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热门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100、萌娘三国演义 作者: 三十二变(起点vip2012.5.31完结)-第56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过长腿妹子的动作真的是极快,她显然对这段关墙附近的地形有所安排,一翻身跳下关墙,下面居然就已经准备好了一匹马,那匹马通体黑色,连尾巴和马鬃毛都是黑色的,连一根杂毛都看不到,张任翻身上了马,然后低声对那马道:“乖马儿,快向西跑”

  黑马仰天一声长嘶,欢快的声音震得周围所有人的耳朵都嗡嗡作响。

  尼玛,是宝马?孙宇心中暗叫不妙。

  果然,那马头顶上猛地跃起两个金色的大字——“黑煞”。

  随后宝马扬蹄,有如一道黑色的闪电,刷地一下直飞向西边,倾刻之间就跑出了几十丈远。

  那是什么玩意儿?孙宇大恼,这一下追之不及,他的爪黄飞电不在身边,而且就算在身边也未必跑得赢人家,就算跑得赢,他一个男人骑着宝马追女将,太招摇,到时候身份必定败露。

  对了,白发御姐有一匹宝马燎原火,孙宇大叫道:“黄忠将军,追她”

  黄忠在远处大声应道:“咱们在攻城,我下马了在步战,燎原火留在大营里了。”

  唉孙宇大失所望。

  这时张任一边跑,居然还一边扭过身来,弯弓搭箭,对着后面的公孙军诸将乱射。她的箭术非常优秀,精准度不下于“弓王”,徐晃一时大意,险些中箭。还好黄忠已经过来了,她伸手在空中一捞,就将张任射出来的箭矢接到了手中。

  孙宇心中不由得暗想:《三国演义》中张任曾在落凤坡射死庞统,弓术厉害倒也不奇怪。

  不一会儿,张任与“黑煞”就消失在了遥远的西南方向,风中传来她的声音道:“公孙军的坏蛋们,你们无故入侵我西川,抢占我军关隘,我张任和你们没完。我是那无根的蒲公英,我是那飘浮无定的浮萍,我随风来,随风去,浪迹天涯,就算扞关没了,我西川还有四十一郡两百八十城,我誓和你战斗到最后一兵一卒……”

  女文青给我有多远滚多远啊而且,你是一个不合理的女文青,这种时候你说什么无根什么无萍的,不是和后面的两百八十城意境不合了吗?这就好像一个人说,我是流浪汉,我没有家,但是我开了两百八十家公司……装逼被雷劈,孙宇对着西南方向愤怒地挥了挥拳头。

  敌将逃窜,川军溃散,扞关很快落入了公孙军的手中。

  田丰命令士兵们清扫战场,将整个扞关控制起来,然后又派人去通知后面的运输军可以过来了。这些工作也不算轻松,花了整整一天时间,整个扞关才完全落入公孙军之手。

  这里就是公孙军进入西川的第一站了,可以作为桥头堡来经营。

  关卡比县城经营起来容易,因为关卡里居民比较少,可以实行军事管制,不容易混入奸细,而县城里面总是有许多居民的,除非公孙军想学后世的日本鬼子那样烧光杀光抢光,否则当地的居民里混入一些奸细那真是防不胜防。

  而且公孙军远来,是外人,川中的百姓肯定会偏向川军,不可能偏向外人吧?所以进攻的桥头堡选在扞关就比县城好得多了。

  当天晚上,将领们齐聚一堂,摆了个小小的庆功宴庆祝入川第一战旗开得胜。这首战确实还算不错,基本上没有什么损失,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让张任跑了,要是能把她抓到,那才算是完美。

  孙宇忍不住就向田丰问道:“张任那匹马是什么马?田姑娘你见多识广,应该听说过吧?”

  田丰叹道:“那马叫做黑煞兽,是有名的宝马。据说它不光跑得快,还有一种奇特的能力,不过我就不知道那是什么能力了。”

  孙宇听了这个倒不奇怪,实际上几乎每一匹宝马都附带着奇特的能力,例如照夜玉狮子可以驱散黑暗、赤兔马会飞、的卢马可以水上行走、燎原火可以放出类似军师技火攻一样的大火……当然也有没能力的,例如孙宇骑的爪黄飞电和曹操骑的绝影,都是只有跑得快的能力。

  可惜田丰不知道黑煞兽究竟有什么特殊能力,孙宇这个好奇宝宝的心里痒痒的。

  众人正喝着小酒,吃着小菜,随便聊些闲话。

  突然门口人影一晃,一道轻巧的人影有如一片树叶般飘飞了进来。众人定晴一看,来人居然是黑山大帅张燕,她显然是从襄阳急赶来的,一路都没休息,看得出她跑得很急,衣甲上满是泥灰,那轻盈的身体居然有点摇摇欲坠。

  田丰眉头一扬,心中暗叫不妙,看张燕这样子,显然带来的不是好消息。

  张燕轻飘飘地落到了孙宇的怀里来,像一只小猫进了窝一样倦成一团,喘了口气,然后急道:“累死我了,呼,抱我一会儿,让我恢复点力气。唉,腿都差点跑断。寻……咳……梁杰许禇、庞统两位妹妹私逃出了襄阳,很有可能是来四川了,我一路追来,没有追上……”

  “什么?”孙宇大惊失色:“庞统……进川了?”

  张燕点了点头道:“如果只是一个庞统绝对逃不出我的追捕,但是许禇那家伙从小在山里长大,像老虎一样擅长隐匿,我一路上都没发现她们两人的行踪,只好来找你们了。梁杰,你说她们最有可能去哪里?”

  孙宇身子一僵,然后猛地跳了起来,她们最有可能去的地方,那还用说吗?

  “落……凤……坡”

  “卧槽泥马勒戈壁”孙宇的脏话脱口而出,大声道:“情况不妙了,从明天开始,咱们要火速进军,用最快的速度杀到落凤坡去。”

  

  科学家日记:

  世界上最讨厌的事,莫过于你知道一些将来可能发生的事。

  这意味着你对将来会发生的事有所准备,有所了解,如果这件事是好事,那就罢了。如果这件事是件坏事,那真是让人坐卧不安,心疼如绞。

  庞统入川了,虽然她与历史上那个庞统已经完全不同,虽然这个世界也与我熟知的三国完全不同,但我心中有个不安的预知,庞统一定会去落凤坡,而落凤坡很有可能成为她最后的舞台。

  我急,我心疼,我自责

  如果我能更加重视这件事,派出更多人的看好庞统,也许这件事不会发生。

  然而……有时候命运真的很喜欢和人开玩笑。

  我已经非常努力,试图去拯救每一个妹子的命运,也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成较,但每到一个妹子命运关头的时候,我仍然会手足无措。

  落凤坡、麦城、定军山……我心里有一串地名,每一个地名代表着一名妹子会死去

  后三国时代,又是名将们陨落的时代,无数让我动心的名字,在这个时代里泯灭。

  我想……从现在开始,我应该重视这个问题,将所有的危险扼杀在摇篮之中。

  孙宇

  记于逢魔三年春

  585、分兵入川,两路并进【2/3】

  585、分兵入川,两路并进【2/3】

  

  第二天一大早,公孙军留下徐和镇守扞关,匆匆拔营向西。

  大军在崎岖的山道之间艰难前行,蜀道实在太难走,不时有士兵摔倒在地泥泞的地上,白马义从全都下了马,牵着自己的爱马步行,为了保护马蹄,所有的马都用布包了蹄子。

  大军里走得最轻松的要算五溪蛮兵,这些蛮兵本来就生活在古里古怪的山里,不但擅长攀爬,而且还擅长各种山林猎捕,隐匿,追踪……

  荆州兵和白马义从跌跌撞撞的走时,五溪蛮兵在旁边轻轻松松地穿山过树,嘴里嘻嘻哈哈,用听不懂的话嘲笑摔倒的人。

  荆州兵大怒,扯开嗓子和五溪蛮兵骂了起来。

  田丰拉着孙宇低声道:“寻真,你给沙摩柯姑娘说句话,让她带五溪蛮兵去前面开路吧,把树砍一砍,再把容易摔倒的地方填一下。”其实开路的事本来是徐晃在做,但是徐晃手下的士兵也是跌跌撞撞的,哪里搞得好开路的事儿。

  孙宇耸了耸肩,从怀里摸出一块亮闪闪的银锭,递到沙摩柯手里道:“沙姑娘……”

  话还没说,沙摩柯大喜,一把抓过银锭,眉花眼笑地道:“闪闪发光的东西,好漂亮,说吧,你要我做啥?”

  “咳……你手下的士兵对山林比较熟悉,让他们去前面开路吧。”孙宇看着她宝贝似的把银锭心进怀里,一时哭笑不得。

  沙摩柯开心地道:“做这么简单的事就有闪闪发光的东西送我?哈哈,赚了”她吹了几声口哨,原来在旁边无所事事的五溪蛮兵立即冲到了前面去,显然是干活去了。

  过了一会儿,就有士兵回来通传说五溪蛮兵确实有一套,把难走的山路搞得像平地一样好走。

  咳,一两银子居然就有这样的威力,咱公孙军的劳动力太廉价了。这时代银子还没有作为货币使用,一两银子什么也不是,没想到可以让一只军队效命,实在是不可思议。

  粗粮妹子黄月英悄悄走到孙宇身边,牵过孙宇的手,将一把硬硬的珠子放在了孙宇手里,低声道:“寻真,你上次给我提过一句的玻璃珠我造出来了,一直忘了给你,刚才我听到沙摩柯说闪闪发光的东西才想起来,你看看做得对不对。”

  孙宇其实也忘了这事儿,以前孙宇也看过几分穿越书,那里面的主角都喜欢造玻璃,所以孙宇觉得搞玻璃很俗很傻叉,而且三国时代人民的生活很穷困,玻璃这种不实用的观赏品应该也没人要,赚不到钱,所以就没放在心上,只对黄月英提了一句就忘了。

  这时黄月英把玻璃珠子塞到他手上,他才想起自己还说过这么一回事情。摊开手一看,掌心里的一把玻璃珠子映着阳光闪闪发光,还挺好看的。当年荷兰人用玻璃珠子从印弟安人手里换到了曼哈顿岛,孙宇决定拿五溪蛮来试试。

  他把玻璃珠子递到沙摩柯手里,随口道:“你的手下活儿干得不错,这些珠子你拿去赏给他们吧。”

  “哇”沙摩柯看到玻璃珠子的第一眼就惊叫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