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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之初-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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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想活着见那个冒充我的死女人,就别想寻死,我比较喜欢整死你!如果你不陪我玩,我就去玩那个死女人,别以为我在哄你哦!”
  看着眼前的疯女人,很惊讶她坠崖未死,却将我推向这地狱。
  “以后你就给我好好待在‘风尘居’,要么杀人,要不就给我在这,靠你那副娇嫩的身子取悦于人,自己选!”
  “风尘居”,北国第一夫人“风尘”为穷人所筑。当年,“若风尘”,“若爱语”乃一母所生的孪生姐妹,貌同而气质各异。姐姐“风尘”才智过人,豪气霸天;妹妹“爱语”温柔婉约,歌舞双绝,名闻天下。
  可惜,她们嫁人后,皆是红颜薄命,“风尘”嫁与北国城主,辅助夫君,多行善举,生子烙殇后却死于非命,无人知因。“爱语”嫁入岚家,怀子未生,便被夫牺牲,灰飞烟灭。若干年后,民间依旧在闲聊中谈起她们,亲见过她们的那辈人都说,即使色绝天下的“雪千寻”,“恋朝歌”,论美貌,也不及她们姐妹的十分之一。
  “风尘居”,原是穷苦之人的遮蔽,可后来内部战乱,政变之后,穷人无人庇护,皆逃离,后来竟然演变成为了北国贵族的消遣享乐之所,其实还是宋词掌控的秘密杀手组织的会所。北国的等级森严,低等人群,一朝生死或一世贫福只因贵族一夕令下而变。
  咬着牙,我告诉自己要活下去!不为自己,只为她!
  一年前,我只是个被人欺凌的下人,她在我不小心从房上坠下之时,竟不顾自己保我周全,看着她摔在我身下却为我担忧的目光,我就想,此生别无所求,只要长伴她左右。
  昔日的娇弱已被无数条伤疤取代,脸边,身上,我早已体无完肤。今日的我,满手血腥,怕是连伽蓝的十分之一都不及,苟活于世,我不再奢望,只求此生可以再见她一面,看她笑,看她幸福。
  宋词和她一模一样,却让我恶心,她让我变得冷血无情,无数次杀戮,无数次任务,她让我明白,只有对生命冷漠,才能在杀手的生涯中生存。
  我一直冷冷看她,却不得不听命于她,我是她掌中的蝼蚁,开始每一次的逃离,都是遍体鳞伤的被捉回,是她清楚地告诉我,要想活下去见我想见的人,就要对着那些无辜的人,挥剑而下。
  杀戮让我无法安然入睡,任何时候,剑不离手,每每被鲜血淋漓的场面惊醒,表面的冷漠再也无法掩盖内心的惶恐和自责,推门而出,坐在屋顶,看向星空,独自饮酒,紧握丝帕,想她,心中才渐渐有阵阵暖流涌过。
  “恋朝歌”是我在北国唯一的朋友,是她教我生存。她是个特别的舞女,除了北国城主,她不用听命于任何人。一个洒脱的女子,却逃不过情义二字的束缚,她一直痴痴的爱着一个人,她说她爱了很多年,她说他从不在意她,她说他有一双深邃的蓝眸,她说了很多,我原本都未在意,直至半月前她开心地告诉我,他来找她说爱她,我见到了他,蓝色的眸,潇洒依旧,竟是他——伽蓝。
  “她呢?为什么?你爱的人明明是她,为什么来找朝歌?”我掩不住自己的失控。
  “她已死!我没有必要再记住她。”深情的吻,却是印在朝歌的唇,双手牢牢抱住的,又是一颗芳心。
  “她死了?!不!你怎能负她?!”我想我疯了,像在做梦,听到噩耗,希望醒来时,有人告诉我这一切都不是真的。
  “不要,烙儿,你疯了!”快速握住我挥出的剑,我的武功是她教的,可是为了他,她慌了手脚,竟生生用手去阻止我。
  血,一滴滴落下,让我清醒过来,三人僵持的瞬间,我一年来的求生信念全被击溃。
  “朝歌!”看着他的关切不再属于姐姐,我头也不回的离开,他的背弃,她的死讯,我还无法接受。对于姐姐,我想我的爱是多于亲情的,可是我选择了成全,希望只是看她幸福就好,却不料伽蓝竟是如此薄幸之人。
  最终我还是放弃了死,我要活着,为了她。欠她的,欠我的,我要所有人都偿还。夜曾在私下告诉我的身世,原本我只想遗忘,而今,我决定利用它,完成我的愿望。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她已经死了。”
  “哦?谁告诉你的?”
  “我问你,谁杀的。”
  “看看,一年前的爱哭鬼哪去了?现在这么凶!哦!我忘了,你一年前就是男人咯!哈哈——”
  “我再问你一次?”剑已刺到宋词胸前,却止不住她变态的笑。
  “你以为你杀得了我吗?这样吧,你帮我杀最后一个人,完事后我把杀她的人告诉你,并且还还你自由,你爱干什么都行。”
  “谁?”
  “耶家堡耶风流的贴身丫鬟——耶哑儿。”
  三九久别重逢“哑儿姐,我们去啦?”
  “烙——儿——”站在城门口,望着烙儿消失的方向失神。
  “什么?”拂晓抱着丢丢来到我身边。
  “没什么,在这人生地不熟,又身无分文,还带着个拖油瓶,咱们直奔主题————找宋词。”重整心情,让烦心暂时消失。
  “什么?找那个害死哥哥的人!”小美人一脸吃惊。
  “对!敢惹我,这次来,决定玩死她。”我想此刻我是特别自信的,尤其是第一次在河边洗脸,看见水中的倒影,我差点没成水仙花。下一刻,我立刻在脸上抹了一层泥。乖乖!美成这样,我还是人吗?第一次见丢丢他娘时,天黑没在意,原来她送我的是如此曼妙的身姿和娇媚脱俗并立的希世容颜。人美了,自信全来了,我忽然觉得自己可以对这世界为所欲为了,当然除了对某位屁点大却老气我的孩子。
  “娘——娘——抱——抱——”出乎我的意料,这娃娃第一次主动伸出手让我抱他。
  “休想!”开玩笑,这孩子除了会流口水会尿床这点与正常孩子无异,其他能力不明,光他耍我的智商就不是一般的高。
  “娘——”死小子,你就撇嘴装可怜吧,除了拂晓,谁吃你那一套。
  “哑儿姐,你看丢丢好可爱啊,你就抱他吧!”
  “不!”
  “你不是最嫌他哭起来烦吗?看,他又嘟嘴了,这可是他哭的预兆哦!听着,我数到三,等下你别怪他吵!一——二——”
  “好啦,我抱!天啦!小子,才几天,你就长得象五六岁的孩子,死沉,死沉的!”拂晓这丫头,自从有了丢丢,竟然周身闪烁起母性光辉,老是和这孩子合伙整我,我觉得她比我更适合娘的角色。
  “有危险——不去——不去——丢丢怕——”刚才还活泼的气氛却在他忽变的脸色中消散,第一次,我从一个孩子的眼底看见深邃的认真,肉肉的小手环住我的脖子,小脸和我的鼻翼只有几厘米的距离。
  “傻小子!终于开始担心我了!我知道你是岚家的子孙,都不是一般人,能感应到危险,是吧?虽然你小,很多事说不清楚,但是心里清楚,你一早就知道我不是你娘,对吧?所以你第一次见我就叫我‘臭女人’,因为我的出现,让你出生,你娘消失,所以,这几日你一直耍小性子一直整我。”看见他的认真,我也选择了认真对待,装傻陪他闹,是不想和一个孩子去揭开现实的伤疤。
  “娘——丢丢错——不怪了——因为——娘——死——”他忽然将小脑袋靠在我肩上,很快我的肩便湿湿的,听到了他的抽泣,知道他哭了。
  “看你,我就抱一小下下,就在我身上流口水。”讨厌太煽情,故意无视他的泪,一狠心,把他放到地上,丢到拂晓手里,拂晓的脸色也变得沉重了,看来和我一样,也被这小娃感动的稀里哗啦。
  “哑儿姐,看,蝴蝶,好美啊!它怎么老围着我转啊?”哑儿和我同时发现了身边多了一只蝴蝶,老是绕着她转,象是要表达什么。
  “玉蝶?!”
  好久没见,再见玉蝶,往事历目。和蓝相伴去隐色城,在他身边第一次看见玉蝶时的无忧;和翼流落冷耶城,中毒后告别玉蝶拂晓时的怆然。个中滋味,刻骨铭心,怎会不识这玉蝶。
  “玉蝶?好美的名字?哑儿姐,你怎么认识这么美的蝴蝶啊?你看它,好像和灵气,通人性的样子,一直围着你!”失忆的拂晓,对玉蝶除了惊喜,再无任何情绪。
  “我没猜错的话,隐色城的玉蝶不会乱跑的,你就是无欢身边的暖儿吧?哎,伤了别人也害了自己!正巧看见拂晓,就病急乱投医,希望她可以帮你,对吧?”
  “啊!蝴蝶会点头!”拂晓大惊。
  “我不多和你解释,你现在也不认识我,我所要说的就是,带我去找无欢,现在只有我可以救他。”伸出手,拉开衣袖,让她看见我手腕的印记,身为无欢的贴身部下,我想,她懂,这印记意味着什么。
  “啊!她真的能听懂。”
  “拂晓,带好丢丢,走,跟着这蝴蝶!”头也不会,终于看见一丝线索,我不能放过。
  ^^风尘居。
  人来人往,妖艳的装束和轻薄的嘴脸,昭示着,这一结构优雅的建筑却是反差极大的风月场所。
  “噫?蝴蝶怎么飞进去就不见了?”
  “这应该是宋词的地盘,我也不想玩捉迷藏了,走,进去!我要让她自己出来见我!她说她成魔,我还说我成神呢?”
  “娘——不——要——”丢丢从身后拉我的衣袖,调皮鬼忽然如此关心我,真让我有些疑惑。
  “拂晓,看好他,等下进去站一边。”头也不回,反正命和无欢同在,伸出去是一刀,缩回去还是一刀,还不如头也不回的赴约。
  “我会看好他的。”神色凝重,她也紧张起来,紧抓丢丢的小手,把他护在身后。
  “我是——耶——哑——儿!应魔教宫主宋词之约,叫她出来见我。”
  进门时,人太多,没人注意我的存在,而我步入喧闹的大厅后,一脚踹倒最标志性的正中圆桌,着实起到了震撼的效果,一时间,四座皆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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