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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之初-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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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样的,恰巧射了进来,我开心的大叫,医生护士都赶了过来,宣告我多年的等待有了结果。看着他第一次睁开眼,然后惊讶的看着我;看他第一次站起来练习走路,却不小心和我摔个满怀;看着他单膝跪下在他父母的欣喜里向我求婚,我感动的热泪盈眶。
  幸福的握着他的手,从飞机起飞到着陆。我们终于回国,帮他接收父亲的家业和帮会,看到他眼里的落寞与无奈,我以为都是黑白之分的过错,我将他由白变黑,却幻想用我的爱去抚平对他的伤害,只到有一天,发现她的存在,我的希冀一下子崩塌。
  利用父亲的眼线,我查到了他和她的过往,原来他没有失踪,他一直都在孤儿院那个我们唯一漏查的地方。他在那里认识了她,他为了救出落水的她而永远沉睡。那时她还小,出去寻他被老爸手下的杀手头目看中,文了身,训练成了杀手。13岁,她竟然就凭借自己的能力杀了道上最狠毒的杀手头目,父亲说过,心若不狠到及至,根本无法在杀手界存活,更别说是杀了控制自己的杀手。在道上闹起轩然大波,她就悄无声息的在黑帮消失了,如蒸发。五年后,她摇身成了世界著名魔术大师夫妇的宝贝千金,上流社会追捧的宠儿,文雅开朗,无忧无虑,看起来干净的像张白纸。一次宴会,不期而遇,他和她再度重逢,我察觉到他的视线一直尾随她的笑容,却是远远看着,不曾接近。直至她发现他,震撼在惊喜里,似乎要冲过来。女人特有的敏感传来,我慌乱的去吻他的唇,故意亲热。她楞在原地,看着我和他十指紧扣。他默然的注视我,唇边的冷,还残留在我的记忆里。
  他一直都瞒着我,她也从未出现在我面前,怕失去他,我自欺欺人,装聋作哑,但是不代表我要默认她的存在。最让我愤怒是,他又一次为她挡了迎面而来的车,我知道他一定是偷听到我的电话录音,知道我派人在我新婚典礼的时候撞死她。他奋不顾身的冲了过去,他本可躲过,似乎比起娶我,他更想面对死亡。
  我疯一般冲去医院,她在远处站立,我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待她离开,我终于明白,他和她的情义,已经超越生死,相视无语,也胜过万语千言。我们依旧相互隐瞒的生活在一起,失去了双脚,他从未质问过我,也未责怪过我,总是那样淡淡的看着我,我总觉得他抚摩我的发时似乎都在寻找她的味道。我恨自己无可救要,我开始学她跳舞,学她唱歌,学她的魔术,当然我也学她,成了最狠毒的杀手,只是我一生的任务,就是杀了她。而她,为了他,甘心堕落成魔鬼,为他扫清一切障碍。好怕有一天,她会出现跟我抢,杀了我,和他永远在一起。我的恨,我的怕,越积越深。
  无意之中得知她致命的弱点,她怕水,水因他的遭遇而变得无比恐怖。既然我们都爱他,那就只活一个好了。我决定彻底毁灭她,学会了她的一切,我已经成为她的影子,那她死了,我就是她。筹划杀她,却又一次被他知晓,争执之时,我错手杀了他。看着他在我怀里停止呼吸。我的心随他而死,而我死前,我只想也将她拉下地狱。
  以他的名义叫她来到我和他的家,利用她对他的爱,逼她心死。看她沉入水底,没有挣扎,手拉着他,甜甜的笑,仿佛在体味同死的幸福,那一瞬,我的世界彻底崩溃。后悔弄死她,连死她都是和他手牵手,心相通。
  心疼的无以复加,手中酒杯摔碎,恍惚中昏迷,时隔多年,再一次见到那位高僧。
  "前尘冤孽,你已迷失,何必执着,送你回去,待你悟得值你所爱的人,方可轮回。"未等我明白,高僧消失,眼前一黑,我再次昏睡。
  醒来,周边是陌生的格局,古韵十足,对着照顾我的老人,我说我叫若九,我问这是哪里。面前衣不解带照料我的慈祥老人忽然悲凉的哭了,一如当年为我下跪的父亲那样无奈和可怜,他痛心的说,"朝歌,你怎么了?为了他你竟然疯了?我是爹啊!"朝歌!如果按高僧的话,她就是我的前生,和我一样,最爱的人伽蓝答应娶她,却在新婚之夜告诉她最爱的人是别的女子,他娶她只为其他。她的父亲告诉我那个负心人所爱的女子也叫糖诗,我恨,前世今生,我的情敌都是这个名字,那好,既然还魂到前世的身体里,那我就做回我的朝歌。她失踪了是吗?那好,我要了解这世界的一切,待她再次出现,我要夺回我这两世所输的一切。朝歌的父亲,现在也是我的父亲,一直派人找她杀她,而我再也不会那么傻,以为杀了她就可以偿还我的幸福。我要报复,就是和她比,和她争,我要嬴她,嬴回我两世的幸福。
  让父亲宣告天下,朝歌和伽蓝圆满完婚,但和夫君放弃了游历天下隐居的决定,由伽蓝继承北国,成为城主。那个伽蓝的替身是个叫做漠的男子,父亲找他出来已经易好了容。我从没有看过他原来的面貌,我也不关心,他只是我手下的棋子,只要听我的命令就好。
  六一 如影随行和烙儿冲出客栈,大晚上的,到处都是黑的,可我们还是决定今晚摸黑都要把乐儿带回来。走到半路,忽然感觉后面有人大声哭喊,再一看,原来我们所住的客栈着活了,熊熊的烈火,猖狂的吞并着一切,有人灭火,有人逃跑,有人叫,有人哭,场面慌乱极了。
  "那只蓝蝶!"一个激灵,想起我还把那只蓝蝶关在屋子里,不知道为什么那么担忧那只卑微的生命,硬是不顾烙儿的劝阻,将马转了方向,冲向客栈。
  "一只蓝蝶而已,不值得我们回去,何况我们不是要赶去隐色吗?"烙儿不解。
  "不!我们骑马很快的,我就回去一下下,救出那只蓝蝶就再赶去城里,好吗?"虽是商量的口气,但我早已抢过烙儿手上的缰绳往回赶了。
  "不用进去了!已经烧完了!"翻身下马,看着烧尽的废墟,没有一丝生的气息,烙儿在身后淡淡的说着。
  我对着废墟,心里想着,蓝蝶!对不起,我害了你!我不该那么自私把你关在房子里,你醒来在我手心挥舞翅膀的时候,我就该放你离开,给你自由!或许一个蝴蝶的生命在我眼里并不算什么,可自第一眼看它在我面前落泪,晕在我手心时,我就是没来由的在心里怜惜它,舍不得它受半点伤。
  "姑娘!刚才救完火,有位公子交给我一样东西,让我看见你回来,就还给你。""戒指?"客栈的掌柜将那枚戒指放到我面前时,我震惊极了,将他手上的戒指接了过来,放在手心细看。这戒指本在我的项链上的,对我意义重大,象征着爱情,当初买时是打算送给我所爱之人的,但是五年前醒来,它就不在我身上了,没有想到,今天却在这里再一次看见了它,那是不是意味着五年前我真的爱过一个男人。
  "姑娘!你没有事吧?"看我拿着戒指发呆,掌柜的以为我出什么事了。
  "没,没有,那给你东西的公子呢?"我忽然从沉思中反应过来,抓着掌柜问。
  "他走了,他在你下马以前就走了,我还奇怪,他为什么不亲自给你。""那他去哪了?""不,不知道!"掌柜被我晃的晕忽忽的,就快站不住了,"我一转身瞧你下马,他就不见了,应该走了吧。""诗,这指环,是你的吗?我好象见过。不过不是在你手上,我想起来,这么特别,我见时是在伽蓝大哥是手上,从我第一次见他,他就一直戴着。那时候你在船上,怕水老爱睡觉,伽蓝大哥就爱看着你睡觉的模样,然后不自觉的用另一只手来回抚摩这枚食指上的指环。
  "伽蓝?又是和我记忆有关的人吗?""是的,而且——————-""而且什么?""而且当时我就能感觉出你很喜欢他,很依赖他。""是吗?那你知道他现在在哪吗?"我低下头,看着那枚因为抚摩而日渐光滑的戒指。伽蓝,一个同样被我遗忘的名字和人。我曾经应该爱过他的,否则以我的性格绝不会把戒指送人。曾经,那枚戒指是为远影而买的,可后来他娶了别人,我的戒指再无主人,我的心也跟着漂泊。可那个叫伽蓝既然已经看见我了,为什么不曾露面,而是让人把戒指还给我。
  "他——————他娶了恋朝歌,现在是北国的城主。"烙儿犹豫了一下,但看不得我一直充满希望的注视他,别过脸去,才把话说完。
  "哼!"我在心里冷哼,嘲讽自己的无能与悲哀,为什么我爱的男人都要去娶别的女人。
  "烙儿,记着,我曾经送给你的东西,你永远都不许还给我,若是不想要了,就是丢了,也再不要送还给我!"说完话,将手上的戒指狠狠的扔出,用尽我的力气,看着它消失在黑暗,扔出我的心。
  "我永远都不会辜负你,我一直都会在你身边,直到你倦了,厌了,我也不会放弃你,当你回头,会看见我在远方凝视着你!"黑夜里,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却听出他语气的坚决和深情。有时候,我总在想,也许和烙儿这样的人爱过了,会是一辈子最幸福的事,他的爱包容我的一切,没有自私的占有,没有心计的掠夺。只是女人总爱男人的些许霸道与激情,忘了有一种爱叫做细水常流。
  "走吧,烙儿,我们去找乐儿!"这次上马,我故意坐在他身后,从身后紧紧的抱着他,用我的心,我的愧疚,我的怜爱,用力诠释在我的手臂上。听耳边呼呼的风声,凛冽袭人,我却满足而幸福的呼吸他身上与生俱来的体香。
  "诗,好想这样一辈子!""你说什么?""没有!我说,我们就快到城门了。"烙儿似乎说了什么。但是我再问时候,他就说了另一句话。
  抱着烙儿,我没有回头,因为我察觉了远处有一双眼睛一直盯着我,目送我离去。既然已经娶妻,又何必跑来还我这枚戒指呢,还是你根本不知这戒指对我的意义。
  隐色城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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