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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改变中国--保育钧-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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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利用限制和改造,到逐步被允许,再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在中国经济生活中的复苏与勃兴贯穿了新中国成立60年的历史。1978年以前的29年,是以限私、去私、反私、灭私为主题;后一个阶段,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算起,至今30余年,是从逐步承认“私”的合法地位,到鼓励、支持、引导“私”的30年。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轮回。回顾60年,一个确定的主题是,正是包括个体私营经济在内的民营经济改变了中国。民营企业既是这样一段历史的推动者,也是受益者。 

60年曲折 

1949年,国家对民族工商业的政策是“利用、限制”,“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短暂执行后,随着党内斗争的展开而改变。1952年以后加上一个 “改造”,变为“利用、限制、改造”。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之后,工商界的私有财产不多了,在农业合作化高潮中,集体所有制取代了合作制,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也变得模糊了。 

历史在1976年开始徘徊,真正的改变发生在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之后。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国共产党的工作重心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农村联产承包。大包干,“交给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一定范围内的“私”获得合法地位。 

此后,禁忌一点点被打破。中共十二大,承认个体劳动者合法地位;同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八二宪法,首次允许个体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存在和发展。 

直到这个时候,私营企业才在争议中重新浮出水面。围绕私营企业能否发展的问题,经历了不是争论的争论。争论的焦点是允许不允许雇工,允许不允许私人拥有生产资料,即私有财产的问题。争论的结果是折中,即回避“雇工”这个词,改称“请帮手,带学徒”,请一两个帮手,带三五个学徒,最多不得超过7人。以后,对超过7人的,不急于取缔,也不正面宣传,看一看再说。 

1987年,中共十三大第一次论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在中共理论层面首次解决了私营企业的合法性问题。之后一年,宪法修改,首次承认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这一年,北京市东城区登记了第一批私营企业,而在全国,已登记的私营企业有9万多户。不过,1989年之后,个体私营经济被一些人看作资本主义自由化的经济基础,一些领导同志听了有关私营企业逃税的汇报后,下令严查。私营企业的数量随之而落。 

这样一个低潮期,要到1992年之后才能得到改变。邓小平南巡讲话解放了个体私营经济,一股久被压抑的创业热潮喷涌而出。1992年,私营企业投资者人数增长了25%,第一次超过了30万人,注册资本则猛涨了近80%,达到221亿元。此后的增长速度就更令人侧目。到了1997年,私营企业投资者人数超过了200万人,注册资本超过5100亿元。 

1997年私企接近百万户。这一年9月,中共十五大召开,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个体私营等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承认个体、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仅仅是体制外的补充。 

1999年3月15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修宪,把中共十五大对个体私营经济的论述写进宪法第11条。2002年,中共十六大对民营经济的地位做了充分肯定;对私营企业主做了科学的定位——社会主义的建设者;看一个人政治上是否进步,不在于是否有财产,有多少财产,而主要看财产的来路与去处。这些突破,进一步肯定了“私”的地位与作用。 

2004年,保护私产被写入宪法。这是一个里程碑式的变化。这意味着,国家明确从法律层面保障并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此时,包括个体私营经济在内的民营经济已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力量。此后的2007年,物权法进一步明确了对私产的保护。 

在经济上得到承认的同时,私营企业主在政治上也得到了认同。2007年的统计表明,私营企业主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国县以上有48359人,其中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243人,全国科技人才代表有23413人,全国评选的优秀建设者200多人。 

复苏的力量 

中国个体私营经济,乃至民营经济的复苏力量来自民间,当这种力量开始产生强大的变革冲击力的时候,也进一步得到了官方的认可,乃至鼓励。尽管其中多有反复,但这种民间力量与政策间的良性互动,始终贯穿了民营经济复苏始终。 

私营企业实际上是“看”出来的。对私营企业的复苏争论最大,只好走一步看一步,所以才会有邓小平看似模棱两可的批示,要“再看看”。年广久是当年最富争议的人物。这个以“傻子瓜子”闻名的安徽人,雇工最多的时候有100多,所以有人主张把他抓起来。情况反映到北京,邓小平却说,不能动,“看两年再说”。此后,这个“傻子”雇工越来越多,当地也屡次想动他,结果邓小平都以“再看看”的说法平息了。 

当时面对年广久那样窘境的企业人,中央多半以“多看看”的态度对待之。广东高要县农民陈志雄包鱼塘,赚了点钱,结果有很多人告状,称其为新的资产阶级,《人民日报》曾为此讨论了三四个月。 

民营改变中国 

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最大的变化是什么?从经济层面看,以下三个方面变化最大:一是民营经济复苏,导致国民经济微观基础发生根本变化,单一的公有制变为多种所有制,民间资本的能量得到释放;二是闭关锁国变为全方位对外开放,国际资本进入中国,“三资”企业大量涌现;三是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体制正转向市场经济体制,经济运行机制发生了根本变化。 

这三个变化,是中国各种变化的基础。其中民营经济的发展无疑是最富价值的。截至2007年年底,民营企业(含私企551万户、个体户2700万户)注册资金超过10万亿元,投资总额超过20万亿元。此外,还有15万户民营科技企业,总资产7万亿元左右。 

以这些变化为基础,产生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 

30年前,除了种地的农民,其他都是端“铁饭碗”的“单位人”。如今就业人口的75%以上在民企。 

社会经济结构、社会组织结构、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形成新的社会阶层。截至2007年年底,私营企业投资者1390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占劳动人口的1。6%。 

最值得一书的是五次修宪。1983年修宪承认个体经济,1988年修宪承认私营经济,1993年修宪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998年修宪明确基本经济制度,2004年修宪保护私有财产,2007年通过物权法。私产入宪,平等保护物权。它不仅是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而且是保障人权的基本条件,还会推动中国文化和伦理道德的建设。社会的变迁有了法律作保障,说明我们正在走向法治。 

当思想冲破牢笼的时候,人们的创业激情就插上了自由的翅膀。在这个进程中,一批批带有各自时代烙印的企业和企业家跃上了舞台中央。从柳传志的时代,到张朝阳、丁磊领导的一批互联网企业的崛起,再到如今的马云、郭广昌、施正荣,正是一代代企业人和中国企业的不断冲刺和突破,才使得后来者的跨越成为可能。 

从发展历程看,民营经济艰难曲折,尽管艰难曲折,但是势不可挡,现在谁也不能再把它拉回去了。而在经济格局的大嬗变中,纳税人的公民意识、市场经济的权利意识也初步觉醒。公民社会正在取代臣民社会。经济民营,就这样促进了政治民主。 

这还只是历史的一部分——民营经济改变了并将进一步改变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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