能差么?”只见此人听了那话,心里顿时愉悦无比,自语道。

    “枫哥回来啦!老板来了好一会儿了。”出人意料的是,这个青年并没有受到刚才那几个青年一样的待遇。反而倍受尊敬。

    此人正是凌宇枫。他

    刚从外边回来,心里本有些不爽的。本来自己正在网吧玩’【穿越火线】,正是起劲之时,哪知老板突然打个电话过来,说是有急事,要他赶紧回酒吧。

    “老板在啊!”心里仍有不满,可是没办法啊!人家是老板,给你发工资的人,所谓“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用人家的钱,就该给人家办事,何况人家待自己不薄啊!

    绕过大厅,跳上舞池,爬上巴台,再穿进一个进入后台的门,门后的空间一下子宽敞了起来,也明亮了很多。

    微笑着跟大家打声招呼,说声抱歉,凌宇枫发现只有老板身边的一个位子是空着的,二话不说,坐下了。

    “你什麽辈分,刚多久就敢坐那个位置了。站起来!”凌宇枫刚坐下,一个极不友好的声音响起,正是资历比凌宇枫高好几年的队长。“迟到了还这么嚣张!”

    当然,对于外界来说,这些看场子的是酒吧的保安,当然有领队的队长咯。可实际上,这种团结就相当与一股黑势力团伙,队长便是实际上的老大。

    凌宇枫听后,只得谦虚地站起来,内心却不知问候了他祖上女性存在多少次。

    这时,安静坐在上位的老板于正雄习惯性地推了一下金丝眼镜,镜片反着灯光,由于反射面的移动一闪而过,宛如凌厉的杀气,惹人不寒而栗。

    伸手一摆,示意凌宇枫坐下。又对队长的越俎代庖很不满意。“我在这儿,还没轮到你来下命令的时候。”字字铿锵有力,凌宇枫紧挨于旁,所以能真真切切感受到一股强烈的霸气,这是他以前从没有想到过的。

    这一刻,他对老板于正雄的看法有了很大的颠覆。从现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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