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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不知为什么,不再想要热恋,而追求一生一世的关系;平淡且圆满,有痛苦亦有甜美,牵手走过一世的关系。
有朋友说我变圆融了,和几年前相比棱角少了很多。笑了笑,我只是觉得很多事没有生气的必要。我想,我会继续变化,或许会再圆滑一些,或许又会回复从前的不稳定;而在变化到来前,又有谁知道?
我总觉得变化不会不好,端看人怎么去思考。
最近不知是SARS的关系或是什么,老会想起蔡蓝钦的‘这个世界’,那词写得多好,不管过了多少年仍让人微笑。
《迷途羔羊》这本,原先只打算讲述宁与锦迷路的可怜,下笔时却不断想着迷途二字是否也代表着他在人生道路上的迷惘?
于是,加入了冲突。
郑雅今是在《羊入虎口》时就已设定好的角色,对照宁与锦的迷惘,他了解自己在做什么,亦有勇气贯彻下去。
写着,不禁想起一句话:能伤害自己的只有自己。
于是,齐荫和朱叶努力协调厮守一生;官阳泰即便不被家人理睬也不害怕去爱,最后抓住了孟德耀。
交稿前我印出来重看过,修正了一些字句,看着宁与锦的二哥宁靖冕,微笑地发觉他好像是我以前没写过的类型,稳重、威严又带点孩子气。
我在想,总有一天要让这种男人当主角写个过瘾。
什么时候写?呵,不知道!
(忽然好想学宁靖冕赖掉就算了,可惜我的事有黑字白纸为凭,呜!)
在写这本书时,冕和晏的事原本仅是为了让宁与锦的恐惧有理有据,可是改错字时看了一次,修稿时再看一次,再加上听着陈奕迅的‘兄妹’,总觉得把兄妹二字改成兄弟就是他俩的情况了。
在动手之前犹豫了很久,因为一开始就打算让冕最后和晏在一块儿,但越写越发现那个我配不出来的牡丹,如果让宁靖冕和他配一对我、会、写。
总觉这两人能擦出不错的火花,可是也舍不下最初对晏的感觉。
最后,还是决定照一开始的想法写,为了不让人催这不太可能成书的故事,于是写了番外篇。
其实我本来只打算写一篇的,以冕的角度来看这份恋情,结果……才写三行,就知道非得两篇才能结束,然后生了‘河清海晏’。
我后来一直在想,宁与锦真的看到大哥和二哥走在一块儿时,会不会当机?还是会被二哥吓得连当机都不敢?
宁与锦怕二哥宁靖冕怕得半死,至于为什么,请自行往下看啰!
最后一定要讲讲诺诺的事情。
写序时是在半夜,可是我凌晨十二点半从床上醒来时,从娘亲大人口中得知可怕消息,诺诺不知跑到何处去了。我本来没有太在意,虽然上次老鼠药事件起因也是它乱跑,但现在不是灭鼠时期,应该不会有问题才对。
但终究是放不下,凌晨两点拎着钥匙到附近找了一次,气温很高、夜风很凉,找不到狗儿的心情比冷气机还冷。
回来后坐在计算机前什么都写不下,没法不往坏地方想。
三点半……又去了一次,特别穿上好走路的鞋子,扩大范围搜寻着,不过仍旧没有诺诺的下落。
昨天娘才问我诺诺换算成人类的年龄应该多大了,我说一般来说是一比七。可是以前兽医说过,它体型较小寿命应该短些,所以应该是一比八或一比九,如果以八倍计算,今年九足岁的诺诺换成人类年龄该七十好几了。
想着大病之后它的健康情况一直不好,想着它眼睛有白内障,耳朵最近又不好,想著有人说狗儿将死前会离开家独自死去……归来时已四点,回程的路上眼睛湿润。
回到房间后坐在计算机前发呆,一个字也打不下去。MSN6。0版能放小照片,我放的是诺诺的头像……大而清晰的一张脸,看着看着,蓦地觉得好像遗像。
五点,天蒙蒙亮,窗外忽然传来一声狗吠,急忙冲下楼果然看见诺诺。它摇着尾巴快步走回家,就着水盆补充水分,完全不知道刚刚有个多愁的主人伤怀着。
脸上仍是欣慰表情,回来就好,没事就好,它若出事我什么都不用做了。
安顿好诺诺,发现阳台的草草树树该喝水了,拎着水桶浇完水,洗个澡将一身汗洗去,到冰箱拿养乐多喝时,才发现每天早上固定带诺诺去散步的奶奶,已将狗儿带出去了。我没想太多,它白天比较不会放肆乱跑,因为车多人多,它有点神经质。
重开计算机,放了万芳的专辑,擦拭眼镜、喝口水,奶奶来敲门说诺诺又跑掉了。
这次,没再胡思乱想,倒是在考虑等会儿它回来,要狠狠打一顿。
嗯……问我会不会真的打哦?刚刚不是说了吗?它没在家我什么都做不了,它回来后,我当然是狠狠打──键盘。
顺便一提,涓姐的至理名言是:狗有崇高的家庭地位,不要命的就把狗弄丢吧,保证被念几十年!
这个世界 词∕曲:蔡蓝钦
在这个世界 有一点希望ˉ有一点失望 我时常这么想
在这个世界 有一点欢乐ˉ有一点悲伤 谁也无法逃开
我们的世界 并不像你说的真有那么坏 你又何必感慨
用你的关怀 和所有的爱ˉ为这个世界 添一些美丽色彩
人不如狗的涓第一章
夜深露重,一辆老旧公车停在路灯旁,公车站牌和路灯是附近唯二感觉得到文明存在的东西。
配合著路旁虫鸣鸟叫,待车上唯一乘客下车后,车子又摇摇晃晃地离开。
乘客是个男人,头发仅长三分,让人直觉联想到军教片里的阿兵哥。
他的个子不是很高,约莫为一百七十几公分,体格不是很壮也不至于弱不禁风,脸蛋是很男生化的方正轮廓;不至于让人疯狂着迷,也不会使人一见就厌。
总体成绩中上,若去参加联谊必定交得到女朋友。
下了车之后,他不知是被此地的荒凉吓得动弹不得,或在车上昏睡一阵此时尚未回神,只会愣愣地站在原地呆呆望着公车远去。
直到公车消失在夜幕中,再也见不着踪迹,他才缓缓退后靠在灯柱上,双手抱胸。
静默一阵子之后,他开始鬼吼鬼叫:‘可恶!为什么又迷路了?那个该死的外送员,如果不是他请假我干嘛要出来买东西?下次被我撞见绝对给他好看!’
对着满山虫鸣咆哮完,男人认命地找出手机,叫出熟悉的号码。
今天不是他第一次迷路,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迷路时最好的解决方法当然是──叫出租车。
拨号声后,一个低哑的台湾国语声出现在行动电话另一头。
男人很自然地说道:‘我要一辆出租车。’
短暂静默后……‘我如果知道我人在哪里,还需要找出租车吗?’男人的音量陡然加大。
不一会儿,他的脸色转为羞赧,声音变得小而客气:‘嗯!说得也是,不知道地点你们没办法派车,我了解……’
‘问我怎么来的?坐公车啊!’
‘几号公车……不知道,反正不是十一号。’他讲了个冷笑话。
‘旁边有什么标志哦?嗯……有树和一盏路灯。站名哦……’
男人抬头看看油漆斑驳的站牌。很好!站名已经消失在岁月里了。
‘不知道。’男人响应道。
唯一不需要号志而他也认得的地点名叫──荒山野岭。
‘你说这种地方到处都是,呃!我想也是。你叫我不要再打来了……谢谢哦!我也不想再打过去,你以为我爱打啊?’
愤怒地重重挂断手机后,男人望着手机长长叹息,无计可施地收起来,考虑用树枝指路的方式决定往哪一边走。
男人的名字是与锦,有个很特别的姓──宁。
职业是酒吧‘地下室’的老板兼酒保,心情是风雨交加雷电劈,而且很明显地他现在处于悲惨状态──迷路中。
他本来就因方向感不佳几乎不外出,若不是该死的超市外送员请假,责任感强的他为了晚上正常开店不至于断货,才不会硬着头皮出门呢!
刚出门时还好,不常外出的他研究很久的公车路线后,总算坐上正确公车。
因为第一次转车很顺利,又在公车上寻到位子,放下心来的他在车子摇晃下不免昏昏欲睡……等他一觉醒来,天哪!竟然坐过头!
吓坏了的宁与锦连忙在下一站下车,想尽办法坐到目的地,结果不知是太累或是怎么的,他又睡着了一次,然后就在这里了。
唉!现在问题可大了,他该怎么回市区?最低限度也要到市区才能叫出租车。
早知如此,他直接坐出租车出门便罢,才不会落得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叹息之余,他忽然发现不远处停着一辆车,车上有人。有人耶!
会到此时才发现车上有人并不能怪他,因为整辆车都是黑色的,又不是高贵气派的黑亮,而是一种沾满灰尘的可怕颜色;加上车子位于路灯照不到的死角,又没有开任何车灯,他一时之间没注意到实属正常。
让他察觉车中有人,实在应该感谢老天爷在此时让车内人降下车窗露出白皙又富肌理的半截手臂。
很好!既然车上有人,他当然不会放过求救机会。
尽管平常遇到什么问题他都不肯向人询问,但凡在世间皆有非常时期,而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正是那个非常时期。
‘请问……’
他挨近车子,刚说了个发语词,旋即得到一个意外反应──‘我失恋了。’车内的人平静地看着他,口气冷淡。
若是在平常时刻,宁与锦很可能会被此人的声音稍稍迷住。
声音的主人明显是个男子,是富有磁性的男中音,可以想见若换个地方、换个气氛,淡漠的宁与锦必会对男子的好嗓音多所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